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ongguan Changlian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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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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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上市目的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为了应对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长联科技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吸引更多的高端研发人才,并持续提升智能化及数字化水平,才能持续保持公司竞争地位。本次发行上市将使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从而提高公司功能型胶浆及生物基胶浆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纺织服装多样化的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利于公司树立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公司市场信誉,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使公司提升智能化及数字化水平,助推公司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上市将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更加规范、透明地运营,且有助于公司更深度地融入并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各项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职责,并将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了各治理主体有效运作,提升了治理水平。公司将恪守信息披露法规,主动与投资者沟通,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最新信息,通过透明、公正的沟通方式,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同时,公司也将重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的共同增长。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均是公司在目前已掌握的核心技术之上进行的产能扩建与升级,有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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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增强整体竞争力;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建设先进研发环境,加大研发设施的投入,为公司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强化公司在纺织印花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2020年和2022年公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公司被评为“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多个创新平台,获得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并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目前,公司已具备较强的行业地位,与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巩固竞争优势,能够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不利风险因素,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印花材料方面,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持续创新研发更多类型的功能型胶浆,满足客户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将拓展生物基等可持续原材料的使用,以减少对石油化工产品的依赖及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研发丝印硅胶技术,并已租赁厂房用于生产丝印硅胶原材料,完善产业链布局,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丝印硅胶的需求。在印花设备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自动化印花设备的研发,以帮助印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人工成本。在产品线方面,公司还将紧抓数码涂料墨水领域新机遇,以帮助印花企业减少废水排放,并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产品在鞋材、工艺品、特种纸等领域的应用。通过这些举措,公司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创新的整体印花解决方案,引领印花行业发展。
董事长: | |
卢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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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1,61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21.12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6,443.99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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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1
致投资者的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4
目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 22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5
七、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6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7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7
十一、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1
三、其他风险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等情况 ...... 33
1-1-6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 36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3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 37
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3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0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4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 5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62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63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变动情况 ... 63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64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66
十五、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67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 70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4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 7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5
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 139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49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52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63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64
八、公司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 ...... 183
九、境外经营情况 ...... 186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7
一、财务报表 ......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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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92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3
五、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 211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13
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14
八、分部信息 ...... 215
九、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 215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17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61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91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298十四、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8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 29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03
一、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概况 ...... 30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305
三、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10
四、未来发展与规划 ...... 311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17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17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317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 318
1-1-8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18
五、发行人报告期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 ...... 319
六、独立经营情况 ...... 319
七、同业竞争 ...... 321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322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33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33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33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33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9
一、重要合同 ...... 339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4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44
第十一节 有关声明 ...... 34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4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4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4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49
五、审计机构声明 ...... 35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5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52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53
第十二节 附件 ...... 355
一、备查文件 ...... 355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355
三、查阅网址 ...... 356
四、相关承诺事项 ......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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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9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99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08
八、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410
九、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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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长联科技/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联有限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
联汇投资、持股平台 | 指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员工持股平台企业 |
长园投资 | 指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
富海新材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中瑞智慧 | 指 | 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
惠州长联 | 指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中润科技 | 指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惠州惠联 | 指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孙公司 |
三联科技 | 指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中山聚和 | 指 | 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
意联物业 | 指 | 东莞市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
东莞东江纤维 | 指 | 东莞东江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三会 | 指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适用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1,6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 | 指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审计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会计师、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众联资产评估 | 指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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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油墨 | 指 | 将颜料粒子均匀分散在连接料中并具有一定黏性的流体物质,广泛应用于包装、标签、纺织服装、电子等领域。 |
印花 | 指 | 使染料或涂料在织物上形成图案的过程。按照印花时使用的材料和方法,主要可分为:水浆印花、胶浆印花、热固油墨印花、转移印花、数码印花等。 |
水性印花胶浆 | 指 | 通用型白胶浆、通用型透明胶浆、功能型印花胶浆、数码胶浆等的统称。通常情况下,可与颜料混合组成印花预备浆,通过丝网印刷方式作用于织物表面,经烘烤干燥后形成一层包裹颜料的薄膜紧密覆盖在纤维上,以达到印花着色的目的。通常把应用在纺织印花工艺的水性油墨称为“胶浆”。 |
透明胶浆 | 指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的简称,主要是由水性树脂、助剂、去离子水、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半透明或浅色糊状浆体,不具有遮盖力。 |
白胶浆 | 指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的简称,主要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二氧化硅、助剂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白色糊状浆体。 |
颜料 | 指 | 能使物体染上颜色,在水、油脂、树脂、有机溶剂等介质中不溶解,但能均匀地在这些介质中分散并能使介质着色,而又具有一定的遮盖力的物质,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塑料制品等行业。 |
染料 | 指 | 溶解于媒介中(如:水、溶剂、塑料或高分子等),对纺织品有亲和力,可以被纤维分子吸附、固着,从而对纺织品进行染色。 |
丝网印花 | 指 | 用丝网作为版基,并通过感光制版,制成带有图文的丝网印版,再通过制好的丝网印版直接将图文部分印制到承印物上的方法。 |
数码印花 | 指 | 一种无网版、非接触式印花方法,将花型图案通过数字形式输入到计算机,经过计算机处理后,并在计算机的控制下通过喷头将印花墨水精准喷射到承印物表面特定位置,从而印制出所需图案的方法。 |
涂料墨水 | 指 | 以不溶于水的颜料颗粒作为着色剂分散在水性树脂中制成的用于喷墨印花的墨水。与染料墨水相比,涂料墨水具有对承印物通用性强、耐光色牢度好等优点。 |
染料墨水 | 指 | 主要包括活性染料墨水、分散染料墨水、酸性染料墨水等。将染料溶解或分散在水中,并添加相应的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喷墨印花的墨水。由于染料是以分子状态扩散到承印物中去,染料墨水具有很强的色彩表现力,印制的图案细腻、逼真。但染料墨水对承印物的上染具有选择性,不同的承印物需要不同的染料墨水进行着色。 |
活性染料墨水 | 指 | 以反应型活性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由于活性染料分子中含有化学性活泼的基团,能在水溶液中与特定纤维反应形成牢固的共价键,具有较好的牢度,主要应用于丝绸、麻、棉、羊毛、羊绒等材质。 |
分散墨水 | 指 | 以不含强水溶性基团,在染色过程中呈分散状态进行染色的一类非离子型的分散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主要应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等。 |
酸性染料墨水 | 指 | 由酸性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酸性染料分子中含有酸性基团,能与蛋白质纤维分子中的氨基以离子键相结合,在酸性或中性条件下适用,主要应用于真丝、毛织物、尼龙、涤纶等面料。 |
椭圆机 | 指 | 采用并行模块组合设计,可根据用户的要求在原有的机器上任意添加印刷头的丝网印花设备。因其形状为椭圆形,因此称为椭圆印花机或椭圆机。主要用于胶浆、水浆、热固油墨等印花材料的印制,适用范围较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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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树脂 | 指 | 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可形成树脂膜材料,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最重要的因素。 |
丙烯酸树脂 | 指 | 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及其衍生物经引发聚合得到的聚合物的总称。公司使用的丙烯酸树脂是以水为分散介质,以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为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取的高分子聚合物。也称丙烯酸乳液、聚丙烯酸酯乳液。是水性印花胶浆中是最常用的水性树脂品种之一。 |
聚氨酯 | 指 | 全名为聚氨基甲酸酯,英文名称为Polyurethane(简称PU),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公司使用的聚氨酯是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聚氨酯体系,也称聚氨酯水分散体。是水性印花胶浆中最常用的水性树脂品种之一。广泛应用于印花胶浆中,具有环保安全可靠,机械性能优良,相容性好等优点。 |
单体 | 指 | 不饱和的、环状的,或含有两个或多个官能团的低分子化合物,起聚合反应或缩聚反应的一类小分子的统称。公司使用的主要单体是公司合成丙烯酸树脂的主要原料。 |
生物基 | 指 | 组成单元全部或部分来自生物质。 |
生物基树脂 | 指 | 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制备的树脂。 |
生物基胶浆 | 指 | 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胶浆。 |
生物基碳含量百分比 | 指 | 材料或产品中的生物基碳含量占有机碳重量的百分比。生物基碳含量是材料或产品中来自于近代碳的含量,由其所含碳十四同位素含量来证明。 |
耐洗牢度 | 指 | 印花纺织品洗涤后,印花胶膜耐受变化的能力。 |
耐摩擦色牢度 | 指 | 指纺织品的颜色耐摩擦的能力,分为干摩擦和湿摩擦。 |
弹性 | 指 | 印花胶膜受力形变后的拉裂程度,以及在外力消除后能恢复原来大小和形状的性质。 |
不挥发物 | 指 | 在特定的情况下,物质中的液体或固体不能蒸发或升华变为气体排出的部分。 |
粘度 | 指 | 施加于流体的应力和由此产生的变形速率以一定的关系联系起来的流体的一种宏观属性,表现为流体的内摩擦。按照国际通用的检测方法,衡量产品稀稠度大小的指标。 |
D90粒径 | 指 | 分布曲线中累积分布为90%时的最大颗粒的等效直径。用来衡量涂料墨水粒径大小的指标。 |
ZDHC | 指 | 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的缩写,即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由adidas、BURBERRY、C&A、ESPRIT、GAP、H&M、INDITEX、LEVI'S、李宁、M&S、NIKE、PUMA、PVH 等服装及鞋类行业品牌和零售商共同制定,致力于引导供应链使用更安全的化学品。 |
ECO PASSPORT by OEKO-TEX? | 指 | ECO PASSPORT by OEKO-TEX?标准认证是世界上影响力较大的纺织品生态标签。该标签确认了整个纺织价值链中各个生产阶段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对人体和生态的安全性。 |
REACH | 指 |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OEM | 指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备制造商,也称代工(生产),即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 |
防中毒固化剂 | 指 | 由于铂金体系液体硅胶在反应过程中遇到含有氮、磷、硫元素或者铵离子等的物质,易与液体硅胶中添加的铂金络合物起反应导致其失效或部分失效,造成液体硅胶不交联或者交联不完全,此现象称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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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可解决或者改善此现象的铂金催化剂称为防中毒固化剂。
注: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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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二)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
现金分红比例的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
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相关承诺事项”的全部内容。
(五)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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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业绩成长及市场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已实现销售收入的应用领域包括内衣贴合、运动鞋、特种纸、工艺品、水性木器涂料、转印标识等。水性印花胶浆作为纺织印花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其用量需求受纺织服装市场需求变化所影响。未来,若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及境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核心技术及纺织印花技术路线无法快速迭代或不能紧跟产业转移调整经营战略,公司的业绩成长将受到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或紧缺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助剂、树脂和钛白粉等。报告期内,该四类原材料合计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重分别为88.59%、86.41%和86.14%,占比较高。单体、树脂及助剂等原材料价格与上游石油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相关,尤其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其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桶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现了一定程度波动,例如,单体2022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1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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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2023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2年下降20.94%;钛白粉2022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1年下降4.79%,2023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2年下降12.55%。以公司2023年度采购成本、采购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为基准,公司上述四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序号 | 原材料 | 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10% | -5% | 5% | 10% | ||
1 | 单体 | 8.88% | 4.44% | -4.44% | -8.88% |
2 | 树脂 | 4.27% | 2.13% | -2.13% | -4.27% |
3 | 钛白粉 | 3.05% | 1.53% | -1.53% | -3.05% |
4 | 助剂 | 8.69% | 4.34% | -4.34% | -8.69% |
若未来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或主要原材料因产能规模有限、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增加等原因导致临时供应紧张,原材料出现行业性供应短缺,而公司采取的多种措施未能控制原材料成本,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147.99万元、53,804.69万元和52,993.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019.37万元、7,946.35万元和8,251.06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鉴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企业快速扩张导致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大等,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降的风险。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随着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日益严格。国家逐渐加强宏观调控力度,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行业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将来国家更新环保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研发和生产产品的过程中,部分原材料如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异辛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上述原材料在运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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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等过程中若操作不当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此外,公司还存在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因非公司原因导致的公司所处地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6、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60%、33.12%和35.59%,存在一定波动。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受行业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公司毛利率随之波动;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不同种类产品毛利率有所差异,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各期销售产品结构随之变化,进而导致毛利率的波动。此外,公司产品毛利率还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影响。未来,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人工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7、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159.61万元、26,417.89万元和26,582.1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89%、55.35%和
54.50%,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公司未来有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9年11月4日 |
注册资本 | 4,832.99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卢开平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
控股股东 | 卢开平 | 实际控制人 | 卢开平 |
行业分类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2015年10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2017年10月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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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 无 |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 - |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1,611.0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1,611.0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 |
发行后总股本 | 6,443.99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21.12元/股 | ||
发行市盈率 | 17.00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2.09元(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1.66元(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3.37元(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1.24元(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1.58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 ||
预测净利润 | 不适用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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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询价和配售。 | |
发行对象 | 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募集资金总额 | 34,024.32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7,721.19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6,303.13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3,647.41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54.72万元; (3)律师费用849.06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5.66万元; (5)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46.29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无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无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不适用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4年9月18日 |
网上申购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缴款日期 | 2024年9月23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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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以水为分散介质,大幅减少了VOCs排放,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标准,深受下游客户的认可,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373.49 | 24.62% | 14,538.16 | 28.49% | 16,102.92 | 29.10%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949.64 | 15.82% | 8,966.55 | 17.57% | 10,189.22 | 18.41% | |
数码胶浆 | 5,649.66 | 11.24% | 6,037.60 | 11.83% | 7,090.70 | 12.81%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139.04 | 26.14% | 11,423.08 | 22.38% | 12,031.69 | 21.74% | |
小计 | 39,111.83 | 77.82% | 40,965.40 | 80.27% | 45,414.53 | 82.06% | |
水性树脂 | 4,634.85 | 9.22% | 5,061.44 | 9.92% | 5,097.05 | 9.21% | |
丝印硅胶 | 3,288.51 | 6.54% | 1,911.51 | 3.75% | 1,924.97 | 3.48% | |
其他 | 3,227.25 | 6.42% | 3,093.87 | 6.06% | 2,908.66 | 5.26% |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二)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主要采购原材料为单体、树脂、钛白粉、助剂等。报告期内,该四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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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合计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重分别为88.59%、86.41%和86.14%,占比较高。水性印花胶浆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水性树脂和防粘剂由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使公司能够实现产品持续优化升级和开拓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供应商主要为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自主生产模式,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及对市场需求的预测,针对常规产品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有计划地进行物料采购和成品生产。公司安全库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针对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
(四)主要销售方式、销售渠道及重要客户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相关展会、网络推广、客户介绍、销售人员自主拓展、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获取客户。公司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根据客户类型可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生产商客户基于自身的产品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客户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生产商与贸易商客户执行相同的销售政策。按照销售模式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贸易商 | 29,303.17 | 58.30% | 30,147.95 | 59.08% | 32,788.65 | 59.24% |
生产商 | 20,959.27 | 41.70% | 20,884.28 | 40.92% | 22,556.57 | 40.76%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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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纺织印花领域,公司业务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规定》),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
1、发行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是一家为纺织印花企业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从创新、创造、创意特征角度来看,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在产品、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的技术体系,不断推进新产品研发。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能够积极研发更加符合行业环保发展方向的新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化开发更适合的原材料,发行人已研发多项核心技术,获得了多项荣誉。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升级,不断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的方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
2、发行人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融合情况角度来看,公司紧紧围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结合自动化、数字化等新技术,自主设计自动化一体机生产设备,不断探索水性树脂和水性印花胶浆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创新。公司产品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助剂、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满足了下游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并为客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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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经营模式,可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从而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原有生产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生产工艺,研发新产品,开发出功能型胶浆、生物基胶浆等功能型、环保型产品,符合产业升级发展方向,能够有效促进新旧产业融合。
3、发行人具有成长性
公司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及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且已采取多项开拓市场措施,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未来具有成长性。
(1)公司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及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市场规模大,且恢复增长,根据Statistics统计数据,2022年的全球服装市场规模预计为1.53万亿美元,并在2027年达到1.7万亿美元。
根据信达证券研究报告,2021上半年由于消费反弹、基数较低等因素,服装行业需求景气度有所提升,带动全年国内服装市场消费规模达到22,891亿元,同增16.79%。根据中银证券研究报告,到2025年我国服装行业规模将增长至27,275亿元。
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受全球快速发展的服饰市场驱动,2022年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为101亿元,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为35.6亿元。预计全球及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将在2023年到2027年期间持续增长,预计2027年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将达到162.4亿元,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将达到
70.3亿元。
近年来,年轻人对于国潮和IP服装的消费意愿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国潮和IP服装设计通常具有显著的文化特色,多采用大面积印花图案彰显个性。由于国潮和IP服装印花图案较大,对胶浆的用量将增加数倍到数十倍,预计未来水性印花胶浆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
(2)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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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品牌厂商及下游印染加工企业集中度较低,使得水性印花胶浆生产企业也较为分散,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在行业集中度较低的情况下,发行人具有产品最终应用于品牌厂商优势、行业内排名领先优势、成本及价格优势、整体解决方案优势等竞争优势,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外占比分别为18.71%、18.68%和16.73%,公司水性印花胶浆销售还存在较大的国外市场空间。
(3)发行人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开拓市场
公司将凭借竞争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客户、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加强开拓境内外市场等措施进一步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产品配方数量分别为1,089个、1,276个和1,623个。公司逐渐加强与品牌商的合作进一步开发客户需求,与SHEIN(希音)建立了联合实验室并与李宁旗下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通过与维珍妮合作,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得到快速增长,现有的内衣贴合硅胶将部分替代原有的缝制和点胶工艺,在行业内快速推广,目前维珍妮、ubras、曼妮芬已经应用公司产品。
公司产品应用行业范围广阔,可基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的相关技术,将产品应用场景向内衣贴合、运动鞋、特种纸、工艺品、水性木器涂料、转印标识等其他环保要求较高的领域拓展。
境内销售方面,公司计划逐步在国内品牌商、小型加工厂密集的工业园和网络订单生产集中区域增设办事处。境外销售方面,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产品的性能、功能等已经与国际领先企业接近,但国内人工、物料成本较低,发行人具有价格优势。公司将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东南亚、印度、土耳其等境外销售市场的开拓力度。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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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综上,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升级,通过研发创新驱动公司发展,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且公司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具有成长性,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二条关于创业板定位的相关规定。
(二)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2,371.60万元、2,554.54万元和2,682.7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7,608.92万元,高于5,000万元。且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52,993.14万元,高于3亿元,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要求。因此,公司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的相关要求。
(三)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创业板上市负面清单行业,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发行人不涉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关于行业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1.12.31/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79,443.91 | 68,379.78 | 63,932.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58,417.37 | 50,063.95 | 45,017.3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25% | 26.63% | 29.28% |
营业收入(万元) | 52,993.14 | 53,804.69 | 58,14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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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006.92 | 7,757.45 | 5,946.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71 | 1.64 | 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1.71 | 1.64 | 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1% | 16.80% | 14.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0,772.78 | 9,543.02 | 2,951.33 |
现金分红(万元) | - | 2,899.79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06% | 4.75% | 4.08% |
七、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6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7.86万元,增幅1.84%,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按照目前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外部情况及公司已实现收入情况,公司2024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9月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41,432.44-44,022.63 | 7.70%-14.43% | 38,471.93 |
净利润 | 6,183.88-6,672.08 | 4.25%-12.48% | 5,931.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68.64-6,556.84 | 5.96%-14.48% | 5,727.26 |
公司预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1,432.44万元至44,022.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70%至14.43%;预计2024年1-9月净利润为6,183.88万元至6,672.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25%至12.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8.64万元至6,556.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6%至14.48%。
上述2024年1-9月业绩系公司结合近期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已实现收入等情况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计或业绩承诺。
公司的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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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构成、主要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7,757.45万元和8,006.92万元。发行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的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实施主体 | 项目建设期 |
1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17,023.08 | 17,023.08 | 惠州惠联 | 24个月 |
2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5,626.98 | 15,626.98 | 公司 | 24个月 |
3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85.31 | 7,185.31 | 公司 | 24个月 |
合计 | 39,835.37 | 39,835.37 | - |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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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整体印花解决方案。在技术方面,公司在不断巩固和提升自身优势的同时,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数码胶浆和功能型胶浆等产品并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在销售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完善现有销售体系的同时,继续拓展鞋材、家具等应用领域,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十一、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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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2、环境保护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3、安全生产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4、产品质量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工艺流程复杂度提高,不能排除今后因操作不当、管理缺陷、设备故障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况引发的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从而导致退换货纠纷、损害赔偿等,降低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人才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技术与高素质人才的竞争。若发生高素质人才尤其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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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研发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还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一旦泄露公司利益将会受到负面影响。
6、客户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15%、16.65%和17.23%,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较低,且存在一定波动,客户数量较多,结构相对分散。但是,公司主要客户如因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等因素导致采购规模减少,或公司若不能通过研发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主要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公司业务交付出现质量、及时性等问题不能满足客户要求而使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客户稳定性问题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业绩成长及市场需求变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三)法律风险
1、经营场所产权瑕疵带来的搬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宿舍、仓库租赁房产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等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上述权利瑕疵不动产对应公司不动产面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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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低且主要用于仓储、办事处办公、员工宿舍等辅助用途,更换成本较低,不涉及募投项目。
由于上述租赁的经营场所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公司可能面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到期不能续租,存在因经营场所搬迁导致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风险。
(四)科技创新失败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是一家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下游客户需求随终端消费者对纺织印花的工艺、材料和品质要求的迭代而快速变化。公司科技创新方面需要通过不断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才能在持续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下游应用市场不同的发展方向和技术变革趋势,始终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出现技术路线错误或重大失败,则公司可能面临因科技创新失败导致的产品销售下滑、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或紧缺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重大风险提示”。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水性印花胶浆材料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但随着行业内少部分优质企业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差异化、定制化创新产品,其市场竞争力将逐步加强,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无法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占的风险,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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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外销售业务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0,861.22万元、10,037.21万元和8,915.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8.68%、18.65%和16.82%。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为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越南等,若未来上述主要产品出口国贸易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作出的安排,项目实施与未来行业竞争情况、市场供求状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实施,或由于产品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变化导致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足,公司则可能面临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本次发行前,卢开平直接持有发行人41.16%股份,通过担任联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比例为
8.07%,因此,卢开平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49.2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卢开平自长联有限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且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比例为49.23%,可以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经营方针实际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直接、间接的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干预,则可能会影响本公司业务经营及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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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 | Dongguan Changlian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832.99万元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卢开平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9年11月4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14日 |
住所: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523419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769-83269886 |
联系传真:
联系传真: | 0769-83215608 |
互联网网址: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dgclt.com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Dongmiban@dg-clt.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负责人:
负责人: | 幸勇 电话号码:0769-83269886 |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等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由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卢开平、卢来宾、麦友攀、张小红、何江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长联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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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卢开平 | 1,530.00 | 1,530.00 | 51.00% | 货币 |
2 | 长园投资 | 450.00 | 450.00 | 15.00% | 货币 |
3 | 麦友攀 | 355.20 | 355.20 | 11.84% | 货币 |
4 | 张小红 | 280.20 | 280.20 | 9.34% | 货币 |
5 | 卢来宾 | 214.80 | 214.80 | 7.16% | 货币 |
6 | 何江淮 | 169.80 | 169.80 | 5.66% | 货币 |
合计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 |
长联有限设立时出资额共分三次缴足:
1、2009年10月16日,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和惠验字[2009]Y1163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9月27日止,长联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2010年1月29日,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和惠验字[2010]Y103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月27日止,长联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3、2010年6月22日,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和惠验字[2010]Y1164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21日止,长联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长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8日,长联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长联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审字[2012]4821号”《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61,892,929.46元为基数,按照1.8755:1的比例折合成股本3,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2月4日,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联汇投资、张小红、卢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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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淮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2012年9月3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3-062”《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确定长联有限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6,769.18万元。2012年12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2012]35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到位。
2013年1月14日,长联科技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时,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卢开平 | 1,530.00 | 46.36% |
2 | 麦友攀 | 428.00 | 12.97% |
3 | 卢来宾 | 361.00 | 10.94% |
4 | 联汇投资 | 300.00 | 9.09% |
5 | 张小红 | 280.20 | 8.49% |
6 | 卢润初 | 231.00 | 7.00% |
7 | 何江淮 | 169.80 | 5.15% |
合计 | 3,300.00 | 100.00% |
2、股改净资产调整情况
长联有限股改时用于折股的净资产数额使用合并报表净资产数额,应调整为母公司净资产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莞长联整体变更时折股净资产选取标准予以调整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发行人设立时审计基准日账面净资产数额进行调整,将长联有限股改时用于折股的净资产数额由合并报表净资产数额调整为长联有限母公司的净资产数额,即用于折股的净资产数额由合并报表净资产61,892,929.46元调整为长联有限母公司净资产62,362,043.38元,按1.8898: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股份改制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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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共同确认并签署了《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用于折股的净资产选取标准予以调整的确认函》。
2021年5月17日,信永中和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2GZAA30182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验资复核报告》。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调整后,发行人设立时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数额不低于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发行人调整其设立时审计基准日净资产数额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及审议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且该等调整未导致发行人设立时的总股本、各发起人所持股份数量及其占比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发行人设立的合法有效性。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注册资本为4,832.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成立以来,发行人无其他重要事件,报告期内也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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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2015年7月2日,长联科技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采取协议方式公开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2015年9月10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核发的《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908号)。2015年10月12日,公司在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长联科技”,证券代码为“833667”。
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年10月10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902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12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未受到股转系统的相关处罚或谴责,公司挂牌期间及摘牌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生过在其他证券市场退市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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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均为重要子公司或孙公司,无参股公司。
(一)惠州长联
企业名称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5516895373 | |
成立日期 | 2010年03月11日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11 |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如康 | |
经营范围 | 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性印花助剂、印花及染色粘合剂、功能助剂、水性木器漆(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产销、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助剂等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系发行人印花材料生产的子公司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 |
财务数据(万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总资产 | 19,099.06 | |
净资产 | 7,449.96 | |
营业收入 | 27,550.93 | |
净利润 | 658.86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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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润科技
企业名称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UJ2KC60 | |
成立日期 | 2015年08月28日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1201室 |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1,1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开平 | |
经营范围 | 网络技术开发;销售:印花材料及助剂、印花器材、印花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数码喷墨印花墨水、助剂等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的进出口销售;系发行人印花材料及设备进出口销售子公司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 |
财务数据(万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总资产 | 7,946.35 | |
净资产 | 7,779.01 | |
营业收入 | 8,915.07 | |
净利润 | 610.68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三)惠州惠联
企业名称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577871935G | |
成立日期 | 2011年06月28日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综合楼)2楼204室 |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卢如康 | |
经营范围 | 水性印花助剂、印花及染色粘合剂、功能助剂(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生产、销售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尚未实际经营 | |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拟生产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助剂等印花材料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发行人孙公司,惠州长联持有100%股权 | |
财务数据(万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总资产 | 8,896.13 | |
净资产 | 432.77 | |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72.25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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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卢开平直接持有发行人41.16%股份,通过担任联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比例为8.07%,因此,卢开平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49.2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卢开平自长联有限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且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比例为49.23%,可以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经营方针实际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卢开平先生情况介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1、卢开平”。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共有8名,分别为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联汇投资、富海新材、卢润初、卢满根和林长莲,其中卢满根和林长莲为夫妻共同持有7.33%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卢开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卢开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989.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16%。卢开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19001973081XXXXX,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2、麦友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麦友攀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56.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1%。麦友攀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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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301950040XXXXX,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3、卢来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卢来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69.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71%。卢来宾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71964031XXXXX,现任公司董事,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4、联汇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汇投资持有本公司39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07%,联汇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84689090K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建新路49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卢开平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1年10月25日 |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汇投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占比(%) | 职务 |
1 | 卢开平 | 423.75 | 42.375 |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 | 卢润初 | 210.00 | 21.000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 |
3 | 吕增兴 | 50.00 | 5.000 | 发行人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
4 | 卢泽俭 | 50.00 | 5.000 | 发行人技术顾问 |
5 | 麦敬文 | 35.00 | 3.500 | 发行人国内销售部业务员 |
6 | 钟巧连 | 25.00 | 2.500 | 未在发行人处任职,系发行人股东卢来宾的配偶 |
7 | 周利范 | 17.50 | 1.750 | 发行人副总经理 |
8 | 卢增强 | 15.00 | 1.500 | 发行人控股股东卢开平兄弟,发行人行政专员 |
1-1-42
9 | 苏飞洞 | 13.75 | 1.375 | 发行人研发中心研发经理 |
10 | 石年 | 13.75 | 1.375 | 惠州长联生产部经理 |
11 | 陈乃答 | 13.75 | 1.375 | 发行人研发中心工程师 |
12 | 马桂才 | 13.75 | 1.375 | 曾任发行人行政部员工,现已离职 |
13 | 蔡添阳 | 12.50 | 1.250 | 曾任发行人国内销售部业务员,现已离职 |
14 | 叶文伟 | 12.50 | 1.250 | 曾任发行人国内销售部经理,现已离职 |
15 | 卢国华 | 12.50 | 1.250 |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 |
16 | 卢志勇 | 12.50 | 1.250 | 发行人销售部经理 |
17 | 刘志富 | 12.50 | 1.250 | 发行人研发中心工程师 |
18 | 封艳群 | 10.00 | 1.000 | 发行人生产部文员 |
19 | 钟华昌 | 7.50 | 0.750 | 发行人设备应用工程师 |
20 | 钟汝麟 | 7.50 | 0.750 | 发行人国内销售部业务员 |
21 | 叶容 | 7.50 | 0.750 | 惠州长联研发助理工程师 |
22 | 肖光强 | 7.50 | 0.750 | 发行人国内销售部业务员 |
23 | 叶顺通 | 5.00 | 0.500 | 曾任发行人研发中心文员,现已离职 |
24 | 幸勇 | 5.00 | 0.500 |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5 | 麦伟林 | 3.75 | 0.375 | 惠州长联总经理、惠州惠联总经理 |
26 | 许微 | 2.50 | 0.250 | 中润科技跟单主管 |
合计 | 1,000.00 | 100 | —— |
5、富海新材
(1)富海新材基本情况
富海新材持有本公司32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9%,富海新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1228643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6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出资额 | 36,7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21日 |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
截至报告期期末,富海新材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占比(%) |
1-1-43
(万元) | ||||
1 | 深圳市尚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27.2480 |
2 | 广州城发应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000.00 | 16.3488 |
3 | 深圳市新嘉洲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8.1744 |
4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0.00 | 6.8120 |
5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2,000.00 | 5.4496 |
6 | 周忠坤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5.4496 |
7 | 宁波共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5.4496 |
8 | 何修文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2.7248 |
9 | 黄薇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2.7248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2.7248 |
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2.7248 |
12 | 宁波谦德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2.7248 |
13 | 雷兆军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2.1798 |
14 | 深圳市康赛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624 |
15 | 陈少冰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624 |
16 | 袁或然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624 |
17 | 叶茂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624 |
18 | 邓诗维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624 |
19 | 井冈山惇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0.8174 |
20 | 孙亚捷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0.8174 |
21 | 魏微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0.8174 |
合计 | 36,700.00 | 100 |
富海新材对发行人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所持发行人股份系其真实出资所形成,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形,也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明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富海新材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私募基金备案程序,于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2287)。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富海新材的普通合伙人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报告期期末,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1-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2567505851N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33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2,0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16日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于2014年4月22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1075)。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期末,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71863210C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9 |
