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听取并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五、推举2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名律师、1名监事作为大会计票监票人。
六、宣读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决议。
七、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出席会议的董监高及股东、股东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九、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陈小红 | 2014年 | 2008年 | 2014年 | 2024年 | 2021年签署长鸿高科、康盛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嘉澳环保、长鸿高科、康盛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嘉澳环保、维科技术2022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剑锋 | 2014年 | 2012年 | 2014年 | 2024年 | 2022年签署双林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双林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桂红 | 2009年 | 2018年 | 2010年 | 2024年 | 近三年复核长鸿高科、维科技术、中能电气、冠城大通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陈小红 | 2023年1月16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 |
3、独立性。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约为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约为18万元,与上期审计费基本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上市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此事项已经过2024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