法定代表人 | 陈玮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8年5月27日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玮。
6、卢润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卢润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00.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1%。卢润初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71967072XXXXX,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1-1-45
7、卢满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卢满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6%。卢满根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71955081XXXXX,小学学历。1973年1月至1979年10月在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务农;1979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从事货运经营;2003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2月至2014年7月在家待业;2014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客户信用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采购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
8、林长莲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长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24.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7%。林长莲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71957081XXXXX。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企业如下:
1-1-46
注:三联科技系由卢开平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联汇投资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出资占比42.375%,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股权投资 |
2 | 三联科技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有22.57%股权;卢开平哥哥卢沛女持有19.33%股权;股东卢来宾持有14.04%股权;股东麦友攀持有11.83%股权;股东卢满根持有9.09%股权;股东卢润初持有9.09%股权;股东卢如康持有9.09%股权的企业,系发行人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销售: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研制、开发:电子产品;产销:电子产品 | 无实际经营 |
3 | 中山聚和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 销售: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 | 租赁 |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的情况。
(五)发行人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框架等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协议控制框架等安排。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刑事犯罪及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7
(七)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情况
1、对赌协议的约定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卢开平与中瑞智慧签署《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卢开平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卢开平与中瑞智慧之间存在对赌约定的特殊权利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 协议当事方 | 协议名称 | 特殊权利条款 |
2020年12月11日 | 甲方:卢开平 乙方:中瑞智慧 丙方:发行人 | 《补充协议》 | 第一条 甲方承诺 甲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1公司将最迟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报中国境内A股IPO。 1.2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丙方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二条 乙方权利 2.1基于本补充协议第一条之内容,如若触发回购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8%的年利率(单利)回购乙方持有的丙方部分或全部股份。 2.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进行回购,并对回购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3乙方行使回购权时,其已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包括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决议并宣布分配但未支付给乙方的股利)应从回购金额中扣除。 第三条 双方约定 3.1如回购条款被触发,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回购之日起,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3.2投资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投资方认购资金总额加上按照8%的年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的总和,并扣除投资方已收到的全部现金分红和全部现金补偿金额所计算的股份转让价格(以下称“股份转让价格”或“股份转让价款”)受让投资方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股份转让价格=投资方认购资金总额×(1+8%×N÷360)-投资方从目标公司收到的全部现金分红(如有)-投资方收到的全部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其中:N为从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之日起至投资方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3.3双方同意,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甲方可分2期支付回购款,首期需在回购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文件签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回购款不得低于回购股份对应的投资款的50%;第二期可在首期回购款项交付的基础上最长延期1年(365天自然日)支付。 3.4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中第二条缴付投资款,甲方回购时需根据乙方投资款项的实际支付时间计算回购款数额,未支付完成的部分需按照本协议2.1条款之约定按照8%的年利率(单利)支付利息。 |
1-1-48
2、解除对赌协议情况
2021年2月5日,发行人、卢开平与中瑞智慧签署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终止上述各方签署的包含特殊权利安排的补充协议,且上述全部补充协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恢复执行,亦不会被视为自动恢复执行,对赌协议自始无效,具体内容如下:
“1.1经各方协商确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补充协议》的约定即时完全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各方均不再享有《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亦不再承担《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1.2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补充协议》即自始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均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恢复执行,亦不会被视为自动恢复执行。
1.3各方确认,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就《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各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请求。”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上述投资人在投资发行人时约定的对赌条款等类似安排均已经清理,不存在任何效力恢复条款,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协议,发行人并非作为上述对赌相关协议的对赌义务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的相关规定。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4,832.99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11.00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1-1-49
序号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数(万股) | 比例 | 股数(万股) | 比例 | ||
1 | 卢开平 | 1,989.00 | 41.16% | 1,989.00 | 30.87% |
2 | 麦友攀 | 556.40 | 11.51% | 556.40 | 8.63% |
3 | 卢来宾 | 469.30 | 9.71% | 469.30 | 7.28% |
4 | 联汇投资 | 390.00 | 8.07% | 390.00 | 6.05% |
5 | 富海新材 | 328.00 | 6.79% | 328.00 | 5.09% |
6 | 卢润初 | 300.30 | 6.21% | 300.30 | 4.66% |
7 | 卢如康 | 230.65 | 4.77% | 230.65 | 3.58% |
8 | 卢满根 | 230.00 | 4.76% | 230.00 | 3.57% |
9 | 中瑞智慧 | 144.99 | 3.00% | 144.99 | 2.25% |
10 | 林长莲 | 124.35 | 2.57% | 124.35 | 1.93% |
11 | 郑昆石 | 70.00 | 1.45% | 70.00 | 1.09% |
社会公众股 | - | - | 1,611.00 | 25.00% | |
合计 | 4,832.99 | 100.00% | 6,443.99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数(万股) | 比例 |
1 | 卢开平 | 1,989.00 | 41.16% |
2 | 麦友攀 | 556.40 | 11.51% |
3 | 卢来宾 | 469.30 | 9.71% |
4 | 联汇投资 | 390.00 | 8.07% |
5 | 富海新材 | 328.00 | 6.79% |
6 | 卢润初 | 300.30 | 6.21% |
7 | 卢如康 | 230.65 | 4.77% |
8 | 卢满根 | 230.00 | 4.76% |
9 | 中瑞智慧 | 144.99 | 3.00% |
10 | 林长莲 | 124.35 | 2.57% |
合计 | 4,762.99 | 98.55% |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共8名自然人股东,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数(万股) | 比例 |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
1 | 卢开平 | 1,989.00 | 41.16%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麦友攀 | 556.40 | 11.51% | 董事、副总经理 |
3 | 卢来宾 | 469.30 | 9.71% | 董事 |
4 | 卢润初 | 300.30 | 6.21% | 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 |
5 | 卢如康 | 230.65 | 4.77% | 销售经理 |
6 | 卢满根 | 230.00 | 4.76% | 人事行政部副经理 |
7 | 林长莲 | 124.35 | 2.57% | - |
8 | 郑昆石 | 70.00 | 1.45% | - |
合计 | 3,970.00 | 82.14% | - |
1-1-50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形。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首次申报之日前十二个月,发行人新增股东为林长莲,其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过程
新增股东的股权转让过程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等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2、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原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该次入股价格为2.31元/股,入股价格为卢满根取得相关股权的原始投资成本。
3、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长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24.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7%。林长莲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7195708XXXXXX,自由职业者。
4、关联关系
首次申报前12个月发行人新增股东林长莲为卢满根配偶,卢满根与股东兼董事卢开平、股东兼董事卢来宾、股东卢如康、联汇投资的合伙人卢增强为兄弟关系,联汇投资合伙人钟巧连为卢来宾配偶;除此之外,林长莲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1-1-51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1、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
(1)股东卢开平、卢来宾、卢满根、卢如康为兄弟关系;
(2)股东卢满根、林长莲为夫妻关系;
(3)联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卢开平;
(4)实际控制人卢开平与联汇投资的合伙人卢增强系兄弟关系,股东麦友攀与联汇投资的合伙人麦敬文系父子关系,股东麦友攀与联汇投资的合伙人麦伟林系叔侄关系,股东卢来宾与联汇投资的合伙人钟巧连系夫妻关系,联汇投资的合伙人叶容与股东卢润初的配偶系兄妹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发行前各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卢开平 | 1,989.00 | 41.16 | 165.26 | 3.42 |
2 | 麦友攀 | 556.40 | 11.51 | - | - |
3 | 卢来宾 | 469.30 | 9.71 | - | - |
4 | 联汇投资 | 390.00 | 8.07 | - | - |
5 | 卢满根 | 230.00 | 4.76 | - | - |
6 | 卢润初 | 300.30 | 6.21 | 81.90 | 1.69 |
7 | 卢如康 | 230.65 | 4.77 | - | - |
8 | 林长莲 | 124.35 | 2.57 | - | - |
9 | 卢增强 | - | - | 5.85 | 0.12 |
10 | 麦敬文 | - | - | 13.65 | 0.28 |
11 | 麦伟林 | - | - | 1.46 | 0.03 |
12 | 钟巧连 | - | - | 9.75 | 0.20 |
13 | 叶容 | - | - | 2.93 | 0.06 |
合计 | 4,290.00 | 88.76 | 280.80 | 5.80 |
1-1-52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所有董事均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及提名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卢开平 | 董事长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2 | 麦友攀 | 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3 | 卢润初 | 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4 | 卢来宾 | 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5 | 卢杰宏 | 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6 | 王懋 | 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7 | 容敏智 | 独立董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8 | 李晗 | 独立董事 | 股东 | 2023.9.26-2024.12.9 |
9 | 袁同舟 | 独立董事 | 股东 | 2023.9.26-2024.12.9 |
注:2023年9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晗、袁同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卢开平先生 董事长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环球化学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三联科技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东莞市松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佛山市松村树脂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任东莞市三联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中山聚和监事;2014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中润科技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广东寮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联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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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任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会长;2021年3月至今任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副会长;2011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东莞市寮步商会副会长;2021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寮步商会会长;2022年7月至今,任广东莞商联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监事。
麦友攀先生 董事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学工程技术工程师,高分子材料工程师(中级)。1976年12月至1980年3月任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建井研究所技术员;1980年4月至1988年10月任广东陆丰精选厂厂长;1988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汕尾市化工原料公司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7年8月任惠州长联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卢润初先生 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销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三联科技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总监、监事;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客户信用部经理。
卢来宾先生 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6年1月至2003年12月自由职业;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三联科技行政经理;2004年9月至2016年2月任东莞市松村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9月至今任三联科技监事;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董事、行政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意联物业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会长;2022年8月至今任东莞思凯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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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杰宏先生 董事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监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惠州长联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
王懋先生 董事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市财经学校及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00年1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市傲立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任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玉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1年9月至今任玉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航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董事。
容敏智先生 独立董事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5月至1990年2月任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1994年3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材料科学研究所教授、博导;1997年9月至1998年3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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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高级访问学者;2000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秘书长;2002年1月至4月和2004年7月至9月任德国凯撒斯劳腾大学复合材料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给热供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印制电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2021年3月至今任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广东纵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晗女士 独立董事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任广州市财政局科员;2008年4月至2014年7月任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4年8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同舟先生 独立董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6月至1994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银城大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办;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经理;1995年6月至1996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办公室调研股成员;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任君安证券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财务总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0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京盛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任国泰君安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国泰君安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业务总裁;2007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月至2020年7月任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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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北京亿联易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优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北京外译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任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任红和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任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卢国华 | 监事会主席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2 | 赵文爱 | 监事 | 股东 | 2021.12.10-2024.12.9 |
3 | 叶佩轩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1.12.10-2024.12.9 |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卢国华先生 监事会主席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机电工程师(中级)。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维修技术员;2004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汤姆森广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设备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总经理助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2014年7月至今,任中共东莞长联科技党支部支部书记;2017年9月至今,任东莞长联科技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2019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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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爱女士 监事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工分析工程师、知识产权师、高级染整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1年4月任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检测主管;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检测中心主管、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监事。叶佩轩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14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销售跟单文员;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文员;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设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卢开平 | 总经理 | 董事会 | 2021.12.10-2024.12.9 |
2 | 麦友攀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3 | 卢润初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4 | 周利范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5 | 卢杰宏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6 | 幸勇 | 董事会秘书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 2022.4.14-2024.12.9 | ||
7 | 奉亚军 | 财务总监 | 总经理 | 2021.12.10-2024.12.9 |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卢开平先生 总经理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麦友攀先生 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卢润初先生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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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卢杰宏先生 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周利范女士 副总经理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系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1989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职员;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销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三联科技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销售经理、监事会主席;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幸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力同板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任东莞市承达家居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东莞市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4月至2007年9月任东莞市盈富纺织助剂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东莞市富士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任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财务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奉亚军先生 财务总监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1999年1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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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任永州市轻化建材总公司会计;2003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长城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08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历任广东四象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海中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参见“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五)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现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卢杰宏先生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赵文爱女士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陈任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工程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苏飞洞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三联科技研发专员;2011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长联有限研发部主管;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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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浩标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长联有限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工程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主要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 | 任职职务 | 任职单位与 公司关系 |
卢开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公司股东 |
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企业 |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公司子公司 | ||
广东寮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 执委会副会长 | 关联企业 | ||
东莞市寮步商会 | 会长 | 关联企业 | ||
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广东莞商联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麦友攀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卢润初 | 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 | - | - | - |
卢来宾 | 董事 | 东莞市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关联企业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关联企业 | ||
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 | 会长 | 关联企业 | ||
东莞思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关联企业 | ||
卢杰宏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王懋 | 董事 | 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深圳市航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伙人、投资总监 | - | ||
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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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成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容敏智 | 独立董事 | 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 | 副理事长 | - |
广东省给热供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委员 | - | ||
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副秘书长 | - | ||
广东省印制电路标准化委员会 | 委员 | -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广东纵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李晗 | 独立董事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袁同舟 | 独立董事 | 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关联企业 |
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关联企业 | ||
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关联企业 | ||
北京亿联易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关联企业 | ||
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关联企业 | ||
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关联企业 | ||
卢国华 | 监事会主席 | 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 | 监事 | 关联企业 |
赵文爱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叶佩轩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周利范 | 副总经理 | - | - | - |
幸勇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 | - | - |
奉亚军 | 财务总监 | - | - | - |
苏飞洞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卢浩标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陈任 | 核心技术人员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开平与董事卢来宾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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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 股数(万股) | 间接持股股数(万股) | 间接持股的 股东 | 合计持股(万股) |
卢开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1,989.00 | 165.26 | 联汇投资 | 2,154.26 |
麦友攀 | 董事、副总经理 | 556.40 | - | - | 556.40 |
卢润初 | 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 | 300.30 | 81.90 | 联汇投资 | 382.20 |
卢来宾 | 董事 | 469.30 | - | - | 469.30 |
卢国华 | 监事会主席 | - | 4.875 | 联汇投资 | 4.88 |
周利范 | 副总经理 | - | 6.825 | 联汇投资 | 6.83 |
幸勇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 | 1.95 | 联汇投资 | 1.95 |
苏飞洞 | 核心技术人员 | - | 5.36 | 联汇投资 | 5.36 |
合计 | - | 3,315.00 | 266.17 | - | 3,581.18 |
注:上述人员为通过联汇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上述间接持股数由其持有联汇投资股数/联汇投资总股本*联汇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数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钟巧连 | 董事卢来宾之妻 | 97,500 | 0.20% |
2 | 麦敬文 | 董事麦友攀之子 | 136,500 | 0.28% |
注:上述人员均为通过联汇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上述持股数由其持有联汇投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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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联汇投资总股本*联汇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数计算得出。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在公司任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和《保密协议》,公司与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分别签订了《董事聘任合同》《独立董事聘任合同》。上述合同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作出了相关约定,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有关合同和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协议。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期 间 | 董事会成员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2022.1.1-2023.9.26 | 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容敏智、唐忠诚、涂伟萍 | - | - |
2023.9.26至今 | 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容敏智、李晗、袁同舟 | 2023年9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 根据《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唐忠诚和涂伟萍已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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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因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更 |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期 间 | 监事会成员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2022.1.1-至今 | 叶佩轩、卢国华、赵文爱 | - | - |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 间 | 高级管理人员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2022.1.1-2022.4.14 | 卢开平、麦友攀、卢润初、周利范、卢杰宏、幸勇、奉亚军 | - | - |
2022.4.14-至今 | 卢开平、麦友攀、卢润初、周利范、卢杰宏、幸勇、奉亚军 |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请幸勇为公司副总经理 | 因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幸勇被聘任为副总经理 |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期 间 | 核心技术人员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2022.1.1-2022.8.27 | 卢杰宏、赵文爱、陈任、苏飞洞、卢浩标、徐四喜 | - | - |
2022.8.27-至今 | 卢杰宏、赵文爱、陈任、苏飞洞、卢浩标 | 2022年8月27日,徐四喜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未从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相关工作 | 徐四喜因个人原因离职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存在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对外投资企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 对外投资企业 与发行人关系 |
卢开平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42.375% | 423.75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 | 33.33% | 350.00 | 发行人控股股东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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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22.57% | 45.14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
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5.00% | 15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麦友攀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11.83% | 23.66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卢润初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21.00% | 210.00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9.09% | 18.18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
卢来宾 | 东莞市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60.00% | 3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14.04% | 28.08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
王懋 | 玉成有限公司 | 32,900.00 | 0.91% | 30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25.00% | 25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袁同舟 | 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99.00% | 99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中能广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25.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99.00% | 9.9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会昌县和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88.00% | 440.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99.00% | 99.00 | 发行人关联企业 | |
卢国华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25% | 12.50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周利范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75% | 17.50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幸勇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0.50% | 5.00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奉亚军 | 深圳市宝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00 | 2.19% | 15.00 | 无 |
苏飞洞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375% | 13.75 | 发行人持股平台 |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不存在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承诺和协议,亦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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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结合公司行业和经营特点,制定了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管理依据。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独立董事薪酬主要为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在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建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监事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
(二)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薪酬总额 | 528.73 | 559.59 | 577.67 |
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5.54% | 6.03% | 8.25% |
(三)最近一年在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获得收入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2023年度薪酬 | 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
卢开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39.7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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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友攀 | 董事、副总经理 | 26.33 | 否 |
卢润初 | 董事、副总经理、客户信用部经理 | 33.77 | 否 |
卢杰宏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9.02 | 否 |
卢来宾 | 董事 | 21.77 | 否 |
王懋 | 董事 | - | 否 |
容敏智 | 独立董事 | 6.06 | 否 |
唐忠诚 | 独立董事 | 4.55 | 是 |
涂伟萍 | 独立董事 | 4.55 | 否 |
袁同舟 | 独立董事 | 1.52 | 是 |
李晗 | 独立董事 | 1.52 | 否 |
卢国华 | 监事会主席 | 27.85 | 否 |
赵文爱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37.27 | 否 |
叶佩轩 | 职工代表监事 | 8.41 | 否 |
周利范 | 副总经理 | 58.83 | 否 |
幸勇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34.52 | 否 |
奉亚军 | 财务总监 | 51.14 | 否 |
苏飞洞 | 核心技术人员 | 38.68 | 否 |
卢浩标 | 核心技术人员 | 44.21 | 否 |
陈任 | 核心技术人员 | 38.99 | 否 |
合计 | 528.73 | - |
注:王懋未在公司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故未在公司领取薪酬。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五、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联汇投资实施了股权激励,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情况,详细介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4、联汇投资”。
联汇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所有出资均为出资人自筹资金,不属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未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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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现已修订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二)决策程序
2011年10月11日,长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联汇投资作为公司股东,联汇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通过综合考核后被选定的公司员工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三)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控制权的影响
发行人于2011年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联汇投资实施了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联汇投资合伙人肖芳于2022年7月27日因病去世,经其继承人同意将其占合伙企业1.375%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为13.75万元)转让给卢开平,并于2023年6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构成股份支付,发行人于2023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2.37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控制权造成重大影响。
股份支付情况详见招股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
(四)员工持股平台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员工持股平台的内部流转、退出机制、股权管理机制等事项
员工持股平台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员工持股平台的内部流转、退出机制、股权管理机制等事项如下所示:
序号 | 事项类别 | 具体情况 |
1 | 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6.2.1.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6.2.1.1.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其丧失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因从长联科技离职而丧失员工资格。 6.2.1.2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不予退伙的情形除外。 联汇投资合伙人离职后,部分合伙人将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了其他新增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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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部分合伙人离职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后未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 | ||
2 | 股份锁定期 | 根据联汇投资作出的承诺“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3 | 内部流转、退出机制 |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6.2.2.1除当然退伙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他约定、承诺,且有限合伙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1)长联科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已离职员工无需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2)发生有限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的其他情形。 6.2.2.2上述自愿退伙的情况发生在本企业成立至长联科技上市后36个月内,该退伙合伙人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转让价格=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合伙企业全部已实缴出资额×合伙企业持有长联科技的股权比例×转让财产份额时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长联科技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金额;上述自愿退伙的情况发生在长联科技上市36个月后,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退伙事宜,退伙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持有股票禁售期的规定和要求。 |
4 | 股权管理机制 |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6.3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 6.3.1有限合伙人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6.3.1.1拟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转让方)希望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财产份额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转让: (1)转让不会导致本企业的合伙人人数高于50人; (2)受让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其他长联科技的员工; (3)本企业成立至长联科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除退伙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外,本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能转让; (4)拟受让方已出具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 (5)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基于禁售期等方面对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事宜而作出的相关规定。 6.3.2普通合伙人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6.3.2.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全部转让(可以部分转让)。 6.3.2.2当本企业普通合伙人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必须经本企业普通合伙人总人数过半数通过方可实施。 6.3.2.3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合伙财产份额的,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受让方为普通合伙人的,受让方因受让部分合伙财产份额而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7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人在本企业存续期间,不得将其在本企业中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
5 | 合伙企业终止的情形 |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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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4)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2.2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企业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决议,可以提前解散: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合伙企业不能正常运作达6个月以上。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员工人数(人) | 456 | 419 | 4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结构 | 人数(人) | 所占比例 |
按专业分类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48 | 10.53% |
研发与技术人员 | 101 | 22.15% | |
生产人员 | 168 | 36.84% | |
销售人员 | 120 | 26.32% | |
财务人员 | 19 | 4.17% | |
合计 | 456 | 100.00% | |
按学历分类 | 硕士以上 | 7 | 1.54% |
本科(含大专) | 169 | 37.06% | |
中专(含高中) | 87 | 19.08% | |
中专以下 | 193 | 42.32% | |
合计 | 456 | 100.00% | |
按年龄分类 | 50岁以上 | 102 | 22.37% |
41-50岁 | 133 | 29.17% | |
31-40岁 | 121 | 26.54% | |
30岁以下 | 100 | 21.93% | |
合计 | 456 | 100.00% |
(二)发行人社保公积金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同时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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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 | 养老 保险 | 工伤 保险 | 失业 保险 | 生育 保险 | 医疗 保险 | 住房 公积金 | |
员工人数(人) | 456 | ||||||
已缴纳人数(人) | 433 | 432 | 432 | 432 | 438 | 426 | |
未缴纳人数(人) | 24 | 25 | 25 | 25 | 19 | 31 | |
已缴纳人数中已离职人数(人) | 1 | 1 | 1 | 1 | 1 | 1 | |
未缴纳原因 | 退休员工 | 24 | 25 | 25 | 25 | 19 | 25 |
自愿放弃 | - | - | - | - | - | 6 | |
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 | 养老 保险 | 工伤 保险 | 失业 保险 | 生育 保险 | 医疗 保险 | 住房 公积金 | |
员工人数(人) | 419 | ||||||
已缴纳人数(人) | 403 | 403 | 402 | 402 | 408 | 398 | |
未缴纳人数(人) | 16 | 16 | 17 | 17 | 11 | 21 | |
已缴纳人数中已离职人数(人) | - | - | - | - | - | - | |
未缴纳原因 | 退休员工 | 16 | 16 | 17 | 17 | 11 | 15 |
自愿放弃 | - | - | - | - | - | 6 | |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养老 保险 | 工伤 保险 | 失业 保险 | 生育 保险 | 医疗 保险 | 住房 公积金 | |
员工人数(人) | 410 | ||||||
已缴纳人数(人) | 399 | 399 | 398 | 398 | 404 | 388 | |
未缴纳人数(人) | 12 | 12 | 13 | 13 | 7 | 23 | |
已缴纳人数中含已离职人数(人) | 1 | 1 | 1 | 1 | 1 | 1 | |
未缴纳原因 | 退休员工 | 12 | 12 | 13 | 13 | 7 | 11 |
自愿放弃 | - | - | - | - | - | 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主要为该等员工已达退休年龄无需缴纳;发行人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1)25名员工已达退休年龄无需缴纳;(2)6名员工系个人不愿意缴纳、自愿放弃缴纳,该等员工已出具自愿放弃缴纳声明。
报告期内社保和公积金需补缴金额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补缴社保金额 | - | - | 1.19 |
应补缴公积金金额 | 1.08 | 1.37 | 4.95 |
合计 | 1.08 | 1.37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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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0.01% | 0.01% | 0.09%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或信用中国(广东)查询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专用版)》《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证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或信用中国(广东)查询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专用版)》《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证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住房公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已就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相关承诺:
“1.在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如因长联科技(含长联科技前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或员工的要求补缴本次发行并上市报告期或之前任何期间的职工社会保险,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本人将自愿在毋须长联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缴付义务,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2.长联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长联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发行人不存在因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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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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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以水为分散介质,大幅减少了VOCs排放,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标准,深受下游客户的认可,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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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和研发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0项发明专利。通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成功掌握了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内衣贴合硅胶技术和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产品通过了有害物质零排放(ZDHC)认证,符合欧盟REACH法规要求和ECOPASSPORT by OEKO-TEX?纺织品生态标准。公司的“环保通用型弹性胶浆产品”“环保印花功能助剂产品”“环保数码喷墨白胶浆产品”“环保数码喷墨处理液产品”等21项产品先后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参与制定2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及5项团体标准;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广东省环保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获得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并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其他(数码涂料墨水、自动化印花设备、助剂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具体如下:
类别 | 概述 |
水性印花胶浆 | 水性印花胶浆是以聚丙烯酸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等作为水性树脂固着物,与粉体或助剂等经过一定的工艺条件制备而成的浆状物。包括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等。 |
水性树脂 | 水性树脂是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形成树脂膜材料,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最重要的因素。 |
丝印硅胶 | 属于加成型液体硅橡胶,是以含乙烯基的线性聚硅氧烷为基础胶,添加含氢硅氧烷、助剂等制备而成的新型丝印材料。实际使用时通过添加铂系催化剂,发生交联反应得到立体交联结构的弹性体。 |
其他 | 包括数码涂料墨水、自动化印花设备、助剂等其他产品。 |
(1)水性印花胶浆
水性印花胶浆是以聚丙烯酸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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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水性树脂固着物,与粉体或助剂等混合制备而成的浆状物。采用丝网印刷方式印在织物上,经自然干燥或烘烤干燥后形成印花图案。水性印花胶浆应用在纺织印花上,具有环保、手感柔软、耐洗水、耐摩擦等特点。
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根据功能不同分为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具体如下:
①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
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是指能够满足不同印花需求,但不具有特殊功能或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公司生产的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主要分为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和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案配色建议,下游客户将白胶浆、透明胶浆和水性色浆按一定比例调配得到印花预备胶浆,并通过丝网印刷印制设计图案。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主要是由水性树脂、助剂、去离子水、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半透明或浅色糊状浆体,不具有遮盖力。透明胶浆通过调色可在浅色织物上单独使用,也可以通过与白胶浆混合并调色使用,主要用于调制彩色印花图案或提高印花图案弹性及对织物的附着力。
公司生产的透明胶浆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主要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二氧化硅、助剂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白色糊状浆体。因其含有钛白粉等粉体,除具有透明胶浆特点外,白胶浆可直接印制白色印花图案,具有遮盖力强、白度高等特点。公司生产的白胶浆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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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透明胶浆和白胶浆具体性能特点如下:
产品 | 耐洗牢度 | 耐摩擦色牢度 | 酚黄 变测试 | 耐光黄 变测试 | 表面 抗粘性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测试后印花胶膜无粘结、变色、缺损、脱落、开裂现象 | 3到5级 | ≥4级 | ≥4级 | 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 | 调色鲜艳,符合婴儿级别的环保要求。适用于各种棉布、针织布等不同面料的印花,可用于手工印花或机器印花。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不适用 | 符合婴儿级别的环保要求。适用于各种棉布、针织布等不同面料的印花,可用于手工印花或机器印花。 |
注:(1)耐洗牢度按“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146-2016)”测试;
(2)耐摩擦色牢度按“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测试;
(3)酚黄变测试按“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潜在酚黄变的评估(GB/T 29778-2013)”测试;
(4)耐光黄变测试按“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黄变色牢度(GB/T 30669-2014)”测试;
(5)表面抗粘性按“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146-2016)”测试;
(6)上述指标数值越高,性能越好。其他产品性能要求使用的标准同上述标准。
②数码胶浆
数码印花是近年来通过结合数码胶浆材料的使用,发展迅速的一种印花工艺,顺应了绿色环保、可持续化发展的趋势。目前主流的数码印花,通过网印与喷印相结合的工艺,针对深色和浅色织物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案。(1)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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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物解决方案:由于数码涂料墨水不能直接在深色织物上形成清晰的图案。解决方法是先在深色织物上先依次印刷数码透明打底胶浆、数码白胶浆,再进行数码喷墨印花,最后印刷数码盖面浆。(2)浅色织物解决方案:先在浅色织物上印刷数码处理液,再进行数码喷墨印花,最后根据产品要求可选择印刷数码盖面浆。
上述的数码胶浆是用于生产数码印花时所使用的一系列胶浆产品的统称,主要包括:数码白胶浆、数码处理液、数码透明打底胶浆和数码盖面浆。
数码白胶浆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吸墨物质、增色剂和其他助剂等经过分散、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胶浆,其应用于数码产品中,主要起到遮盖深色织物的底色,以及吸附和固定涂料墨水的作用,具有操作简便、遮盖力强、与数码涂料墨水相容性好等特点。由于数码白胶浆含有钛白粉,能提供一定白度以及遮盖力,将数码涂料墨水喷印在其表面,能形成清晰的图案。另外,数码白胶浆含有特殊增色剂及吸墨物质,可有效提高胶浆与彩墨的结合牢度,提高彩墨的展色性,并防止彩墨渗化,使数码印花图案鲜艳、清晰、逼真、立体感强。
数码处理液是由水性树脂、吸墨物质、增色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中低粘度的半透性液体,适用于白色或者浅色织物上的数码印花。将数码处理液通过丝网印刷到织物表面进行预处理,再进行数码喷墨印花,制备无手感的数码印花图案。其中,数码处理液的主要作用是提高数码喷墨时墨水的清晰度,以及提高墨水和织物的结合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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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透明打底浆是由水性树脂、去离子水、助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制备而成浅色糊状浆料,主要作用是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平整饱满的底面;提高数码印花图案与织物的附着力,防止数码印花图案发生脱落;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柔软的手感。数码盖面浆是由哑光聚氨酯树脂、去离子水、助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半透明浆料,主要作用是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肤感或者爽滑效果,提高数码印花图案的耐洗牢度和耐摩擦色牢度。公司生产的数码胶浆系列产品具体特性如下:
产品 | 粘度/mPa.s | 电导率 | pH值 | 酚黄变 | 耐光黄变 | 表面抗粘性 | 耐洗牢度 | 特点及适用 范围 |
数码白胶浆 | 70000-80000 | <1000 | 3.0-6.0 | ≥4级 | ≥4级 | 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 | 测试后印花胶膜无粘结、变色、缺损、脱落、开裂现象 | 配套的数码成品色彩鲜艳、与原图基本无色差,色牢度好,手感柔软。适用于市面上不同类型涂料墨水。 |
数码处理液 | 5000-8000 | <1000 | 3.0-6.0 | |||||
数码透明打底浆 | 70000-80000 | <500 | 7.0-9.0 | |||||
数码盖面浆 | 30000-40000 | <500 | 7.0-9.0 |
注:(1)粘度按“粘度测量方法(GB/T 10247—2008)”测试;
(2)电导率按“表面活性剂 试验用水或水溶液电导率的测定(HG/T 3506-1999)”测试;
(3)pH值按照“胶粘剂的pH值测定(GB/T 14518-1993)”测试。
③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是使印花图案具有特殊功能或效果的胶浆的统称,是由水性树脂、功能助剂等原材料,通过分散或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印花胶浆。该产品是在兼顾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的手感、耐洗牢度、环保性等基本性能基础上,针对普通尼龙、防水尼龙、牛仔等特殊面料开发的具有高附着力功能,或具有阻燃、防升华、防冻等特殊功能,或使印花图案呈现龟裂、直裂、烫金、3D立体、发泡、透气、吸水形变等特殊效果的胶浆。
公司主要功能型胶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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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功能简述 | 产品图片 |
防冻胶浆 | 使用低温耐屈挠的高分子聚合物以及特种柔软酯类助剂制备成的高性能胶浆。可通过安踏/FILA和李宁公司-20℃的耐寒测试。 | |
防升华打底胶浆 | 防止织物染料迁移到胶浆表面的功能型胶浆。可通过80℃、48小时老化后染料不迁移到表面的测试,常温条件下至少2年染料不迁移到表面。 | |
拔印胶浆 | 采用还原剂或氧化剂把深色织物原有底色去除的胶浆。具有柔软度好、无残留等特点。 | |
尼龙胶浆 | 适用于尼龙布、雨伞布、泳衣布、涤纶布等难以附着的特殊面料,主要特点是牢固度高。 | |
阻燃胶浆 | 具有阻燃功能的胶浆。可通过国际儿童睡衣阻燃标准,为环保无卤阻燃胶浆,阻燃效果好,且多次水洗后依然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 | |
烫金胶浆 | 通过压烫工艺,把烫金箔转移到烫金胶浆上,实现金属光泽效果。具有容易烫压、弹性好、手感柔软、闪亮度高等特点。 | |
牛仔胶浆 | 适用于各种牛仔布的印花,具有高牢度、高光泽、耐石磨酵洗等特点。 | |
厚板胶浆 | 通过多次印制后能达到立体效果,且坚挺不下沉。主要特点是厚度高、柔软度好。 |
(2)水性树脂
水性树脂是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形成树脂膜材料,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最重要的因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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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水性树脂是用水作为介质,以单体、乳化剂和引发剂等为原材料,通过乳液聚合反应合成的环保水性高分子聚合物,主要用于制备水性印花胶浆或作为固浆粘合剂使用。公司通过不断提升水性树脂的性能,为提升水性印花胶浆性能打下良好基础,使得产品品质得以逐步提升。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水性树脂不仅作为主要生产原料应用于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还形成规模化对外销售。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主要用于生产水性印花胶浆,具有如下特点:
产品 | 不挥 发物 | pH值 | 粘度/mPa.s | 外观 | Tg/℃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水性树脂 | 30-60% | 7.0-9.0 | 25-1000 | 乳白/半透 | -30至0 | 干燥速度适中,成膜丰满,耐水性好,手感柔软,弹性好,固色牢度好和表面抗粘性强等。 |
注:(1)不挥发物按照“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2793-1995)”测试;
(2)Tg按照“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第2部分:玻璃化转变温度的测定(GB/T19466.2-2004)”测试。
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及应用如下图所示:
(3)丝印硅胶
丝印硅胶属于加成型液体硅橡胶,是以含乙烯基的线性聚硅氧烷为基础胶,添加含氢硅氧烷、助剂等制备而成的新型丝印材料。实际使用时通过外添加铂系催化剂,发生交联反应得到立体交联结构的弹性体。可应用于运动、休闲、童装等纺织品印花或内衣贴合,具有手感柔软、弹性好、耐候耐化学性佳、耐洗牢度好等特点。
以无缝内衣贴合硅胶为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内衣的舒适度、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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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性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市面上的无缝内衣贴合材料主要为各类弹性体,只适合点胶工艺,不能做精密花型,且容易老化、分解。而丝印硅胶用于内衣贴合,可满足严格的环保要求,耐候性、耐酸碱方面性能更优,具有柔软度高、粘性强、对面料的附着牢度高等特点,可通过丝网印刷工艺设计满足人体曲线和人体生理机能需求的花型,使无缝内衣具有较高的合体性和舒适性。公司内衣贴合硅胶具体性能特点如下:
产品 | 硬度(邵氏A) | 撕裂强度(N/mm2) | 拉伸率% | 硫化时间100℃(s)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丝印硅胶 | 25-30 | 20-25 | 800-900 | 60-70 | 符合食品级甚至医用级别的环保要求。适用于内衣面料贴合(氨纶、氨纶尼龙混合面料等),适用于椭圆机印刷或者点胶机点胶等不同工艺。 |
注:(1)邵氏A硬度按照“硫化橡胶回弹性的测定(GB/T 1681-2009)”测试;
(2)撕裂强度按照“硬质橡胶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GB/T 1701-2001)”测试;
(3)拉伸率按照“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528-2009)”测试;
(4)硫化时间按照“橡胶 用无转子硫化仪测定硫化特性(GB/T 16584-1996)”测试。
公司生产的丝印硅胶及应用如下图所示:
(4)其他
公司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数码涂料墨水、自动化印花设备、助剂等,主要如下:
①数码涂料墨水
数码墨水是影响数码印花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数码墨水包括数码染料墨水和数码涂料墨水。公司生产的数码墨水属于数码涂料墨水,是以聚氨酯分散体、聚丙烯酸酯乳液等水性树脂为成膜物质,以水性色浆为着色剂,通过添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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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剂、保湿剂等各类功能助剂后,经过分散、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主要应用于各种面料的数码印花,具有工艺简单、材质适用性广、耐日晒色牢度好等特点。数码涂料墨水具体参数如下:
产品 | 粘度/mPa.s | pH值 | D90粒径/nm | 表面张力/dyn/cm | 电导率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色彩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数码涂料彩墨 | 3.0-5.0 | 7.5-8.5 | 85- 100 | 7.5-8.5 | 85- 100 | 湿擦2.5以上,干擦4.0以上 | 品红、青、黄、黑 | 流畅性好,不含腐蚀性溶剂,对喷头损伤较小。 |
数码涂料白墨 | 4.0-6.0 | 8.0-9.0 | 150- 180 | 8.0-9.0 | 150-180 | - | 白色 | 遮盖力强、流畅性好,不含腐蚀性溶剂,对喷头损伤较小。 |
注:D90粒径按照“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GB/T 19077-2016)”测试。
数码涂料墨水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②自动化印花设备
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主要是全自动椭圆印花机,是布片或成衣印花的自动化设备,包括主运动系统、定位系统和刮印系统等。该产品的特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主要性能及用途 | 产品示例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 | 主要性能:有效印花面积可达到70*105cm(台板尺寸75*120cm),台板数量最高可达到100块,设备操作简单、对位精准。 用途:双轨机器主要适用于裁片印花,单轨机器适用于成衣和裁片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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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特征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373.49 | 24.62% | 14,538.16 | 28.49% | 16,102.92 | 29.10%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949.64 | 15.82% | 8,966.55 | 17.57% | 10,189.22 | 18.41% | |
数码胶浆 | 5,649.66 | 11.24% | 6,037.60 | 11.83% | 7,090.70 | 12.81%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139.04 | 26.14% | 11,423.08 | 22.38% | 12,031.69 | 21.74% | |
小计 | 39,111.83 | 77.82% | 40,965.40 | 80.27% | 45,414.53 | 82.06% | |
水性树脂 | 4,634.85 | 9.22% | 5,061.44 | 9.92% | 5,097.05 | 9.21% | |
丝印硅胶 | 3,288.51 | 6.54% | 1,911.51 | 3.75% | 1,924.97 | 3.48% | |
其他 | 3,227.25 | 6.42% | 3,093.87 | 6.06% | 2,908.66 | 5.26% |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和水性树脂两大类产品的销售,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50,511.59万元、46,026.84万元和43,74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27%、90.19%和87.04%,主营业务收入集中。
(二)主要经营模式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公司所处行业位于基础化工材料行业与纺织行业之间,产品主要为具有特定用途和性能的印花材料。因此,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需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销售模式方面,由于下游纺织印花行业较为分散,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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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印花材料和印花设备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即通过采购丙烯酸类单体、钛白粉、助剂等原材料,利用公司核心技术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2、研发模式
公司在研发模式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并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基于对行业技术发展的持续追踪,结合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核心技术优势、工艺生产设备和产能条件等,对功能型胶浆、生物基印花材料、数码涂料墨水等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确认市场及行业热点产品的开发可行性,进行专题会议研究,并在研发立项后启动研发工作。
公司重视“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加强与高等院校沟通,进行项目选题立项及研发合作,并充分借助高等院校的优良科研设备,推动公司研发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
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如下:
主要研发步骤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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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产品需求方案并立项 | 公司销售部门、研发部门相关人员与品牌服装企业进行接洽,获取品牌服装企业产品设计需求;围绕客户印花工艺需求,研发部门从原材料、配方、工艺等方面对客户需求方案进行论证并进行产品开发立项。 |
2、确定产品技术方案 | 根据相关产品需求方案,设计技术标准、技术路线、项目开发计划等。 |
3、配方设计 | 配方工程师利用已有数据库(原材料、配方、工艺、重要产品)对树脂、助剂等进行筛选和优化,通过实验设计演进形成初始配方。 |
4、工艺开发 | 工艺工程师通过工艺实验确定配方工艺参数。 |
5、实验室检测 | 模拟客户印花场景,制作样板,送公司质检部门按照客户标准进行检测。 |
6、打样制版 | 将模拟客户印花场景制作的样板递交客户测试,并按照客户需求及时调整工艺及配方。 |
7、结题 | 客户确认后导入量产。 |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同时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储备库存。公司研发中心、生产部等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单》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统一交由采购部复核后实施采购。采购部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在对品质、价格、供货速度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制定了《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确保采购部门的高效运行。公司已建立完整的合格供应商开发、管理、评价、考核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初次合作的供应商,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产品的品质、价格、供货速度,并要求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样品,由质检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对样品进行检测。供应商评审通过后转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为保证采购质量,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要求供应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所需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稳定性。
4、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及对市场需求的预测,针对常规产品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有计划地进行物料采购和成品生产。公司安全库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针对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此类产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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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备库存。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
(2)OEM生产
为适应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趋势,增强公司产品供应能力,2020年度开始公司新增加自动化印花设备销售业务。公司主要负责自动化印花设备的研发和设计,生产由OEM供应商完成。该模式下,供应商按照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并自主决定原材料的采购与保管,承担原材料的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在成品入库前,公司质检部按照公司的检验标准和规范程序进行严格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公司质量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向OEM供应商的主要采购内容、OEM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3年度 | 1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663.14 | 5.36% |
2022年度 | 1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281.42 | 3.92% |
2021年度 | 1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 | 1,241.87 | 3.15% |
2 | 广州百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数码印花机 | 34.07 | 0.09% | |
合计 | 1,275.94 | 3.24% |
报告期内,公司OEM采购金额分别为1,275.94万元、1,281.42万元和1,663.14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24%、3.92%和5.36%,占比较小。
公司与OEM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均未在上述OEM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3)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在阶段性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将少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水性树脂及助剂生产委托给外协加工商的情形。外协加工商按照公司产品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原材料由公司负责采购。
①报告期内外协加工的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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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外协加工费用 | 142.37 | 60.87 | 59.35 |
采购总额 | 31,047.62 | 32,713.15 | 39,379.57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0.46% | 0.19% | 0.15% |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59.35万元、60.87万元和142.3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5%、0.19%和0.46%。
报告期内,公司向外协加工商的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3年度 | 1 |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113.85 | 0.37% |
2 | 东莞市港源胶粘带制品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28.52 | 0.09% | |
合计 | 142.37 | 0.46% | |||
2022年度 | 1 | 东莞市港源胶粘带制品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42.20 | 0.13% |
2 |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18.66 | 0.06% | |
合计 | 60.87 | 0.19% | |||
2021年度 | 1 | 东莞市港源胶粘带制品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45.65 | 0.12% |
2 |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树脂 | 12.75 | 0.03% | |
3 | 惠州市泰和化工有限公司 | 助剂 | 0.96 | 0.00% | |
合计 | 59.35 | 0.15% |
公司与外协加工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均未在上述外协加工商中拥有权益。
②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外协加工业务会计处理的主要依据为:双方签订的订单明确了交易内容为物料加工,价款仅表现为加工费,物料风险尚未转移;生产加工方不承担原材料生产加工中的价格波动风险;生产加工方不具备对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不承担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三棵树存在外协加工业务,杭华股份、东方材料未披露相关外协加工业务,洋紫荆不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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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相关展会、网络推广、客户介绍、销售人员自主拓展、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获取客户。
公司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根据客户类型可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
生产商客户基于自身的产品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客户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生产商与贸易商客户执行相同的销售政策。
公司通过贸易商销售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内贸易商众多,通过贸易商可以拓展销售渠道
我国纺织行业市场集中度低,且该行业作为重要民生产业,产业链相关的从业主体众多,尤其是作为连接纺织行业内面料、印花加工、成衣生产等环节的纺织行业材料贸易商众多。公司从上述众多贸易商筛选合适的贸易商合作可以快速拓展销售渠道。
(2)印花加工商基于采购便利性等因素与贸易商合作且粘性较高
印花加工服务属于定制化的订单式业务,印花加工厂商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具有“多品种、多品牌、小批量、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使得印花加工厂商对单一品种产品需求量较小且要求快速响应。针对上述特点,贸易商可以集合印花加工厂商不同类别产品及不同品牌的需求,不仅销售不同品牌的印花胶浆,还销售色浆、助剂、各种生产辅料或设备等,可以发挥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印花加工厂商沟通成本及运输仓储成本,能及时响应印花加工厂商的配送需求,并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因此,贸易商与印花加工厂商之间具有较高的粘性。
(3)境外销售通过贸易商模式可节约成本并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国外客户在地域上较为分散,采购时点、品种及数量比较灵活,若与其直接进行商务联系,一方面谈判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境内公司难以对诸多境外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信誉等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境外当地贸易商对境外客户更熟悉,能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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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印花加工厂商基于采购便利性等因素存在向贸易商采购的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将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可以借助其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和服务体系,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公司存在贸易商客户,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特点和经营需求,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6、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竞争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研发创新优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的,并在公司经营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形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特点。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技术水平变化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靠自主研发,通过不断的技术积淀与工艺创新,公司逐渐丰富产品种类,不断完善业务结构,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演变情况如下:
1、纺织印花材料产品体系初步建立阶段(2009年-2013年)
2009年11月,公司成立后即专注于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成立之初就成立研发中心,通过不断研发和创新,公司逐渐形成包括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部分功能型胶浆等产品在内的印花材料产品线,并应用于纺织印花。2012年,公司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和“东莞市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称号。在此期间,公司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并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为公司纺织印花材料产品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纺织印花材料全面拓展阶段(2014年-2017年)
2014年,惠州长联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主研发的一体锅清洁生产工艺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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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产品质量更加安全稳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印花胶浆产品体系,公司于当年启动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产品的研发,开发了金葱浆、防升华胶浆、烫金浆等产品,并申请了发明专利。公司对已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开发了耐零下25℃低温的防冻胶浆、高温发泡浆等产品,且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开始,公司先后推出数码白胶浆、数码打底透明胶浆、数码处理液、数码盖面胶浆等产品,解决了数码喷墨渗墨、化墨、着色、牢度等问题,初步形成了数码胶浆产品体系。公司参与起草“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 146-2016)”行业标准颁发实施,填补了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空白。2017年,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环保型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称号。在此期间,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这一阶段,公司纺织印花材料产品全面拓展,同时公司的研发投入不断加大,销售网络不断拓展和完善,推动了公司的发展。
3、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创新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公司继续加大数码胶浆系列产品的研发,并全面开展数码涂料彩墨、数码涂料白墨的开发。2019年,公司多项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2020年,公司开始从事自动化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业务。至此,公司成为印花材料和印花设备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这一阶段,公司数码白胶浆、数码处理液、数码涂料墨水、数码印花工艺都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建立了一套从材料到工艺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码印花解决方案。同时,发行人已成功开发生物基树脂,并用生物基树脂复配成生物基胶浆。2021年12月,公司参与的“植物油高效转化及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在此期间,公司通过了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认定,获得了3项国家专利优秀奖。在此期间,公司持续研发新产品,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为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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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产品的销售,各期金额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18%、94.85%和94.85%,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均充分应用掌握的核心技术,提高配方设计能力,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性能。相关核心技术均已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1、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产品工艺流程图如下:
(1)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 | 工序 | 工艺内容 |
1 | 配料 | 按照生产配方配制各种原料 |
2 | 投料(1) | 将水性树脂、去离子水、分散剂和保湿剂等依次投入分散锅 |
3 | 低速分散 | 在规定的低搅拌速度下分散至均匀 |
4 | 投料(2) | 将粉体和防粘剂等材料依次投入分散锅 |
5 | 高速分散 | 在规定的高搅拌速度下分散至均匀 |
6 | 增稠 | 在规定的搅拌速度下缓慢加入增稠剂并分散均匀至规定粘度 |
7 | 消泡 | 在规定的搅拌速度下加入消泡剂并分散均匀后静置10分钟消泡、脱泡 |
8 | 过滤 | 利用规定的滤网过滤掉较大的颗粒,确保成品的粒子均匀度和细腻度符合规定要求 |
9 | 测试 | 检测产品各项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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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产品包装 | 达标后对产品称重并按规定包装 |
(2)数码胶浆、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 | 工序 | 工艺内容 |
1 | 配料 | 按照生产配方配制各种原料 |
2 | 投料(1) | 将树脂、去离子水、分散剂和保湿剂等依次投入分散锅 |
3 | 低速分散 | 在规定的低搅拌速度下分散至均匀 |
4 | 投料(2) | 将粉体和防粘剂等材料依次投入分散锅 |
5 | 高速分散 | 在规定的高搅拌速度下分散至均匀 |
6 | 投料(3) | 在规定的搅拌速度下加入功能助剂 |
7 | 增稠 | 在规定的搅拌速度下缓慢加入增稠剂并分散均匀至规定粘度 |
8 | 消泡 | 在规定的搅拌速度下加入消泡剂并分散均匀后静置10分钟消泡、脱泡 |
9 | 研磨 | 将产品倒入三辊机上,经三辊机研磨,确保成品的细腻度符合规定要求 |
10 | 测试 | 检测产品性能 |
11 | 产品包装 | 达标后对产品称重按规定包装 |
(3)水性树脂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 | 工序 | 工艺内容 |
1 | 配料 | 按照生产配方配制各种原料 |
2 | 投料 | 将去离子水、乳化剂、单体等投入预乳化釜,将引发剂和去离子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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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引发剂罐 | ||
3 | 预乳化 | 搅拌预乳化釜中的单体等原料至形成乳白色预乳化液 |
4 | 乳液聚合 | 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在规定的温度下,按照规定的滴加速度将预乳化液和引发剂溶液注入反应釜进行乳液聚合 |
5 | 保温 | 保持80-90℃,保温0.5-1个小时(视产品而定) |
6 | 后消除 | 降温至60-70℃,采用氧化还原方法进行化学消除残余单体 |
7 | 抽真空 | 采用抽真空方法进一步消除残余单体 |
8 | 中和 | 加入适量pH值调节剂,调节乳液pH值至7.0-9.0 |
9 | 测试 | 检测产品性能 |
10 | 产品包装 | 达标后对产品称重按规定包装 |
(4)丝印硅胶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 | 工序 | 工艺内容 |
1 | 配料 | 按照生产配方配制各种原料 |
2 | 投料 | 将基础胶、硅油、助剂等依次投入分散锅 |
3 | 强力混合 | 在规定的搅拌及分散速度下分散至均匀 |
4 | 真空排泡 | 在强力混合同时真空排泡 |
5 | 测试 | 检测产品各项性能 |
6 | 过滤 | 利用规定的滤网过滤掉较大的颗粒,确保成品的粒子均匀度和细腻度符合规定要求 |
7 | 产品包装 | 达标后对产品称重并按规定包装 |
2、结合流程图关键节点说明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产品配方设计及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通过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内衣贴合硅胶技术和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等核心技术的联合应用,公司产品配方设计在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等方面处于较高水平,且通过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和防粘剂等核心原材料,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产品并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在生产工艺流程上主要体现在依托自主设计的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进行一体化生产,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避免了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上述核心技术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发行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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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情况”。
(六)主要业务指标
公司主要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报告期各期上述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之“(一)主要产品规模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产品属于“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数码喷墨印花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低尿素印花、数码喷墨印花”等政府鼓励类的产品,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根据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7.2 油墨制造”,所对应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印刷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和“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公司产品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1、发行人所属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根据2018年发布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3 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7.2 油墨制造”,所对应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印刷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和“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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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由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产业的宏观调控角色,行业协会主要是自律规范。
政府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发改委主要对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行业的环境防护与治理政策。
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主要通过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和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服装服饰印花分会进行。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前身是中国油墨工业协会,协会由油墨生产、仪器、机械制造、原材料生产企业及油墨相关科研、教学、信息、检验、经营等单位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是经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轻工部批准并已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油墨协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服装服饰印花分会由服装印花生产链、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经验的专业人员自愿组成,为全国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按协会章程开展纺织服装印花方面的技术指导、经验交流、咨询、服务和培训等活动,提高印花技术水平,推动我国纺织印花业的可持续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涉及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1 | 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2 | 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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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4 | 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
5 | 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订) |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
(2)主要产业政策
水性印花胶浆行业近年来得到了国家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 单位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1 | 2023年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其中“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数码喷墨印花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数码喷墨印花”为鼓励类,“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为淘汰类。 |
2 | 2022年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纺织行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重点培育推广智能排产、染化料自动输配送、印花自动调浆、染缸中央集中控制、染缸自动进出布、颜色数字化管理、智能验布、废水处理数字化等解决方案。 |
3 | 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FZ/T 70017-2022针织服装印花质量通用技术要求 |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针织纺织服装的印花质量发布的行业标准,规定了针织服装印花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
4 | 2021年 |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 | 印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 进一步完善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印染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印染园区绿色化改造,不断提高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链协同治理,打造绿色供应链、生态产业链。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舒适化、功能化、生态化、时尚化、智能化的印染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产品设计开发和品牌建设,加快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提高高品质产品比重和自营贸易比重,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 |
5 | 2021年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纺织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 | 重点研究开发稳定可靠、分辨率高的压电式喷头,圆网/平网+数码喷墨印花,高速数码喷墨印花等关键技术。 重点研究绿色纤维油剂助剂及催化剂、替代PVA的环保型纺织浆料、高牢度纳米涂料印花、低尿素活性染料印花、分散染料碱性染色、液态分散染料印染及生物基纺织化学品等关键技术。 |
6 | 2021年 | 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 | 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5年) | 生产出资源绿色、无污染、无VOCs的油墨产品,生物质基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仍是发展的主力产品。 |
7 | 2020年 | 生态环境部 |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 为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在污染预防技术部分重点提到了植物油基胶印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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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089-2020) | 墨替代技术、辐射固化油墨替代技术、水性油墨替代技术、UV光油替代技术等。 | |||
8 | 2019年 | 工信部 | 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 | 将低尿素活性染料印花、数码喷墨印花、高牢度涂料印花、分色印花、印花自动调浆系统等技术作为推广绿色先进适用技术。 |
9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 |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
10 | 2018年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将“新型印刷油墨、新型金属印刷油墨、新型防伪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新型溶剂基喷印油墨、新型电子油墨、新型印刷助剂及用油、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列为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 |
(3)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油墨制造”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鼓励采用数码喷墨印花等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对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有明显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公司主要产品水性印花胶浆、数码涂料墨水等符合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相关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对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同时为相关产业规模的持续做大提供了有力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受益于国家的各类产业支持政策。
(三)行业概况
1、水性印花胶浆概况
(1)水性印花胶浆简介
油墨是印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其主要由连接料、颜料、溶剂、助剂等部分构成,均匀地混合并经反复轧制而成一种黏性胶状流体,在印刷过程中被转移到承印物上的着色物质。油墨的种类众多,不同类型的油墨组成差异较大,性能也各不相同。目前油墨的分类有多种方式,其中按溶剂和承印物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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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方式 | 主要产品类别 | 特性 | 对应可使用的具体印刷方式 |
按溶剂分类 | 树脂型油墨 | 颜色鲜艳,印刷适性好 | 凹版印刷、平版印刷、丝网印刷 |
有机溶剂油墨 | 颜色鲜艳,印刷适性好 | 凹版印刷、丝网印刷 | |
水性油墨 | 低VOCs排放,环保安全 | 凹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 | |
按承印材料分类 | 纸张油墨 | 颜色鲜艳,印刷适性好 | 凹版印刷、平版印刷 |
金属油墨 | 色彩鲜艳、附着力好 | 丝网印刷 | |
塑料油墨 | 适用性广,精细 | 凹版印刷、丝网印刷 | |
织物油墨 | 耐水、柔软度好 | 丝网印刷 |
水性油墨由树脂(水溶性树脂、胶态分散体、乳液聚合物)、水、胺类(主要为氨水)、颜料(有机颜料、无机颜料)及助剂组成。水性油墨属于绿色环保型油墨,具有安全性高、无毒无害、不燃不爆、VOCs含量少等特点。
通常把应用在纺织印花工艺的水性油墨称为“胶浆”,“胶浆”是从流体外观来定义的,是一种黏稠度较高的流体。“胶浆”通过丝网印刷方式,将设计图案表现在纺织品上。水性印花胶浆对织物有黏着力,在各种色织物上均可以获得逼真的花纹图案,耐老化、耐水洗、耐溶剂、耐酸碱、耐化学药剂,成膜清晰透明,印花后不变色、不损伤纤维,有一定弹性、手感好,且易从网板上清除。
水性印花胶浆是以聚丙烯酸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等作为水性树脂固着物,与粉体或助剂等制备而成的浆状物,采用丝网印刷方式印在织物上,经自然干燥或烘烤干燥后形成印花图案。
(2)印花简介
纺织印花是采用丝网印刷或数码喷印的方式将印花材料印在承印物上形成印花图案。印花图案作为纺织品的一部分,具有审美性、功能性、装饰性等特点,在纺织品中具有明显的标识作用、强烈的象征意义。纺织印花图案变化多样,不同图案对于纺织品的风格有明显的影响,同样的款式采用不同的图案设计,其最终的效果也会截然不同。
丝网印刷是指用丝网作为版基,并通过感光制版方法,制成带有图案的丝网印版,并利用丝网印版图文部分网孔可透过胶浆,非图文部分网孔不能透过胶浆的基本原理进行印刷。印刷时用刮刀对丝网印版上的胶浆部位施加一定压力,同时朝丝网印版另一端匀速移动,胶浆在移动中被刮刀从图案部分的网孔中挤压到承印物上。丝网印刷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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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应用于丝网印刷的胶浆材料,不包括丝网版、网框、刮刀等。
纺织印花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印花材料有其不同的优点。胶浆属于涂料印花材料的一种。根据使用材料的不同,纺织印花主要为染料印花和涂料印花,主要区别如下:
类型 | 染料印花 | 涂料印花 | 备注 |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 | 染料分子 | 水性树脂+颜料 | - |
显色成分
显色成分 | 染料 | 颜料 | - |
与面料的给合方式
与面料的给合方式 | 依靠染料和织物纤维分子间形成物理或物理化学的结合而实现对纤维织物的着色。 | 依靠包裹有着色颜料的水性树脂涂层在纤维织物表面的黏附固着使纺织物着色。 | - |
印花方式
印花方式 | 整匹布印花 | 整匹布印花和片装印花 | 片装印花有利于设计更个性化的印花图案 |
印花工艺
印花工艺 | 印花、烘干、蒸化、水洗、皂煮或面轧碱液等。水资源消耗大,产生的废水量多,能源消耗高 | 直接印花、烘干。工艺流程短、无需水洗、能耗低、污水排放少 | 涂料印花工艺简单,环保,符合未来发展趋势。 |
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 | 一般针对白色或浅色面料,不同成分的面料需要选用不同类型的染料。 | 对颜色深浅、成分不同的面料无特别要求,可印制具有胶感、层次感的印花图案,亦可印制接近无手感、透气的印花图案。 | 涂料印花应用领域广、通用性强。 |
市场份额(全球)
市场份额(全球) | 约45% | 约55% | - |
材料成本
材料成本 | 较高 | 较低 | - |
应用实例
应用实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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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印花胶浆的价格通常低于染料,公司水性印花胶浆均价与上市公司染料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简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浙江龙盛(600352.SH) | 公司主营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在全球市场中处于龙头地位。 | 33,803.43 | 38,191.06 | 38,272.26 |
闰土股份(002440.SZ) |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染料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 | 20,854.66 | 23,203.30 | 24,300.15 |
吉华集团(603980.SH) | 公司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9,874.33 | 24,139.72 | 25,883.43 |
安诺其(300067.SZ) | 公司一直致力于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产。 | 24,220.86 | 29,727.50 | 30,885.41 |
锦鸡股份(300798.SZ) | 公司主营业务为染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活性染料,用于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公司是国内居于行业前列的专业染料生产商。 | 19,634.47 | 21,390.57 | 20,561.51 |
雅运股份(603790.SH) | 主要从事中高端染料和纺织助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染整应用技术服务。 | 41,691.56 | 46,311.36 | 44,360.04 |
公司 |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 | 13,541.15 | 14,209.06 | 14,456.77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水性印花胶浆均价低于上市公司染料均价。
通过技术不断革新,在性能方面,染料印花和涂料印花的差异越来越小,具体如下:
性能指标 | 具体情况 |
手感柔软度 | 手感柔软度主要取决于水性树脂的柔软度。合成水性树脂时复合多种长碳链丙烯酸酯单体,适度降低水性树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通过预乳化半连续饥饿滴加工艺使聚合反应平稳进行,链段分布更加均衡制备低内聚能的水性树脂,使印花材料柔软度和面料柔软度接近,解决水性树脂成膜后手感偏硬的问题。 |
耐摩擦色牢度和耐洗性能 | 新型交联单体结构中含有多个功能基团,极易与其他乙烯基单体共聚,从而向聚合物中引入酮羰基等极性基团,利用酮羰基和极性基团活泼的化学性质,可以使聚合物发生交联接枝等反应。合成了对色浆包裹性能极佳的水性树脂,配合自主开发的防粘剂,提升产品的耐摩擦色牢度和耐洗性能。 |
通过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涂料印花在手感柔软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洗牢度等性能与染料印花产品越来越接近。
公司仿活性印花涂料是印花涂料的一种,其性能要求、应用领域与印花染料一致,可印制接近无手感和透气的印花图案。活性染料印花、涂料印花、仿活性涂料印花具体性能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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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柔软度/级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耐洗牢度 |
活性染料印花
活性染料印花 | 5 | 干:4.5;湿:4.5 | 通过 |
涂料印花
涂料印花 | 3-4 | 干:4;湿:3-4 | 通过 |
仿活性涂料印花
仿活性涂料印花 | 4.5 | 干:4.5;湿:4 | 通过 |
注:(1)柔软度按企业内部标准测试;(2)耐摩擦色牢度按“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测试;(3)耐洗牢度按“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146-2016)”测试。从上表可以看出,仿活性印花涂料在柔软度、耐摩擦色牢度等方面略低于活性染料印花,但性能差距越来越小。随着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且应用领域更广、适应性更强,水性涂料印花获得了在印花纺织品中的主导地位。水性涂料印花生产过程符合国家倡导的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未来将逐步取代部分染料印花产品的市场。
2、数码印花行业概况
(1)数码印花简介
随着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数码印花技术应势而生。数码印花技术结合机械、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等,为纺织印花行业提供了新发展机遇。
数码印花技术源于喷墨打印机,将特制的墨水经印花机的喷嘴喷射到承印物上,再由计算机根据纺织品设计的要求来控制设备打印出花纹图案。
(2)数码印花墨水
数码印花墨水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数码印花墨水主要分为染料墨水和涂料墨水。但目前常用的染料墨水还是以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和分散染料墨水为主。涂料墨水是将颜料研磨成微小颗粒,并分散在含有水性树脂的体系中,使颜料图案获得足够的色牢度。涂料墨水因其具有工艺简单、环保、生产周期短、对不同纤维具有通用性等特点,成为纺织品数码印花的发展趋势。目前,根据不同的数码印花分类,常用的数码印花墨水主要有分散热升华染料墨水、活性染料墨水、酸性染料墨水、涂料墨水和分散直喷染料墨水。
墨水类型 | 工艺特点 | 适用情况 |
分散热升华染料墨水 |
印花精度高,立体感强,色彩鲜艳,染色牢度高,操作简单,是目前应用最多的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墨水。
涤纶、锦纶、醋酯纤维 | ||
活性染料墨水 | 适用于直喷印花,印花前须进行预处理,印花后须进行汽 | 棉、麻等纤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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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固色。色谱齐全、颜色鲜艳。部分活性染料墨水也可用于蛋白质纤维印花。 | 素纤维 | |
酸性染料墨水 | 适用于直喷印花,印花前须进行预处理,印花后须进行汽蒸固色。色谱齐全,色泽鲜艳。 | 羊毛、真丝等蛋白质纤维 |
涂料墨水 | 工艺简单、环保,生产周期短,对不同纤维具有通用性,耐光、耐水牢度高,尤其是适用于个性化成衣印花。 | 各种纤维材质 |
分散直喷染料墨水 | 选材创新,不挥发有害物质,适配性较好,需要在一定温度下发生升华才能显现颜色。 | 化纤、涤纶 |
3、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发展概况
受全球快速发展的服饰市场驱动,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从2018年的56.4万吨上涨至2022年的68.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6%;销售额从2018年的84亿元上升至2022年的10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2%,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
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2018年-2027年预测) | 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2018年-2027年预测) |
数据来源:沙利文
随着企业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水性印花胶浆环保性能好,且可以实现特殊功能或特殊效果,能更好的满足下游市场对质量、款式和功能的需求,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预计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以及销售额将在2023年到2027年期间持续增长,销量将在2027年达到99.6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7.6%,销售额预计在2027年达到162.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71%。
(2)中国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发展概况
水性印花胶浆作为服装印花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其用量需求受服装市场需求变化所影响。从2018年至2022年,中国水性印花胶浆合计用量从23.6万吨上升至29.2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4%。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以及国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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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提升,中国水性印花胶浆在2023至2027年期间用量预计呈上升状态,在2027年达到51.3万吨,其销售额也将达到70.3亿元。
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量(2018年-2027年预测) | 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2018年-2027年预测) |
数据来源:沙利文
4、数码印花墨水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数码喷墨印花技术在中国印染行业得到广泛关注和快速发展。2014-2019年,数码喷墨印花占比从1.8%增至11.2%,其中数码直喷产品占印花总量的比重从0.5%增长到2.1%;数码转印产品占印花总量的比重从1.3%增长到
9.1%。2020年以来,数码喷墨印花较快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新的消费需求,市场应用面进一步扩大。2021年,中国数码喷墨印花产量占印花总产量的比重为11%-12%。
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发展报告》显示,2015-2021年中国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墨水消耗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消耗总量 | 活性墨水 | 分散墨水 | 其他墨水 | |||
消耗量 | 占比(%) | 消耗量 | 占比(%) | 消耗量 | 占比(%) | ||
2015年 | 8,300 | 1,400 | 16.87 | 6,300 | 75.90 | 600 | 7.23 |
2016年 | 10,250 | 1,600 | 15.61 | 8,000 | 78.05 | 650 | 6.34 |
2017年 | 14,200 | 2,200 | 15.49 | 11,200 | 78.87 | 800 | 5.63 |
2018年 | 19,200 | 3,000 | 15.63 | 15,250 | 79.43 | 950 | 4.95 |
2019年 | 22,000 | 3,400 | 15.45 | 17,300 | 78.64 | 1,300 | 5.91 |
2020年 | 25,500 | 4,000 | 15.69 | 19,500 | 76.47 | 2,000 | 7.84 |
2021年 | 32,200 | 5,000 | 15.53 | 23,000 | 71.43 | 4,200 | 13.04 |
2015-2021年,分散墨水的消耗量由6,300吨增加到23,000吨,年均增长
24.1%。目前,喷墨印花墨水中约71.43%为分散墨水。2015-2021年,活性墨水消耗量由1,400吨增长到5,000吨,年均增长23.7%。活性墨水在喷墨印花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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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占比15.5%,位居第二。涂料墨水包括数码直喷印花墨水和热熔转移印花墨水两类。近两年,数码喷印柯式热熔转移印花膜技术不断成熟,促进了热熔转移印花墨水在数码印花领域的广泛应用。2021年涂料墨水消耗量约3,200吨,占墨水消耗总量的10%左右。热熔转移墨水消耗量约占涂料墨水的70%以上,直喷墨水消耗量占涂料墨水比例不足1/4。酸性墨水主要应用于羊毛和锦纶等织物印花。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泳装、瑜伽服、皮肤衣等需求量不断增加,对锦纶印花面料的需求相应扩大,酸性墨水市场份额逐年增长。但由于锦纶产品整体体量仍偏小,酸性墨水在数码喷墨印花墨水消耗量中占比约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数字化生产方式的进一步普及,数码印花技术将进一步应用于纺织行业,纺织数码印花墨水市场规模也将随着纺织数码印花技术的普及而进一步扩大。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对打印速度、色彩、性价比、环保等方面要求的提升,纺织数码印花墨水技术也会进一步朝着满足市场需求的方向发展。
5、水性印花胶浆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水性印花胶浆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纺织印花、鞋材印花等领域。近几年随着水性印花胶浆的环保性不断被市场认可,越来越多的下游企业开始采用水性印花胶浆。下游应用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水性印花胶浆的市场增长空间提供了保障。
(1)服装市场发展状况
①全球服装市场发展状况
在全球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上升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改善,进而推动了全球服装市场的不断扩大。根据Statistics统计数据,2022年的全球服装市场规模预计为1.53万亿美元,并在2027年达到1.7万亿美元。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新零售模式已经成为服装行
Statista,《Global apparel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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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主要发展趋势。这种新商业模式有效刺激了人们的服装消费需求,并降低了商家运营成本,带动了全球服装市场规模的增长。同时,随着全球消费升级,消费者更加追求服装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和多元化,导致整个服装行业呈现细分化的态势。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升级可以帮助商家更快速准确的预测消费者的喜好,进一步满足了消费者对于服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科技的发展结合全球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升级一起推动了服装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服装领域内科技应用也赋予了全球服装市场发展潜力。
②中国服装市场发展状况
2016年至2019年,中国服装行业市场规模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速为6.51%。2020年上半年服装市场需求收缩,全年服装市场规模下滑至19,600.70亿元。2021上半年由于消费反弹、基数较低等因素,服装行业需求景气度有所提升,带动全年国内服装市场消费规模达到22,891.00亿元,同增
16.79%。
数据来源:信达证券
随着可支配收入的上升,中国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改善,尤其是年轻一代消费者更加注重服装产品的品质和对个性化需求的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视和对服装情感价值的认可在推动服饰市场保持高质量增长的同时也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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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趋于细分化。同时,电子商务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也让消费者对于新的服饰潮流和创意更加敏感,从而提升了消费者的购买频次和个性化购买需求;互联网的普及也加快了服饰在中国下沉市场的发展速度,结合中国物流配送系统的完善,为中国服饰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根据中银证券研究报告,到2025年我国服装行业规模将增长至27,275亿元。
a.中国运动服饰市场规模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运动服饰市场体量大,近年来维持高速增长,根据Euromonitor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运动服饰行业规模为3,627亿元,同比增长
2.2%。随着人们对健康运动的关注,以及国家对体育健康产业的支持,2027年我国运动服饰市场规模有望达到5,724亿元,2022年-2027年复合增长率为8.7%。
数据来源:欧睿国际、山西证券研究所
在健康意识强化、全民健身潮流兴起、政策支持以及消费升级等多重利好因素下,中国运动服饰市场在近几年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伴随着中国居民对于健康的重视以及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运动服饰正在逐渐成为不同消费者群体的刚性需求。同时,更多的运动品牌将时尚元素融合到自己的品牌设计里,在满足了消费者对舒适度的需求时,也满足了大众对于个性化时尚潮流的追求,引起了越来越多消费群体的关注,运动时尚风潮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中国运动服饰的发展。
b.中国童装市场规模
中国童装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欧睿国际数据,2022年我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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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市场规模达到2,299亿元,2009年-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12%。2023年-2028年预测复合增长率为6%,仍将保持稳健增长。伴随消费升级和优育理念的不断普及与强化,未来童装市场有望持续成长。中国童装市场规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欧睿国际、东海证券研究所
受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和消费升级的驱动,中国父母更加注重童装的款式和质量,并趋向于为品质更优、更加美观舒适的童装买单。中国父母对童装价格敏感度的降低以及对童装时尚品质的追求推动了童装市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同时,随着中国童装消费者对更加个性化、潮流化童装的追求,整个中国童装市场逐渐趋于细分化,童装品牌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在不断的优化产品形象以及提升供应链效率来应对不停更新的市场潮流,以满足消费者趋于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中国家庭在童装上的消费逐渐从单纯满足儿童日常着装需要转变成满足对品质和时尚的追求,而中国父母日益提升的童装时尚敏感度也预示着童装市场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2)运动鞋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针对运动鞋材网布涂层开发了新一代厚板印花胶浆,应用于鞋材印花的色墨层时,具有优异的耐曲折、耐碱、耐黄变特性及较高的剥离强度,能够满足高端运动鞋的印花需求。
中国运动鞋市场规模广阔,是亚洲运动鞋行业最大消费市场。根据国海证券研究报告,2021年中国运动鞋销售额达103亿美元,是亚洲运动鞋行业最大消费国。到2025年我国运动鞋市场规模可达214亿美元,2021-2025年复合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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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为20.1%,市场规模广阔。
根据山西证券研究报告,2021年全球运动鞋履市场规模达到1,268亿美元,预计2021-2025年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9.1%,2025年全球运动鞋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796亿美元。
6、水性树脂及丝印硅胶行业发展概况
(1)水性树脂行业市场规模
发行人生产、销售的水性树脂主要为丙烯酸乳液。丙烯酸乳液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纸张粘合、胶黏剂等领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用于水性印花胶浆。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19-2023年丙烯酸乳液需求量整体呈“N”字形趋势,2023年丙烯酸乳液需求量为321万吨,2019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
2.6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水性树脂销售数量分别为5,061.31吨、5,596.72吨和6,322.96吨。随着社会及居民对于丙烯酸乳液下游产品的需求增加,以及国家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丙烯酸乳液需求方面存在继续上涨空间。2024-2028年丙烯酸乳液供需量预期仍处于增长状态。预计到2028年,丙烯酸乳液需求量达到405万吨,较2023年增加26.17%,2024年至2028年复合增长率为5.49%。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2)丝印硅胶市场规模
丝印硅胶一般指液体硅橡胶,又称双组份加成型硅橡胶。丝印硅胶有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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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套色不脱层、可印多种效果、附着力好、手感细腻、性能优异、无毒无害等特点。产品经过丝印后立体感会增强,变得更加美观。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研究报告,液体硅橡胶市场规模预计到2024年为25.86万吨,预计2029年将达到38.59万吨,复合增长率为6.92%。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一直致力于印花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开展经营活动,并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2018年发布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7.2油墨制造”,所对应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印刷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和“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在产品原材料选用及配比、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且研发投入逐年增长,不断推进新产品研发。
(1)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
水性印花胶浆是以聚丙烯酸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等作为水性树脂固着物,与粉体或助剂等经过一定的工艺条件制备而成的浆状物。原材料类别不同,或类别相同但性能指标不同,均会使水性印花胶浆的质量、性能、应用效果存在差异。此外,下游厂商使用水性印花胶浆加工印花的过程中,根据印花图案的效果和功能,还需添加不同水性色浆、交联剂等,以进一步改善水性印花胶浆的可加工性,所添加的助剂不能与水性印花胶浆中包含的原料成分发生潜在的排斥作用,否则可能会影响材料的物理性能。因此,原材料的类别、组成和配比是决定水性印花胶浆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下游应用的关键因素。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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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验,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应用,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防冻胶浆、阻燃胶浆、防升华打底胶浆、烫金胶浆、牛仔胶浆、厚板胶浆等功能型胶浆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数码胶浆、丝印硅胶和数码涂料墨水等多款产品陆续上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产品配方数量分别为1,089个、1,276个和1,623个。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及运营,不但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检验了公司的产品开发及产业化能力。
(2)积极研发更加符合行业环保发展方向的新产品
发行人已成功开发生物基树脂,并用生物基树脂复配成生物基胶浆,正在与客户共同推动生物基胶浆产品应用,实现用生物资源替代石油基单体,减少对上游石油化工产品的依赖,且该产品具有生物安全性、生物可降解性、环境友好性等优点。目前,公司生物基水性树脂产品中生物基碳含量最高可达到68%,生物基胶浆产品中生物基碳含量最高可达到63%。
2021年12月,公司参与的“植物油高效转化及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2022年12月,公司参与的“林副产品工业化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集成及其推广应用”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
(3)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化开发更适合的产品或原材料
印花行业印花图案种类繁多,当下游客户希望改善某一类印花图案的产品效果或功能(如对织物的附着力、干湿色摩擦牢度、遮盖力、弹性、防冻、防升华、阻燃等)时,通常会向其主要供应商提出产品需求。水性印花胶浆企业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形成具有新性能特征的产品,与客户适配性达成一致后,即可持续稳定的向其供货。同时,水性印花胶浆企业也会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主动研发新产品并向客户推介,从而扩大供货范围和销售规模。
发行人除不断开发水性印花胶浆新产品外,亦在原材料上进行创新,以提高产品的定制化特性,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发行人在合成丙烯酸乳液时,从生产工艺以及配方设计进行了全新的探索,在传统的乳液聚合工艺技术上进行延伸,
来源于Beta Analytic TESTING LABORATORY检测报告。BETA实验室是ASTM D6866方法的合作开发者,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物基含量测试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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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丙烯酸单体合成为高分子量的丙烯酸乳液,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不同干燥速度、软硬度、交联密度、分子量等的丙烯酸乳液,充分发挥了丙烯酸乳液的性能和成本优势,满足了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降低了配方成本。
(4)发行人已研发多项核心技术,获得了多项荣誉
通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成功掌握了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内衣贴合硅胶技术和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等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0项发明专利,参与2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及5项团体标准的制订。公司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体现了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同行业公司对公司技术实力的认可。同时公司是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获得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拥有广东省环保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升级,不断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的方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
2、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发行人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科技创新
公司紧紧围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结合自动化、数字化等新技术不断探索水性树脂和水性印花胶浆的生产技术的提升及工艺创新,实现传统生产工艺与新技术的融合。公司对重要生产环节引入分布式自动化控制系统(DCS控制系统),生产过程实现自动投料、自动称量、自动控制,从而实现对水性树脂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采集生产过程中每个工艺环节的数据,进而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优化,实现数据化、精准化。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了水性印花胶浆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可在一体锅内完成水性印花胶浆的分散、乳化、增稠、真空脱泡、加压、过滤等工序。该套设备密闭性好,避免了产品与外界环境的交叉污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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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化控制,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一体锅与真空机连接进行真空脱泡解决了高粘度产品消泡难的问题,与空气压缩机连接加压出料解决了高粘度胶浆出料难的问题等。
(2)发行人模式创新
印花加工厂商需要根据印花图案的质量要求,采用针对性的印花材料与印花设备完成印花加工,通常印花材料和印花设备由不同供应商提供,因此增加了印花加工厂商的印花生产周期和沟通成本。而公司拥有从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到技术检测的完整解决方案,产品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助剂、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满足了下游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并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经营模式,可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从而增强客户粘性。
(3)发行人业态创新、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在创新升级的时代背景下,服装行业的需求逐渐呈现出个性化、功能化、环保要求提高的趋势,这也将促使我国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向创新、功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发行人产品直接用于生产印花,可以有效促进下游服装行业的创新发展。印花图案呈现出明显的标识作用、强烈的象征意义,符合纺织行业个性化发展趋势,也对上游供应商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发行人开发数码胶浆、数码涂料墨水,以满足新业态下纺织行业的需求。同时发行人积极与阿里巴巴迅犀(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HEIN(希音)等企业合作,该等公司通过联动网络销售平台上的销售数据及时掌握消费市场需求,可实现个性化生产,公司为其提供多品种、小批量的产品,满足其快速反应、柔性制造的需求,满足纺织行业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促进生产由基于产品的传统制造模式向基于消费者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转变,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原有生产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生产工艺,研发新产品,开发出功能型胶浆、生物基胶浆等功能型、环保型产品,符合产业升级发展方向,有效促进下游服装行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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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具有成长性
公司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及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且已采取多项开拓市场措施,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未来具有成长性。
(1)公司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及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在全球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上升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改善,推动了全球服装市场的不断扩大。根据Statistics统计数据,2022年的全球服装市场规模预计为1.53万亿美元,并在2027年达到1.7万亿美元。
根据信达证券研究报告,2021上半年由于消费反弹、基数较低等因素,服装行业需求景气度有所提升,带动全年国内服装市场消费规模达到22,891亿元,同增16.79%。根据中银证券研究报告,到2025年我国服装行业规模将增长至27,275亿元。
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受全球快速发展的服饰市场驱动,2022年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为101亿元,中国水性印花胶浆销售额为35.6亿元。预计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以及销售额将在2023年到2027年期间持续增长,销量和销售额将在2027年分别达到99.6万吨和162.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7.6%和9.71%。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以及国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中国水性印花胶浆在2023至2027年期间用量预计呈上升状态,在2027年达到51.3万吨,销售额也将达到70.3亿元。
近年来,年轻人对于国潮和IP服装的消费意愿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国潮和IP服装设计通常具有显著的文化特色,多采用大面积印花图案彰显个性。由于国潮和IP服装印花图案较大,对胶浆的用量将增加数倍到数十倍,预计未来水性印花胶浆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
(2)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等,其中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收入占比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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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未来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将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纺织服装品牌厂商及下游印染加工企业集中度较低,使得水性印花胶浆生产企业也较为分散,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在行业集中度较低的情况下,发行人具有产品最终应用于品牌厂商优势、行业内排名领先优势、成本及价格优势、整体解决方案优势等竞争优势,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2018年至2022年,公司水性印花胶浆国内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长联科技 | 4.10 | 4.54 | 3.97 | 3.86 | 3.04 |
市场规模 | 35.6 | 41.3 | 37.1 | 37.3 | 29.5 |
市场占有率 | 11.5% | 11.0% | 10.7% | 10.3% | 10.3%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我国从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企业数量约200家,2020年和2022年,按销售额计排名前五的国内生产厂家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公司 | 2022年度 | 2020年度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 | 10.7% |
安徽聚合辐化化工有限公司 | 3.5% | 3.7% |
中山盈丰泰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 2.4% | 2.4% |
石狮市德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0% |
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 | 1.6% |
合计 | 21.2% | 20.4% |
注:沙利文研究报告中未披露2021年上述前五的生产厂家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外占比分别为18.71%、18.68%和16.73%,公司水性印花胶浆销售还存在较大的国外市场空间。
(3)发行人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开拓市场
发行人客户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持续交易的客户为433家,持续合作客户销售收入占比高于85%。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100万元以上客户,该等客户数量分别为113家、120家和111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83.40%、84.38%和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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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凭借竞争优势,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和新客户、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深入挖掘国内客户需求、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等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具体措施如下:
①把握新旧产业融合带来的新机遇,在网络新零售异军突起的背景下创新“小单快反”新模式
在网络新零售的新业态下,印花行业催生出“小单快反”新模式。“100件货量的首单,3-5天便可交货”,此为以SHEIN(希音)为代表的服装快时尚跨境电商出货速度。在时尚化、多样化、定制化的服装新常态下,“小单快反”模式成为服装行业的趋势,对服装品牌商和制造商的协同机制、生产方式提出了新要求。把握“小单快反”的新机遇,研发出适合新生产模式的产品,将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②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新客户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和生产经验,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应用,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防冻胶浆、阻燃胶浆、防升华打底胶浆、烫金胶浆、牛仔胶浆、厚板胶浆等功能型胶浆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数码胶浆、丝印硅胶和数码涂料墨水等多款产品陆续上市,拓展了公司产品在纺织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产品配方数量分别为1,089个、1,276个和1,623个。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型号对应产品实现收入分别为6,372.47万元、7,518.12万元和8,959.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实现收入分别为2,934.88万元、5,125.84万元和3,503.79万元。
针对运用于非知名品牌厂商的印花材料,公司依托成本优势进一步开发高性价比印花胶浆,在性能方面以提高遮盖力为主,并兼顾产品其他性能;同时公司开发了适合小订单生产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调色系统,且已销售给SHEIN(希音)的合作工厂中山鑫恒震印花有限公司;后续公司将大力推广该类产品,不仅有助于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的销售及开拓更多中小客户,还可提升下游客户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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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研发活动。目前,公司在研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新产品开发水平,满足下游客户尤其是知名品牌厂商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品牌厂商及其供应商的联系,如与SHEIN(希音)建立联合实验室、与李宁旗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从品牌厂商研发设计阶段介入,根据品牌厂商设计要求定制化开发产品,满足品牌厂商设计要求,从而增强客户黏性;公司通过与维珍妮合作,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得到快速增长,内衣贴合硅胶将部分替代原有的缝制和点胶工艺,在行业内快速推广,目前维珍妮、ubras、曼妮芬已经应用公司产品。
③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应用行业范围广阔,可基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的相关技术,将产品应用场景向内衣贴合、运动鞋、特种纸、工艺品、水性木器涂料、转印标识等其他环保要求较高的领域拓展,不断开拓新产品线,拓宽收入来源。
公司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已成功拓展到鞋材行业,客户包括福建华耀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产品已成功拓展到水性木器涂料、特种纸及工艺品行业,客户包括知名品牌“松堡王国”、东莞市富宇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东莞东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
公司生产的丝印硅胶产品作为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于内衣贴合产品,大大提升了内衣性能和附加值。内衣贴合硅胶将部分替代原有的缝制和点胶工艺,在行业内快速推广,目前维珍妮、ubras、曼妮芬已经应用公司产品。
公司生产的数码涂料墨水产品已拓展到婴儿手推车、婴儿汽车座椅、婴儿床等产品,客户主要为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自有品牌Nuna及Joie)。
④深入挖掘国内客户需求
公司计划进一步开拓市场,大力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包括展会、网络推广等,根据国内各区域的不同需求制定针对性销售政策,开发国内市场新客户。
境内销售方面,公司现有销售网点设立在下游印花企业集中的区域,设有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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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深圳、中山、惠州、绍兴、福建、苏州、宁波、普宁共9个办事处。为了更好的服务国货品牌及适应网络零售的新模式,公司计划逐步在国内品牌商、小型加工厂密集的工业园和网络订单生产集中区域增设办事处。同时,发行人销售部门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参加行业展会等,了解客户关于产品功能需求及纺织印花发展趋势,深入挖掘纺织印花的创新需求并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⑤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353.70万元、9,530.81万元和8,409.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71%、18.68%和16.73%,占比较低。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产品的性能、功能等已经与国际领先企业接近,但国内人工、物料成本较低,发行人具有价格优势。公司将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东南亚、印度、土耳其等境外销售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加强海外销售部人力资源配置,公司计划新增5-10名海外销售人员,细化海外销售大区划分及相应销售人员区域覆盖范围,大力开拓原覆盖较薄弱的南美洲、中美洲及欧洲等区域市场,积极开发客户。
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具有可行性,具体体现如下:
a.产品性能能够满足国际知名品牌要求
公司将技术研发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0项发明专利。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等8项核心技术,形成了产品研制与应用创新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并在对核心技术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进行交叉联用,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产品性能指标超过行业标准以及一些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如FILA、ARMANI的设计要求。
b.品牌服务优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服装生产基地,服装出口金额连续20多年居世界首位。根据中国服装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服装(含衣着附件)累计出口1,591.4亿美元,越南纺织服装出口额为403亿美元,我国服装出口金额远超越南。公司在国内市场发展多年,已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加工商建立合作关系。发行人熟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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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知名品牌在品质、性能等方面对水性印花胶浆的要求,已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定制开发了70多个系列的产品,且持续为知名品牌开发新产品,为发行人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丰富的产品体系,可一站式满足客户对纺织印花不同图案、效果、功能、环保标准所需的印花材料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的采购需求,为下游客户提供应用方案建议,可以帮助客户更加便捷、高效地生产纺织印花,使客户具有较高满意度。综上,公司主要产品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且已采取多项开拓市场措施,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未来具有成长性。
(五)所属细分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机遇与风险、行业周期性特征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知名品牌企业通常采用品牌经营模式,拥有品牌自主权,具备品牌运作、产品设计开发、供应链管理和营销网络管理的综合能力,并将生产环节外包给成衣加工商。成衣加工商通常将纺织印花生产委托给专业的纺织印花加工商,生产印花胶浆的企业通常将产品销售给纺织印花加工商,因此较少与品牌企业直接联系。但随着品牌企业为实现设计理念、功能,其与材料生产商之间的联系日益频繁。
服装企业的商业模式大致可分为专业生产、纵向一体化、虚拟经营以及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SPA)四类典型模式:专业生产模式以生产加工环节作为主要盈利来源,并通常以受托加工、外协生产的形式开展业务;纵向一体化模式以同时覆盖研发、生产、品牌和营销等多个环节为特征,产品价值链的大部分环节被内部化;虚拟运营模式以专注于上游研发设计与下游的品牌运营为特征,将生产加工环节外包,实现运营的轻资产化;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SpecialtyRetailer of Private Label Apparel,SPA),融合了纵向一体化与虚拟运营的两方面特征,在该模式下,自有品牌服装企业对商品企划、设计、生产、物流和销售环节的控制,不再强调“全部拥有”或“部分外包”,而是“全程参与”,建立自有零售渠道。较多知名品牌厂商例如耐克、阿迪达斯、李宁、彪马、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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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H&M、优衣库、GAP等选择了虚拟运营模式或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
根据方正证券研究所2023年3月发布的《运动服制造商:千帆竞发,勇进者胜》研究报告,运动鞋服价值链很长,品牌方着力于产品设计、品牌塑造、建设渠道,而几乎将生产环节外包,在整个价值链寻求更高效的模式。如,李宁始终采用外包生产模式。安踏、特步品牌由于是自建工厂代工起家,具备一定的自产能力,但在规模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外包比例,目前运动服自产比例仅为10%左右。运动品牌运动服饰生产模式如下:
品牌 | 生产模式 |
NIKE | 几乎所有鞋服产品由美国以外的独立合约制造商生产 |
阿迪达斯 | 几乎100%的产品由独立供应商生产 |
安踏 | 2021年运动服自产比例9.7% |
FILA | 2021年运动服自产比例3.6% |
特步 | 2021年运动服自产比例12% |
361度 | 2021年运动服自产比例35% |
由于品牌方较多采用外包生产模式,其代工工厂呈现分散的特征。2022财年,NIKE运动服生产基地位于33个国家,服装工厂数量为279家,阿迪达斯独立供应商2021年数量为114家,PUMA独立供应商2020年为406家。因此,品牌方的代工工厂数量较多,呈现明显的分散特征。
同时,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企业的工厂亦呈现分散趋势,例如公司客户晶苑国际,在越南、中国、孟加拉、柬埔寨、斯里兰卡5地设有18个工厂。上述特点导致作为连接纺织行业内面料、印花加工、成衣生产等环节的纺织行业材料生产商及贸易商众多。
综上,品牌厂商采用外包生产模式导致纺织服装加工商及印花加工商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并传导至上游印花材料生产商集中度也较低。
2、发行人所属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配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高,涉及到色度学、流变学、胶体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灵活运用,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精细化工产品。为达到不同印花效果,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需要确保产品兼顾耐摩擦色牢度,耐洗牢度及附着力等多项指标,对企业在产品配方设计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细分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主要体现在水性树脂开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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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助剂开发技术、水性印花胶浆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环保分析检测及产品品质控制技术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各类产品配方数量分别为1,089个、1,276个和1,623个。公司自成立开始即开展了水性树脂和防粘剂的研发工作,并实现了水性树脂和防粘剂的量产,成为行业内较早掌握水性树脂和防粘剂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的公司,从而在新产品开发中对水性树脂、防粘剂性能参数以及相关工艺的适配性有着精准的掌控,并在开发和生产水性印花胶浆时能更精准地选择合适的水性树脂和防粘剂。水性树脂和防粘剂是制备水性印花胶浆的核心原材料。大多数竞争对手的该两种原材料是通过外购取得,主要为市场上的通用型产品,无法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发行人的水性树脂和防粘剂主要是通过自主研发与生产取得,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根据水性印花胶浆配方对水性树脂及防粘剂的种类和用量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提升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性能。
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产品的水性树脂开发技术、助剂开发技术、水性印花胶浆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环保分析检测及产品品质控制技术等方面。具体如下:
(1)水性树脂开发技术
水性树脂是水性印花胶浆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决定水性印花胶浆性能的关键因素,许多水性印花胶浆性能的提升是通过水性树脂产品开发得以实现。水性印花胶浆的固化条件、拉伸强度、耐洗水性能、手感柔软度等性能主要由水性树脂的性能指标决定。行业内企业一般通过向供应商采购水性树脂用于生产水性印花胶浆,公司主要通过自主生产水性树脂用于水性印花胶浆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的水性树脂是聚丙烯酸酯乳液,通过软硬单体搭配、特殊的多重核壳结构和氧化还原低温反应工艺,解决了聚丙烯酸酯乳液“热粘冷脆”的问题,提高了胶浆的抗粘性能;通过建立合理的乳化体系、无皂乳液聚合技术,使用多重交联技术,克服了一般聚丙烯酸酯乳液耐水性差的缺点,提升了水性印花胶浆的耐洗牢度和耐干湿色摩擦牢度;通过引入特殊单体、筛选合适的表面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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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提高了水性树脂的表面润湿能力和附着力,满足了水性印花胶浆在不同布料上的使用要求。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水性印花胶浆用水性树脂的开发技术,能够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定制开发水性树脂产品。水性印花胶浆配方因下游客户的需求不同而需要选用不同的水性树脂。因此,对于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商而言,掌握合成水性树脂的核心技术,可以使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产品质量更稳定。同行业竞争对手外购的水性树脂一般是高温交联型,需要通过高温烘烤才能达到较好的交联固化,耐洗性能方面较差,表现为容易出现洗裂和粘坏等问题。公司自产树脂使用酮肼交联技术和核壳技术等,具有室温可交联的特性,且交联速度快、交联密度高、不需要高温烘烤,节省了能耗,同时耐水洗性能更高,能通过NIKE品牌的洗水要求为5次60℃的测试标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同类型水性树脂一般不具备上述特点或性能。
(2)助剂开发技术
公司基于各类助剂对水性印花胶浆的重要性,主要针对以下三种助剂进行深入的研究开发:①增稠剂。公司开发的增稠剂适应水性印花胶浆体系,通过控制分子量和极性基团分布,提高了增稠剂的增稠效率,并缩短了水性印花胶浆生产过程的增稠时间,同时增加了功能基团以提升水性印花胶浆的保水性和浆体稳定性;②防粘剂。针对不同蜡和油对印花胶浆防粘性能及其他性能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正交实验,制备的防粘剂综合性能优异,更加适用于印花胶浆的复配;③保湿剂。公司通过控制聚合物的分子量和亲水基团分布,搭配不同多元醇,制备出保水性高的保湿剂,应用于水性印花胶浆达到操作性能好、过网性能优异的目的。发行人自主研发的防粘剂是制备水性印花胶浆核心原材料之一,防粘剂的性能不仅影响水性印花胶浆表面干爽度和印花图案抗粘连的能力,而且影响水性印花胶浆的耐摩擦色牢度、对基材的附着力、手感柔软度以及耐洗牢度等性能指标。公司开发的防粘剂为两种技术路线:①蜡乳液。选用具有直链碳氢结构、不含亲水基团、油性极强的长链石蜡,借助W/O型乳化剂的定向吸附作用将各种不同熔点的蜡均匀稳定地分散在水中,得到蜡乳液。②蜡油。用矿物油与不同熔点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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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改性蜡在特定温度下融合得到半透明膏状体。在同等添加量的情况下,具有比蜡乳液防粘连效果更强,表面更干爽的特点。公司在行业内较早提出该技术,并通过不断改良优化,是公司防粘技术中的关键技术。为保证产品最佳效果,水性印花胶浆配方设计时需要选用不同性能指标的水性树脂,并对防粘剂的种类和用量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对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商而言,掌握防粘剂开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使之与水性树脂兼容和匹配,是持续优化升级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性能的重要手段。
市场上销售的防粘剂是蜡乳液类型,蜡乳液中含有大量的乳化剂,对防粘效果和耐洗性能有很大的不良影响。公司自产防粘剂用量最大的类型是“蜡油”,不含乳化剂,是公司独有的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与市场上销售的防粘剂不同,同行竞争对手无法获得该种类型防粘剂。对比市场上销售的其他防粘剂,公司产品具有表面明显干爽、高温抗粘性能优异的优势。公司自产的防粘剂解决了印花图案在日常使用过程或在多次洗水后粘烂的问题,使印花图案具有肤感、干爽的优点,防粘性能明显优于竞争对手。
(3)水性印花胶浆配方设计
经过多年的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建立了一套“原材料筛选-针对性开发-配方优化”的水性印花胶浆配方设计体系,并形成了原材料技术资料库和完整的原材料检测方案,掌握了水性印花胶浆的柔软度、耐洗牢度、稳定性等关键性能参数的影响规律,提高了研发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原材料的选择和配方设计,公司可制备不同类型的水性印花胶浆,满足了下游市场的不同需求。
(4)生产工艺技术
公司紧紧围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不断探索水性树脂和水性印花胶浆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创新,结合自动化、数字化等新技术,自主设计自动化一体机生产设备,实现传统生产工艺与新技术的融合。水性树脂和水性印花胶浆生产技术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之“2、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发行人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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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保分析检测及产品品质控制技术
公司拥有水性印花胶浆技术研发中心,下属的检测中心配备了马尔文纳米粒径及电位分析仪、红外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顶空-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分析检测硬件设备,同时公司研发人员具备专业检测分析技术能力,为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配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高,涉及到色度学、流变学、胶体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灵活运用,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精细化工产品。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配方需要不断优化调整,调整的方向、方法和最终达到优化目的参数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并需要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创新,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掌握丰富的产品配方和结合自身情况改进生产工艺,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具体如下:
①产品配方壁垒
在原材料筛选方面,在水性印花胶浆产品的上游涵盖的原材料涉及上千种种类,需针对原材料的特性如理化性能、兼容性能、环保性能、适用领域等具有充分了解,从而对相关产品的原材料作出最佳选择。
另外,在相关原材料的组合配比方面,不同水性树脂的抗粘性能与干燥速度存在差异,实现水性树脂与防粘剂、水性树脂与保湿剂、分散剂与粉体、润湿剂与增稠剂等原材料的匹配是获得水性印花胶浆综合性能的关键。不同原材料的匹配度性能差别较大,行业内企业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进行大量的试验研究开发,并根据客户需要对产品配方进行针对性调整,从而生产出符合客户需要的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水性印花胶浆行业产品表面抗粘性差是行业难题,同时对水洗要求非常高。要有效解决抗粘性差难题及提高耐水性性能,需综合考虑原材料筛选和原材料的组合配比,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配方调整,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自2013年开始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并经过多次技术迭代,自产树脂使用酮肼交联技术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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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技术等,具有室温可交联的特性,且交联速度快、交联密度高、不需要高温烘烤,节省了能耗,同时耐水洗性能更高,能通过NIKE品牌的洗水要求为5次60℃的测试标准。公司自2012年开始自主研发防粘剂,并经过多次技术迭代,自产的防粘剂解决了印花图案在日常使用过程或在多次洗水后粘烂的问题,使印花图案具有肤感、干爽的优点,防粘性能明显优于竞争对手。公司自产的防粘剂且用量最大的类型是“蜡油”,不含乳化剂,是公司独有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与市场上销售的防粘剂不同,同行竞争对手无法获得该种类型防粘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15项与水性树脂及防粘剂相关的发明专利。
纺织面料种类繁多,不同面料的性能存在差异,对印花胶浆的要求也不同。为在不同面料上实现不同效果或功能,均需要从产品配方设计出发,并开发出不同种类的产品,以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要求。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同时开发多个产品配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产品配方数量分别为1,089个、1,276个和1,623个,能快速响应客户。
②生产工艺壁垒
行业中企业多采用敞开式反应釜进行生产,存在环境不整洁、扬尘等问题,且产能低。要解决该难题,需根据大量的经验积累对生产工艺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创新,将分散、乳化或增稠工艺整合为一体并加大自动化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入,以逐步实现水性印花胶浆的清洁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多个工序整合在一套密闭设备内完成,分散效果好,大部分产品减少了研磨工序,实现了进料和出料的自动化计量、程序化控制,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且更加环保,较敞开式反应釜缩短约50-60%生产时间。该技术获得1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
行业内领先企业在行业内经营多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资本,积累了众多技术专利,基本可实现通过关键原材料的自主研发不断优化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持续创新,并生产出满足客户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期内全面掌握本行业涉及的技术,产品缺乏竞争力。
(2)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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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具有较高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壁垒。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逐步上升,尤其是随着《“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出台,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包括扩大了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等,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印花胶浆生产企业将被淘汰,新进入者的门槛也将进一步提高。同时,行业和品牌服装厂商对环保要求也较高。根据“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标准,VOCs含量要求不超过30%,行业内部分企业例如发行人部分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测试VOCs含量<1%。部分知名品牌厂商要求使用的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通过ECO PASSPORT by OEKO-TEX纺织品生态标准和有害物质零排放(ZDHC)3级认证。这需要产品中的相关限量物质达到标准要求,如甲醛(<16mg/kg)、邻苯二甲酸酯(<500mg/kg)、APEO(<100mg/kg)、可分解芳香胺(<20mg/kg)等,并且要求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体系认定,具有较高的门槛。
此外,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环保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对纺织品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一般企业和新进入者较难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水平的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4、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行业发展态势和面临的机遇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促进水性印花胶浆材料产业发展,以水性印花胶浆、数码墨水为代表的印花材料产品被广泛推广应用,较大程度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国内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制定,推动了水性印花胶浆的稳步发展。2023年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数码喷墨印花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数码喷墨印花”等列为鼓励类。2021年,《纺织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重点研究高牢度纳米涂料印花、生物基纺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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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品等关键技术。2019年,《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明确指出推广数码喷墨印花、高牢度涂料印花、分色印花、印花自动调浆系统等绿色先进技术。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将为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②国潮和IP服饰发展趋势推动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外观设计是服饰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在产品功能性趋同的前提下,品牌审美和产品颜值更能创造出溢价,而国潮和IP正是帮助服饰提升价值的有利因素。
近年来,年轻人对于国潮和IP服装的消费意愿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国潮和IP服装推出了T恤、卫衣、夹克等各类型服装款式。国潮服装是消费者对中国以及中国文化有着极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基于国潮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结合创意设计打造出的新产物。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国潮之潮牌篇》,73.6%的消费者愿意为国潮服装支付30%以下的溢价,80.9%的消费者会持续购买国潮服饰。IP服装的本质是文化消费,IP所表现出的消费引导力以及对客户价值的创造力越发明显,年轻消费者已成为IP服装的主要消费群体。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21天猫服饰IP白皮书》,天猫服饰IP商品单款产出为服饰平均值的6倍左右。国潮和IP服装设计通常具有明显的文化特色,多采用大面积的印花图案彰显个性。由于国潮和IP服装的印花图案较大,对胶浆的用量增加数倍到数十倍,预计未来水性印花胶浆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
③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目前,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内多数企业生产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对政策导向的环境友好型印花材料投入不足,市场竞争力逐渐减弱。少部分优质企业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差异化、定制化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加强。未来具有品牌影响力、能快速提供不同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在环境友好型印花材料上不断投入的优势企业,将逐步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集中度亦将逐步增加。
④产品差异化、功能化特征日趋显著
服装行业作为重要的民生产业,正经历结构性转型的关键时期,其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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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开印花材料的创新。
服装行业正从一般穿着需要向功能性、时尚性转变。越来越多的功能型胶浆不断被应用到服装领域中,满足了服装在阻燃、防升华、防冻等特殊功能的需求;或满足使印花图案呈现龟裂、直裂、烫金、3D立体、发泡、透气、吸水形变等特殊效果的需求。
纺织行业产品由数量扩张期进入品质提升时期,由花型、颜色、款式设计向健康环保、科技创新转变。近年来,功能型胶浆以其独特的功能和效果在纺织行业得到推广应用,赋予了产品阻燃、防升华、防冻、发泡、透气、吸水形变等不同功能和效果。
⑤生物基印花材料产业应用成为未来发展热点
生物基衍生物属于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可以从自然界中获得,具备应用于生物基丙烯酸乳液产业化的潜力。生物基印花材料具有绿色、环境友好、原料可再生或生物可降解等优良特性,有助于解决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和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接受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倡使用生物基印花材料。因此,实现生物基印花材料的规模化生产,同时进一步拓展在服装产业领域的应用是未来发展热点。
(2)面临的风险
①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
水性印花胶浆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水性树脂、助剂等,其最终来源主要为原油。这导致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对原油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敏感,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处于高点,受国际局势影响,原油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因此行业内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的风险。
②环保和安全生产成本增加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日趋严格,行业内少数企业由于排放不达标、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受到停产、限产等处罚。为了实现绿色生产、安全生产,近年来行业内企业持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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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保和安全设施投入,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这将增加行业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生产成本的上升,将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绿色、安全、高效、环保产品的研发,对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出更高要求。
③复合型研发人才相对短缺
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属于多学科交叉的技术应用领域。纺织印花应用领域其个性化需求特点显著,因而要求生产印花材料研发生产企业的科研人员不但需要具备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还需要对下游服装市场不同产品特性有足够了解,才能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目前行业内具备交叉学科背景、对下游应用理解深刻的研发人员仍较为缺乏。
5、行业的周期性
水性印花胶浆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因此水性印花胶浆行业与纺织行业息息相关。纺织品作为居民消费必需品之一,同时,在我国人均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也将推动我国纺织行业继续发展,进而带动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的市场规模保持增长。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6、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多功能、绿色环保的发展方向和市场趋势,开发了数码胶浆、数码涂料墨水和新的功能型胶浆产品,并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多年积累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和新产品研发、提升产能、完善融资渠道,继续坚持在高性能、新功能、差异化印花材料产品的布局,满足纺织服饰行业日益增长的时尚化、个性化和功能性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7、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的地位和作用
发行人为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纺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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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系纺织产品设计、加工的关键环节。通过各类水性印花胶浆提升纺织印花图案的性能,或实现特殊效果及特殊功能,对纺织品的销售具有重要作用。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①上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水性印花胶浆的主要原材料为水性树脂、钛白粉或其他粉类、印花助剂等,主要原材料为技术成熟的基础化工材料,主要来自于石油、钛矿等基础化工行业,其价格波动较大。基础化工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生产成本和定价策略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化工材料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上游基础化工材料行业内企业产品应用范围较广,市场空间较大,较少深度了解下游行业并开发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通常缺乏精细化工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而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客户联系较紧密,需要长时间的下游行业应用经验的积累,因此,上游基础化工材料行业一般不会进入公司所处的较细分的精细化工行业。
②下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水性印花胶浆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下游行业的需求和发展状况与公司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影响着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市场规模、发展速度以及产品价格等。下游纺织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产品必须不断改进产品配方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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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部分品牌企业会参与服装加工生产环节,对服装生产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但通常该类品牌企业仍在服装行业内拓展且主要采取虚拟运营模式(轻资产运营)或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不强调“全部拥有”,而是“全程参与”)实施控制。该类品牌企业优势在于产品设计开发、供应链管理及渠道建设等高附加值环节,一般缺少精细化工原料的生产经验及技术积累,通常不会轻易进入上游纺织用化工品行业。水性印花胶浆下游行业主要为纺织印花加工商,纺织印花加工商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随着未来下游品牌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印花图案效果和功能不断丰富,紧贴市场需求且具备较强产品研发和服务能力的水性印花胶浆厂商将进一步巩固和下游品牌厂商的合作关系,与品牌厂商共同成长,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六)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水性印花胶浆企业按照经营领域和业务覆盖范围不同,一般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综合型企业
该类企业主要为跨国性的化工集团,代表企业有:Rutland Corporation(美国Rutland公司)、Matsui International Company Inc(日本松井公司)、Dainichiseika Color & Chemicals Mfg. Co., Ltd(日本大日精化工业株式会社)、Archroma(昂高)、DIC株式会社等。水性印花胶浆业务多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或事业部的形式开展经营。
该类企业历史较为悠久,业务类型众多,产品种类丰富,品牌影响力大,技术研发实力强,其在化工材料基础研究优势更加明显。
由于纺织制造业重心以东亚、东南亚、南亚为主,加之以安踏、李宁等为代表的国内品牌企业市场规模及影响力逐渐扩大,该类企业在服务客户、响应市场需求方面反应较慢,其市场竞争优势逐渐弱化,但该类企业在国际品牌客户供应链中仍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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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型企业
该类企业大多以纺织印花领域为目标市场,专业从事水性印花胶浆等纺织印花材料的生产经营业务,代表企业有:安徽聚合辐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盈丰泰水性涂料有限公司、石狮市德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具有多类别纺织印花材料产品体系的品牌制造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不断投入,具有一定市场竞争优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发行人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基本情况 |
1 | Rutland Corporation(美国Rutland公司) | Rutland 是纺织行业专用油墨的领先品牌,自1962年以来,Rutland开发出的油墨产品,使丝网印刷过程更加便捷。该公司的产品种类主要有:热固油墨、热固油墨调色系统、其他特殊效果油墨和助剂,产品主要适用于服装、纺织品等,其客户包括许多国际知名运动、时尚服装品牌。 |
2 | Matsui International Company Inc(日本松井公司) | Matsui成立于1923年,主要为布料、墙纸印花、热转印和特种印花市场提供品种多样的水性胶浆和油墨产品。Matsui的主要产品有:水性印花胶浆、光变色种、温变色种、数码墨水以及特殊印花效果产品,其产品主要适用于服装、纺织品等网印布料类制品。 |
3 | Dainichiseika Color & Chemicals Mfg. Co., Ltd(日本大日精化工业株式会社) | 日本大日精化成立于1931年,是一家生产销售高性能涂料、纺织化学品、油墨为主的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类聚氨酯树脂、各类表面处理剂、各类粘着剂、化纤及纺织品用着色剂、印染颜料、高分子聚合物、胶印以及凹印油墨等,适用于各种纺织服装用品、鞋材等。 |
4 | Archroma(昂高) | 昂高集团是色彩及特种化学品领域的全球性企业,致力于世界级质量的印染解决方案。昂高集团在全球35个国家开展业务,通过其三大业务部门,即纺织特种化学品、造纸解决方案和乳液产品业务部门,提供专业性能以及色彩解决方案,满足各地市场的客户需求。 |
5 | DIC株式会社 | DIC成立于1908年,是全球领先的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从事印刷油墨、有机颜料、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自成立以来,DIC株式会社通过全球化发展和收购兼并,成为全球最大的油墨生产企业。DIC在树脂着色剂、改质剂、液晶材料、工业用胶带、包装用多层薄膜、装饰建材、中空纤维模组、塑料成型加工产品、保健食品等众多领域开展业务。 |
6 | 安徽聚合辐化化工有限公司 | 安徽聚合辐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利用钴60γ射线辐射乳液聚合,合成高性能水性乳胶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该公司主要拥有涂料印花粘合剂、胶浆树脂、胶浆、涂料印花增稠剂四大类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无纺布粘合剂、织物涂料印花粘合剂、胶浆树脂、水性涂料和油墨的成膜物质。 |
7 | 中山市盈丰泰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 中山市盈丰泰水性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专注于高品质印花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丝网印刷胶浆、数码印刷胶浆以及印花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水性油墨、数码喷墨浆、立体厚板浆、仿活性水浆、纳米防升华浆等。公司的所有产品均通过“Intertek”“SGS”检测,达到欧盟、美国、日本最新环保标准。 |
8 | 石狮市德采化工科技 | 石狮市德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专注于环保水性印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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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鞋材印花、服装印花、高性能纳米色浆、数码涂料印花、机械印花等系列。公司产品通过了Eco Passport、ZDHC、REACH等认证。
9 | 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高端印花浆料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研发产品,同时代理日本、瑞典发泡粉,各类化学助剂等原料。产品主要包括水性PU、胶浆、喷墨处理、发泡粉、树脂、助剂等产品。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上述公司官网
3、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在纺织印花领域,公司业务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根据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统计数据,2021年-2023年油墨统计组产量排名情况如下:
公司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 | 1 | 1 | 1 |
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 | 2 | 2 | 2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3 | 3 |
注: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下同。
根据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统计数据,2021年-2023年油墨统计组利润总额排名情况如下:
公司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1 | 2 | 1 |
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 | 8 | - | 3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1 | 2 |
注: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为DIC株式会社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DIC株式会社主要从事印刷油墨、有机颜料、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和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均不涉及水性印花胶浆业务,发行人在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的产量和利润总额均排名第一。根据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统计数据,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未进入《2022年全国油墨行业利润总额千万级企业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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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客户对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品质和供货稳定性普遍有着较高的要求。为保持产品质量稳定,下游客户对每一种影响产品性能的胶浆的选择都非常慎重,需要进行长时间严格的测试验证。为了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下游客户还需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配套能力和成长性,对水性印花胶浆产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下游客户一旦建立起对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信任,忠诚度将会比较高,且发行人的技术优势、生产优势、成本优势及整体解决方案优势进一步增加了客户粘性,有助于发行人保持现有市场份额。同时水性印花胶浆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难以建立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环保及资质要求、完善的销售渠道,短期内难以获取较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冲击发行人现有市场地位。因此,未来出现公司市场份额持续下降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低。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产品最终应用于品牌厂商优势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且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品牌厂商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开发的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知名品牌销售收入 | 34,029.04 | 34,366.69 | 37,654.57 |
发行人除设备以外主营业务收入 | 48,390.98 | 49,330.67 | 53,598.08 |
占比 | 70.32% | 69.67% | 70.25% |
注:知名品牌销售收入为根据客户盖章的委托开发立项报告书确认的70多个系列,并汇总该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品牌厂商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开发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左右,占比较高。
根据ADIDAS向发行人发送的邮件,2021年ADIDAS供应链使用长联科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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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型号的产品,耗用量合计2,898.09吨,占发行人2021年水性印花胶浆销量的比例为10.05%。近年来公司逐渐加强与品牌商的合作,报告期内,维珍妮、以纯、阿里巴巴迅犀(阿里巴巴旗下智能制造平台)等均为发行人直接客户。另外,发行人与SHEIN(希音)建立了联合实验室并与李宁旗下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②行业内排名领先优势
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
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上升至2022年的11.5%,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发行人的行业内排名领先优势,有助于发行人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同时可以更好地开拓市场,巩固现有市场排名。
③成本及价格优势
发行人具备成本优势:a.公司采购时具有规模优势,通过与供应商协商获得一定的采购成本优势,从而能降低生产成本;b.公司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能够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大部分产品减少了研磨工序,从而降低生产成本;c.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和防粘剂,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对产品配方进行优化调整,降低原材料耗用,缩短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包装、运输及固废处理成本,从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产品的性能、功能等已经与国际领先企业接近,但发行人具有上述成本优势且国内人工、物料成本较低,发行人具有价格优势。
④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印花加工厂商需要根据印花图案的质量要求,采用针对性的印花材料与印花设备,通常印花材料和印花设备由不同供应商提供。由于印花材料种类较多,印花加工厂商需要向不同供应商采购不同型号的印花材料,增加了印花加工厂商的印花生产周期和沟通成本。而公司产品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助剂、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体系满足了下游客户对不同印花图案、效果、功能、环保标准所需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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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材料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并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经营模式,可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使客户具有较高满意度,从而增强客户粘性。为提供更优质的整体解决方案,增强整体竞争力,公司研发团队中包含拥有丰富印花经验的应用型人才,聚焦于纺织印花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面对行业自动化发展需求,公司在行业内较早建立了自动化设备印花实验室。通过将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相结合,公司在应用实验室模拟客户生产场景,记录温度、湿度、机器连续操作、停留时间、印花材料使用情况等,更准确深入地分析下游纺织印花过程,积累了丰富的实验数据与应用经验,有助于发行人为下游客户提供应用方案建议,形成解决方案优势。
因此,在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内,公司形成的整体解决方案更具有竞争优势。
(2)竞争劣势
①与国外综合性化工集团相比资产规模较小
公司成立于2009年,发展时间较短,相对于国外综合性的化工集团起步晚,在技术、资金、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化工材料基础研究仍有较大差距。如,DIC株式会社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625亿元。与国外综合性化工集团相比,公司经营规模仍然偏小,在采购、生产等环节的规模效应无法显现,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和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影响较大,抵御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综合竞争实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②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为满足下游领域的多样性、定制化需求,日常生产经营中需投入大量研发费用用于产品和技术创新。同时,公司需配置并不断更新引进研发用仪器设备,并升级自动化生产相关硬件设施。公司目前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效率较低,对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造成制约。
5、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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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专门的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分类,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和主要产品类别,公司以“制造业”分类下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的非持续亏损上市公司或申报IPO企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初步选择范围。在上述子分类中,逐一对比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产品使用方式,筛选出了与公司主要产品(水性印花胶浆)具有相似性的公司。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选择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东方材料、杭华股份、洋紫荆、三棵树。
(2)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①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名称 | 经营情况 |
东方材料 | 东方材料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生产销售。2023年,东方材料营业收入为39,358.25万元,净利润为5,201.57万元。 |
杭华股份 | 杭华股份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其中各系列油墨产品和功能材料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卷烟和日化用品包装,以及出版商业印刷、广告媒体和工业制造标签标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应用和印刷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2023年,杭华股份营业收入为118,951.18万元,净利润为12,463.25万元。 |
洋紫荆 | 洋紫荆从事油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凹版油墨、平版油墨、环保型加工材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包装及印刷行业。洋紫荆是全国最大的食品饮料包装行业的油墨供应商。2021年度,洋紫荆营业收入为126,074.63万元,净利润6,309.72万元。 |
三棵树 | 三棵树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墙面涂料)、防水材料、地坪材料、木器涂料、保温材料及保温一体化板、基辅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三棵树营业收入为1,247,568.46万元,净利润为17,738.60万元。 |
发行人 |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993.14万元,净利润为8,251.06万元。 |
注:上述数据、资料均来自对应可比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洋紫荆于2022年8月终止审核,无法获取其2022年度及2023年数据,下同。
②市场地位对比
公司名称 | 市场地位情况 |
东方材料 | 该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油墨生产企业之一,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油墨市场占据重要的地位。 |
杭华股份 | 该公司重点产品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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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最具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油墨生产企业之一,助力构建印刷产业链和终端消费品健康节能环保的绿色生态环境,成为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践行者、贡献者。 | |
洋紫荆 | 该公司是全国最大的食品饮料包装行业的油墨供应商,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
三棵树 | 该公司是一家具有国内领先的、行业独创“健康+”新标准的涂料生产和服务型制造企业,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以环保、健康墙面涂料为核心的“产品一站式”服务,为地产商和工程项目建设方提供“涂料、保温、防水、地坪、基材、施工”六位一体化的绿色建筑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文化、品牌、人才、研发、渠道、服务、智能化、供应链等综合能力,通过差异化经营为用户创造价值,受到了用户的青睐。 |
发行人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在纺织印花领域,公司业务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 |
注:上述资料均来自对应可比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
③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部分关键指标对比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研发情况、核心竞争力体现方面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研发情况 | 核心竞争力体现(专利情况) |
东方材料 | 2023年研发投入1,573.23万元,占营业收入4.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56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4.25%。 | 公司拥有38项专利,包括12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 |
杭华股份 | 2023年研发投入4,567.46万元,占营业收入3.8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98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3.0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4项专利,包括29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及2项外观设计专利。 |
洋紫荆 | 2021年研发投入5,236.92万元,占营业收入4.1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144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8.1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6项专利,包括21项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 |
三棵树 | 2023年研发投入28,934.58万元,占营业收入2.3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697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7.0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753项专利。 |
发行人 | 2023年度研发投入2,682.77万元,占营业收入5.0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与技术人员101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22.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
注:上述数据、资料均来自对应可比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洋紫荆于2022年8月终止审核,无法获取其2022年度及2023年数据。东方材料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专利信息,专利情况为2024年4月19日从企查查中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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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产品规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水性印花胶浆 | 产能(吨) | 37,150.00 | 37,150.00 | 31,162.50 |
产量(吨) | 29,043.43 | 28,921.56 | 31,084.35 | |
销量(吨) | 28,882.13 | 28,830.47 | 31,414.02 | |
产销率 | 99.44% | 99.69% | 101.06% | |
产能利用率 | 78.18% | 77.85% | 99.75% | |
水性树脂 | 产能(吨) | 6,800.00 | 5,750.00 | 5,750.00 |
产量(吨) | 6,854.24 | 6,194.50 | 5,384.89 | |
销量(吨) | 6,322.96 | 5,596.72 | 5,061.31 | |
产销率 | 92.25% | 90.35% | 93.99% | |
产能利用率 | 100.80% | 107.73% | 93.65% | |
丝印硅胶 | 产能(吨) | 1,162.50 | 1,000.00 | 416.67 |
产量(吨) | 466.04 | 253.57 | 249.42 | |
销量(吨) | 423.98 | 218.99 | 198.13 | |
产销率 | 90.98% | 86.36% | 79.44% | |
产能利用率 | 40.09% | 25.36% | 59.86% |
注1:产销率=销量/产量,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注2:水性树脂产能与产量为对外销售数据。注3:公司产品产能测算主要以生产设备的单台产能以及生产流水线的生产能力来确定,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和设备安装投产时间,按照一天8小时,一年250天计算生产时间和产能。注4:2021年,公司东莞厂房搬迁,丝印硅胶生产线产能自2021年8月开始计算。
公司产品产能系基于生产设备容量,按照每日标准工时8小时,全年按250天进行计算。但随着公司产品市场的快速扩张,在销售旺季期间为了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生产线的实际生产时间超过了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同时利用休息日或假期进行了生产,因此产品产能利用率超过100%。
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75%、77.85%和78.18%。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原因是:(1)2021年度,公司存在超产能的情况,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在2021年度新增水性印花胶浆生产线,而产能完全释放及产量匹配需要一定时间。(2)客户需求存在一定波动。
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发行人丝印硅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86%、25.36%和40.09%。发行人丝印硅胶产能利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丝印硅胶系公司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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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新产品,客户需求存在一定的波动,发行人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在开拓客户中。报告期内存在主要产品水性印花胶浆产量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准产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惠州长联已积极履行整改措施,并于2021年6月完成“年产25,500吨水性印花胶浆、1,000吨数码墨水扩建项目”(其中9,000吨水性环保印花胶浆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开展生产。但仍不排除惠州长联可能因产量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准产能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为惠州长联,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2022年1月2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自2019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日,惠州长联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产能超量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环境违法及污染犯罪行为,而被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5516895373),已办理环保审批文件及验收手续并领取排污许可证。经查,该公司建设项目的性质、实际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均符合环评批复文件,同时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其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产能超量、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污染犯罪行为,而被我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记录”。
针对惠州长联产量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准产能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长联科技子公司惠州长联存在因超产能生产情形而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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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主要消费群体为纺织印花厂商。报告期内产品分类、销售区域、销售模式、销售价格的变动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营业收入分析”及“十、(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营业 收入比重 |
2023年度 | 1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896.79 | 3.58% |
2 | 东莞市易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402.75 | 2.65% |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477.14 | 0.90% | ||
小计 | - | 1,879.89 | 3.55% | ||
3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823.82 | 3.44% | |
4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813.11 | 3.42% |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047.03 | 1.98%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丝印硅胶等 | 667.44 | 1.26% | ||
小计 | - | 1,714.47 | 3.24%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 - | 9,128.09 | 17.23% | ||
2022年度 | 1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2,014.44 | 3.74% |
2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916.62 | 3.56% | |
3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775.04 | 3.30% | |
4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710.46 | 3.18% |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956.74 | 1.78%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数码涂料墨水等 | 587.42 | 1.09% | ||
小计 | - | 1,544.16 | 2.87%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 - | 8,960.72 | 16.65% | ||
2021年度 | 1 | 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3,377.61 | 5.81% |
2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2,184.75 | 3.76% | |
3 | STYLE TEXTILE (PVT) LTD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993.83 | 3.43% | |
4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353.03 | 2.33%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数码涂料墨水、丝印硅胶等 | 541.54 | 0.93% |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3.34 | 0.01% | ||
小计 | - | 1,897.91 | 3.26% | ||
5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680.34 | 2.89%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 - | 11,134.45 | 19.15% |
注1:上述企业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排序。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
注2: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易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
1-1-142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实现收入合计分别为11,134.45万元、8,960.72万元和9,128.0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15%、16.65%和17.23%,公司前五名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1)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合作开始时间 | 新增年度 | 新增交易原因 |
1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5.06.16 | 客户主动拜访 | 2022年2月 | 2022年度 | 客户业务发展 |
2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2018.11.21 | 客户介绍 | 2019年8月 | 2022年度 | 客户业务发展 |
发行人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与公司合作时间长,该公司2021年度已为公司前十大客户,排名变化系因其自身业务增加而增加了对公司的采购,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发行人贸易商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因业务调整,自2022年1月31日起不再签订新的合同。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终端客户对发行人产品仍有需求,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具有多年孟加拉国等地的进出口业务经验,多年荣获东莞市“东城区实际进出口十强民营企业”。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调整后,终端客户转向与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合作,因此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逐渐增加了对公司的采购,进入前五名客户。
(2)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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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分类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销售 | 采购 | 销售 | 采购 | 销售 | 采购 | |
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 3,118.00 | 1,868.12 | 2,907.33 | 1,605.45 | 3,418.08 | 1,480.89 |
当年营业收入/采购额 | 52,993.14 | 31,047.62 | 53,804.69 | 32,713.15 | 58,147.99 | 39,379.57 |
占比 | 5.88% | 6.02% | 5.40% | 4.91% | 5.88% | 3.76% |
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与公司之间的销售和采购金额均大于10万元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供应商 | 交易类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交易内容及原因 |
1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 | - | - | 3.34 | 该客户主要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配套销售水性印花胶浆。公司向其销售水性印花胶浆,也向其采购全自动印花设备及配件。 |
采购 | 1,684.47 | 1,393.61 | 1,301.61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667.44 | 587.42 | 541.54 | 发行人向其销售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数码涂料墨水、丝印硅胶等,未向其采购。 | |
采购 | - | - | - |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1,047.03 | 956.74 | 1,353.03 | 发行人向其销售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未向其采购。 | |
采购 | - | - | - |
注: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
(3)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即客户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该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 | 2021年 |
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金额 | 174.48 | 120.14 | 52.57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3% | 0.22% | 0.09% |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存在竞争关系,系因为东莞市彩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水性印花胶浆的研发、生产、销售,其生产水性印花胶浆需要采购水性树脂,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产品质量优异,具有竞争力,因此存在向公司采购水性树脂的情形。发行人与该客户交易真实,定价公允,符合行业特征和发行人经营模式。
1-1-144
(四)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低,市场占有率不高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下游纺织服装行业的生产,由于纺织服装行业集中度低,及国际知名品牌大多采用运营与制造相分离的经营模式,其加工厂商众多,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集中度亦较低,具体如下:
1、纺织服装行业集中度低
纺织服装种类多,包括童装、运动装、休闲装等类型,且呈现“多元化、小批量”的趋势,单一品牌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纺织服装品牌集中度低。根据欧睿数据,2023年,中国服装行业前5名市场集中度为8.3%,前10名为13.1%。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我国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13,625家,实现营业收入12,104.66亿元。我国1,781家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86.15亿元。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使发行人客户呈现分散的特点。
2、国际知名品牌加工商较为分散
服装产业链较长,具体如下:
国际知名品牌大都运营与制造相分离,整个价值链很长,品牌方着力于产品设计、品牌塑造、建设渠道,而几乎将生产环节外包,在整个价值链寻求更高效的模式。上述特点导致其代工工厂呈现分散的特征。2022财年,NIKE运动服生产基地位于33个国家,服装工厂数量为279家,阿迪达斯独立供应商2021年数量为114家,PUMA独立供应商2020年为406家。因此,品牌方的代工工厂数量较多,呈现明显的分散特征。
1-1-145
同时,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企业的工厂亦呈现分散趋势,例如公司客户晶苑国际,在越南、中国、孟加拉、柬埔寨、斯里兰卡5地设有18个工厂。上述特点导致作为连接纺织行业内面料、印花加工、成衣生产等环节的纺织行业材料生产商及贸易商众多。
3、纺织行业上游公司客户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情况
经查询部分纺织行业上游上市公司或申报IPO公司的公开资料,该等公司的前五名客户集中度情况如下:
公司 | 简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迎丰股份 (605055.SH) | 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2023年营业收入为154,676.65万元。 | 6.37% | 5.57% | 8.80% |
浙江中鼎 | 主要从事毛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加工业务。公司产品广泛用于Burberry、MaxMara、GIORGIO ARMANI、Brooks Brothers、雅戈尔等其他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45,755.22万元。 | - | 23.74% | 19.57% |
万丰股份(603172.SH) | 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产品已在国内外知名运动休闲服饰品牌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部分终端应用品牌包括:安踏、李宁、阿迪达斯、耐克、优衣库、迪卡侬等。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0,356.16万元。 | 28.36% | 24.56% | 31.65% |
科峰股份 | 以有机硅应用材料为主业,专业从事纺织印染助剂、纳米液体分散染料及其他有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已与下游专业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如鲁道夫化工、亨斯迈纺织、德美瓦克、川岛织物株式会社等公司开展了良好的业务合作。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4,031.55万元。 | - | 25.41% | 24.50% |
公司 |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993.14万元。 | 17.23% | 16.65% | 19.15% |
注:数据来源于上述公司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浙江中鼎已于2023年6月终止审核。科峰股份未披露2023年度经营情况。
该等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公司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浙江中鼎 | - | 未披露 | 11.9% |
科峰股份 | - | 未披露 | 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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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未从公开渠道查询到其余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浙江中鼎为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针织纱线市场占有率;2、浙江中鼎已于2023年6月终止审核。科峰股份未披露2023年度经营情况。由上表可知,纺织行业上游公司亦呈现客户集中度低、单个企业市场占有率不高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低,市场占有率不高符合行业惯例。
(五)公司产品应用于知名品牌厂商及与知名品牌厂商合作情况
公司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发行人通过与印花加工商间接合作以及与知名品牌厂商直接合作两种方式与品牌厂商展开合作,根据行业特点以前者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与印花加工商合作,满足多个知名品牌厂商的不同需求
较多知名品牌厂商选择了虚拟运营模式及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其印花加工主要由纺织印花加工商完成。该合作方式流程图如下:
注:少量成衣加工商有自己的印花加工厂,则由成衣加工商与公司直接合作。
由上图可知,在知名品牌厂商到印花材料生产企业之间,一般还有成衣加工商及印花加工商,产业链条较长,因此品牌厂商一般较少直接与印花材料生产商直接合作。但公司已与品牌厂商的主要供应商进行合作,公司客户STYLE TEXTILE
1-1-147
(PVT) LTD为NIKE、Adidas的前十大运动服制造商。公司产品应用于知名品牌厂商情况具体如下:
知名品牌厂商 | 公司客户 |
Adidas | 宝嘉印花厂(河源)有限公司(永嘉集团(3322.HK)子公司)、STYLE TEXTILE(PVT) LTD(巴基斯坦)、Ramatex textiles Industrial Sdn. Bhd(马来西亚)、FOREVER GOOD PRINTING CO.,LID(柬埔寨)、PT.KEMILAU UNGARAN SUKSES(印尼) |
Nike | Ramatex textiles Industrial Sdn. Bhd(马来西亚)、STYLE TEXTILE(PVT) LTD(巴基斯坦) |
FILA | 厦门市弘达山工贸有限公司 |
安踏 | 广州超冠纺织品加工有限公司、厦门市弘达山工贸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亿宝利印花有限公司 |
李宁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冠丽印花有限公司、广州超冠纺织品加工有限公司 |
C&A | M.N.S garments printing(孟加拉 Bangladesh) |
GAP | MOHA GARMENTS CO., LTD(聚阳实业(1477.TW)子公司)、东莞晶苑毛织制衣有限公司(晶苑国际控股(2232.HK)子公司) |
迪士尼 | 苏州叁伍捌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SHEIN(希音) | 中山鑫恒震印花有限公司 |
VS(维多利亚的秘密) | 丽晶维珍妮内衣(深圳)有限公司(维珍妮(2199.HK)子公司) |
注:通过查看公司产品立项报告书、Adidas及C&A发送的邮件,并查阅方正证券出具的研究报告及上述公司的官网等资料了解公司产品应用于知名品牌厂商情况。根据Adidas于2022年4月20日向发行人发送的邮件,2021年Adidas供应链使用长联科技100多种型号的产品,耗用量合计2,898.09吨(Adidas列示了公司具体每个型号的耗用量),占发行人2021年水性印花胶浆销量的比例为
10.05%。2023年3月20日,Adidas在其组织的Adi Formulator计划网络研讨会上表扬了6家2022年度ZDHC工作完成最佳的化学品供应商,其中发行人以LEVEL 3等级(ZDHC最高等级)产品覆盖率51%排名第五(其中前四名均不涉及水性印花胶浆),其余几家分别是韩国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德国汉高公司、台湾南宝树脂化学工厂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大东树脂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松井色素化学工业所,均为大型知名化学品供应商。2023年8月8日,Adidas在其组织的Adi Formulator计划网络研讨会上对2023年上半年ZDHC工作完成最佳的化学品供应商颁发了“SIGNIFICANT IMPROVEMENT”(显著进步奖)和“TOPPERFORMER”(最佳表现奖),其中发行人均获得上述奖励。
根据C&A向发行人发送的邮件,有超过100种长联科技产品在C&A的供应链中使用(未说明具体耗用量)。
1-1-148
2、直接与知名品牌厂商合作
由于知名品牌厂商核心竞争力在于其设计能力,服装生产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出于生产灵活性的考虑,知名品牌厂商很少从事服装生产环节。但随着知名品牌厂商加强对服装质量的管理以及意识到印花材料对纺织服装的重要性,部分知名品牌厂商会直接与发行人对接,公司不但可以介入其新产品研发阶段了解其产品需求,还可以从材料性能、自动化设备、应用工艺、应用技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使双方的合作会更加紧密。该合作方式流程图如下:
报告期内,维珍妮、以纯、阿里巴巴迅犀(阿里巴巴旗下智能制造平台)等均为发行人直接客户。
为进一步加强与知名品牌厂商的合作,公司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建立联合实验室与部分知名品牌厂商合作,具体如下:
公司已与李宁体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李宁[02331.HK]旗下公司)围绕李宁供应链的印花产品质量提升以及相关产业链升级,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关系包括共同开发环保新型印花材料产品、共同开发创新的印花工艺与设计、共同解决印花技术难题。由公司配合其进行新材料开发及工艺流程设计,主要研发方向为功能性材料、可持续发展环保材料等新型材料,保证产品环保性能,并满足印花产品质量要求。
SHEIN(希音)是最近几年崛起的服装销售平台公司,销售增长迅速。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以及提升产品设计与产品交付效率,SHEIN(希音)与公司建立了联合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的主要功能是,SHEIN(希音)设计师设计产品,公司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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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用技术人员通过材料以及应用工艺在产品上实现设计师的设计理念,从而使产品可以快速投入市场,减少产品从设计端到销售者手中的时间。公司与品牌厂商从研发设计阶段开始合作,根据其设计要求定制化开发产品,满足品牌厂商设计要求,增强客户黏性。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树脂、钛白粉、助剂等;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生产用电。
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1.42%、88.86%和
88.11%。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制度,拥有较为稳定的采购渠道。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质量稳定,能够满足生产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
单体 | 丙烯酸丁酯 | 5,375.21 | 19.51% | 6,791.44 | 22.82% | 9,414.40 | 25.93% |
丙烯酸乙酯 | 230.74 | 0.84% | 336.27 | 1.13% | 479.13 | 1.32% | |
丙烯酸异辛酯 | 426.13 | 1.55% | 633.84 | 2.13% | 988.49 | 2.72% | |
其他单体 | 2,434.22 | 8.84% | 2,296.07 | 7.72% | 3,201.95 | 8.82% | |
小计 | 8,466.30 | 30.74% | 10,057.61 | 33.80% | 14,083.96 | 38.79% | |
树脂 | 4,070.70 | 14.78% | 4,190.32 | 14.08% | 5,302.13 | 14.60% | |
钛白粉 | 2,908.72 | 10.56% | 3,365.49 | 11.31% | 3,959.09 | 10.90% | |
填充粉 | 1,917.14 | 6.96% | 2,167.25 | 7.28% | 2,052.14 | 5.65% | |
助剂 | 8,282.77 | 30.07% | 8,100.17 | 27.22% | 8,820.03 | 24.29% | |
包装材料 | 1,885.91 | 6.85% | 1,844.83 | 6.20% | 2,004.01 | 5.52% | |
其他 | 14.53 | 0.05% | 32.44 | 0.11% | 85.08 | 0.23% | |
合计 | 27,546.07 | 100.00% | 29,758.11 | 100.00% | 36,306.44 | 100.00% |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如下:
材料 | 单位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
单体 | 丙烯酸丁酯 | 元/千克 | 8.04 | -22.65% | 10.39 | -27.67% | 14.36 |
丙烯酸乙酯 | 元/千克 | 8.61 | -29.46% | 12.20 | -11.08% | 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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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异辛酯 | 元/千克 | 10.13 | -12.99% | 11.64 | -26.96% | 15.94 | |
其他单体 | 元/千克 | 11.40 | -21.67% | 14.55 | -12.42% | 16.61 | |
树脂 | 元/千克 | 26.27 | -4.08% | 27.39 | 9.57% | 25.00 | |
钛白粉 | 元/千克 | 12.79 | -12.55% | 14.62 | -4.79% | 15.36 | |
填充粉 | 元/千克 | 5.00 | 1.34% | 4.93 | -0.22% | 4.94 | |
助剂 | 元/千克 | 15.24 | -3.91% | 15.85 | 0.28% | 15.81 | |
包装材料 | 元/个 | 3.51 | 1.07% | 3.47 | -15.37% | 4.1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耗用能源主要为电。报告期内,公司的耗电量、金额及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采购金额(万元) | 250.78 | 223.63 | 164.49 |
采购量(万度) | 248.22 | 224.97 | 201.76 |
平均采购价格(元/度) | 1.01 | 1.00 | 0.82 |
注:惠州长联存在少量生活用电,因无法区分,统一计为生产用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电量为201.76万度、224.97万度和248.22万度。2022年度平均电价有所上涨,主要是受公司生产所在地的电价市场性调整而上升。
(二)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
2023年度 | 1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体 | 4,882.52 | 15.73% |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 树脂 | 0.40 | 0.00% | ||
小计 | 4,882.92 | 15.73% | |||
2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537.07 | 8.17% | |
3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1,959.58 | 6.31% | |
4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684.47 | 5.43% | |
5 |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包装材料 | 755.64 | 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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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 11,819.68 | 38.07% | |||
2022年度 | 1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体 | 5,531.06 | 16.91% |
2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2,802.26 | 8.57% | |
3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670.18 | 8.16% | |
4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393.61 | 4.26% | |
5 |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体 | 1,052.76 | 3.22% | |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 13,449.88 | 41.11% | |||
2021年度 | 1 |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 单体 | 8,469.21 | 21.51% |
2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3,311.84 | 8.41% | |
3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974.31 | 7.55% | |
4 |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 | 1,402.84 | 3.56% | |
5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301.61 | 3.31% | |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 17,459.80 | 44.34% |
注: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均为万华化学(600309.SH)同一控制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7,459.80万元、13,449.88万元和11,819.6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34%、41.11%和38.07%。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超过50%的情况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采购和结算方式 | 开始合作时间 | 新增期间 | 新增交易 原因 |
1 |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 2005.09.01 | 有需求时直接联系下单;货到30天付款 | 2014年 | 2022年度 | 满足公司订单需求 |
2 |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2013.12.31 | 有需求时直接联系下单;月结25天 | 2014年 | 2023年度 | 满足公司订单需求 |
公司与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有长期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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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公司与前五名新增供应商的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833.93 | 1,447.36 | - | 2,386.57 | 62.25% |
机器设备 | 4,129.64 | 2,486.40 | - | 1,643.23 | 39.79% |
运输工具 | 169.10 | 116.29 | - | 52.81 | 31.23% |
电子设备 | 593.88 | 486.74 | - | 107.13 | 18.04% |
其他设备 | 471.41 | 257.52 | - | 213.89 | 45.37% |
合计 | 9,197.95 | 4,794.31 | - | 4,403.64 | 47.88% |
1、不动产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坐落 | 用途 | 取得 方式 | 面积 | 使用期限 | 他项权利 |
1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024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综合楼) | 工业用地/办公室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1,842m? | 2009.9.8-2059.9.7 | 无 |
2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3109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稻园村地段(1号厂房) | 工业用地/厂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1,920m? | 2009.9.8-2059.9.7 | 无 |
3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3083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2号厂房) | 工业用地/厂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1,152m? | 2009.9.8-2059.9.7 | 无 |
4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3080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3号厂房) | 工业用地/厂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1,152m? | 2009.9.8-2059.9.7 | 无 |
5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3093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4号厂房) | 工业用地/厂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3,033.6m? | 2009.9.8-2059.9.7 | 无 |
6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287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1号仓库) | 工业用地/仓库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2,035.2m? | 2009.9.8-2059.9.7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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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356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2号仓库) | 工业用地/仓库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2,035.2m? | 2009.9.8-2059.9.7 | 无 |
8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404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3号仓库) | 工业用地/仓库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657.6m? | 2009.9.8-2059.9.7 | 无 |
9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042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稻园村地段(1号动力房) | 工业用地/动力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691.2m? | 2009.9.8-2059.9.7 | 无 |
10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463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2号动力房) | 工业用地/动力房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345.6m? | 2009.9.8-2059.9.7 | 无 |
11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031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1号门卫) | 工业用地/门卫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54m? | 2009.9.8-2059.9.7 | 无 |
12 | 粵(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026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2号门卫) | 工业用地/门卫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24m? | 2009.9.8-2059.9.7 | 无 |
13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100136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B41)地段综合楼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750m?/房屋建筑面积1,590.74m? | 2016.1.26-2056.1.25 | 无 |
14 | 粵(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12575号 | 惠州惠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1,116m? | 2012.7.28-2062.7.27 | 无 |
15 | 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035838号 | 东莞长联 | 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1,066.23m? | 2021.1.13-2071.1.12 | 无 |
16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62690号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稻园村地段(丙类仓库) | 工业用地 | 出让/ 自建房 | 宗地面积28,551m?/房屋建筑面积2,370.57m? | 2009.09.08-2059.09.07 | 无 |
17 | 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86765号 | 惠州惠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714m? | 2023.07.17-2073.07.16 | 无 |
发行人已通过土地出让(对应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或自建房产(对应房产的取得方式)的方式取得完备的不动产权证书,合法拥有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对上述不动产权的行使不存在限制,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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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发行人存在2项尚待取得产权证书的在建房产。其中一项在建房产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已取得粵(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03583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地字第441900202211338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2022-14-0016号(1号厂房)、2022-14-0017号(2号厂房)、2022-14-0018号(3号宿舍)、2022-14-0019号(4号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代码为2204-441900-04-01-852477(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2204-441900-04-01-645702(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东环建[2020]2325号的环评批复。
另外一项为发行人子公司惠州惠联存在一项尚待取得产权证书的在建房产,具体情况: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D-17地块,已取得粵(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1257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地字第44130320190019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441303201910285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441303201911290201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代码为2103-441303-04-01-600538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惠市环建[2018]2号的环评批复。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上述房产现阶段所必须的各项建设许可及审批,项目建设手续合法合规,预计不存在办理产权证书的实质障碍;发行人上述在建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该等在建房产均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地址 | 租金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租赁 用途 |
1 | 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 | 1号楼租金为423,116.2元/月,宿舍、饭堂为75,210元/月,管理费为52,047.5元/月,电梯1,600元/月/层 | 1号楼1-12层面积为13,710m2、3号楼2-7层面积为3,022.32m2 | 2020.12.18-2034.12.31 | 办公、厂房、宿舍、食堂 |
2 | 东莞市坤厚 | 长联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 800元/月 | 55.96 | 2023.07.08- | 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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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科技 | 拓扑大数据产业园宿舍11楼1106号房 | 2024.01.07 | ||||
3 | 惠州金立方实业有限公司 | 惠州长联 | 惠州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 | 仓库一楼租金(含税)为235,470元/季度,仓库二、三楼租金(含税)为144,900元/季度 | 仓库一楼1,670m2,仓库二、三楼1,380m2 | 2023.07.01-2024.06.30 | 仓库 |
4 | 绍兴市银铂利珠宝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绍兴市袍江越秀北路570号(1)号楼4楼1409室办公室 | 37,714.29元/年 | 120 | 2023.05.20-2024.05.19 | 办公 |
5 | 戚银龙 | 长联科技 |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蟠龙村(五乡中路199号)右边第一间 | 45,000元/年 | 43 | 2023.05.05-2026.05.04 | 办公 |
6 | 戚银龙 | 长联科技 |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蟠龙村(五乡中路199号)右边第二间 | 30,000元/年 | 43 | 2023.07.17-2026.07.16 | 仓库 |
7 | 陈金福 | 长联科技 |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环南路657号7幢 | 116,056元/半年 | 542 | 2023.08.15- 2024.02.14 | 办公、仓库 |
8 | 王炳云 | 长联科技 | 石狮市南环路755号、757号、759号房屋 | 5,000元/月 | 198 | 2023.08.15-2024.08.14 | 仓库 |
9 | 绍兴市皇润纺织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绍兴市皇润纺织有限公司2号车间第1层 | 271,200元/年 | 1,000 | 2023.02.01-2025.01.31 | 仓库 |
10 | 张庆 | 长联科技 | 绍兴两湖景院1幢一单元403室 | 36,000元/年 | 95.74 | 2023.02.25-2024.02.24 | 宿舍 |
11 | 鲁鹏 | 长联科技 | 普宁市环城北路时代中心A栋1815户 | 3,900元/月(含税) | 101.52 | 2023.06.01-2024.03.01 | 办公 |
12 | 宁波市华鑫手袋制品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宁波市华鑫手袋制品有限公司7#车间 | 63,226元/年(含税) | 193 | 2023.10.25-2025.12.25 | 仓库、办公 |
13 | 黎秉田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八小组23号 | 11,500元/月 | 850 | 2024.01.01-2024.12.31 | 宿舍 |
14 | 陈金福 | 长联科技 |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环南路657号 | 65,520元/年 | 230 | 2023.02.17-2024.02.16 | 宿舍 |
15 | 叶海花 | 长联科技 | 博罗县园洲镇汇园国际花园3栋2单元203号 | 2,100元/月 | 102 | 2023.10.01-2024.10.01 | 宿舍 |
16 | 任从梅 | 惠州长联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 | 16,200元/月 | 700 | 2023.03.01-2024.02.28 | 宿舍 |
17 | 深圳市金聚富科技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南路20号一楼中间厂房(三排柱子原纸箱厂)位置包含4间宿舍(206宿舍,302宿舍,303宿舍,305宿舍) | 27,560元/月(含税) | 1,000 | 2023.06.08-2025.08.30 | 仓库、宿舍、办公 |
18 | 月白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 长联科技 | 义乌市苏溪月白塘1栋154-155号 | 18,000元/年 | 60 | 2023.03.01-2024.02.29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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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梁银章 | 长联科技 |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梁屋高头村高东区6路12、14、16号 | 3,500元/月 | 250 | 2021.03.01-2026.03.01 | 仓库 |
20 | 方杰洪 | 长联科技 | 广州市井气坊新区八巷5号 | 2023年12月租金5,600元,2024年1月开始6,500元/月 | 200 | 2023.11.21-2024.12.30 | 仓库 |
21 | 李进 | 长联科技 | 中山市沙溪镇康乐北路42号 | 第1-2年15,500元/月,第3-4年17,050元/月,第5-6年18,755元/月 | 660 | 2020.06.01-2026.05.31 | 仓库、办公 |
22 | 何辉 | 长联科技 | 桐乡濮院红晓新村73-101号 | 19,660元/年 | 45 | 2023.08.23-2024.08.23 | 办公 |
23 | 东莞市昇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东莞市寮步镇刘屋巷福来3号之五号厂区 | 26,590元/月 | 750 | 2022.05.01-2024.04.30 | 仓库 |
24 | 东莞市昇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东莞市寮步镇刘屋巷福来3号之一栋厂区 | 18,000元/月(含税) | 650 | 2023.06.01-2024.04.30 | 仓库 |
(1)关于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文件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第1-12项承租房产已取得房产的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针对剩余12项租赁房产,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产权证书,亦无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上述第13-24项租赁下房产系集体土地所建房产,上述租赁房产用途为员工宿舍、办事处或仓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权属瑕疵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使用或被要求搬迁等无法继续承租的情况,且发行人的主要生产活动是在有合法权属证书的场所内开展。若后续上述办事处或仓库因权属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其所处地区周边房源充足,发行人可找到替代的房产。因此,发行人承租集体土地所建房产未取得合法权属证书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关于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租赁生产经营场所为上述第1项房产且该房产租赁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余租赁房产仍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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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自上述未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签署至今,发行人未曾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亦未因该不规范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综上,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因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亦不会影响发行人在有关租赁合同中享有的合同权益,且对于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主管部门需先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逾期不予改正时方可处以罚款且罚款金额较小。因此,上述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风险,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若因公司目前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被要求搬迁或租赁房产被提前收回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均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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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和重要资质证书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换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详见本节“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之“1、不动产权”。
2、商标权
(1)境内商标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商标权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注册商标 | 注册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限 | 他项权利 | 取得方式 |
1 | 长联科技 | 11273184 | 2 | 2023.12.28-2033.1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2 | 长联科技 | 11273182 | 42 | 2023.12.28-2033.1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3 | 长联科技 | 11273188 | 1 | 2023.12.28-2033.1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4 | 长联科技 | 11273186 | 2 | 2024.01.14-2034.01.13 | 无 | 原始取得 | |
5 | 长联科技 | 11273185 | 42 | 2024.01.14-2034.01.13 | 无 | 原始取得 | |
6 | 长联科技 | 18377274 | 2 | 2016.12.28-2026.1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7 | 长联科技 | 18972609 | 1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8 | 长联科技 | 18950402 | 35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9 | 长联科技 | 18950333 | 40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10 | 长联科技 | 18950174 | 42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11 | 长联科技 | 18950011 | 35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12 | 长联科技 | 18949942 | 7 | 2017.02.28-2027.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13 | 长联科技 | 18972610 | 1 | 2017.05.21-2027.05.20 | 无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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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长联科技 | 18950080 | 42 | 2017.05.21-2027.05.20 | 无 | 原始取得 | |
15 | 长联科技 | 18950079 | 42 | 2017.05.21-2027.05.20 | 无 | 原始取得 | |
16 | 长联科技 | 18950270 | 40 | 2017.05.21-2027.05.20 | 无 | 原始取得 | |
17 | 长联科技 | 22159797 | 2 | 2018.01.21-2028.01.20 | 无 | 原始取得 | |
18 | 长联科技 | 18972612 | 1 | 2018.02.21-2028.02.20 | 无 | 原始取得 | |
19 | 长联科技 | 22159766 | 2 | 2018.02.28-2028.02.27 | 无 | 原始取得 | |
20 | 长联科技 | 8006905 | 1 | 2021.02.07-2031.02.06 | 无 | 原始取得 | |
21 | 长联科技 | 8070429 | 35 | 2021.03.21-2031.03.20 | 无 | 受让取得 | |
22 | 长联科技 | 8006957 | 35 | 2021.04.21-2031.04.20 | 无 | 原始取得 | |
23 | 长联科技 | 49305812 | 7 | 2021.04.21-2031.04.20 | 无 | 原始取得 | |
24 | 长联科技 | 8006998 | 42 | 2021.11.21-2031.11.20 | 无 | 原始取得 | |
25 | 中润科技 | 19956397 | 35 | 2017.07.07-2027.07.06 | 无 | 原始取得 | |
26 | 中润科技 | 19732819 | 35 | 2017.06.14-2027.06.13 | 无 | 原始取得 | |
27 | 长联科技 | 49327364 | 7 | 2022.03.14-2032.03.13 | 无 | 原始取得 | |
28 | 长联科技 | 71253223 | 25 | 2023.11.14-2033.11.13 | 无 | 原始取得 |
(2)境外商标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申请并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注册 商标 | 注册号 | 注册 类别 | 获得保护 国家 | 有效期限 | 他项 权利 | 取得方式 |
1 | 长联科技 | 1462237 | 1 | 柬埔寨、印度尼西亚、 | 2019.1.21- 2029.1.21 | 无 | 原始取得 | |
2 |
1-1-160
35 | 印度 | |||||||
2 | 长联科技 | 1566632 | 7 | 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印度、越南 | 2020.10.12-2030.10.12 | 无 | 原始取得 |
3、专利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研发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取得发明专利40项,4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已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取得日期 | 权利期限 | 他项权利 | 取得方式 |
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纺织品涂料印花中防底色升华渗透迁移的胶浆和配制方法 | ZL200910042002.6 | 2009.08.20 | 2011.06.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提高重氮感光胶热稳定性的方法 | ZL201010148933.7 | 2010.04.12 | 2012.05.09 | 20年 | 无 | 受让取得 |
3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重氮感光胶热稳定性和光化学活性的调控方法 | ZL201010152116.9 | 2010.04.14 | 2012.02.01 | 20年 | 无 | 受让取得 |
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分散染料免蒸洗印花工艺 | ZL201010237182.6 | 2010.07.27 | 2012.08.08 | 20年 | 无 | 受让取得 |
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含丙烯酸酯的弹性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复配印花胶浆 | ZL201010500966.3 | 2010.09.30 | 2013.08.2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提高印花摩擦色牢度和干爽度的胶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110344730.X | 2011.11.04 | 2013.09.04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聚丙烯酸酯乳液印花胶浆防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53743.0 | 2012.07.23 | 2013.10.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 | ZL201210253715.9 | 2012.07.23 | 2013.10.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水性涂料丝网印花的快干防塞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310131262.7 | 2013.04.16 | 2015.03.04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性能的环保型水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310141098.8 | 2013.04.23 | 2015.04.2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0072601.8 | 2015.02.10 | 2017.03.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0304518.9 | 2015.06.04 | 2017.06.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3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1027842.7 | 2015.12.30 | 2018.02.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4 | 中山大学、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封端型水性聚氨酯的制备方法及其在制备数码印花水性颜料喷墨中的应用 | ZL201710296272.4 | 2017.04.28 | 2019.12.10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710613842.8 | 2017.07.25 | 2019.09.10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1-161
1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用于颜料型喷墨印花墨水的粘合剂、包含其的墨水、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201710691053.6 | 2017.08.14 | 2020.09.1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纺织品涂料数码印花应用工艺 | ZL201810039581.8 | 2018.01.16 | 2021.04.0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用于纺织品涂料喷墨印花的处理液及其制备方法、涂料喷墨印花方法 | ZL201810100845.6 | 2018.02.01 | 2020.05.0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1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环保型印染专用高温发泡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810231932.5 | 2018.03.20 | 2021.11.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改性乙烯基硅油、其制备方法及包含其的印花硅胶基础胶和印花硅胶 | ZL201810348046.0 | 2018.04.18 | 2021.01.0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数码白胶浆,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印花织物 | ZL201811466378.5 | 2018.12.03 | 2021.09.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及使用方法 | ZL201811467426.2 | 2018.12.03 | 2021.04.0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3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丝网印刷机 | ZL202021548810.8 | 2020.07.30 | 2021.04.13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4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仿真花的一次性手感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1610022571.4 | 2016.01.12 | 2018.02.23 | 20年 | 无 | 受让取得 |
25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不含无机消光粉的用于人造革表面处理水性消光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710800585.9 | 2017.09.07 | 2020.10.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6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用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201810231230.7 | 2018.03.20 | 2020.09.1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蓖麻油基水性光固化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010895159.X | 2020.08.31 | 2022.02.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双组份聚氨酯哑光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472194.5 | 2021.04.29 | 2022.04.12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2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29945.X | 2021.06.07 | 2022.04.1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阴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30158.7 | 2021.06.07 | 2022.09.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亲水性聚合物水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29944.5 | 2021.06.07 | 2022.08.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2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 | ZL202220580911.6 | 2022.03.17 | 2022.08.23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3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水性印花胶浆黏稠度测试装置 | ZL202220580936.6 | 2022.03.17 | 2022.12.09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双组分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010754283.4 | 2020.07.30 | 2023.03.2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双组份贴合硅胶及其使用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144603.3 | 2022.02.17 | 2023.06.2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6 | 长联 | 实用 | 一种印花机网版的固定装置 | ZL202320200003.4 | 2023.02.10 | 2023.06.30 | 10年 | 无 | 原始 |
1-1-162
科技 | 新型 | 取得 | |||||||
3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生物基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07645.8 | 2022.07.29 | 2023.08.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无溶剂型印花台板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264793.2 | 2022.03.17 | 2023.10.03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3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1330993.5 | 2021.11.11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4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印花涂层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672699.0 | 2022.06.14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4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生物基印花水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07666.X | 2022.07.29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4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耐洗涤的防蚊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1008698.2 | 2022.08.22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43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防染防迁色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25916.2 | 2022.08.03 | 2023.12.08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4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阳离子型颜料墨水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111576680.8 | 2021.12.22 | 2023.12.1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上述第24项专利系惠州长联从长联科技处受让取得。上述第2项和第3项专利于2011年从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第4项专利于2013年从苏州大学处受让取得,该等三项专利不属于公司核心专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取得相关软件著作权。
5、域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4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域名 | 有效期 | ICP备案号 |
1 | 长联.网络 | 2014.08.20-2025.08.20 | 粤ICP备05035114号-4 |
2 | 长联.公司 | 2014.08.20-2025.08.20 | 粤ICP备05035114号-4 |
3 | dg-clt.com | 2011.07.21-2026.07.21 | 粤ICP备05035114号-2 |
4 | dgclt.com | 2010.03.04-2025.03.04 | 粤ICP备05035114号-3 |
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37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
1-1-163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 1440012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7、其他重要资质证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重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出具部门 | 资质登记号 | 发(续)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长联科技 | 排污许可证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914419006964875225002Q | 2022.04.29 | 2027.04.28 |
2 | 惠州长联 | 排污许可证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4413035516895373001V | 2021.12.17 | 2026.12.16 |
3 | 长联科技 | 报关单位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东莞海关 | 海关编号4419964268 | - | 长期有效 |
4 | 长联科技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JY34419083311831 | 2021.08.30 | 2026.08.29 |
5 | 中润科技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东莞海关 | 海关注册编码:4419960QRD | 2021.12.17 | 长期有效 |
检验检疫备案号:44196207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资质的认证标准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8、主要资源要素与所提供产品的内在联系
发行人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资源要素中,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所有权系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拥有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支撑作用,是公司技术成果、品牌实力的体现。上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资源要素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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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内衣贴合硅胶技术和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等核心技术,相关核心技术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公司形成了产品研制与应用创新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在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
1、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新型乳液聚合技术
新型乳液聚合是指在普通乳液聚合基础上,通过引入新型原料或采用新的合成工艺,提高乳液性能的技术。公司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主要包括:一是采用反应型乳化剂或增加高分子链段上的亲水单体进行低皂/无皂乳液聚合,制备出耐水性好、附着力强的聚丙烯酸酯乳液;二是采用低温氧化还原聚合法、设计“软核硬壳”结构,克服了传统聚丙烯酸酯乳液“热粘冷脆”缺点。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引入新型原料和特殊的结构设计,通过新的合成工艺,制备出软而不粘的聚丙烯酸酯乳液,提高了水性印花胶浆的抗粘性;
②该技术生产的印花胶浆满足NIKE、adidas、李宁、FILA、安踏等知名品牌的洗水检测要求;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010500966.3一种含丙烯酸酯的弹性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复配印花胶浆、ZL201510304518.9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ZL201710613842.8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022571.4一种用于仿真花的一次性手感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ZL201510072601.8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2110472194.5一种水性双组份聚氨酯哑光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110629945.X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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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ZL202110630158.7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阴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110629944.5一种植物油基亲水性聚合物水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210264793.2一种无溶剂型印花台板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210672699.0一种印花涂层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年,本技术专利产业化产品“环保印花粘合剂”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2)保湿技术
保湿技术是为防止印花胶浆使用过程中堵塞丝网网孔而开发的技术。公司采用多种亲水单体和多醇类物质合成了具有吸湿和保水效果的水溶性共聚物,其优点在于通过可延缓水性树脂的交联且实现较好的保湿效果,使用该技术生产的印花胶浆不易结皮、表面干爽。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通过共聚反应合成改性聚丙烯酸水溶性大分子,具有较好的吸湿性和保水效果,相比使用小分子保湿剂制备的印花胶浆保水时间更长,具有不易结皮、表面干爽的效果;
②水溶性共聚物和小分子保湿剂按一定比例搭配使用可形成梯度挥发性,其制备的印花胶浆具有不塞网和干燥时间短的特点;
③区别于市面上部分产品使用乙二醇作为保湿剂,公司保湿技术不使用乙二醇及乙二醇醚类等有害物质,具有环保性,符合《华盛顿州儿童产品安全法案》中儿童高关注物质标准、有害物质零排放(ZDHC)认证等。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310131262.7一种用于水性涂料丝网印花的快干防塞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3)染料防升华技术
染料防升华技术是通过在印花胶浆中使用高交联度的水性树脂和引入特种多孔结构材料,防止活性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的一种技术。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引入特殊单体和使用多种交联体系生产的水性树脂,可制备出高致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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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胶浆,有效防止了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
②引入特种多孔结构材料对染料具有定向强吸附作用,与水性树脂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阻碍了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
③在70℃、湿度95%的条件下放置72小时后,可达到4-5级的防升华效果。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0910042002.6一种用于纺织品涂料印花中防底色升华渗透迁移的胶浆和配制方法、ZL201510304518.9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4)防粘技术
防粘技术是采用特殊乳化剂和独特乳化工艺对不同类型蜡进行乳化以实现印花胶浆高效防粘的一种技术,使用该防粘技术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具有干湿摩擦牢度好、表面干爽、抗粘连性好等特点。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选用特殊乳化剂对不同种类的蜡进行乳化,形成稳定的蜡乳液状态,同时选用的特殊乳化剂具备抗粘和干爽的特点;
②区别于传统高温高压制备蜡乳液的方法,该技术实现低温常压高速乳化制备蜡乳液,具有节能、安全的优势;
③可通过CY/T146-2016《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表面抗粘连测试,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在“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耐摩擦色牢度测试标准中干摩擦牢度达到4-5级,湿摩擦牢度达到3级;满足NIKE、adidas、李宁、FILA、安踏等知名品牌的洗水检测标准。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210253743.0一种聚丙烯酸酯乳液印花胶浆防粘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2210925916.2一种具有防染防迁色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年,本技术专利产业化产品“环保印花功能助剂”经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5)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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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自主设计自动化一体机生产设备,实现了将分散、乳化、增稠、真空脱泡、加压、过滤整合在一套密闭设备内完成,实现了进料和出料的自动化计量、程序化控制,改善了物料的分散和乳化效果,提高了生产效率。
该技术具有以下技术优势:
①一体机将分散、乳化、增稠等多台设备整合为一体,有效利用生产空间,并采用程序化控制,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一体机密闭性好,减少了生产过程中产品与外界环境的交叉污染,解决了行业生产环境不整洁,扬尘等问题;
②采用双分散盘结构的分散机,并增加辅助高速乳化机,提高了物料的分散、乳化效果,出料时直接过滤,减少研磨工序。研磨工序是最影响生产速度的环节,且制约产能。通过设备改进,大幅提高生产效率,解决了行业生产效率低下问题;
③一体机与真空机连接进行真空脱泡解决了高粘度产品消泡难的问题,与空气压缩机连接加压出料解决了高粘度产品出料难的问题。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210253715.9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ZL202220580911.6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
(6)数码白胶浆技术
数码白胶浆是由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和吸墨物质组成,对涂料墨水具有吸附和固定效果的胶浆。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市场上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应用较少,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合成技术。该技术一方面采用反应型非离子乳化剂,得到了高稳定性且耐酸性强的乳液;另一方面采用阳离子单体和阳离子乳化剂,对涂料墨水产生反应达到固定的效果,以提高印花图案的精细度和鲜艳度;
②选用高比表面积超疏水的二氧化硅,对墨水具有强吸附作用,使涂料墨水与数码胶浆结合紧密,运用该技术生产的数码胶浆耐洗牢度均大于等于4级,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耐洗牢度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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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技术生产的数码白胶浆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 PASSPORT by OEKO-TEX?的认证,可用于婴幼儿等环保要求高的服饰。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810100845.6用于纺织品涂料喷墨印花的处理液及其制备方法、涂料喷墨印花方法,ZL201811467426.2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和ZL201811466378.5一种数码白胶浆,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印花织物。同时,ZL201811467426.2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
(7)内衣贴合硅胶技术
内衣贴合硅胶是以特殊偶联剂改性的双组份硅胶,具有高粘结力和柔软手感等特点,适用于无缝内衣贴合。
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①通过添加特殊偶联剂,得到了成膜后粘结强度高、回弹性好,与面料柔软度基本一致的硅胶;
②具有使用简单,生产可操作性高的特点,实际生产可满足不同内衣设计的要求,同时可使用椭圆机进行自动化生产,提高了无缝贴合内衣的生产效率;
③环保性能优于常规贴合材料,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 PASSPORT by OEKO-TEX?的认证。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810348046.0改性乙烯基硅油、其制备方法及包含其的印花硅胶基础胶和印花硅胶、ZL202210144603.3一种双组份贴合硅胶及其使用方法和应用。
(8)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
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是通过化学共聚法合成水性聚氨酯改性丙烯酸酯乳液,发挥两种材料的优点,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
该技术具有以下技术优势:
①改善了聚丙烯酸酯乳液低温机械性能差的缺点,使胶浆具备较好的防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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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抗粘连性能;
②与物理混合法相比,化学共聚法得到的乳液具有更好的弹性、牢度和抗粘连性;
③该技术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 PASSPORT by OEKO-TEX?的认证,可用于婴幼儿等环保要求高的服饰。
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ZL201710613842.8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ZL201310141098.8一种高性能的环保型水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且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了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公司能够根据产品需求使用上述核心技术,并在对核心技术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进行交叉联用,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可超过行业及FILA、ARMANI等知名品牌厂商的性能要求。公司机印白胶浆和机印透明胶浆正是通过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与保湿技术等多重核心技术交叉联用开发而来。该系列产品应用于椭圆印花机上,具有长时间连续操作不结皮、不交联、印花产品表面干爽、抗粘连性强等优点,且简单易用,可提升客户印花效率和质量。根据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检测报告,公司通过多重核心技术交叉联用生产的产品性能与行业标准、FILA标准、ARMANI标准的对比如下:
项目 | 测试方法 | 行业标准 | FILA标准 | ARMANI标准 | 公司产品: MP3900-9 | |
耐摩擦色牢度 | 干摩擦 | GB/T 3920-2008 | ≥3 | ≥3 | ≥4 | 4-5 |
湿摩擦 | ≥2-3 | ≥2-3 | ≥3 | 4-5 | ||
耐皂洗色牢度 | 变色 | GB/T 3921-2008 | ≥3 | ≥3-4 | 无要求 | 4-5 |
沾色 | ≥3 | ≥3 | 4-5 | |||
耐汗渍色牢度 | 变色 | GB/T 3922-2013 | ≥3 | 无要求 | ≥4 | 4-5 |
沾色 | ≥3 | ≥3-4 | 4-5 | |||
耐海水色牢度 | 变色 | GB/T 5714-2019 | 无要求 | 无要求 | ≥4 | 4-5 |
沾色 | ≥3 | 4-5 | ||||
耐氯化水色牢度 | 变色 | GB/T 8433-2013 有效氯浓度50mg/L | 无要求 | 无要求 | ≥4 | 4-5 |
水洗后外观质量 | 外观变化 | FZ/T 70017-2022 | 1次洗水后印花部位不 | 3次洗水后印花部位不 | 5次洗水后印花部位不 | 印花变色4-5级; 印花部位无开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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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开裂、起泡、起皮及脱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疵点 | 允许开裂、起泡、起皮及脱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疵点 | 允许开裂、起泡、起皮及脱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疵点 | 无起泡、无起皮及无脱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疵点 | |||
抗粘连性 | 外观变化 | FZ/T 70017-2022 | 互贴的印花片可分开且无破损 | 互贴的印花片可分开且无破损 | 互贴的印花片可分开且无破损 | 无粘连 |
注:行业标准来源于《针织服装印花质量通用技术要求》,FILA标准和ARMANI标准来源于测试要求。公司生产的产品均达到行业标准,其中MP3900-9产品可达到或超过行业内要求较高的FILA及ARMANI的标准要求。
2、公司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水性树脂开发技术、水性印花胶浆研发及配方设计技术、助剂配方设计技术、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工艺技术、丝印硅胶配方设计技术等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着水性印花胶浆进行技术攻坚,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分类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情况 |
水性树脂开发技术 | 新型乳液聚合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010500966.3一种含丙烯酸酯的弹性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复配印花胶浆 ZL201510304518.9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ZL201710613842.8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ZL201610022571.4一种用于仿真花的一次性手感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1510072601.8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2110472194.5一种水性双组份聚氨酯哑光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110629945.X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110630158.7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阴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110629944.5一种植物油基亲水性聚合物水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210264793.2一种无溶剂型印花台板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210672699.0一种印花涂层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710613842.8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ZL201310141098.8一种高性能的环保型水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 | |
水性印花胶浆研发及配方设计技术 | 染料防升华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0910042002.6一种用于纺织品涂料印花中防底色升华渗透迁移的胶浆和配制方法 ZL201510304518.9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数码白胶浆技 | 自主 | ZL201810100845.6用于纺织品涂料喷墨印花的处理液及其制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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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 | 研发 | 涂料喷墨印花方法 ZL201811467426.2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 ZL201811466378.5一种数码白胶浆,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印花织物 | |
助剂配方设计技术 | 防粘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210253743.0一种聚丙烯酸酯乳液印花胶浆防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2210925916.2一种具有防染防迁色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保湿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310131262.7一种用于水性涂料丝网印花的快干防塞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
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工艺技术 | 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210253715.9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 ZL202220580911.6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 |
丝印硅胶配方设计技术 | 内衣贴合硅胶技术 | 自主研发 | ZL201810348046.0改性乙烯基硅油、其制备方法及包含其的印花硅胶基础胶和印花硅胶 ZL202210144603.3一种双组份贴合硅胶及其使用方法和应用 |
3、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主要依靠其核心技术开展经营,全部核心技术均用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印花材料的配方设计和生产。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373.49 | 24.62% | 14,538.16 | 28.49% | 16,102.92 | 29.10%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949.64 | 15.82% | 8,966.55 | 17.57% | 10,189.22 | 18.41% | |
数码胶浆 | 5,649.66 | 11.24% | 6,037.60 | 11.83% | 7,090.70 | 12.81%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139.04 | 26.14% | 11,423.08 | 22.38% | 12,031.69 | 21.74% | |
小计 | 39,111.83 | 77.82% | 40,965.40 | 80.27% | 45,414.53 | 82.06% | |
水性树脂 | 4,634.85 | 9.22% | 5,061.44 | 9.92% | 5,097.05 | 9.21% | |
丝印硅胶 | 3,288.51 | 6.54% | 1,911.51 | 3.75% | 1,924.97 | 3.48% | |
合计 | 47,035.19 | 93.58% | 47,938.35 | 93.94% | 52,436.55 | 94.75% |
4、核心技术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一方面,公司申请国家专利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原材料进行编码、原材料供应商保密、配方权限管理、分级管理高度机密的技术、分割关键工艺流程等手段,有效防止技术泄密。同时,公司还与相关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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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研制配方主要是基于如下情形:(1)根据市场以及客户需求的判断,对新产品进行开发;(2)老客户对自身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委托公司开发新的配方;
(3)为开拓新客户,根据其需求,公司研制新的配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的配方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水性印花胶浆配方数(个) | 1,223 | 972 | 831 |
水性树脂配方数(个) | 149 | 124 | 113 |
丝印硅胶配方数(个) | 154 | 118 | 90 |
其他配方数(个) | 97 | 62 | 55 |
合计 | 1,623 | 1,276 | 1,089 |
5、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获得了40项发明专利。公司多项科技创新项目曾获得相关部门奖项或认定,并参与制定2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及5项团体标准,拥有多个创新平台。
(1)发行人参与制定的标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制定的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类别 | 发布单位 | 相关内容 |
1 | GB/T 38153.3-2019《印刷技术 测试印样的实验室制备 第3部分:丝网油墨》 | 国家标准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本部分规定了网孔版印刷油墨的测试印样的制备方法。该测试印样主要用于光学测试,如ISO2846-4中所述比色法、透明度和光学反射密度,还可用于测试印刷油墨和/或承印物的光泽度、耐光性及抗化学、物理和力学性能。 |
2 | GB/T 17934.5—2021《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版、样张和生产印刷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第5部分:网版印刷》 | 国家标准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平面或滚筒印刷设备用于展示、标牌和图片的四色原色网版印刷的要求。成品的尺寸和分辨率都不做限定。过程阶段包括:数据准备和提供; 打样;印版制作;印刷。 |
3 | CY/T146-2016《网版印刷 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 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术语和定义、印花胶浆要求、印花工艺要求、印花成品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纤维纬编针织物的网版印花,其他纤维和组织结构织物的网版印刷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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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Y/Z30-2019《网版印刷标准体系表》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标准规定了网版印刷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及标准明细表。 本标准适用于网版印刷标准项目的规划、立项及制修订工作,也可作为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研究的参考资料。 |
5 | CY/T 196-2019《网版印刷 服装涂料印花过程控制要求及检验方法》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网版印刷的方法进行服装水基涂料印花过程控制中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裁片印花和成衣印花。其他涂料印花可参考使用。 |
6 | CY/T 204-2019《印刷产品分类及编码方法》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产品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科研、生产等领域。 |
7 | CY/T 205-2019《网版印刷 纺织品印花颜料色浆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印花颜料色浆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印花,其他相关领域可参照使用。 |
8 | CY/T 223—2020《网版印刷 纯棉针织布反应染料平网印花过程控制要求及检验方法》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网版印刷的方法进行纯棉纬编针织布反应染料平网印花过程控制的术语和定义、过程控制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纯棉纬编针织布反应染料平网印花过程控制,粘纤织物、麻类织物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非连续纯棉针织布的反应染料印花过程控制。 |
9 | CY/T 249-2021《纺织品网版印花分色制版数字文件制作要求》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文件规定了常用纺织品网版印花分色制版数字文件制作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常用纺织品网版印花分色制版数字文件制作。 |
10 | T/PTAC 005-2020《纺织品印花皮膜柔软度试验方法》 | 团体标准 |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印刷方式在纺织品上形成的皮膜柔软度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验室条件下采用柔软度仪对纺织品印花片状连续皮膜柔软度的测试。其他织物印花皮膜可参照使用。 |
11 | T/PTAC 006-2020《纺织品印花皮膜透气性试验方法》 | 团体标准 |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印刷方式在纺织品上形成的皮膜透气性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条件下采用透气性测试仪对纺织品印花片状连续皮膜透气性的测试。其他织物印花皮膜可参照使用。 |
12 | FZ/T 70017-2022 针织服装印花质量通用技术要求 | 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本文件规定了针织服装印花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文件适用于鉴定针织服装的印花品质。 |
13 | CY/T 254-2022 喷墨印刷墨水使用要求及检测方法 | 行业标准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本文件规定了非反应性喷墨印刷墨水的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非反应性喷墨印刷中使用的墨水。 本文件不适用于紫外光固化类喷墨墨水和反应染料类喷墨墨水。 |
14 | T/GDTEX 28-2022数码升华转移印花涤纶织物质量要求 | 团体标准 | 广东省纺织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涤纶数码升华转移印花织物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供数码升华转移印花使用的纯涤纶或涤氨交织的印花前织物,以及经数码升华转移印花后的纯涤纶或涤氨交织的印花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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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T/ZSFX 014-2023无缝粘合服装用胶粘剂的分类和技术要求 | 团体标准 | 中山市纺织工程学会 | 本文件规定了无缝粘合服装用热熔胶膜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无缝粘合加工的服装用热熔胶膜的使用性能要求。 |
16 | QB/T 5919-2023 乳胶喷墨墨水 | 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本文件规定了乳胶喷墨墨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纸张、纺织品及塑料膜用乳胶喷墨墨水。 |
17 | T/CAB 0272—2023印花分色工职业等级要求 | 团体标准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品印花分色工职业等级、技能要求及鉴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纺织品印花分色工职业等级分类及鉴定,其他承印物印花可参照使用。 |
公司参与上述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具体包括:参加工作组会议,对相关标准文本涉及内容进行讨论,根据拟定标准验证公司产品相关性能,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等。
(2)发行人拥有的科研技术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科研技术创新平台具体如下:
序号 | 外部认定 | 授予单位 | 授予 时间 |
1 | 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2023年 |
2 | 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 | 广东省科学技术学会 | 2022年 |
3 |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2019年 |
4 | 广东省环保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17年 |
(3)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和荣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多项科技创新项目获得相关部门奖项或认定,发行人近年来的技术研发成果如下:
序号 | 名称 | 成果评价 | 授予时间 |
1 | 特种印花硅胶 |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 2023.12 |
2 |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3年4月一2025年4月) | - | 2023.04 |
3 | 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及使用方法 | 中国专利优秀奖 | 2023.07 |
4 | 印花胶浆用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的研究与应用 | 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奖特等奖 | 2023.01 |
5 | 环保涂料数码墨水 | 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 | 20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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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特等奖 | |||
6 | 特种印花硅胶 | 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 2023.01 |
7 | 林副产品工业化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集成及其推广应用 | 2021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 | 2022.12 |
8 | 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及使用方法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优秀专利优秀奖 | 2022.10 |
9 | 环保数码胶浆产品 |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 2022.12 |
10 | 环保防冻胶浆产品 |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 2022.12 |
11 | 纺织品涂料数码印花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 | 2022年创新东莞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2022.11 |
12 | 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中国专利优秀奖 | 2021.06 |
13 | 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 中国专利优秀奖 | 2020.07 |
14 | 环保弹性胶浆产品 |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 2022.03 |
15 | 环保通用型弹性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16 | 环保印花功能助剂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17 | 环保数码喷墨白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18 | 环保数码喷墨处理液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19 | 环保印花粘合剂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20 | 环保数码喷墨墨水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21 | 环保提升牢度功能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22 | 环保特殊效果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9.12 |
23 | 单组份水性木器漆底面通用丙烯酸乳液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7.12 |
24 | 环保型防升华打底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6.12 |
25 | 高弹性水性印花白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6.12 |
26 | 环保型印花胶浆助剂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6.12 |
27 | 环保型高牢度烫金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6.12 |
28 | 环保型防底色升华渗透迁移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4.12 |
29 | 环保型高色牢度表面抗粘型印花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4.12 |
30 | 环保型高弹性水性印花胶浆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4.12 |
31 | 环保型印花胶浆防粘剂产品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 2014.12 |
(二)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
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研发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和目标 | 主要开发人员 | 进展 | 应用领域 | 预算金额 |
1 | 生物基乳液及生物基数码胶浆开发 | 开发一款主要原材料以可持续再生的生物基原材料替代传统的石油化工原材料,且性能媲美于传统聚丙烯酸酯乳液的生物基乳液。再基于此生物基乳液,选择合适的生物基助 | 卢杰宏、张雅莲、宁汉瑞、林子添 | 实验室研发 | 纺织印花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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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复配和印花工艺,开发生物基含量≥20%、具有较好的牢度、吸墨性和固墨性能的水性数码印花胶浆。 | ||||||
2 | 低噪音封箱聚丙烯酸酯压敏胶的合成研究 | 开发一款低噪音的聚丙烯酸酯压敏胶,减少封箱胶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通过控制聚合物的分子量大小,得到一款剥离强度高且具有橡胶形态的压敏胶,能有效减少噪音的产生。 | 吴锦智、卢泽俭、毛胂年、张恺松 | 实验室研发 | 封箱胶带 | 230 |
3 | 低VOC水性凹版油墨的开发研究 | 开发一款用于替代传统油墨树脂的环保水性丙烯酸油墨树脂,通过控制核层结构高光预聚合物的分子量和亲水链段,使其具有和传统油墨树脂相近的光泽、高附着力、高展色性和低表面张力等优异性能的同时,兼具环保绿色、低VOC的特点。 | 陈晓佳、 吕增兴、黄德伟、朱填坪、李栋林、刘焯杰、陈嘉威 | 实验室研发 | 印刷包装薄膜 | 250 |
4 | 耐水洗高透亮盖面硅胶的开发与复配 | 开发一款耐水洗亮面盖面硅胶,通过调整MQ树脂的乙烯基含量及用量,同时通过与含氢硅树脂、高含氢硅油的结合,加强亮面硅胶的交联密度,提高成膜强度,从而改善亮面硅胶的洗水牢度,通过60℃*1小时洗水30-50次不发白不变哑的测试标准。 | 李景明、钟家仁、梁列、 姚子健 | 实验室研发 | 纺织印花 | 250 |
5 | SBQ单组份耐水耐溶剂型感光胶的开发和研究 | SBQ树脂作为成膜材料,取代了传统重氮盐成为“新型光敏剂”,开发单组份感光胶,取代传统双组份感光胶,同时具有优异的稳定性、高解像率、高光敏度以及耐水耐溶剂等特点,以适应市场主流的CTS和LED灯曝光设备。 | 雷镇伟、麦颖晖、卢沛女、邢佳蓉、邱晴 | 实验室研发 | 纺织印花 | 230 |
6 | 尼龙面料用直喷数码处理液的研究 | 开发用于尼龙面料的数码直喷处理液,解决尼龙面料吸湿性弱,涂料墨水难以附着在尼龙面料上,且在数码直喷打印时墨水容易下渗、化墨等问题。通过合成特殊结构的阳离子固色剂制备一款用于尼龙面料的固墨效果好、颜色鲜艳,干湿擦、洗水牢度好的数码直喷处理液。 | 苏飞洞、王灿、曹志坤、周俊生 | 实验室研发 | 纺织印花 | 320 |
7 | 高稳定性数码直喷涂料白墨的开发研究 | 开发一款适用于爱普生桌面级喷头的由水性聚氨酯为主要成膜物质的白墨,能直接在纺织品面料上喷墨打印,形成遮盖力好、白度好的白色涂层,该涂层与彩墨的相容性好,不易分层,同时满足洗水牢度,干湿擦色牢度,透气性等使用需求。 | 陈镜宏、赵文爱、饶宇君、廖凯荣、徐逸涛 | 实验室研发 | 纺织印花 | 450 |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研发费用 | 2,682.77 | 2,554.54 | 2,371.60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51,032.22 | 55,345.22 |
占比 | 5.34% | 5.01% |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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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71.60万元、2,554.54万元和2,682.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9%、5.01%和5.34%。
(四)产学研合作情况
公司积极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和积极的技术交流,公司能够掌握技术前沿并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主要情况具体如下:
合作方 | 合作 期限 | 合作项目 | 合作内容 | 研究成果的分配 | 保密相关条款 |
华南农业大学 | 2023.12.1-2025.12.31 | 生物基乳液及生物基数码胶浆开发 | 围绕推进生物基乳液及生物基数码胶浆开发,满足公司性能要求,开发一类性能优化、性价比高的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生物基水性聚氨醋乳液两款生物基乳液,将上述两款乳液应用于开发生物基数码印花胶浆并实现产业化。 | 合作双方在执行项目之前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执行本项目而改变。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由公司单独享有,但华南农业大学有权将研发知识产权用于申请职称、科技奖励和荣誉等非商业利益之用途。 任一方基于研发知识产权进行研发或者进一步独立改进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改进者各自所有。但在该改进完成之后,改进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对方对该等改进知识产权享有被许可使用的权利。 | - |
(五)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及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产品技术服务。公司将研发部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工认定为研发人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研发人员(人) | 101 | 79 | 73 |
员工人数(人) | 456 | 419 | 410 |
占比 | 22.15% | 18.85% | 17.80%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101人,占员工总数的22.15%。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学历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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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
本科及以上 | 57 | 56.44% | 45 | 56.96% | 40 | 54.79% |
大专学历及以下 | 44 | 43.56% | 34 | 43.04% | 33 | 45.21% |
合计 | 101 | 100.00% | 79 | 100.00% | 7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占比均超过50%,学历分布合理,研发人员均具有较高学历素质以满足研发活动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根据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业务情况建立了适合公司发展的研发体系架构。公司目前构筑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三位一体的研发人员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及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产品技术服务。
2、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机构,目前主要系由研发中心承担研发工作,研发中心的架构设置如下:
涉及研发的各部门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1 | 树脂研发部 | 树脂研发部根据其他研发部门或市场的要求开发适应于涂料复配的丙烯酸酯类等乳液:负责项目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负责乳液配方的设计与研发;负责乳液合成工艺路线的制定与优化;完成相关乳液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协助采购完成个别原材料的首次采购及编码工作;对本职工作提出改进思路、建议;积极配合其它工程师,尤其是涂料部门工程师完成开发任务。 |
2 | 复配研 | 复配研发部根据市场或特定客户的要求开发相应的胶浆及相关产品:负责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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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部 | 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负责印花胶浆及相关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负责复配工艺路线的制定与优化; 完成相关涂料的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协助采购完成个别原材料的首次采购及编码工作;对本职工作提出改进思路、建议;积极配合其它工程师或销售人员、应用技术人员,完成开发任务或产品调整任务。 | |
3 | 墨水研发部 | 墨水研发部根据市场或者特定客户的要求开发相应的墨水产品:负责项目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 负责墨水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负责墨水复配工艺路线的制定与优化;完成相关墨水的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协助采购完成个别原材料的首次采购及编码工作; 对本职工作提出改进思路、建议;积极配合其它工程师或销售人员、应用技术人员,完成开发任务或产品调整任务。 |
4 | 水性漆研发部 | 水性漆研发部根据市场或者特定客户的要求开发相应的木器漆、工艺漆等产品:负责项目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负责水性漆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负责水性漆复配工艺路线的制定与优化;完成相关水性漆的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协助采购完成个别原材料的首次采购及编码工作;对本职工作提出改进思路、建议;积极配合其它工程师或销售人员、应用技术人员,完成开发任务或产品调整任务。 |
5 | 硅胶研发部 | 根据市场或者特定客户的要求开发相应的硅胶产品:负责项目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负责硅胶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负责硅胶产品生产工艺路线的制定与优化;完成相关硅胶产品的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协助采购完成个别原材料的首次采购及编码工作; 对本职工作提出改进思路、建议;积极配合其它工程师或销售人员、应用技术人员,完成开发任务或产品调整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提交相应的周工作总汇报,年中总结汇报和全年总结。 |
6 | 设备研发部 | 设备研发部根据市场或者特定客户的要求开发椭圆机、数码机等印花设备:负责项目的立项、开发、实施、结束全过程;充分理解业务需求或市面上标杆产品的特性;负责印花设备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负责与委外研发单位程序编写、试制样机等工作的对接;负责设备样机的各种性能测试和检验,优化设计图纸; 完成设备技术说明参数、说明书的编写;积极配合销售人员完成开发任务、产品调整以及技术服务。 |
7 | 应用技术部 | 应用技术部对新产品开发评估及产品应用技术开发:配合产品研发部门,对产品的使用性能、产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开发产品合适的应用工艺;编写产品应用说明书;配合销售部,到市场上进行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 |
8 | 检测中心 | 检测中心按要求完成公司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产品物性性能、环保测试及风险评估:负责检测原材料的相应环保性能,并根据部门的具体需要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协助树脂、复配、墨水研发等部门检测样品的相应环保性能和物性性能,并根据部门的具体需要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根据公司的要求对产品以抽检的形式或全检的形式进行环保性能和物性性能,并根据部门的具体需要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跟踪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并向树脂、复配、新材料开发部门,总经办等汇报法规情况;负责相关测试设备的维护其有条件性更新设备;负责对公司产品环保性能等送外检测,对送检的样品费用进行统计并预测明年送外检计划。 |
9 | 知识产权部 | 知识产权部门按要求对公司专利论文项目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及维护:向各部门同事宣传并推动专利的撰写;负责专利申报的启动,初审,实审,答辩,授权等全过程;向各部门同事宣传并推动论文的撰写;负责论文的投稿,审查,答辩,通过,刊登等过程;跟踪与公司相关的科技项目的申报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总经办相关领导反映具体申报条件与工作进度;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的全过程;对本年度科技项目申报的费用支出及收入进行统计,并预测明年申报项目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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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1)在公司任职是否超过5年,或从事特定专业领域研究超过5年;(2)是否在公司技术研究或产品研发岗位担任重要职务,是否为技术骨干;(3)任职期间是否主导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线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是否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4)任职期间是否牵头或参与多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申请;(5)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或产品、技术发展方向有重大影响。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卢杰宏先生、赵文爱女士、陈任先生、苏飞洞先生、卢浩标先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占公司人数的比例为1.10%。
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构成、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等情况如下:
姓名 | 教育背景 | 专业资质 | 获奖情况 | 重要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
卢杰宏 |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 高级染整工程师 | 1、中国专利优秀奖发明人(3项); 2、东莞市“首席技师”; 3、东莞市“莞邑工匠”; 4、2019年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5、东莞新材料技术应用奖特等奖; 6、东莞新材料技术产业化最佳案例奖; 7、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 | 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等14项专利发明人。参与1项行业标准起草。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发表《光固化低聚物的制备及其在数码处理液的应用》《环保涂料墨水的印花工艺新方案》《防升华打底浆用丙烯酸酯乳液的合成与应用》等6篇文章。 |
赵文爱 | 中山大学本科 | 高级染整工程师、知识产权师、初级质量工程师 | 1、2019年度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3、东莞新材料技术产业化最佳案例奖; 4、全国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 5、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 6、2017年获得中国网印及制像技术协会“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称号,2021年获得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称号 | “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封端型水性聚氨酯的制备方法及其在制备数码印花水性颜料喷墨中的应用”等13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参与起草1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发表了《纺织品涂料墨水的制备与应用》《皮革喷墨处理液的制备和应用》等14篇论文。 |
陈任 |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 应用化学工程师 | 1、2019年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东莞新材料技术应用奖特等奖; 3、第十届中国国际水性木器涂料发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用于颜料型喷墨印花墨水的粘合剂、包含其的墨水、制备方法和用途”等14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参与1项行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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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研讨会优秀论文优秀奖; 4、东莞新材料技术产业化最佳案例奖; 5、全国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 6、中国专利优秀奖发明人。 | 准起草。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发表了《热烫金浆用丙烯酸乳液的合成及性能研究》《水性木器涂料用自交联型丙烯酸酯乳液的制备与性能研究》等14篇文章。 | |||
苏飞洞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 | 化工工程师 | 1、2019年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获得东莞市专利奖优秀奖发明人; 3、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4、东莞新材料技术产业化最佳案例奖; 5、全国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 6、中国专利优秀奖发明人。 | “一种提高印花摩擦色牢度和干爽度的胶浆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丙烯酸酯乳液印花胶浆防粘剂及其制备方法”等13项发明专利发明人。获得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发表了《浅谈交联剂和热熔粉在烫金浆中的应用》《热烫金浆用丙烯酸乳液的合成及性能研究》等4篇文章。 |
卢浩标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 | 化工工程师 | 1、东莞新材料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2、中国专利优秀奖发明人; 3、全国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 4、东莞新材料技术产业化最佳案例奖。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等15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发表了《特粘台板胶的制备与应用》、《加光浆用丙烯酸乳液的研制》等6篇文章。 |
4、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发行人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及相应的激励管理措施:(1)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以防止核心技术泄密;(2)公司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研发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等制度以激励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技术团队的凝聚力。
5、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出现变动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2021年12月,公司新增核心技术人员徐四喜。2022年8月,徐四喜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未从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相关工作。原核心技术人员徐四喜离职后,其余核心技术人员均熟悉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业务特点、核心技术,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满足发行人业务长期发展及技术持续研发的需要,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研究开发
一方面公司积极了解客户的需求,做好新产品的研发项目规划工作;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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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公司在内部的研发过程中,重视下游客户的参与,听取下游客户对公司新产品的建议,从而对公司研发项目产生正向影响。公司能够在识别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公司产品的研发方向并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开展研发工作,从而不断研究产品在下游中的应用趋势、需求状况,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在下游客户的应用。
(2)完善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注重研发团队的建设,一方面,公司通过外聘、产学研合作、内部培养等多种途径引进公司所需的各类研发人才;另一方面,公司还加强对研发人才的培养,组织研发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展会、学术会议等,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企业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公司得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并营造了一个支持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技术创新积极性,促使公司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3)完善的研发激励政策
为确保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中心人员培训制度》《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研发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规范公司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并不断完善研发项目管理、项目评价和人才培养等机制。公司会根据项目开发的效果和进度以及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研发人员相应的激励,提高了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了研发效率。
(4)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
为保证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在重视自主研发、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的同时,注重整合外部科研力量,通过产学研一体化运作模式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水性印花胶浆的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通过产学研结合,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升研发人员的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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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
(一)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界定的存在重污染情况的行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场所已取得必要的环境保护许可手续。
1、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污染物 种类 | 污染物产生 环节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环保处理 设施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惠州长联 | 废水 | 生产锅清洗、洗地 | CODcr、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 废水处理站 | 深度处理-超滤,一级处理-沉淀,二级处理-A/O | 9,600t/a |
实验室废水 | CODcr、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 |||||
废气 | 投粉料 | 颗粒物 | 颗粒物废气处理1# | 脉冲布袋除尘 | 10,000m3/h | |
A车间分散/乳化/增稠/研磨/过滤包装 | 臭气浓度 | 有机废气处理2# | 药剂喷淋-活性炭吸附 | 25,000m3/h | ||
氨(氨气) | ||||||
TVOC | ||||||
NMHC | ||||||
苯、苯系物 | ||||||
B车间单体共聚0~4#锅釜 | NMHC | 有机废气处理3# | 药剂喷淋-活性炭吸附 | 15,000m3/h | ||
氨(氨气) | ||||||
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 ||||||
B车间单体共聚5~8#锅釜 | NMHC | 有机废气处理4# | 药剂喷淋-活性炭吸附 | 10,000m3/h | ||
氨(氨气) | ||||||
苯乙烯 | ||||||
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 ||||||
C车间助剂复配混合 | NMHC | 有机废气处理5#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 15,000m3/h | ||
TVOC | ||||||
臭气浓度 | ||||||
锅炉燃烧液化气 | NOx | 脱硫脱硝除尘塔6# | 药剂喷淋-循环沉淀 | 3,000m3/h | ||
SO2、烟尘、黑度 | ||||||
生活污水 | 洗手间卫生间 | CODcr、氨氮 | 化粪池 | 管道送园区污水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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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厂 | ||||||
长联科技 | 废水 | 生产锅清洗、洗地 | CODcr、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 废水处理站 | 一级处理-水渣分离沉淀,二级处理-生化,深度处理-超滤 | 4,800t/a |
应用/实验室废水 | CODcr、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 |||||
废气 | 投粉料 | 颗粒物 | 颗粒物废气处理 | 脉冲布袋除尘 | 75,000m3/h | |
分散/乳化/增稠/调节/研磨/搅拌工序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有机废气处理 | 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 | 75,000m3/h | ||
臭气浓度 | ||||||
颗粒物 | ||||||
实验、测试、研发工序 | 臭气浓度 | 有机废气处理 | 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 | 75,000m3/h |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
生活污水 | 洗手间卫生间 | CODcr氨氮 | 化粪池 | 间接排放至寮步镇竹园污水处理站 | - |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交予有危废品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2、报告期内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环保投入 | 193.10 | 257.68 | 465.88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51,032.22 | 55,345.22 |
环保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0.38% | 0.50% | 0.84% |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分别为465.88万元、257.68万元和193.1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4%、0.50%和0.38%。2021年度,公司环保投入较高,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司厂房搬迁新购置了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带动环保投入增加245.94万元。
3、报告期内环保守法证明情况
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0日及2022年1月21日分别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中润科技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2024年1月22日查询的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润科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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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润科技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24年2月15日查询的发行人子公司惠州长联、惠州惠联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日,惠州长联、惠州惠联期间内在辖区内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
4、排污许可证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能较好地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至 | 主体 |
1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914419006964875225002Q | 2027.04.28 | 长联科技 |
2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4413035516895373001V | 2026.12.16 | 惠州长联 |
5、公司生产经营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的环保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环评验收文件 |
1 | 惠州长联 | 环保印花胶浆、助剂及烷基糖苷等的规模化生产项目 | 关于惠州长联环保印花胶浆、助剂及烷基糖苷等规模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11]117号) | 惠市环验[2014]36号《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印花胶浆、助剂及烷基糖苷等的规模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 | 惠州长联 | 年产5,000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改建项目 | 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18]1号) | 2019年6月18日进行自主验收 |
3 | 惠州长联 | 年产9,000吨水性环保印花胶浆项目 | 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00吨水性环保印花胶浆、1000吨数码墨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21]54号) | 2021年12月31日进行自主验收 |
4 | 长联科技 | 扩建建设项目 |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2099号) | 2021年11月19日进行自主验收 |
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披露的环境信息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强制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环境信息。
(二)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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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落实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车间生产环节中,公司规范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行为,严格监控生产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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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XYZH/2024GZAA3B0002”《审计报告》。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请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874,735.99 | 131,537,407.89 | 102,603,755.3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0,000,000.00 |
应收票据 | 19,726,070.61 | 20,084,969.63 | 21,909,896.81 |
应收账款 | 265,821,499.43 | 264,178,901.03 | 251,596,053.15 |
应收款项融资 | 4,497,476.61 | 3,356,809.57 | 2,458,930.07 |
预付款项 | 2,657,286.59 | 2,587,517.80 | 2,907,969.28 |
其他应收款 | 5,812,395.03 | 4,991,171.12 | 10,736,540.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存货 | 42,112,115.30 | 41,865,849.64 | 42,074,913.78 |
其他流动资产 | 13,209,797.20 | 8,696,628.08 | 4,039,908.11 |
流动资产合计 | 487,711,376.76 | 477,299,254.76 | 458,327,966.64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44,036,354.14 | 47,743,912.95 | 49,105,270.92 |
在建工程 | 145,713,786.52 | 32,314,323.53 | 7,376,431.27 |
使用权资产 | 54,257,167.74 | 59,754,438.00 | 65,224,296.36 |
无形资产 | 45,001,130.01 | 43,843,664.45 | 44,135,287.73 |
长期待摊费用 | 7,712,238.16 | 9,152,604.35 | 10,245,986.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04,277.49 | 4,198,145.27 | 3,444,393.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02,798.10 | 9,491,468.32 | 1,469,099.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6,727,752.16 | 206,498,556.87 | 181,000,765.90 |
资产总计 | 794,439,128.92 | 683,797,811.63 | 639,328,732.54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000,000.00 | 24,677,940.00 | 34,447,526.00 |
应付账款 | 86,433,053.56 | 51,265,765.32 | 43,632,783.48 |
1-1-188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788,967.52 | 673,461.96 | 727,672.04 |
应付职工薪酬 | 9,200,826.34 | 9,309,446.32 | 7,808,259.97 |
应交税费 | 6,774,373.58 | 11,362,010.96 | 8,938,246.99 |
其他应付款 | 4,450,767.38 | 3,592,239.20 | 3,686,560.57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51,830.27 | 4,619,500.78 | 4,537,514.81 |
其他流动负债 | 16,719,150.70 | 14,464,655.02 | 18,961,294.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50,718,969.35 | 119,965,019.56 | 122,739,858.81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58,074,338.88 | 61,683,030.96 | 64,856,349.62 |
预计负债 | - | - | 10,106.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2,072.12 | 1,510,307.76 | 1,548,543.4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546,411.00 | 63,193,338.72 | 66,414,999.34 |
负债合计 | 210,265,380.35 | 183,158,358.28 | 189,154,858.1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8,329,900.00 | 48,329,900.00 | 48,329,900.00 |
资本公积 | 84,182,955.22 | 83,159,253.97 | 83,159,253.97 |
盈余公积 | 25,091,964.37 | 25,091,964.37 | 25,091,964.37 |
未分配利润 | 426,568,928.98 | 344,058,335.01 | 293,592,756.0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584,173,748.57 | 500,639,453.35 | 450,173,874.39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584,173,748.57 | 500,639,453.35 | 450,173,874.3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94,439,128.92 | 683,797,811.63 | 639,328,732.54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29,931,440.27 | 538,046,914.94 | 581,479,878.04 |
其中:营业收入 | 529,931,440.27 | 538,046,914.94 | 581,479,878.04 |
二、营业总成本 | 439,300,816.04 | 445,058,908.58 | 509,620,196.52 |
其中:营业成本 | 344,859,372.65 | 360,676,610.08 | 421,135,571.43 |
税金及附加 | 2,813,554.52 | 3,136,655.77 | 2,727,284.88 |
销售费用 | 37,977,704.40 | 34,214,043.60 | 34,862,063.79 |
管理费用 | 26,004,108.41 | 23,968,896.31 | 22,492,352.83 |
研发费用 | 26,827,676.07 | 25,545,442.80 | 23,716,039.32 |
财务费用 | 818,399.99 | -2,482,739.98 | 4,686,884.27 |
其中:利息费用 | 3,093,028.91 | 3,344,411.75 | 3,238,417.58 |
利息收入 | 1,528,616.69 | -1,094,998.02 | -265,431.67 |
加:其他收益 | 4,381,694.40 | 2,333,364.20 | 974,781.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8,774.24 | 350,243.83 | 474,865.3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56,863.90 | -2,339,528.37 | -2,623,757.70 |
1-1-189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1,435.84 | -102,790.12 | -83,181.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356.65 | -102,114.74 | -19,688.6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413,149.78 | 93,127,181.16 | 70,582,700.36 |
加:营业外收入 | 2,520,798.83 | 6,290.24 | 65,882.49 |
减:营业外支出 | 578,675.53 | 376,570.73 | 617,249.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5,355,273.08 | 92,756,900.67 | 70,031,333.51 |
减:所得税费用 | 12,844,679.11 | 13,293,381.71 | 9,837,599.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510,593.97 | 79,463,518.96 | 60,193,733.7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510,593.97 | 79,463,518.96 | 60,193,733.7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510,593.97 | 79,463,518.96 | 60,193,733.72 |
2.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2,510,593.97 | 79,463,518.96 | 60,193,733.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510,593.97 | 79,463,518.96 | 60,193,733.7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1.64 | 1.2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1.64 | 1.2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7,697,625.47 | 483,593,780.50 | 498,891,866.4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41,028.35 | 14,948,670.45 | 11,406,855.8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54,717.71 | 9,735,446.47 | 4,700,628.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693,371.53 | 508,277,897.42 | 514,999,351.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288,139.02 | 275,396,883.79 | 349,183,953.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977,484.10 | 58,469,525.55 | 58,976,017.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848,622.87 | 35,798,350.61 | 34,946,067.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51,290.21 | 43,182,961.69 | 42,379,978.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965,536.20 | 412,847,721.64 | 485,486,017.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27,835.33 | 95,430,175.78 | 29,513,333.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84,000,000.00 | 6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8,774.24 | 506,643.83 | 474,865.37 |
1-1-190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127.60 | 41,280.00 | 684,285.6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3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92,901.84 | 84,877,923.83 | 61,159,150.9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110,116.47 | 33,560,920.32 | 35,411,575.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64,000,000.00 | 8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86,4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110,116.47 | 98,047,320.32 | 115,411,575.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17,214.63 | -13,169,396.49 | -54,252,424.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 | 6,413,338.0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0,000.00 | 6,413,338.06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28,997,940.0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63,934.55 | 22,008,009.95 | 5,955,585.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3,934.55 | 51,005,949.95 | 5,955,585.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3,934.55 | -44,592,611.89 | -5,955,585.8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457.98 | 344,390.37 | -493,277.7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68,144.13 | 38,012,557.77 | -31,187,955.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206,544.24 | 86,193,986.47 | 117,381,941.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874,688.37 | 124,206,544.24 | 86,193,986.47 |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4GZAA3B0002”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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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长联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8,147.99万元、53,804.69万元和52,993.14万元。由于收入是长联科技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
②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模式实施分析性程序,对各类产品的收入和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③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选取检查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与管理层讨论,评估管理层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否有重大偏颇和错报的迹象;
④执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提单等客户确认的支持性文件,检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⑤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长联科技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⑥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款项实施函证及走访等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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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重要性。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是一家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结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4GZAA3B0002”《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主要为收入确认事项。针对上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特点制定了相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并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进行披露。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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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有股权比例 | 合并期间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万元 | 100.00% | 2021.01-2023.12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2021.01-2023.12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2021.01-2023.12 |
2、合并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部分仅披露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参见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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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三)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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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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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等。
公司销售产品确认收入具体情况:
(1)内销产品:①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②销售印花设备: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外销产品:①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以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时确认收入。②销售印花设备:以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四)成本核算方法
1、自产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按照实际成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公司的自产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
①物料领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②成本归集:根据成本对象进行归集。
(2)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当月生产车间生产人员人工费用总额*该产成品入库数量/当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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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总入库数量。
(3)制造费用
与人工费用的分摊依据相同,按入库数量占比进行分摊。
2、委托加工产品成本核算方法为按照实际成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3、外购商品销售成本核算方法为ERP系统外购商品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五)研发支出核算方法
公司根据年度研发计划设立研发项目,由研发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研究开发工作。研发支出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费用、折旧及摊销及其他费用。
1、职工薪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公司在研发实施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原材料、易耗品、水电及房租物业费;
3、折旧及摊销:公司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
4、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费、检验检测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
公司对发生的研发支出归集在研发费用科目下,并按研发项目单独核算。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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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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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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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以上a或b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a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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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得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存在明显证据可单项预计信用损失率的款项外,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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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公司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七)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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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八)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减值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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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项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票据类型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信用风险较低,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减值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信用风险极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3、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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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分别确认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无风险组合 | 信用风险极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4、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票据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九)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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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 | 4.75 |
2 | 机器设备 | 10 | 5 | 9.5 |
3 | 运输设备 | 4 | 5 | 23.75 |
4 | 电子设备 | 3 | 5 | 31.67 |
5 | 其他设备 | 5 | 5 | 19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一)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 |
(十二)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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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专利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年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2.00 |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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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十四)政府补助
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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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说明1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 说明2 |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说明3 |
说明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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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权资产,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公司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项目 | 合并报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额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 | 52,742,879.85 | 52,742,879.85 |
预付款项 | 4,166,121.06 | -651,200.00 | 3,514,921.06 |
租赁负债 | - | 49,621,072.02 | 49,621,072.0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2,470,607.83 | 2,470,607.83 |
续表:
单位:元
受影响项目 | 母公司报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额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 | 49,379,435.90 | 49,379,435.90 |
预付款项 | 1,741,432.52 | -651,200.00 | 1,090,232.52 |
租赁负债 | - | 47,533,609.58 | 47,533,609.5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1,194,626.32 | 1,194,626.32 |
2021年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来计量使用权资产。
说明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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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说明3: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符合专业审慎原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影响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及内控有效性情形;变更或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一)公司目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主要流转税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主要税(费)种 | 计税依据 | 主要税率 |
增值税 |
根据产品销售收入、应税劳务收入及应税服务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税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2、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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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37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40012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和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税收优惠金额对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金额 | 380.78 | 366.59 | 339.77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 628.89 | 572.91 | 344.39 |
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金额 | 271.66 | - | - |
上述三类税收优惠合计金额 | 1,281.33 | 939.50 | 684.16 |
上述三类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 13.44% | 10.13% | 9.77%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不高,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相关税收优惠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37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40012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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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信永中和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XYZH/2024GZAA3F0005号),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1 | -16.32 | -39.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3.19 | 229.33 | 87.3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5.88 | 35.02 | 47.4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04 | -30.92 | -17.5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04 | 4.01 | 10.12 |
小计 | 311.27 | 221.12 | 87.86 |
所得税影响额 | 67.13 | 32.22 | 15.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44.14 | 188.90 | 72.81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8,006.92 | 7,757.45 | 5,946.5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 2.96% | 2.38%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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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比率(倍) | 3.24 | 3.98 | 3.73 |
速动比率(倍) | 2.96 | 3.63 | 3.3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25% | 26.63% | 29.28%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2.09 | 10.36 | 9.3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89 | 1.98 | 2.38 |
存货周转率(次) | 8.20 | 8.57 | 10.1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661.28 | 10,369.90 | 7,918.0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 8,006.92 | 7,757.45 | 5,946.5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06% | 4.75% | 4.0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2.23 | 1.97 | 0.6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8 | 0.79 | -0.65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报表负债总额/母公司报表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计提折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 期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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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3年度 | 15.21 | 1.71 | 1.71 |
2022年度 | 16.80 | 1.64 | 1.64 | |
2021年度 | 14.33 | 1.25 | 1.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3年度 | 14.76 | 1.66 | 1.66 |
2022年度 | 16.40 | 1.61 | 1.61 | |
2021年度 | 14.16 | 1.23 | 1.23 |
八、分部信息
发行人内部不存在独立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可区分的业务分部。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九、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管理层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1.51% | -7.79% | 19.73%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5.59% | 33.12% | 27.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6% | 16.40% | 14.16% |
存货周转率(次) | 8.20 | 8.57 | 10.1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89 | 1.98 | 2.38 |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判断公司发展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9.73%、-7.79%和-1.51%,发行人所在行业未来市场广阔、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定领先优势,且制定了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战略和销售策略,2022年和2023年发行人收入存在一定程度下滑,但从长远来看,预计公司不存在收入持续下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参见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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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果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判断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现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60%、33.12%和
35.59%,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原因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如果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发生较大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16%、16.40%和14.7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了公司净资产利用的效率,是驱动公司净利润增长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高,说明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资产利用效率相对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四)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反映了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14次、8.57次和8.20次,存货周转能力较好,具体分析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公司存货周转率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其变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间接影响。
(五)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8次、1.98次和1.89次,应收账款周转情况稳定,具体分析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未来如果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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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94.85% | 51,032.22 | 94.85% | 55,345.22 | 95.18% |
其他业务收入 | 2,730.70 | 5.15% | 2,772.47 | 5.15% | 2,802.77 | 4.82% |
合计 | 52,993.14 | 100.00% | 53,804.69 | 100.00% | 58,147.9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产品的销售,各期金额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18%、94.85%和94.85%,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外购商品、材料的贸易收入,各期金额分别为2,802.77万元、2,772.47万元和2,730.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82%、5.15%和5.15%,占比较低。
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1.51% | 51,032.22 | -7.79% | 55,345.22 |
其他业务收入 | 2,730.70 | -1.51% | 2,772.47 | -1.08% | 2,802.77 |
合计 | 52,993.14 | -1.51% | 53,804.69 | -7.47% | 58,147.9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313.00万元,降幅7.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多个月份不同地区下游企业客户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本年度12月公司因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自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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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上述两个因素导致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7.25%、
8.46%、16.54%和5.46%,2022年度较上年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3,548.56万元;二是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钛白粉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24.46%、4.79%,带动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公司相应降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764.44万元。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769.78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影响2022年生产和销售的因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消除,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23年较上年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4,278.46万元;二是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导致2023年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2023年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5,048.24万元。
发行人所在行业未来市场广阔、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定领先优势,且制定了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战略和销售策略,2022年发行人收入存在一定程度下滑,2023年发行人收入与2022年基本持平,但从长远来看,预计公司不存在收入持续下滑风险。
境内销售方面,公司现有销售网点设立在下游印花企业集中的区域,设有广州、深圳、中山、惠州、绍兴、福建、苏州、宁波、普宁共9个办事处。为了更好的服务国货品牌及适应网络零售的新模式,公司计划逐步在国内品牌商、小型加工厂密集的工业园和网络订单生产集中区域增设办事处。同时,发行人销售部门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参加行业展会等,了解客户关于产品功能需求及纺织印花发展趋势,深入挖掘纺织印花的创新需求并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境外销售方面,公司将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东南亚、印度、土耳其等境外销售市场的开拓力度,努力拓展公司境外销售市场的覆盖面。公司继续加强海外销售部人力资源配置,目前公司计划新增5-10名海外销售人员,加强区域覆盖,细化海外销售大区划分及相应销售人员区域覆盖范围,大力开拓原覆盖较薄弱的南美洲、中美洲及欧洲等区域市场,积极开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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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情况
按照产品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373.49 | 24.62% | 14,538.16 | 28.49% | 16,102.92 | 29.10%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949.64 | 15.82% | 8,966.55 | 17.57% | 10,189.22 | 18.41% | |
数码胶浆 | 5,649.66 | 11.24% | 6,037.60 | 11.83% | 7,090.70 | 12.81%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139.04 | 26.14% | 11,423.08 | 22.38% | 12,031.69 | 21.74% | |
小计 | 39,111.83 | 77.82% | 40,965.40 | 80.27% | 45,414.53 | 82.06% | |
水性树脂 | 4,634.85 | 9.22% | 5,061.44 | 9.92% | 5,097.05 | 9.21% | |
丝印硅胶 | 3,288.51 | 6.54% | 1,911.51 | 3.75% | 1,924.97 | 3.48% | |
其他 | 3,227.25 | 6.42% | 3,093.87 | 6.06% | 2,908.66 | 5.26% |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和水性树脂两大类产品的销售,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50,511.59万元、46,026.84万元和43,74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27%、90.19%和87.04%,主营业务收入集中。报告期内,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分别为1,924.97万元、1,911.51万元和3,288.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48%、3.75%和6.54%,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公司其他产品收入主要为自动化印花设备、助剂、数码涂料墨水等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908.66万元、3,093.87万元和3,227.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6%、6.06%和6.42%。丝印硅胶和其他产品的销售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2)各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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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水性印花胶浆 | 39,111.83 | -4.52% | 40,965.40 | -9.80% | 45,414.53 |
水性树脂 | 4,634.85 | -8.43% | 5,061.44 | -0.70% | 5,097.05 |
丝印硅胶 | 3,288.51 | 72.04% | 1,911.51 | -0.70% | 1,924.97 |
其他 | 3,227.25 | 4.31% | 3,093.87 | 6.37% | 2,908.66 |
合计 | 50,262.44 | -1.51% | 51,032.22 | -7.79% | 55,345.2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是各类产品收入变动的综合结果。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313.00万元,降幅7.79%,主要原因是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449.13万元,降幅9.80%。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769.78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一是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降幅4.52%;二是水性树脂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26.59万元,降幅8.43%;三是丝印硅胶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77.00万元,增幅72.04%。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水性印花胶浆
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收入分类别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373.49 | -14.89% | 14,538.16 | -9.72% | 16,102.92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949.64 | -11.34% | 8,966.55 | -12.00% | 10,189.22 |
数码胶浆 | 5,649.66 | -6.43% | 6,037.60 | -14.85% | 7,090.70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139.04 | 15.02% | 11,423.08 | -5.06% | 12,031.69 |
合计 | 39,111.83 | -4.52% | 40,965.40 | -9.80% | 45,414.53 |
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414.53万元、40,965.40万元和39,111.83万元。2022年度,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为40,965.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49.13万元,降幅9.8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多个月份不同地区下游企业客户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本年度12月公司因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自身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上述两个因素导致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
1-1-221
印花胶浆销售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7.25%、8.46%、16.54%和5.46%,2022年度较上年销量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3,821.72万元;二是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钛白粉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24.46%、4.79%,带动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公司相应降低水性印花胶浆销售价格,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627.42万元。2023年度,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为39,111.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降幅4.5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导致2023年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4.70%,2023年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3,374.20万元;二是发行人一直专注于水性印花胶浆领域相关产品的研究,坚持产品功能化、环保化研究开发方向,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和新配方的开发,公司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2023年度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销量较上年增长31.34%,一定程度弥补了水性印花胶浆产品下调销售价格对公司水性印花胶浆收入的影响,以上因素综合导致水性印花胶浆2023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
②水性树脂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性树脂销售收入分别为5,097.05万元、5,061.44万元和4,634.85万元。2022年度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35.61万元,降幅0.70%,变动较小。
2023年度,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26.59万元,降幅8.43%,主要原因是:水性树脂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其销售单价的下降,本期该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8.95%;但同时水性树脂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12.98%,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③丝印硅胶
报告期内,公司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分别为1,924.97万元、1,911.51万元和3,288.51万元。
1-1-222
2022年度,公司丝印硅胶的销售收入为1,911.51万元,较上年减少13.47万元,降幅0.70%,变动较小,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公司的销售推广,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86吨,增幅10.53%;二是2022年度该类产品主要原材料乙烯基硅油和含氢硅油采购价格较2021年度分别下降42.60%和30.52%,带动其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10.01%,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丝印硅胶产品销售价格,降幅10.16%。该类产品本年度主要客户是维珍妮。2023年度,公司丝印硅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77.00万元,增幅
72.04%,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的销售推广,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4.99吨,增幅93.61%。公司通过与维珍妮合作,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得到快速增长,内衣贴合硅胶将部分替代原有的缝制和点胶工艺,在行业内快速推广,目前维珍妮、ubras、曼妮芬已经应用公司产品。
④其他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908.66万元、3,093.87万元和3,227.25万元,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印花设备、数码涂料墨水、助剂等。
2022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85.21万元,增幅6.37%;2023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3.37万元,增幅4.31%,其他类产品收入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拓,逐年小幅增长。
4、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分析
(1)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量和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销量(吨、台) | 均价(元/千克、元/台) | 销量(吨、台) | 均价(元/千克、元/台) | 销量(吨、台) | 均价(元/千克、元/台) | |
水性印花胶浆 | 28,882.13 | 13.54 | 28,830.47 | 14.21 | 31,414.02 | 14.46 |
其中: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038.56 | 10.28 | 13,316.86 | 10.92 | 14,358.22 | 11.22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7,879.64 | 10.09 | 8,000.64 | 11.21 | 8,740.23 | 11.66 |
数码胶浆 | 2,545.90 | 22.19 | 2,626.39 | 22.99 | 3,147.01 | 22.53 |
1-1-223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6,418.04 | 20.47 | 4,886.58 | 23.38 | 5,168.55 | 23.28 | |
水性树脂 | 6,322.96 | 7.33 | 5,596.72 | 9.04 | 5,061.31 | 10.07 | |
丝印硅胶 | 423.98 | 77.56 | 218.99 | 87.29 | 198.13 | 97.16 | |
其他 | 其他 | 285.68 | 47.46 | 272.49 | 51.10 | 329.84 | 35.21 |
自动化印花设备 | 49.00 | 381,930.30 | 34.00 | 500,457.42 | 36.00 | 485,318.06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销量分别为31,414.02吨、28,830.47吨和28,882.13吨,销售单价分别为14.46元/千克、14.21元/千克和13.54元/千克,水性树脂产品销量分别为5,061.31吨、5,596.72吨和6,322.96吨,销售单价分别为10.07元/千克、9.04元/千克和7.33元/千克,销售单价呈一定波动趋势。各分类产品销售数量波动的主要原因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情况”之“(2)各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各分类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分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相比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 2022年度相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 |||||
均价变动的影响 | 销量变动的影响 | 合计 | 均价变动的影响 | 销量变动的影响 | 合计 | ||
水性印花胶浆 | 其中: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850.80 | -1,313.87 | -2,164.66 | -427.90 | -1,136.87 | -1,564.76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894.84 | -122.08 | -1,016.92 | -393.79 | -828.88 | -1,222.67 | |
数码胶浆 | -209.32 | -178.63 | -387.94 | 143.73 | -1,196.82 | -1,053.09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419.25 | 3,135.21 | 1,715.96 | 50.54 | -659.15 | -608.61 | |
水性树脂 | -958.94 | 532.35 | -426.59 | -519.81 | 484.20 | -35.61 | |
丝印硅胶 | -212.97 | 1,589.97 | 1,377.00 | -195.52 | 182.06 | -13.47 | |
其他 | 其他 | -99.13 | 62.61 | -36.53 | 523.81 | -293.01 | 230.80 |
自动化印花设备 | -402.99 | 572.90 | 169.90 | 54.50 | -100.09 | -45.59 | |
合计 | -5,048.24 | 4,278.46 | -769.78 | -764.44 | -3,548.56 | -4,313.00 |
注:上述产品单价和产品销量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是运用连环替代法计算得出,替代顺序为产品单价和产品销量。
由上表可知, 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764.44
1-1-224
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3,548.56万元,销量减少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因素;2023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5,048.24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4,278.46万元,均价下降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因素。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以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量、产品价格为基准,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 |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10% | -5% | 5% | 10% | ||
水性印花胶浆 | -41.02% | -20.51% | 20.51% | 41.02% | |
其中: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12.98% | -6.49% | 6.49% | 12.98% |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8.34% | -4.17% | 4.17% | 8.34% | |
数码胶浆 | -5.92% | -2.96% | 2.96% | 5.92%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13.78% | -6.89% | 6.89% | 13.78% | |
水性树脂 | -4.86% | -2.43% | 2.43% | 4.86% | |
丝印硅胶 | -3.45% | -1.72% | 1.72% | 3.45% | |
其他 | 其他 | -1.42% | -0.71% | 0.71% | 1.42% |
自动化印花设备 | -1.96% | -0.98% | 0.98% | 1.96% |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水性印花胶浆,主要是由公司各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决定的。
6、按销售模式划分
按照销售模式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贸易商 | 29,303.17 | 58.30% | 30,147.95 | 59.08% | 32,788.65 | 59.24% |
生产商 | 20,959.27 | 41.70% | 20,884.28 | 40.92% | 22,556.57 | 40.76%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销售模式方面,由于下游纺织印花行业较为分散,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贸易商模式下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2,788.65万元、30,147.95万元和29,303.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24%、59.08%和58.30%,占比较为稳定。
1-1-225
7、按区域结构划分
按照销售区域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41,852.84 | 83.27% | 41,501.42 | 81.32% | 44,991.52 | 81.29% |
华东地区 | 18,729.57 | 37.26% | 18,508.92 | 36.27% | 20,794.91 | 37.57% |
华南地区 | 20,347.33 | 40.48% | 19,860.26 | 38.92% | 20,640.02 | 37.29% |
华北地区 | 529.80 | 1.05% | 580.04 | 1.14% | 641.91 | 1.16% |
东北地区 | 2,051.83 | 4.08% | 1,978.86 | 3.88% | 1,900.81 | 3.43% |
华中地区 | 145.87 | 0.29% | 462.68 | 0.91% | 934.82 | 1.69% |
西南地区 | 48.45 | 0.10% | 110.65 | 0.22% | 79.06 | 0.14% |
境外 | 8,409.60 | 16.73% | 9,530.81 | 18.68% | 10,353.70 | 18.71%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4,991.52万元、41,501.42万元和41,852.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1.29%、81.32%和83.27%,境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87%、75.19%和77.75%,主要原因是纺织印花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353.70万元、9,530.81万元和8,409.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71%、18.68%和16.73%。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为巴基斯坦、柬埔寨、印尼、越南、孟加拉国等地,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对发行人的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和丝印硅胶等产品未设置特殊的贸易障碍,报告期内未发生针对公司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或贸易摩擦,公司未被列入任何出口管制名单,相关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按季度划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季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1-1-226
第一季度 | 12,402.29 | 24.68% | 11,363.12 | 22.27% | 12,964.14 | 23.42% |
第二季度 | 13,628.50 | 27.11% | 13,338.86 | 26.14% | 12,636.41 | 22.83% |
第三季度 | 10,468.65 | 20.83% | 11,776.52 | 23.08% | 12,180.24 | 22.01% |
第四季度 | 13,762.99 | 27.38% | 14,553.72 | 28.52% | 17,564.43 | 31.74% |
合计 | 50,262.44 | 100.00% | 51,032.22 | 100.00% | 55,345.22 | 100.00% |
注:分季度收入未经审计。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各期各季度收入结构占比相对稳定,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稍高,主要原因为下游纺织印花厂商于第四季度准备次年的春夏服装。
9、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一致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与签订合同金额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营业收入 | 订单金额 | 营业收入/订单金额 |
2023年度 | 52,993.14 | 54,278.92 | 97.63% |
2022年度 | 53,804.69 | 55,571.68 | 96.82% |
2021年度 | 58,147.99 | 59,480.07 | 97.76%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金额与订单金额的比率基本稳定,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具有一致性。10、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各类回款方与签订合同方的关系、各期回款金额及占收入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 | 266.67 | 0.50% | 462.73 | 0.86% | 512.60 | 0.88% |
委托第三方付款 | 2.57 | 0.00% | - | - | 7.49 | 0.01% |
其中:关联方代付 | 2.57 | 0.00% | - | - | 7.49 | 0.01% |
合计 | 269.23 | 0.51% | 462.73 | 0.86% | 520.10 | 0.89% |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20.10万元、462.73万元和269.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89%、0.86%和0.51%,占比较小;剔除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后,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49万元、0.00万元和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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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0%和0.00%,占比较小。
(2)公司对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程序
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①发行人要求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等相关资料,对其建立客户档案。
②财务部门对收款记录进行逐笔登记,财务定期发送货款状态信息提醒销售部门追踪货款,由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
③第三方代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况,公司协调客户和第三方出具代付款证明文件或三方代付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三方回款逐步进行规范,2022年仅存在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2023年主要为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非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
(3)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委托第三方付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客户由于自身资金周转及调拨安排原因,通过委托其关联方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报告期内,由于该等原因收到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49万元、0.00万元和2.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00%和0.00%。
②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
报告期内,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集团控制下单位(包括母子公司、兄弟公司等)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集团客户内部根据资金统筹安排结算的需求,由集团其他公司向公司代为付款。报告期内,该类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12.60万元、462.73万元和266.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8%、0.86%和
0.50%。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委托关联方代其支付货款,以及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统筹支付货款等原因,客户委托付款行为均基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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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的交易背景,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①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备真实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②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备商业合理性;③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④发行人的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保持一致。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32,372.44 | 93.87% | 34,131.68 | 94.63% | 40,070.61 | 95.15% |
其他业务成本 | 2,113.49 | 6.13% | 1,935.99 | 5.37% | 2,042.95 | 4.85% |
合计 | 34,485.94 | 100.00% | 36,067.66 | 100.00% | 42,113.5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5.15%、94.63%和93.87%,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匹配。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外购商品和材料的销售成本,占比较小。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24,685.66 | 76.26% | 27,006.46 | 79.12% | 32,689.12 | 81.58% |
其中: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8,571.36 | 26.48% | 10,532.53 | 30.86% | 12,989.05 | 32.42%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5,334.97 | 16.48% | 6,140.29 | 17.99% | 7,671.96 | 19.15% |
数码胶浆 | 3,354.14 | 10.36% | 3,730.37 | 10.93% | 4,501.80 | 11.23%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7,425.20 | 22.94% | 6,603.27 | 19.35% | 7,526.31 | 18.78% |
水性树脂 | 3,320.48 | 10.26% | 3,698.47 | 10.84% | 4,143.11 | 10.34% |
丝印硅胶 | 1,899.18 | 5.87% | 1,158.18 | 3.39% | 1,164.42 | 2.91% |
其他 | 2,467.12 | 7.62% | 2,268.56 | 6.65% | 2,073.96 | 5.18% |
合计 | 32,372.44 | 100.00% | 34,131.68 | 100.00% | 40,070.6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致,主要由水性印花胶
1-1-229
浆和水性树脂的营业成本构成,其合计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1.92%、89.96%和86.51%。
2、主营业务成本按要素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28,521.99 | 88.11% | 30,329.86 | 88.86% | 36,631.02 | 91.42% |
直接人工 | 1,105.40 | 3.41% | 1,056.49 | 3.10% | 906.88 | 2.26% |
制造费用 | 1,988.27 | 6.14% | 1,906.42 | 5.59% | 1,526.96 | 3.81% |
运输费用 | 756.79 | 2.34% | 838.90 | 2.46% | 1,005.75 | 2.51% |
合计 | 32,372.44 | 100.00% | 34,131.68 | 100.00% | 40,070.6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构成。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1.42%、88.86%和
88.11%,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人工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26%、3.10%和3.41%;制造费用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81%、5.59%和6.14%;运输费用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51%、2.46%和2.34%,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发生变动,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成本占比随之变化。
3、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单体、树脂、钛白粉、助剂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
单体 | 丙烯酸丁酯 | 5,375.21 | 19.51% | 6,791.44 | 22.82% | 9,414.40 | 25.93% |
丙烯酸乙酯 | 230.74 | 0.84% | 336.27 | 1.13% | 479.13 | 1.32% | |
丙烯酸异辛酯 | 426.13 | 1.55% | 633.84 | 2.13% | 988.49 | 2.72% | |
其他单体 | 2,434.22 | 8.84% | 2,296.07 | 7.72% | 3,201.95 | 8.82% |
1-1-230
小计 | 8,466.30 | 30.74% | 10,057.61 | 33.80% | 14,083.96 | 38.79% | |
树脂 | 4,070.70 | 14.78% | 4,190.32 | 14.08% | 5,302.13 | 14.60% | |
钛白粉 | 2,908.72 | 10.56% | 3,365.49 | 11.31% | 3,959.09 | 10.90% | |
填充粉 | 1,917.14 | 6.96% | 2,167.25 | 7.28% | 2,052.14 | 5.65% | |
助剂 | 8,282.77 | 30.07% | 8,100.17 | 27.22% | 8,820.03 | 24.29% | |
包装材料 | 1,885.91 | 6.85% | 1,844.83 | 6.20% | 2,004.01 | 5.52% | |
其他 | 14.53 | 0.05% | 32.44 | 0.11% | 85.08 | 0.23% | |
合计 | 27,546.07 | 100.00% | 29,758.11 | 100.00% | 36,306.4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36,306.44万元、29,758.11万元和27,546.07万元;其中单体、助剂、树脂和钛白粉占比较高,该四类原材料合计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重分别为88.59%、86.41%和86.14%。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原材料合计采购金额呈下降趋势,与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的趋势一致。
(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如下:
材料 | 单位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
单体 | 丙烯酸丁酯 | 元/千克 | 8.04 | -22.65% | 10.39 | -27.67% | 14.36 |
丙烯酸乙酯 | 元/千克 | 8.61 | -29.46% | 12.20 | -11.08% | 13.72 | |
丙烯酸异辛酯 | 元/千克 | 10.13 | -12.99% | 11.64 | -26.96% | 15.94 | |
其他单体 | 元/千克 | 11.40 | -21.67% | 14.55 | -12.42% | 16.61 | |
树脂 | 元/千克 | 26.27 | -4.08% | 27.39 | 9.57% | 25.00 | |
钛白粉 | 元/千克 | 12.79 | -12.55% | 14.62 | -4.79% | 15.36 | |
填充粉 | 元/千克 | 5.00 | 1.34% | 4.93 | -0.22% | 4.94 | |
助剂 | 元/千克 | 15.24 | -3.91% | 15.85 | 0.28% | 15.81 | |
包装材料 | 元/个 | 3.51 | 1.07% | 3.47 | -15.37% | 4.1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和钛白粉采购均价呈现下降趋势,采购均价的变动同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保持一致;主要原材料树脂和助剂采购均价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单体、助剂、树脂等石油化工产品,该类原材料价格与上游石油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相关,尤其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1-1-231
单位:美元/桶
数据来源:Wind
如上图所示,国际原油平均价格2021年度为69.89美元/桶;2022年度为
100.08美元/桶,较2021年度上升43.20%;2023年度为82.96美元/桶,较2022年度下降17.11%。
2022年度国际原油平均价格较2021年度有所上升,与公司主要原材料助剂、树脂等石油化工产品采购均价变动趋势一致;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采购价格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体的原材料为丙烯酸,丙烯酸及酯等单体主要运用于建筑行业的涂料与快递行业的胶粘剂,受房地产市场遇冷影响相关需求出现停滞,2022年丙烯酸价格有所回落;2023年度国际原油平均价格较2022年度有所下降,与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助剂和树脂等石油化工产品采购均价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中,单体、钛白粉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呈一定波动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①单体价格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采购的单体以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异辛酯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单体的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1-1-232
单位:元/千克
材料 | 价格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
丙烯酸丁酯 | 公司平均采购价 | 8.04 | -22.65% | 10.39 | -27.67% | 14.36 |
市场均价 | 8.20 | -22.30% | 10.56 | -27.52% | 14.56 | |
丙烯酸乙酯 | 公司平均采购价 | 8.61 | -29.46% | 12.20 | -11.08% | 13.72 |
市场均价 | 8.72 | -25.63% | 11.73 | -14.33% | 13.69 | |
丙烯酸异辛酯 | 公司平均采购价 | 10.13 | -12.99% | 11.64 | -26.96% | 15.94 |
市场均价 | 10.21 | -12.43% | 11.66 | -25.85% | 15.72 |
市场均价数据来源:Wind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单体的采购均价和市场均价均呈下降趋势,且公司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差异较小。
②钛白粉价格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钛白粉的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增长率 | 平均单价 | |
公司平均采购价 | 12.79 | -12.55% | 14.62 | -4.79% | 15.36 |
市场均价 | 13.96 | -11.61% | 15.79 | -6.86% | 16.95 |
注:市场均价选择Wind查询金红石型钛白粉现货价格扣除增值税后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的采购均价分别为15.36元/千克、14.62元/千克和12.79元/千克,市场均价分别为16.95元/千克、15.79元/千克和
13.96元/千克,均呈下降趋势,公司采购均价低于市场均价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的钛白粉原材料主要为非包膜产品,该类产品价格一般低于经后处理包膜的钛白粉销售价格,后处理包膜的附加值约2,000元/吨
,即2元/千克,而目前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主要是包膜产品。
(3)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以公司2023年度采购成本、采购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为基准,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序号 | 原材料 | 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10% | -5% | 5% | 10% | ||
1 | 单体 | 8.88% | 4.44% | -4.44% | -8.88% |
其中: | 丙烯酸丁酯 | 5.64% | 2.82% | -2.82% | -5.64% |
来源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33
丙烯酸乙酯 | 0.24% | 0.12% | -0.12% | -0.24% | |
丙烯酸异辛酯 | 0.45% | 0.22% | -0.22% | -0.45% | |
其他单体 | 2.55% | 1.28% | -1.28% | -2.55% | |
2 | 树脂 | 4.27% | 2.13% | -2.13% | -4.27% |
3 | 钛白粉 | 3.05% | 1.53% | -1.53% | -3.05% |
4 | 填充粉 | 2.01% | 1.01% | -1.01% | -2.01% |
5 | 助剂 | 8.69% | 4.34% | -4.34% | -8.69% |
6 | 包装材料 | 1.98% | 0.99% | -0.99% | -1.98% |
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有单体、助剂、树脂和钛白粉等,主要是由公司各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决定的。
(4)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变动如下:
原材料 | 单位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数量 | 增长率 | 数量 | 增长率 | 数量 | |||
单体 | 丙烯酸丁酯 | 吨 | 6,689.47 | 2.32% | 6,537.88 | -0.27% | 6,555.42 |
丙烯酸乙酯 | 吨 | 268.04 | -2.73% | 275.55 | -21.07% | 349.09 | |
丙烯酸异辛酯 | 吨 | 420.68 | -22.73% | 544.46 | -12.21% | 620.18 | |
其他单体 | 吨 | 2,135.84 | 35.34% | 1,578.10 | -18.12% | 1,927.32 | |
树脂 | 吨 | 1,549.37 | 1.28% | 1,529.77 | -27.87% | 2,120.97 | |
钛白粉 | 吨 | 2,274.50 | -1.17% | 2,301.35 | -10.72% | 2,577.55 | |
填充粉 | 吨 | 3,836.07 | -12.71% | 4,394.51 | 5.84% | 4,152.05 | |
助剂 | 吨 | 5,436.63 | 6.41% | 5,109.05 | -8.42% | 5,578.50 | |
包装材料 | 千个 | 5,378.01 | 1.15% | 5,316.96 | 8.78% | 4,887.9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主要受产品配方、产品销售数量变动的影响。
(5)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能源采购主要包括生产用电。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之“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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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3,802.14 | 21.25% | 4,005.62 | 23.70% | 3,113.87 | 20.39%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2,614.67 | 14.62% | 2,826.27 | 16.72% | 2,517.27 | 16.48% | |
数码胶浆 | 2,295.52 | 12.83% | 2,307.23 | 13.65% | 2,588.89 | 16.95%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5,713.84 | 31.94% | 4,819.81 | 28.52% | 4,505.38 | 29.50% | |
小计 | 14,426.17 | 80.64% | 13,958.94 | 82.59% | 12,725.41 | 83.31% | |
水性树脂 | 1,314.37 | 7.35% | 1,362.97 | 8.06% | 953.94 | 6.25% | |
丝印硅胶 | 1,389.33 | 7.77% | 753.33 | 4.46% | 760.56 | 4.98% | |
其他 | 760.12 | 4.25% | 825.31 | 4.88% | 834.70 | 5.46% | |
合计 | 17,890.00 | 100.00% | 16,900.55 | 100.00% | 15,274.6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274.61万元、16,900.55万元和17,890.00万元,呈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和水性树脂,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9.56%、90.66%和
87.99%,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和其他产品,各类产品由于在原材料选择及价格、生产配方、产品性能和销售价格等有所不同,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各类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变动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及其毛利贡献度情况如下: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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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贡献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贡献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贡献 | ||
水性印花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30.73% | 24.62% | 7.56% | 27.55% | 28.49% | 7.85% | 19.34% | 29.10% | 5.63%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32.89% | 15.82% | 5.20% | 31.52% | 17.57% | 5.54% | 24.71% | 18.41% | 4.55% | |
数码胶浆 | 40.63% | 11.24% | 4.57% | 38.21% | 11.83% | 4.52% | 36.51% | 12.81% | 4.68% |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43.49% | 26.14% | 11.37% | 42.19% | 22.38% | 9.44% | 37.45% | 21.74% | 8.14% | |
小计 | 36.88% | 77.82% | 28.70% | 34.07% | 80.27% | 27.35% | 28.02% | 82.06% | 22.99% | |
水性树脂 | 28.36% | 9.22% | 2.62% | 26.93% | 9.92% | 2.67% | 18.72% | 9.21% | 1.72% | |
丝印硅胶 | 42.25% | 6.54% | 2.76% | 39.41% | 3.75% | 1.48% | 39.51% | 3.48% | 1.37% | |
其他 | 23.55% | 6.42% | 1.51% | 26.68% | 6.06% | 1.62% | 28.70% | 5.26% | 1.51% | |
合计 | 35.59% | 100.00% | 35.59% | 33.12% | 100.00% | 33.12% | 27.60% | 100.00% | 27.60% |
注:1、毛利率贡献=分产品毛利率*销售占比;2、毛利率贡献合计数即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
1-1-23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60%、33.12%和
35.59%,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5.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通用性水性印花透明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毛利率上升导致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毛利贡献较2021年度有所上升,本期水性印花胶浆的毛利贡献较2021年度增加4.36个百分点;二是本期水性树脂毛利率上升且销售占比上升,故其毛利贡献较2021年度增加0.95个百分点。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2.4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毛利率和销售占比的上升导致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毛利贡献较2022年度有所上升,本期水性印花胶浆的毛利贡献较2022年度增加1.35个百分点;二是本期丝印硅胶毛利率上升且销售占比上升,故其毛利贡献较2022年度增加1.29个百分点。
(2)各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各类产品的原材料选用及价格、生产配方、产品性能等存在差异,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除此之外,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率还受产品的竞争程度、生产规模、下游应用领域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各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①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报告期内,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30.73% | 27.55% | 19.34%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3.18% | 8.22%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10.28 | 10.92 | 11.22 |
价格变动比例 | -5.85% | -2.66%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7.12 | 7.91 | 9.05 |
成本变动比例 | -9.98% | -12.57% | - |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4.05% | -1.93% | - |
1-1-237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7.23% | 10.14% | - |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3.18% | 8.22%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2022年度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毛利率为27.55%,较2021年度上升8.2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2年度主要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单价为10.39元/千克,较2021年度下降27.67%,钛白粉采购单价为14.62元/千克,较2021年度下降4.79%,最终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12.57%;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该类产品销售价格,降幅为2.66%,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带动毛利率上升8.22个百分点。
2023年度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毛利率为30.73%,较2022年度上升3.1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3年度主要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单价为8.04元/千克,较2022年度下降22.65%,钛白粉采购单价为12.79元/千克,较2022年度下降12.55%,最终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9.98%;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该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于2023年度进一步体现,销售价格降幅为5.85%,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带动毛利率上升3.18个百分点。
②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报告期内,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32.89% | 31.52% | 24.71%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1.37% | 6.81%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10.09 | 11.21 | 11.66 |
价格变动比例 | -9.98% | -3.86%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6.77 | 7.67 | 8.78 |
成本变动比例 | -11.78% | -12.57% | - |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6.70% | -2.65% | - |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8.07% | 9.46% | - |
1-1-238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1.37% | 6.81%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
2022年度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毛利率为31.52%,较2021年度上升6.8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2年度主要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单价为10.39元/千克,较2021年度下降27.67%,最终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12.57%;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该类产品销售价格,降幅为3.86%,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带动毛利率上升6.81个百分点。
2023年度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毛利率为32.89%,较2022年度上升1.37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③数码胶浆
报告期内,数码胶浆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40.63% | 38.21% | 36.51%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2.42% | 1.70%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22.19 | 22.99 | 22.53 |
价格变动比例 | -3.47% | 2.03%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13.17 | 14.20 | 14.31 |
成本变动比例 | -7.24% | -0.71% | - |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2.06% | 1.25% | - |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4.47% | 0.45% | - |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2.42% | 1.70%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
2022年度数码胶浆毛利率为38.21%,较2021年度上升1.70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2023年度数码胶浆毛利率为40.63%,较2022年度上升2.4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3年度主要材料外购树脂
1-1-239
采购单价为26.27元/千克,较2022年度下降4.08%,最终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7.24%;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该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于2023年度进一步体现,销售价格降幅为3.47%,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带动毛利率上升2.42个百分点。
④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报告期内,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43.49% | 42.19% | 37.45%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1.29% | 4.75%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20.47 | 23.38 | 23.28 |
价格变动比例 | -12.42% | 0.42%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11.57 | 13.51 | 14.56 |
成本变动比例 | -14.38% | -7.20% | - |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7.02% | 0.24% | - |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8.32% | 4.50% | - |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1.29% | 4.75%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2022年度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毛利率为42.19%,较2021年度上升4.7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2年度主要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单价为10.39元/千克,较2021年度下降27.67%,最终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7.20%;二是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销售均价较2021年度上升0.42%,销售均价的上升和单位成本的下降综合导致毛利率上升4.75个百分点。
2023年度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毛利率为43.49%,较2022年度上升1.29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⑤水性树脂
报告期内,水性树脂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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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28.36% | 26.93% | 18.72%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1.43% | 8.21%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7.33 | 9.04 | 10.07 |
价格变动比例 | -18.95% | -10.20%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5.25 | 6.61 | 8.19 |
成本变动比例 | -20.53% | -19.27% | - |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13.57% | -7.45% | - |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15.00% | 15.66% | - |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1.43% | 8.21%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
2022年度该类产品毛利率为26.93%,较2021年度上升8.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2年度主要材料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和丙烯酸异辛酯等采购单价下降,该三类原材料采购单价分别为
10.39元/千克、12.20元/千克和11.64元/千克,分别较2021年度下降27.67%、
11.08%和26.96%,最终导致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19.27%;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水性树脂产品销售价格,降幅为10.20%,但因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8.21个百分点。
2023年度水性树脂毛利率为28.36%,较2022年度上升1.43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⑥丝印硅胶
报告期内,丝印硅胶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42.25% | 39.41% | 39.51% | |
毛利率增减变动 | 2.84% | -0.10% | - | |
价格变动因素 | 销售均价(元/千克) | 77.56 | 87.29 | 97.16 |
价格变动比例 | -11.14% | -10.16% | - | |
成本变动因素 | 单位成本(元/千克) | 44.79 | 52.89 | 58.77 |
成本变动比例 | -15.30% | -10.01% | - |
1-1-241
报告期内,单位价格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该类产品毛利率提高的幅度: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价格波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① | -6.43% | -6.15% | - |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提高的幅度② | 9.27% | 6.05% | - |
毛利率较上年提高幅度 | 2.84% | -0.10% | - |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
2022年度该类产品毛利率为39.41%,较2021年度下降0.10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2023年度该类产品毛利率为42.25%,较2022年度上升2.8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23年度主要材料乙烯基硅油和含氢硅油采购价格较2022年度分别下降31.19%和21.62%,最终导致该产品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15.30%;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下调了丝印硅胶部分产品及部分客户的销售价格,导致销售均价降幅为11.14%,但因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
2.84个百分点。
⑦其他产品
2022年度公司其他产品毛利率为26.68%,较上年下降2.02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2023年度公司其他产品毛利率为23.55%,较上年下降3.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改变,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下降,低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上升,一是数码涂料墨水毛利率为44.15%,该期间数码涂料墨水占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比重为8.72%,较2022年度下降2.51个百分点;二是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为OEM生产模式,毛利率较低为16.67%,该期间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占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比重为57.99%,较2022年度上升2.99个百分点。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过程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六)行业竞争状况”之“5、发行人与同行业
1-1-242
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杭华股份、东方材料、三棵树、洋紫荆,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产品的用途 |
东方材料(603110.SH) | 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 | 食品包装、饮料包装、药品包装、卷烟包装及电子制品领域 |
杭华股份(688571.SH) | UV油墨系列、数码功能材料、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 | 高品质的包装印刷、出版印刷及商业印刷等领域 |
三棵树 (603737.SH) | 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和防水卷材 | 建筑内外墙面装饰;木器、家具表面涂装;装饰、装修材料粘结和建筑平、立面防水 |
洋紫荆 (A21010.SZ) | 凹版油墨、平版油墨、环保型加工材料 | 食品饮料包装及印刷行业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东方材料 | 27.46% | 25.01% | 26.37% |
杭华股份 | 24.56% | 18.66% | 21.68% |
三棵树 | 31.61% | 29.28% | 26.59% |
洋紫荆 | - | - | 20.74% |
平均值 | 27.88% | 24.32% | 23.85% |
本公司 | 35.59% | 33.12% | 27.60% |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公式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洋紫荆于2022年8月终止审核,无法获取其2022年及2023年度数据,下同。
由上表可知,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和东方材料、三棵树较为接近,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与三棵树较为接近。
杭华股份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数码功能材料、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胶印油墨、液体油墨领域目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特别是胶印油墨由于下游出版印刷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下滑。2021年度-2023年度该公司胶印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0.57%、5.59%和
13.57%,液体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3.24%、14.81%和18.16%,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5.40%、47.10%和46.26%,拉低了该公司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
洋紫荆主要以凹版油墨和平版油墨产品为主,凹版油墨、平版油墨领域目前
1-1-243
均为完全竞争市场,其毛利率相对较低,2021年度该公司凹版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0.14%,平版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3.93%,凹版油墨和平版油墨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6.35%。因此洋紫荆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
东方材料主要产品包括包装油墨、电子油墨和胶粘剂等。2021年度-2023年度该公司包装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5.78%、25.65%和30.34%,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3.77%、67.22%和64.89%;电子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57%、
22.49%和21.68%,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59%、4.55%和5.45%;胶粘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7.18%、23.91%和22.22%,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30.64%、28.23%和29.66%。2021年度东方材料包装油墨和电子油墨产品毛利率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接近。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品高于东方材料各主要产品毛利率的主要原因是该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东方材料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2023年度公司与东方材料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均有所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上升。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5.52个百分点,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三棵树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2.69个百分点,东方材料和杭华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分别下降1.36个百分点和3.02个百分点,趋势相反的原因是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采购单价为11.26元/千克,较2021年度下降24.46%,而2022年度东方材料和杭华股份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原材料 |
东方材料
东方材料 | 醋酸乙酯、钛白粉、己二酸、异氰酸酯、醋酸正丙酯等 |
杭华股份
杭华股份 | 树脂、松脂、树脂相关品、颜料、引发剂、溶剂、助剂等 |
三棵树
三棵树 | 乳液、钛白粉、颜填料、助剂、树脂、溶剂、单体、沥青等 |
洋紫荆
洋紫荆 | 树脂、溶剂、颜料、助剂等 |
公司
公司 | 单体、助剂、树脂、钛白粉等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1-1-244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销售费用 | 3,797.77 | 41.45% | 3,421.40 | 42.11% | 3,486.21 | 40.65% |
管理费用 | 2,600.41 | 28.38% | 2,396.89 | 29.50% | 2,249.24 | 26.23% |
研发费用 | 2,682.77 | 29.28% | 2,554.54 | 31.44% | 2,371.60 | 27.65% |
财务费用 | 81.84 | 0.89% | -248.27 | -3.06% | 468.69 | 5.47% |
合计 | 9,162.79 | 100.00% | 8,124.56 | 100.00% | 8,575.73 | 100.00%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51,032.22 | 55,345.22 | |||
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18.23% | 15.92% | 15.49%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8,575.73万元、8,124.56万元和9,162.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5.49%、15.92%和18.23%。
2022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451.17万元,降幅5.26%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716.96万元,降幅152.97%。
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038.22万元,增幅12.78%的主要原因一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上年分别增加376.37万元、
203.52万元和128.22万元,增幅分别为11.00%、8.49%和5.02%;二是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330.11万元。
2022年度,期间费用率较2021年度上升0.43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3年度,期间费用率较2022年度增加2.31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期间费用率 | 东方材料 | 23.30% | 21.47% | 23.08% |
杭华股份 | 12.95% | 11.92% | 12.04% | |
三棵树 | 26.70% | 24.44% | 25.12% | |
洋紫荆 | - | - | 11.93% | |
平均值 | 20.98% | 19.28% | 18.04% | |
本公司 | 18.23% | 15.92% | 15.49% |
注:1、期间费用率=当期期间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5.49%、15.92%和18.2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费用率及销售费用率比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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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具体原因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2,011.51 | 52.97% | 1,911.78 | 55.88% | 1,993.39 | 57.18% |
运输费 | 469.66 | 12.37% | 399.19 | 11.67% | 487.25 | 13.98% |
差旅费 | 288.82 | 7.60% | 229.90 | 6.72% | 233.76 | 6.71% |
广告宣传费 | 73.76 | 1.94% | 4.49 | 0.13% | 15.18 | 0.44% |
折旧费 | 118.19 | 3.11% | 118.38 | 3.46% | 91.12 | 2.61% |
办公费 | 43.62 | 1.15% | 35.29 | 1.03% | 48.21 | 1.38% |
业务招待费 | 365.75 | 9.63% | 313.97 | 9.18% | 177.01 | 5.08% |
租赁费用 | 334.93 | 8.82% | 330.85 | 9.67% | 345.81 | 9.92% |
其他 | 91.53 | 2.41% | 77.55 | 2.27% | 94.45 | 2.71% |
合计 | 3,797.77 | 100.00% | 3,421.40 | 100.00% | 3,486.2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486.21万元、3,421.40万元和3,797.77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租赁费用,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2.86%、93.11%和91.39%。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3,421.40万元,较上年减少64.80万元,降幅为1.86%,主要原因是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的厂房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生产,集团内部库存商品调拨运输费用减少,运输费用较同期减少88.07万元,降幅18.07%。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3,797.77万元,较上年增加376.37万元,增幅为11.00%,主要原因一是销售人员增加,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99.74万元,增幅5.22%;二是随着公司和下游客户生产和销售恢复、国内展览恢复,销售人员拜访客户的频率和参加展会的次数增加,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广告宣传费较上年增加51.77万元、58.92万元和69.27万元,增幅16.49%、25.63%和1,542.63%;三是本期华东地区客户的销售数量增加,公司内部库存商品调拨运输费用增加,运输费较上年增加70.48万元,增幅17.66%。
1-1-246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费用率 | 东方材料 | 6.51% | 5.94% | 6.38% |
杭华股份 | 4.76% | 4.72% | 4.64% | |
三棵树 | 17.36% | 15.86% | 17.09% | |
洋紫荆 | - | - | 2.98% | |
平均值 | 9.54% | 8.84% | 7.77% | |
本公司 | 7.56% | 6.70% | 6.30% |
注:1、销售费用率=当期销售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6.30%、6.70%和7.56%,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三棵树销售规模较大,需要的销售人员数量相对较多,2021年度-2023年度各年末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4,863人、4,179人和5,042人,2021年度-2023年度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35%、9.81%和10.77%,拉高了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水平。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份支付 | 102.37 | 3.94% | - | - | - | - |
职工薪酬 | 1,296.69 | 49.86% | 1,274.88 | 53.19% | 1,145.53 | 50.93% |
办公费 | 92.86 | 3.57% | 95.55 | 3.99% | 115.56 | 5.14% |
折旧及摊销 | 360.71 | 13.87% | 363.56 | 15.17% | 288.53 | 12.83% |
差旅费 | 86.66 | 3.33% | 69.64 | 2.91% | 55.44 | 2.46% |
业务招待费 | 127.47 | 4.90% | 101.10 | 4.22% | 69.23 | 3.08% |
租赁及水电费 | 158.12 | 6.08% | 162.50 | 6.78% | 285.79 | 12.71% |
中介服务费 | 271.76 | 10.45% | 223.24 | 9.31% | 184.89 | 8.22% |
劳保费 | 24.90 | 0.96% | 31.46 | 1.31% | 25.83 | 1.15% |
维修费用 | 33.12 | 1.27% | 30.00 | 1.25% | 25.58 | 1.14% |
其他 | 45.74 | 1.76% | 44.95 | 1.88% | 52.87 | 2.35% |
合计 | 2,600.41 | 100.00% | 2,396.89 | 100.00% | 2,249.2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249.24万元、2,396.89万元和2,600.41万元,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租赁及水电费和中介服务费,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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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68%、84.45%和80.27%。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2,39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5万元,增幅为6.56%,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财务人员人均薪酬增加导致该年度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上年度增加了129.35万元,增幅为11.29%。
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2,600.41万元,较上年增加203.52万元,增幅为8.4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确认股份支付102.37万元,上年无股份支付费用;二是支付的上市相关中介服务费增加,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增加48.52万元,增幅21.74%。报告期各期,公司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10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持股平台联汇投资合伙人肖芳于2022年7月27日因病去世,经其继承人同意将其占合伙企业1.375%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为13.75万元)转让给卢开平,并于2023年6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参考中证指数发布的最近一年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对应的市盈率17.64倍确认股份公允价值,并将公允价值与转让出资份额时支付的对价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元/股、万元
期间 | 具体对象 | 股份数量 | 转让价格 | 公允价格 | 差价 | 股份支付金额 | 会计处理 方式 | 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2023年度 | 卢开平 | 53,625.00 | 9.31 | 28.40 | 19.09 | 102.37 | 一次性确认 | 是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管理费用率 | 东方材料 | 13.67% | 12.47% | 13.31% |
杭华股份 | 5.23% | 4.14% | 4.18% | |
三棵树 | 5.55% | 4.91% | 5.05% | |
洋紫荆 | - | - | 4.42% | |
平均值 | 8.15% | 7.17% | 6.74% | |
本公司 | 5.17% | 4.70% | 4.06% |
注:1、管理费用率=当期管理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
1-1-248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杭华股份、三棵树和洋紫荆差异较小,主要原因是东方材料2021年度-2023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6.78%,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拉高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研发投入为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及摊销及其他费用等。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为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之和。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研发费用 | 2,682.77 | 2,554.54 | 2,371.60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62.44 | 51,032.22 | 55,345.22 |
占比 | 5.34% | 5.01% | 4.29% |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71.60万元、2,554.54万元和2,682.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9%、5.01%和5.34%,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7,608.92万元,占2021-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4.61%,2021-2023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6.3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1,549.11 | 57.74% | 1,324.30 | 51.84% | 1,233.05 | 51.99% |
直接投入 | 712.79 | 26.57% | 848.47 | 33.21% | 788.70 | 33.26% |
折旧及摊销 | 182.37 | 6.80% | 165.71 | 6.49% | 148.73 | 6.2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2.99 | 0.48% | 21.79 | 0.85% | 13.44 | 0.57% |
租赁费用 | 102.22 | 3.81% | 94.28 | 3.69% | 90.40 | 3.81% |
其他费用 | 123.29 | 4.60% | 99.99 | 3.91% | 97.29 | 4.10% |
合计 | 2,682.77 | 100.00% | 2,554.54 | 100.00% | 2,371.6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71.60万元、2,554.54万元和2,682.77
1-1-249
万元,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直接投入,上述两项费用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5.25%、85.06%和84.31%。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科目,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554.54万元,较上年增加182.94万元,增幅为7.7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耗用的各类材料增加,导致直接投入较上年增加59.77万元,增幅7.58%;二是2022年提高了研发人员基本工资,导致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91.25万元,增幅7.40%。
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68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28.22万元,增幅为5.02%,主要原因是研发人员增加,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224.81万元,增幅16.9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0
(2)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预算金额 | 研发费用 | 实施进度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1 | 纺织品用直喷白墨的研究开发 | 250.00 | - | - | 275.37 | 完结 |
2 | 数码打底浆用阳离子聚丙烯酸乳液的研发及复配研发 | 250.00 | - | - | 230.19 | 完结 |
3 | 印花胶浆用高性能乳液聚合研究 | 400.00 | - | - | 246.22 | 完结 |
4 | 高牢度特种硅胶的研发与复配 | 250.00 | - | - | 237.38 | 完结 |
5 | 耐溶剂水性重氮感光胶的研发与复配 | 250.00 | - | - | 223.61 | 完结 |
6 | 印花胶浆用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的研究与应用 | 550.00 | 149.98 | 177.16 | 200.30 | 完结 |
7 | 环保型数码打底白胶浆的开发 | 200.00 | - | - | 196.32 | 完结 |
8 | 高流平性印花胶浆的研发与复配 | 250.00 | - | 72.02 | 177.49 | 完结 |
9 | 高性能无溶剂耐高温台板胶和通用型台板胶的研究 | 350.00 | - | - | 170.02 | 完结 |
10 | 特白圆网印花胶浆的研发与复配 | 100.00 | - | - | 59.97 | 完结 |
11 | 全自动椭圆数码印花机的研究开发 | 300.00 | - | 146.55 | 76.82 | 完结 |
12 | 纳米碳粉防升华打底浆研发与复配 | 100.00 | - | - | 76.17 | 完结 |
13 | 数码白墨用处理液的研究与开发 | 250.00 | - | - | 70.73 | 完结 |
14 | 肤感盖面浆的研究与制备 | 150.00 | - | - | 70.67 | 完结 |
15 | 柔软加光浆研发与复配 | 150.00 | - | 52.68 | 33.78 | 完结 |
16 | 防水打底浆的开发与应用 | 150.00 | - | - | 26.56 | 完结 |
17 | 纺织品用阳离子直喷涂料墨水的研究开发 | 550.00 | 245.40 | 274.14 | - | 完结 |
18 | 高牢度贴合硅胶的研发与复配 | 300.00 | - | 244.53 | - | 完结 |
19 | 耐水型印水性台板胶的聚合研究与开发 | 300.00 | - | 234.98 | - | 完结 |
20 | 疏水型水性印花丙烯酸乳液的聚合研究与开发 | 280.00 | - | 201.75 | - | 完结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1
序号 | 研发项目 | 预算金额 | 研发费用 | 实施进度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21 | 水性静电植绒乳液的聚合研究与开发 | 250.00 | - | 198.75 | - | 完结 |
22 | 水性立体印花胶浆的研发与复配 | 300.00 | 69.32 | 153.38 | - | 完结 |
23 | 水油两用重氮感光胶的研发与复配 | 250.00 | - | 152.82 | - | 完结 |
24 | 透气仿拔印胶浆的研究与开发 | 280.00 | - | 196.70 | - | 完结 |
25 | 透气数码白胶浆的研究开发 | 450.00 | 102.39 | 211.92 | - | 完结 |
26 | 蓄热保暖印花浆料制备技术研发 | 400.00 | 249.06 | 94.30 | - | 完结 |
27 | 耐低温机印防升华浆的研发与复配 | 100.00 | - | 63.51 | - | 完结 |
28 | 疏水改性碱溶胀丙烯酸增稠剂研究开发 | 100.00 | - | 79.37 | - | 完结 |
29 | 丝印压花硅胶的研发与复配 | 300.00 | 310.39 | - | - | 完结 |
30 | 牛仔布植绒浆的开发与研究 | 250.00 | 213.46 | - | - | 完结 |
31 | 数码转印膜处理液的制备与研究 | 300.00 | 202.94 | - | - | 完结 |
32 | 瑜伽裤贴合胶浆的研究与复配 | 300.00 | 216.47 | - | - | 完结 |
33 | 高牢度感光胶用白乳胶的聚合研究 | 250.00 | 186.08 | - | - | 完结 |
34 | 小单椭圆印花机的研究开发 | 300.00 | 192.32 | - | - | 进行中 |
35 | 仿硅胶印花的聚氨酯材料工艺研究与开发 | 400.00 | 181.77 | - | - | 进行中 |
36 | 耐还原剂固浆的合成研究 | 100.00 | 66.90 | - | - | 完结 |
37 | 超通透水性木器漆乳液的研究与合成 | 100.00 | 72.33 | - | - | 完结 |
38 | 绒面数码白胶浆的开发与复配 | 300.00 | 116.07 | - | - | 完结 |
39 | 生物基乳液及生物基数码胶浆开发 | 550.00 | 107.87 | - | - | 进行中 |
合计 | 10,660.00 | 2,682.77 | 2,554.54 | 2,371.60 | - |
注:1、实施进度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状态;2、印花胶浆用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的研究与应用预算金额于2022年12月经审批调整至5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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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科目,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制定了《研发资金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立项及技术研究开发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确了研发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过程。
(3)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研发费用率 | 东方材料 | 4.01% | 3.56% | 4.61% |
杭华股份 | 3.91% | 3.89% | 3.81% | |
三棵树 | 2.37% | 2.41% | 2.47% | |
洋紫荆 | - | - | 4.17% | |
平均值 | 3.43% | 3.29% | 3.77% | |
本公司 | 5.34% | 5.01% | 4.29% |
注:1、研发费用率=当期研发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其他等。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利息支出 | 309.30 | -7.52% | 334.44 | 3.27% | 323.84 |
减:利息收入 | 152.86 | 39.60% | 109.50 | 312.53% | 26.54 |
汇兑损益 | -98.02 | -80.40% | -500.16 | -436.38% | 148.69 |
其他支出 | 23.42 | -13.08% | 26.95 | 18.72% | 22.70 |
合计 | 81.84 | - | -248.27 | -152.97% | 468.69 |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468.69万元、-248.27万元和81.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0.49%和0.1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2022年度,汇兑损益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该期间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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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财务费用率 | 东方材料 | -0.90% | -0.52% | -1.22% |
杭华股份 | -0.95% | -0.84% | -0.59% | |
三棵树 | 1.43% | 1.26% | 0.50% | |
洋紫荆 | - | - | 0.37% | |
平均值 | -0.14% | -0.03% | -0.24% | |
本公司 | 0.16% | -0.49% | 0.85% |
注:1、财务费用率=当期财务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00%;2、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
如上表所示,公司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经营成果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04 | 111.57 | 87.47 |
教育费附加 | 50.31 | 62.17 | 48.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54 | 41.45 | 32.36 |
印花税 | 50.07 | 51.70 | 64.57 |
房产税 | 41.77 | 35.86 | 27.1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41 | 10.67 | 12.42 |
车船税 | 0.23 | 0.24 | 0.20 |
环保税 | - | 0.00 | 0.00 |
合计 | 281.36 | 313.67 | 272.73 |
公司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272.73万元、313.67万元和281.36万元,相对比较稳定。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14 | -0.29 | -14.9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85 | -191.50 | -228.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3.97 | -42.16 | -19.04 |
合计 | -195.69 | -233.95 | -262.38 |
1-1-254
注: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损失以“-”号填列,下同。
2022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28.42万元,波动较小。2023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38.27万元,波动较小。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17.14 | -10.28 | -8.32 |
合计 | -17.14 | -10.28 | -8.32 |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32万元、-10.28万元和-17.14万元,均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各年存货跌价损失金额相对较小。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04 | -10.21 | -1.97 | 是 |
合计 | 7.04 | -10.21 | -1.97 | - |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97万元、-10.21万元和7.04万元,金额较小。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33 | 4.01 | 10.12 | 是 |
政府补助(其他) | 153.19 | 229.33 | 87.35 | 是 |
政府补助(增值税加计抵减) | 271.66 | - | - | 否 |
合计 | 438.17 | 233.34 | 97.48 | - |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
1-1-255
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考虑该政策持续时间长,相关政府补助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是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七)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8 | 35.02 | 47.49 |
合计 | 45.88 | 35.02 | 47.49 |
2021年度和2023年度全部为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2022年度为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和已交割远期结售汇合约产生的投资收益。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 | 0.48 | - | 6.49 | 是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收益 | 0.48 | - | 6.49 | 是 |
豁免应付款 | 1.57 | 0.59 | - | 是 |
政府补助 | 250.00 | - | - | 是 |
其他 | 0.03 | 0.04 | 0.10 | 是 |
合计 | 252.08 | 0.63 | 6.59 | -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6.59万元、0.63万元和252.08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金额较小,2023年度主要为东莞市人民政府根据《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拨付的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项目资金-上市前奖励250.00万元。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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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1.23 | 6.11 | 44.06 | 是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1.23 | 6.11 | 44.06 | 是 |
赞助款 | 43.26 | 19.44 | 14.92 | 是 |
滞纳金及行政罚款 | - | 9.88 | 0.01 | 是 |
其他 | 3.38 | 2.23 | 2.75 | 是 |
合计 | 57.87 | 37.66 | 61.72 | -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赞助款和滞纳金及行政罚款构成。
9、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28.90 | 1,408.54 | 1,083.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44 | -79.20 | -99.61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1,284.47 | 1,329.34 | 983.76 |
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3.47% | 14.33% | 14.05%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05%、14.33%和13.47%,所得税费用变化情况与公司利润总额变化情况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30.33 | 1,391.35 | 1,050.4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8.01 | 232.47 | 233.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0.14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1.59 | 60.57 | 31.38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11 | 11.39 | 8.4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80.78 | -366.59 | -339.77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9.80 | - | - |
所得税费用 | 1,284.47 | 1,329.34 | 983.76 |
1-1-257
(六)利润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52,993.14 | 53,804.69 | 58,147.99 |
营业利润 | 9,341.31 | 9,312.72 | 7,058.27 |
利润总额 | 9,535.53 | 9,275.69 | 7,003.13 |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 97.96% | 100.40% | 100.79% |
净利润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79%、100.40%和97.96%,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为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七)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
(1)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非经常性损益 | 244.14 | 2.56% | 188.90 | 2.04% | 72.81 | 1.04% |
利润总额 | 9,535.53 | 100.00% | 9,275.69 | 100.00% | 7,003.1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2.81万元、188.90万元和
244.1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04%、2.04%和2.56%,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主要为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具体构成及对利润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 补助名称 | 金额 |
1-1-258
号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1 | 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资金 | - | - | 3.68 |
2 | 2019年新设立的技师工作站建站补贴 | - | 10.00 | 10.00 |
3 | 2019年“莞邑工匠”项目资助资金 | - | - | 10.00 |
4 |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利奖励)-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嘉奖奖金分配 | - | - | 30.00 |
5 | 失业补助款 | - | - | 0.25 |
6 | 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资助 | 0.30 | 0.83 | 0.40 |
7 | 东莞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项目资金 | - | - | 10.00 |
8 | 2021年上半年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资金 | - | - | 0.23 |
9 | 东莞市寮步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申报奖励 | - | 2.00 | 2.00 |
10 | 2020年度寮步镇“人力资源管理优秀企业”奖励 | - | - | 4.50 |
11 | 企业稳岗补贴 | - | 0.97 | - |
12 | 雇佣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 | 1.86 | - | 3.30 |
13 | 惠州市惠阳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 | - | - | 11.00 |
14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鼓励员工留惠过年暖企惠民补助 | - | - | 2.00 |
15 | 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 - | 50.00 | - |
16 | 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保缴费补贴 | - | 0.19 | - |
17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 - | 100.00 | - |
18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 | 19.95 | - |
19 |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 | -2.06 | 20.24 | - |
20 |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配套奖励 | - | 10.00 | - |
21 | 2022年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资助 | - | 2.50 | - |
22 | 重点工商企业补贴 | - | 1.00 | |
23 |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及第三批申报奖励资助 | - | 1.00 | - |
24 |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 | 1.00 | - |
25 | 2022年度惠州市惠阳区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 - | 3.00 | - |
26 | 2022年度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 - | 3.00 | - |
27 |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奖补资金 | - | 1.60 | - |
28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9月期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 | 1.00 | - |
29 | 东莞市一次性扩岗补助 | 0.15 | 0.75 | - |
1-1-259
30 | 东莞市商务局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 | - | 0.30 | - |
31 | 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项目资金-上市前奖励 | 250.00 | - | - |
32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 | 50.00 | - | - |
33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倍增奖励 | 27.30 | - | - |
3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项目奖励资金 | 10.00 | - | - |
35 | 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专利奖嘉奖 | 30.00 | - | - |
36 | 2022年东莞市研发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 0.40 | - | - |
37 | 2023年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 | 10.00 | - | - |
38 | 东莞市科技局2023年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 | 19.50 | - | - |
39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增值税 | 5.72 | ||
4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71.66 | ||
小计 | 674.84 | 229.33 | 87.35 |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87.35万元、229.33万元和674.84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均计入其他收益;2023年度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项目资金-上市前奖励250.00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余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将政府补助相关的收益均列入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度,除增值税加计抵减
271.66万元因政策具有可持续性计入经常性损益外,其余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收益均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投资收益 | 45.88 | 0.48% | 35.02 | 0.38% | 47.49 | 0.68% |
利润总额 | 9,535.53 | 100.00% | 9,275.69 | 100.00% | 7,003.1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总额分别为47.49万元、35.02万元和45.8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0.68%、0.38%和0.48%,投资收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1-1-260
(八)公司纳税情况
1、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 期初未交 | 本期应交 | 本期已交 | 期末未交 |
2023年度 | 333.08 | 1,664.67 | 1,851.03 | 146.72 |
2022年度 | 281.45 | 2,058.00 | 2,006.37 | 333.08 |
2021年度 | 264.27 | 1,631.44 | 1,614.25 | 281.45 |
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 期初未交 | 本期应交 | 本期已交 | 期末未交 |
2023年度 | 748.48 | 1,383.58 | 1,634.29 | 497.77 |
2022年度 | 577.48 | 1,408.54 | 1,237.54 | 748.48 |
2021年度 | 1,098.04 | 1,083.37 | 1,603.94 | 577.48 |
信永中和对公司报告期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4GZAA3F0004”《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相匹配,变动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之“(四)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九)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报告期内,未出现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且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发行人具有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了可以保证发行人持续成长的业务模式,具备有效管理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发行人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1-1-261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48,771.14 | 61.39% | 47,729.93 | 69.80% | 45,832.80 | 71.69% |
非流动资产 | 30,672.78 | 38.61% | 20,649.86 | 30.20% | 18,100.08 | 28.31% |
资产总计 | 79,443.91 | 100.00% | 68,379.78 | 100.00% | 63,932.8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3,932.87万元、68,379.78万元和79,443.91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71.69%、69.80%和61.39%,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8.31%、30.20%和38.61%,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构成。
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呈增长态势,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4,446.91万元,增幅6.96%,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064.13万元,增幅
1-1-262
16.18%,资产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在建工程投入逐年增加。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3,387.47 | 27.45% | 13,153.74 | 27.56% | 10,260.38 | 22.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2,000.00 | 4.36% |
应收票据 | 1,972.61 | 4.04% | 2,008.50 | 4.21% | 2,190.99 | 4.78% |
应收账款 | 26,582.15 | 54.50% | 26,417.89 | 55.35% | 25,159.61 | 54.89% |
应收款项融资 | 449.75 | 0.92% | 335.68 | 0.70% | 245.89 | 0.54% |
预付款项 | 265.73 | 0.54% | 258.75 | 0.54% | 290.80 | 0.63% |
其他应收款 | 581.24 | 1.19% | 499.12 | 1.05% | 1,073.65 | 2.34% |
存货 | 4,211.21 | 8.63% | 4,186.58 | 8.77% | 4,207.49 | 9.18% |
其他流动资产 | 1,320.98 | 2.71% | 869.66 | 1.82% | 403.99 | 0.88% |
流动资产合计 | 48,771.14 | 100.00% | 47,729.93 | 100.00% | 45,832.8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91.24%、95.89%和94.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如下:
1-1-26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现金 | 3.39 | 0.03% | 3.31 | 0.03% | 4.68 | 0.05% |
银行存款 | 12,784.08 | 95.49% | 12,417.34 | 94.40% | 8,614.72 | 83.96% |
其他货币资金 | 600.00 | 4.48% | 733.09 | 5.57% | 1,640.98 | 15.99% |
合计 | 13,387.47 | 100.00% | 13,153.74 | 100.00% | 10,260.38 | 100.00% |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系应付票据保证金,为受限资金。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39%、27.56%和27.45%。
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153.7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893.37万元,增幅28.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于本期收回。
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387.4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3.73万元,增幅1.78%,变动较小。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结构性存款 | - | - | 2,000.00 |
合计 | - | - | 2,000.00 |
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经审批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于2022年2月7日到期后收回。
(3)应收票据
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2.61 | 100.00% | 2,008.50 | 100.00% | 2,190.99 | 100.00% |
合计 | 1,972.61 | 100.00% | 2,008.50 | 100.00% | 2,190.9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190.99万元、2,008.50万元和1,972.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8%、4.21%和4.04%。
1-1-264
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82.49万元,降幅8.33%,变动较小。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35.89万元,降幅1.79%,变动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占应收票据余额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2023.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5.08 | 100.00 | 112.47 | 5.39 | 1,972.61 |
2022.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124.10 | 100.00 | 115.61 | 5.44 | 2,008.50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306.30 | 100.00 | 115.32 | 5.00 | 2,190.99 |
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的票据均系客户向公司支付销售货款而产生,具备商业实质,票据背书连续,公司取得票据均为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公司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已实现到期兑付。
②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665.25 | - | 1,444.16 | - | 1,893.61 |
合计 | - | 1,665.25 | - | 1,444.16 | - | 1,893.6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需对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分别为1,893.61万元、1,444.16万元和1,665.25万元。
③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应收票据质押情况,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 | 50.00 | - |
1-1-265
合计 | - | 50.00 | - |
④应收票据的兑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已到期而未兑现的应收票据,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期后不能兑付或被追偿的情形。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504.66万元、27,954.21万元和28,189.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58%、51.95%和53.1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东方材料 | 37.55% | 41.72% | 40.32% |
三棵树 | 39.51% | 46.82% | 40.29% |
杭华股份 | 27.29% | 26.26% | 25.54% |
洋紫荆 | - | - | 35.08% |
平均值 | 34.78% | 38.27% | 35.31% |
1-1-266
公司 | 53.19% | 51.95% | 45.58%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公式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100%。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行业均值水平,其中杭华股份应收账款回收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洋紫荆应收账款回收期一般在4个月左右,因此杭华股份、洋紫荆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因此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三棵树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存在一定差异,期限为1-12个月不等,客户结构不同导致其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会有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三棵树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东方材料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基本一致,东方材料与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上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较为平稳。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2023年度 | 2022年末/ 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应收账款余额 | 28,189.12 | 0.84% | 27,954.21 | 5.47% | 26,504.66 |
营业收入 | 52,993.14 | -1.51% | 53,804.69 | -7.47% | 58,147.99 |
期后回款金额 | 11,029.63 | - | 26,882.36 | - | 26,255.91 |
注:期后回款金额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449.54万元,增幅5.47%,变动较小;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34.92万元,增幅0.84%,变动较小。
③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采购规模及合作情况,公司对不同客户施行具有一定差别的信用政策,对于内销业务,信用期一般为3-6个月;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电汇(T/T)方式结算货款,信用期一般为3-5个月。
④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1-1-267
a.应收账款类别明细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种类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0.58 | 0.43 | 120.5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068.54 | 99.57 | 1,486.39 | 5.30 | 26,582.15 |
合计 | 28,189.12 | 100.00 | 1,606.98 | 5.70 | 26,582.15 |
项目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65 | 0.36 | 101.6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852.55 | 99.64 | 1,434.66 | 5.15 | 26,417.89 |
合计 | 27,954.21 | 100.00 | 1,536.32 | 5.50 | 26,417.89 |
项目 | 2021.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0 | 0.02 | 5.8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498.86 | 99.98 | 1,339.26 | 5.05 | 25,159.61 |
合计 | 26,504.66 | 100.00 | 1,345.06 | 5.07 | 25,159.61 |
b.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东莞市鸿盛服装烫画有限公司 | 18.43 | 18.4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昊鑫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18.21 | 18.21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绍兴市盈蕴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9.82 | 9.82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厦门市浩泰工贸有限公司 | 8.45 | 8.4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绍兴市沃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7.25 | 7.2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柏联易成(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40 | 6.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华球实业有限公司 | 5.44 | 5.4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1-1-268
中山市沙溪镇鸿通印花厂 | 5.10 | 5.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沈阳市台连工艺品科技有限公司 | 5.08 | 5.0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义乌市丹苗杰印花有限公司 | 4.38 | 4.3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真安印花定型有限公司 | 3.33 | 3.3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顺山科技有限公司 | 3.24 | 3.2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市鄞州清阳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3.15 | 3.1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艺昌兴服饰有限公司 | 2.88 | 2.8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南区精程印花厂 | 2.86 | 2.8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市鄞州邱隘雅洁印花厂 | 2.70 | 2.7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海县洛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2.59 | 2.5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义乌市纤狐纺织品有限公司 | 2.59 | 2.5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海曙鸿华服饰印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 | 1.67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狮帝涂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33 | 1.3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雄发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 1.14 | 1.1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佛山市南海区艳艺服装厂(个人独资) | 1.00 | 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佛山市顺德区富格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0.96 | 0.9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沙溪镇栯利印花厂 | 0.84 | 0.8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琪钰数码印花有限公司 | 0.55 | 0.5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广州市画尔服饰有限公司 | 0.41 | 0.41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沙溪镇长盈服装厂 | 0.40 | 0.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博罗县石湾镇湘南服装工艺厂 | 0.20 | 0.2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厚街鸿展鞋材辅料加工店 | 0.18 | 0.1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20.58 | 120.58 | - | - |
2022.12.31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东莞市中印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30.93 | 30.9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鸿盛服装烫画有限公司 | 18.43 | 18.4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绍兴市沃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0.25 | 10.2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东升镇三丰印花材料经营部 | 10.16 | 10.1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柏联易成(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40 | 6.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沙溪镇鸿通印花厂 | 5.10 | 5.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艺昌兴服饰有限公司 | 4.83 | 4.8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真安印花定型有限公司 | 3.33 | 3.3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顺山科技有限公司 | 3.24 | 3.2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义乌市纤狐纺织品有限公司 | 2.59 | 2.5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佛山市南海区松岗艳艺印花厂 | 2.00 | 2.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海曙鸿华服饰印花企业(有限合伙) | 1.67 | 1.67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雄发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 1.14 | 1.14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宁波琪钰数码印花有限公司 | 0.55 | 0.5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沙溪镇长盈服装厂 | 0.40 | 0.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诚拓数码设备有限公司 | 0.25 | 0.2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1-1-269
博罗县石湾镇湘南服装工艺厂 | 0.20 | 0.2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厚街鸿展鞋材辅料加工店 | 0.18 | 0.1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01.65 | 101.65 | - | - |
2021.12.31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佛山市南海区松岗艳艺印花厂 | 3.35 | 3.3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耀盈制衣有限公司 | 2.45 | 2.4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5.80 | 5.80 | - | - |
c.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26,807.02 | 95.51 | 1,340.35 | 5.00 | 25,466.67 |
1-2年 | 1,162.07 | 4.14 | 116.21 | 10.00 | 1,045.87 |
2-3年 | 99.45 | 0.35 | 29.84 | 30.00 | 69.62 |
合计 | 28,068.54 | 100.00 | 1,486.39 | - | 26,582.15 |
2022.12.31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27,179.02 | 97.58 | 1,358.95 | 5.00 | 25,820.07 |
1-2年 | 649.32 | 2.33 | 64.93 | 10.00 | 584.39 |
2-3年 | 6.63 | 0.02 | 1.99 | 30.00 | 4.64 |
3-4年 | 17.58 | 0.06 | 8.79 | 50.00 | 8.79 |
合计 | 27,852.55 | 100.00 | 1,434.66 | - | 26,417.89 |
2021.12.31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26,346.26 | 99.42 | 1,317.31 | 5.00 | 25,028.95 |
1-2年 | 119.18 | 0.45 | 11.92 | 10.00 | 107.26 |
2-3年 | 33.41 | 0.13 | 10.02 | 30.00 | 23.39 |
3-4年 | - | - | - | - | - |
合计 | 26,498.86 | 100.00 | 1,339.26 | - | 25,159.61 |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9.42%、97.58%和95.51%,账龄较短,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回收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1,339.26万元、1,434.66万元和1,486.39万元。应收账款对应账龄的计提比例与坏账计提政策比例一致,坏账计提金额充分。
d.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期后转回或核销情况
1-1-270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期后转回或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2023年度 | 1,536.32 | 134.85 | - | 64.19 | 1,606.98 |
2022年度 | 1,345.06 | 191.50 | - | 0.24 | 1,536.32 |
2021年度 | 1,138.79 | 228.38 | - | 22.11 | 1,345.06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4.19 | 0.24 | 22.11 |
e.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详细内容参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应收款项”。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 |||
东方材料 | 杭华股份 | 洋紫荆 | 公司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4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80.00% | 50.00% | 50.00% |
4-5年 | 50.00% | 80.00% | 5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三棵树应收账款组合分为经销客户、直销客户及合并范围内往来,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该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故其预期信用损失率每年各异。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准确反映报
1-1-271
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资产质量及信用风险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且具有一贯性,公司严格依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⑤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1,212.09 | 4.30 |
2 | 南昌彩海贸易有限公司 | 1,207.07 | 4.28 |
3 | PT. Kharindo Prakarsa | 818.37 | 2.90 |
4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619.42 | 2.20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584.12 | 2.07 |
合计 | 4,441.06 | 15.75 | |
2022.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南昌彩海贸易有限公司 | 1,450.45 | 5.19 |
2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1,268.12 | 4.54 |
3 | PT. Kharindo Prakarsa | 1,040.05 | 3.72 |
4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713.63 | 2.55 |
5 | 青岛新颖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675.20 | 2.42 |
合计 | 5,147.46 | 18.41 | |
2021.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18.43 | 4.22 |
2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986.21 | 3.72 |
3 | PT. Kharindo Prakarsa | 980.99 | 3.70 |
4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867.34 | 3.27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823.14 | 3.11 |
合计 | 4,776.12 | 18.02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02%、18.41%和15.75%。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信用情况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⑥应收账款周转率
1-1-272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89 | 1.98 | 2.38 |
应收账款周转率取决于当年营业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8次、1.98次和1.89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东方材料 | 2.49 | 2.46 | 2.38 |
三棵树 | 2.44 | 2.29 | 3.01 |
杭华股份 | 3.81 | 3.85 | 3.94 |
洋紫荆 | - | - | 3.05 |
平均值 | 2.91 | 2.87 | 3.10 |
公司 | 1.89 | 1.98 | 2.38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公式为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受信用政策不同影响,杭华股份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在90天以内,洋紫荆的应收账款回收期一般在4个月左右,三棵树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存在一定差异,期限为1-12个月不等。而发行人信用期与东方材料均为3-6个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接近。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449.75 | 335.68 | 245.89 |
合计 | 449.75 | 335.68 | 245.8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因无法承兑而导致款项回收困难的重大风险,不存在减值迹象。无用于质押应收票据,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1-1-273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5.18 | 99.79% | 258.69 | 99.98% | 290.80 | 100.00% |
1年以上 | 0.55 | 0.21% | 0.06 | 0.02% | - | - |
合计 | 265.73 | 100.00% | 258.75 | 100.00% | 290.8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90.80万元、258.75万元和265.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3%、0.54%和0.54%,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
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32.05万元,变动较小。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6.98万元,变动较小。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出口退税款、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代付款项和其他等,且不存在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355.59 | 116.88 | 532.84 |
押金、保证金 | 329.19 | 329.06 | 327.91 |
备用金 | - | - | 26.51 |
代付款项 | 57.97 | 139.32 | 238.00 |
其他 | 6.18 | 19.93 | 13.31 |
账面余额合计 | 748.93 | 605.19 | 1,138.57 |
减:坏账准备 | 167.69 | 106.07 | 64.91 |
账面价值 | 581.24 | 499.12 | 1,073.6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73.65万元、499.12万元和581.2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4%、1.05%和1.19%,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533.37万元,降幅46.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司外销收入下降,同时公司加强出口退税申报管理,2022年度大部分申报外销收入出口退税款已收回,应收出口退税款较上年末减少415.95万元。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43.74万元,增幅23.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寮步税务分局进行出口
1-1-274
零退税率货物申请情况普查,公司2023年9-11月的出口退税额于2024年1月退回,导致2023年末应收出口退税款较上年末增加238.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对方名称 | 与公司 关系 | 金额 | 性质或内容 | 占总额比例(%) |
1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非关联方 | 355.59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47.48 |
2 | 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20.15 | 押金、保证金 | 29.40 |
3 | 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0.80 | 押金、保证金 | 6.78 |
4 | 林锭玉 | 非关联方 | 25.00 | 押金 | 3.34 |
5 | PT. Kharindo Prakarsa | 非关联方 | 13.87 | 代付款项 | 1.85 |
合计 | 665.41 | - | 88.85 |
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8)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
公司存货随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207.49万元、4,186.58万元和4,211.2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8%、8.77%和8.6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891.99 | 44.85% | 1,948.94 | 46.45% | 1,871.08 | 44.36% |
库存商品 | 1,873.34 | 44.41% | 2,038.13 | 48.58% | 2,049.97 | 48.60% |
发出商品 | 453.31 | 10.75% | 175.31 | 4.18% | 257.90 | 6.11%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33.30 | 0.79% | 38.73 | 0.92% |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 | 4,218.64 | 100.00% | 4,195.69 | 100.00% | 4,217.68 | 100.00% |
存货跌价准备 | 7.43 | - | 9.10 | - | 10.19 | - |
存货账面价值合计 | 4,211.21 | - | 4,186.58 | - | 4,207.49 | - |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库存商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比重分别为
92.97%、95.03%和89.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1-275
②存货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原材料 | 1,891.99 | -2.92% | 1,948.94 | 4.16% | 1,871.08 |
库存商品 | 1,873.34 | -8.09% | 2,038.13 | -0.58% | 2,049.97 |
发出商品 | 453.31 | 158.58% | 175.31 | -32.03% | 257.90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33.30 | -14.01% | 38.73 |
合计 | 4,218.64 | 0.55% | 4,195.69 | -0.52% | 4,217.68 |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余额存在一定的变动,主要受到收入规模、生产和采购计划等方面影响。A、原材料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单体、树脂和钛白粉等。为保证公司生产的连续性,根据各类原材料的采购特点,公司会保持一定数量库存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871.08万元、1,948.94万元和1,891.99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4.36%、46.45%和44.85%。2022年末原材料金额较2021年末增加77.87万元,增幅4.16%,变动较小。2023年末原材料金额较2022年末减少56.95万元,降幅2.92%,变动较小。
1-1-276
B、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2,049.97万元、2,038.13万元和1,873.34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60%、48.58%和44.41%。2022年末库存商品较2021年末减少11.83万元,降幅0.58%,变动较小。2023年末库存商品较2022年末减少164.80万元,降幅8.09%,主要原因是:
2023年库存商品中水性印花胶浆及丝印硅胶库存数量减少,同时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期末库存商品金额较上年末减少。
C、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257.90万元、175.31万元和453.31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4.18%和10.75%。2022年末发出商品较2021年末减少82.59万元,降幅32.03%,主要原因是:
公司已发货订单大部分于年末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发出商品相应减少。2023年末发出商品较2022年末增加278.00万元,增幅158.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公司向省外客户和境外客户发出的货物于2023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其中公司于2023年12月向青岛客户发出两台全自动椭圆印花机,金额共130.62万元,于2023年末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相关设备已于2024年1月确认收入。
D、委托加工物资2021年末-2023年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金额为38.73万元、33.30万元和
0.00万元,占存货总额比例分别为0.92%、0.79%和0.00%,占比较小。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期初金额 | 9.10 | 10.19 | 91.35 |
本期计提 | 17.14 | 10.28 | 8.32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18.82 | 11.36 | 89.48 |
1-1-277
期末金额 | 7.43 | 9.10 | 10.19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则按其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行业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④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存货周转率(次) | 8.20 | 8.57 | 10.14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14次、8.57次和8.20次,存货周转能力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东方材料 | 3.90 | 3.82 | 4.09 |
三棵树 | 11.99 | 13.06 | 15.87 |
杭华股份 | 5.35 | 4.96 | 4.92 |
洋紫荆 | - | - | 7.15 |
平均值 | 7.08 | 7.28 | 8.01 |
公司 | 8.20 | 8.57 | 10.14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数据计算,公式为2*当期营业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周转效率良好。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91.77 | 302.97 | 323.80 |
企业所得税 | 6.06 | - | - |
上市费用 | 823.15 | 566.69 | 80.19 |
合计 | 1,320.98 | 869.66 | 403.9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和上市费用。
1-1-278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固定资产 | 4,403.64 | 14.36% | 4,774.39 | 23.12% | 4,910.53 | 27.13% |
在建工程 | 14,571.38 | 47.51% | 3,231.43 | 15.65% | 737.64 | 4.08% |
使用权资产 | 5,425.72 | 17.69% | 5,975.44 | 28.94% | 6,522.43 | 36.04% |
无形资产 | 4,500.11 | 14.67% | 4,384.37 | 21.23% | 4,413.53 | 24.38% |
长期待摊费用 | 771.22 | 2.51% | 915.26 | 4.43% | 1,024.60 | 5.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0.43 | 1.50% | 419.81 | 2.03% | 344.44 | 1.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0.28 | 1.76% | 949.15 | 4.60% | 146.91 | 0.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672.78 | 100.00% | 20,649.86 | 100.00% | 18,100.0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31%、30.20%和38.61%,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62%、88.94%和94.22%,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固定资产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房屋及建筑物 | 2,386.57 | 54.20% | 2,568.68 | 53.80% | 2,606.55 | 53.08% |
机器设备 | 1,643.23 | 37.32% | 1,860.29 | 38.96% | 1,937.94 | 39.46% |
运输工具 | 52.81 | 1.20% | 18.78 | 0.39% | 23.53 | 0.48% |
电子设备 | 107.13 | 2.43% | 137.92 | 2.89% | 189.42 | 3.86% |
其他设备 | 213.89 | 4.86% | 188.72 | 3.95% | 153.09 | 3.12% |
合计 | 4,403.64 | 100.00% | 4,774.39 | 100.00% | 4,910.5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910.53万元、4,774.39万元和4,403.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13%、23.12%和14.36%。
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36.14万元,降幅为2.77%,变动较小。
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70.76万元,降幅为7.77%,主要
1-1-279
是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2023年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累计折旧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82.11万元和366.51万元。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
东方材料 | 年限平均法 | 20 | 专用设备:5-10 | 4-10 | - | 通用设备:3-5 |
三棵树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10 | 5 | 5 | 5 |
杭华股份 | 年限平均法 | 20 | 5-10 | 5 | 5 | 5 |
洋紫荆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15 | 8 | 5-15 | 5-15 |
公司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 | 3 | 5 |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选用年限平均法作为折旧方法,各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设定谨慎、合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③机器设备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产品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产能/金额 | 增长率 | 产能/金额 | 增长率 | 产能/金额 | |
水性印花胶浆产能 | 37,150.00 | 0.00% | 37,150.00 | 19.21% | 31,162.50 |
水性树脂产能 | 6,800.00 | 18.26% | 5,750.00 | 0.00% | 5,750.00 |
丝印硅胶产能 | 1,162.50 | 16.25% | 1,000.00 | 140.00% | 416.67 |
产能合计 | 45,112.50 | 2.76% | 43,900.00 | 17.60% | 37,329.17 |
机器设备原值 | 4,129.64 | 3.76% | 3,980.18 | 7.25% | 3,711.2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产品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销量/金额 | 增长率 | 销量/金额 | 增长率 | 销量/金额 | |
水性印花胶浆销量 | 28,882.13 | 0.18% | 28,830.47 | -8.22% | 31,414.02 |
水性树脂销量 | 6,322.96 | 12.98% | 5,596.72 | 10.58% | 5,061.31 |
丝印硅胶销量 | 423.98 | 93.61% | 218.99 | 10.53% | 198.13 |
1-1-280
销量合计 | 35,629.07 | 2.84% | 34,646.18 | -5.53% | 36,673.46 |
机器设备原值 | 4,129.64 | 3.76% | 3,980.18 | 7.25% | 3,711.29 |
由上述表格可知,2023年,公司新增生产线,带动机器设备原值与主要产品的产能均增长,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变动情况基本一致。2022年机器设备原值增长率低于产能增长率,主要是由于2021年下半年东莞生产线投产,2021年东莞生产线水性印花胶浆及丝印硅胶产能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计算,而2022年产能数据为全年12个月的产能数据。综上所述,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销量总体具有匹配性。
(2)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综合楼建设项目 | - | - | - |
厂房改扩建工程 | 150.91 | 57.99 | 52.13 |
丙类仓库工程 | - | - | -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6,727.27 | 3,069.46 | 626.60 |
零星工程 | - | - | 58.92 |
小坑厂房建设工程 | 7,693.19 | 103.98 | - |
合计 | 14,571.38 | 3,231.43 | 737.6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737.64万元、3,231.43万元和14,571.3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8%、15.65%和47.51%。
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2,493.79万元,增幅338.08%,主要是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1,339.95万元,增幅350.93%,主要是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和小坑厂房建设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②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1-281
单位:万元
2023.12.31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募投项目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3,069.46 | 3,657.81 | - | 6,727.27 | 94.26% | - | - | 自有资金 | 是 |
小坑厂房建设工程 | 103.98 | 7,589.21 | - | 7,693.19 | 39.16% | - | - | 自有资金 | 是 |
合计 | 3,173.44 | 11,247.03 | - | 14,420.47 | - | - | - | - | - |
2022.12.31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募投项目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626.60 | 2,442.86 | - | 3,069.46 | 43.01% | - | - | 自有资金 | 是 |
合计 | 626.60 | 2,442.86 | - | 3,069.46 | - | - | - | - | - |
2021.12.31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募投项目 |
综合楼建设项目 | 377.15 | 181.38 | 558.53 | - | 100.00% | - | - | 自有资金 | 否 |
丙类仓库工程 | 240.42 | 126.75 | 367.17 | - | 100.00% | - | - | 自有资金 | 否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439.52 | 187.08 | - | 626.60 | 8.78% | - | - | 自有资金 | 是 |
合计 | 1,057.09 | 495.21 | 925.71 | 626.60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各期结转固定资产的金额分别为925.71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无利息支出资本化情况。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和小坑厂房建设工程为公司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已投入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③在建工程盘点、工程进度及结转固定资产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经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建工程在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况下,即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
1-1-282
实体建造/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b.继续发生在所购建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c.所购建设备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时。报告期内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转固条件 | 转固 时点 | 转固依据 | 转固 金额 | 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
综合楼建设项目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021年12月 | 各具体项工程验收资料 | 558.53 | 否 |
丙类仓库工程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021年12月 | 各具体项工程验收资料 | 367.17 | 否 |
报告期末,通过对公司在建工程进行盘点,工程进度与形象进度相符、不存在提前或推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3)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522.43万元、5,975.44万元和5,425.72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04%、
28.94%和17.69%,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是公司租入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733号的房屋所致,租赁期较长,因此使用权资产金额较大。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土地使用权 | 4,490.52 | 99.79% | 4,384.37 | 100.00% | 4,413.53 | 100.00% |
软件 | 9.60 | 0.21% | - | - | - | - |
合计 | 4,500.11 | 100.00% | 4,384.37 | 100.00% | 4,413.5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13.53万元、4,384.37万元和4,500.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38%、21.23%和14.67%。截至2023年末,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情形。
1-1-28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且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未发现减值迹象。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 | 604.30 | 737.06 | 914.50 |
车间改造工程 | 87.36 | 178.20 | 110.10 |
装修工程 | 79.56 | - | - |
合计 | 771.22 | 915.26 | 1,024.60 |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024.60万元、915.26万元和771.2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6%、4.43%和2.51%,占比较小。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信用减值准备 | 310.23 | 292.33 | 270.85 |
资产减值准备 | 1.28 | 1.72 | 1.85 |
租赁费用 | 122.54 | 98.61 | 63.24 |
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 | 26.38 | 27.15 | 8.50 |
合计 | 460.43 | 419.81 | 344.44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租赁费用和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44.44万元、419.81万元和460.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
1.90%、2.03%和1.50%,占比较小。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540.28 | 949.15 | 146.91 |
合计 | 540.28 | 949.15 | 146.91 |
1-1-2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46.91万元、949.15万元和
540.2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81%、4.60%和1.76%。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12.47 | 115.61 | 115.3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06.98 | 1,536.32 | 1,345.06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7.69 | 106.07 | 64.91 |
存货跌价准备 | 7.43 | 9.10 | 10.19 |
合计 | 1,894.57 | 1,767.10 | 1,535.47 |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政策符合稳健性和公允性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述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流动性强,结构较为合理,整体资产优良,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相适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足额、合理。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15,071.90 | 71.68% | 11,996.50 | 65.50% | 12,273.99 | 64.89% |
非流动负债 | 5,954.64 | 28.32% | 6,319.33 | 34.50% | 6,641.50 | 35.11% |
负债总计 | 21,026.54 | 100.00% | 18,315.84 | 100.00% | 18,915.4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2,273.99万元、11,996.50万元和15,071.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89%、65.50%和71.68%,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641.50万元、6,319.33万元和5,954.64万元,由租赁
1-1-285
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2、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票据 | 2,200.00 | 14.60% | 2,467.79 | 20.57% | 3,444.75 | 28.07% |
应付账款 | 8,643.31 | 57.35% | 5,126.58 | 42.73% | 4,363.28 | 35.55%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 - |
合同负债 | 78.90 | 0.52% | 67.35 | 0.56% | 72.77 | 0.59% |
应付职工薪酬 | 920.08 | 6.10% | 930.94 | 7.76% | 780.83 | 6.36% |
应交税费 | 677.44 | 4.49% | 1,136.20 | 9.47% | 893.82 | 7.28% |
其他应付款 | 445.08 | 2.95% | 359.22 | 2.99% | 368.66 | 3.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5.18 | 2.89% | 461.95 | 3.85% | 453.75 | 3.70% |
其他流动负债 | 1,671.92 | 11.09% | 1,446.47 | 12.06% | 1,896.13 | 15.45% |
流动负债合计 | 15,071.90 | 100.00% | 11,996.50 | 100.00% | 12,273.99 | 100.00% |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2.71%、92.59%和93.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结构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构成如下:
1-1-28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200.00 | 2,467.79 | 3,444.75 |
合计 | 2,200.00 | 2,467.79 | 3,444.75 |
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3,444.75万元、2,467.79万元和2,200.00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07%、20.57%和14.60%。
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为2,467.7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76.96万元,降幅28.36%,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为2,200.0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67.79万元,降幅10.85%,主要原因为:主要原材料较上年度降价,公司向接受承兑的供应商采购金额较上年度减少。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金额及其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采购商品及劳务 | 4,395.12 | 50.85% | 3,798.60 | 74.10% | 4,124.96 | 94.54% |
采购长期资产 | 4,248.19 | 49.15% | 1,327.98 | 25.90% | 238.32 | 5.46% |
合计 | 8,643.31 | 100.00% | 5,126.58 | 100.00% | 4,363.28 | 100.00% |
2021-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商品及劳务,占比分别为94.54%、
74.10%。
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763.30万元,增幅17.49%,主要原因为:2022年12月公司部分员工因身体原因休假,导致部分货款延迟到1月支付。
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516.73万元,增幅68.60%,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公司采购长期资产的应付款项有所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与公司 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应付账款 总额比例 |
1-1-287
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采购长期资产 | 2,694.64 | 31.18% |
2 | 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非关联方 | 采购长期资产 | 682.96 | 7.90% |
3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采购商品及劳务 | 668.57 | 7.74% |
4 | 惠州市宝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采购长期资产 | 621.60 | 7.19% |
5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采购商品及劳务 | 422.60 | 4.89% |
合计 | 5,090.37 | 58.8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780.83万元、930.94万元和920.0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6.36%、7.76%和6.10%。
2022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150.12万元,增幅19.23%,主要原因为:2022年员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且本年度经营利润较去年上升,年末奖金增加。
2023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0.86万元,降幅1.17%,变动较小。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费种类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增值税 | 146.72 | 333.08 | 281.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8 | 19.08 | 13.36 |
企业所得税 | 497.77 | 748.48 | 577.48 |
个人所得税 | 1.13 | 4.71 | 2.82 |
教育费附加 | 4.57 | 11.73 | 8.0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5 | 6.66 | 5.34 |
房产和土地使用税 | - | - | - |
印花税 | 14.42 | 12.46 | 5.35 |
合计 | 677.44 | 1,136.20 | 893.8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893.82万元、1,136.20万元和677.4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8%、9.47%和4.49%。
1-1-288
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242.38万元,增幅27.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增加2,272.56万元,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增加171.00万元。
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458.76万元,降幅40.38%,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增加,2023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减少;
②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公司2023年起按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较上年末减少437.07万元。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运费、员工报销款等,金额分别为368.66万元、359.22万元和445.0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3.00%、2.99%和2.95%,占比较低且期末余额较稳定。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应付费用 | 445.08 | 359.22 | 368.66 |
合计 | 445.08 | 359.22 | 368.66 |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53.75万元、461.95万元和43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5.18 | 461.95 | 453.75 |
合计 | 435.18 | 461.95 | 453.75 |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896.13万元、1,446.47万元和1,671.92万元,具体明细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待转销项税 | 6.67 | 2.31 | 2.52 |
1-1-289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665.25 | 1,444.16 | 1,893.61 |
合计 | 1,671.92 | 1,446.47 | 1,896.13 |
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49.66万元,降幅23.71%,主要是由于2022年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49.45万元;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25.45万元,增幅15.59%,主要是由于2023年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221.09万元。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租赁负债 | 5,807.43 | 97.53% | 6,168.30 | 97.61% | 6,485.63 | 97.65% |
预计负债 | - | - | - | - | 1.01 | 0.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21 | 2.47% | 151.03 | 2.39% | 154.85 | 2.3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54.64 | 100.00% | 6,319.33 | 100.00% | 6,641.50 | 100.00% |
(1)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将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入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6,485.63万元、6,168.30万元和5,807.43万元,主要为公司租入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733号的房屋所致。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危险废物处置 | - | - | 1.01 |
合计 | - | - | 1.01 |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1-1-29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土地增值的税会差异 | 588.83 | 147.21 | 604.12 | 151.03 | 619.42 | 154.85 |
合计 | 588.83 | 147.21 | 604.12 | 151.03 | 619.42 | 154.85 |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本 | 4,832.99 | 8.27% | 4,832.99 | 9.65% | 4,832.99 | 10.74% |
资本公积 | 8,418.30 | 14.41% | 8,315.93 | 16.61% | 8,315.93 | 18.47% |
盈余公积 | 2,509.20 | 4.30% | 2,509.20 | 5.01% | 2,509.20 | 5.57% |
未分配利润 | 42,656.89 | 73.02% | 34,405.83 | 68.72% | 29,359.28 | 65.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58,417.37 | 100.00% | 50,063.95 | 100.00% | 45,017.39 | 1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58,417.37 | 100.00% | 50,063.95 | 100.00% | 45,017.39 | 100.00% |
1、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2023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102.37万元,主要是由于员工持股平台联汇投资合伙人肖芳股权转让确认股份支付102.37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2、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公司盈余公积变动原因主要为每年以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上期期末余额 | 34,405.83 | 29,359.28 | 23,762.36 |
本期期初余额 | 34,405.83 | 29,359.28 | 23,762.3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422.4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2,899.79 | - |
1-1-291
本期期末余额 | 42,656.89 | 34,405.83 | 29,359.28 |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借款情况
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情况。
2、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3、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金额及利息金额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需偿还的债务主要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其中,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需要偿还的应付票据金额为2,200.00万元;应付账款金额为8,643.31万元,为采购商品及劳务款和采购长期资产。
整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具备持续获取经营现金流的能力。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付的负债及相关利息处于可控水平,具有足够的融资能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以满足流动性需求。同时公司与大部分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信状况良好,预计未来不存在可预见负债无法偿还的重大风险。
4、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比率(倍) | 3.24 | 3.98 | 3.73 |
速动比率(倍) | 2.96 | 3.63 | 3.3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25% | 26.63% | 29.2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661.28 | 10,369.90 | 7,918.0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 | - |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73倍、3.98倍和3.2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3.39倍、3.63倍和2.96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短期
1-1-292
偿债能力良好。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28%、26.63%和28.25%,资产负债率适中;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918.06万元、10,369.90万元和10,661.2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规模较为稳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3)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①流动比率
单位:倍
公司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东方材料 | 3.75 | 4.00 | 4.30 |
三棵树 | 0.78 | 0.80 | 0.80 |
杭华股份 | 3.66 | 4.02 | 3.66 |
洋紫荆 | - | - | 1.68 |
平均值 | 2.73 | 2.94 | 2.61 |
公司 | 3.24 | 3.98 | 3.73 |
②速动比率
单位:倍
公司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东方材料 | 3.36 | 3.51 | 3.78 |
三棵树 | 0.70 | 0.72 | 0.73 |
杭华股份 | 3.28 | 3.56 | 3.16 |
洋紫荆 | - | - | 1.27 |
平均值 | 2.45 | 2.60 | 2.24 |
公司 | 2.96 | 3.63 | 3.39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东方材料 | 8.02% | 0.86% | 3.36% |
三棵树 | 62.50% | 62.54% | 63.05% |
杭华股份 | 17.39% | 17.98% | 20.12% |
洋紫荆 | - | - | 28.25% |
1-1-293
平均值 | 29.30% | 27.12% | 28.69% |
公司 | 28.25% | 26.63% | 29.28% |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到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形,不存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产生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从整体上来看,公司一直保持合理的偿债能力,但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未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仍需拓宽融资渠道。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元(含税),合计金额2,899.79万元,上述股利分配事项于当年实施完毕。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2.78 | 9,543.02 | 2,951.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1.72 | -1,316.94 | -5,425.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39 | -4,459.26 | -595.5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 | 34.44 | -49.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6.81 | 3,801.26 | -3,118.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87.47 | 12,420.65 | 8,619.4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1.33万元、9,543.02万元和10,772.7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25.24万元、-1,316.94万元和-9,461.7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5.56万元、-4,459.26万元和-946.39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项目的内容、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769.76 | 48,359.38 | 49,889.19 |
1-1-2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4.10 | 1,494.87 | 1,140.6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5.47 | 973.54 | 470.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69.34 | 50,827.79 | 51,499.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28.81 | 27,539.69 | 34,918.4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97.75 | 5,846.95 | 5,897.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84.86 | 3,579.84 | 3,494.6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5.13 | 4,318.30 | 4,238.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96.55 | 41,284.77 | 48,548.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2.78 | 9,543.02 | 2,951.33 |
营业收入 | 52,993.14 | 53,804.69 | 58,147.9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 0.90 | 0.90 | 0.86 |
营业成本 | 34,485.94 | 36,067.66 | 42,113.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 0.70 | 0.76 | 0.83 |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0.86、0.90和0.90,表明公司销售回收现金情况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公司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0.83、0.76和0.7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营业成本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51.06 | 7,946.35 | 6,019.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14 | 10.28 | 8.32 |
信用减值损失 | 195.69 | 233.95 | 262.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5.63 | 676.13 | 551.87 |
使用权折旧 | 660.55 | 709.58 | 646.97 |
无形资产摊销 | 107.84 | 113.74 | 103.40 |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 322.28 | 304.34 | 259.6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7.04 | 10.21 | 1.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10.75 | 6.11 | 37.57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 | - | - |
财务费用 | 307.16 | 300.00 | 373.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45.88 | -35.02 | -47.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40.61 | -75.38 | -95.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3.82 | -3.82 | -3.8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41.77 | 10.63 | -215.5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571.79 | 294.94 | -5,970.4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813.22 | -959.02 | 1,019.77 |
其他 | 102.37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2.78 | 9,543.02 | 2,951.33 |
差异 | 2,521.72 | 1,596.67 | -3,06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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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1.33万元、9,543.02万元和10,772.78万元,与同期净利润差异分别为-3,068.04万元、1,596.67万元和2,521.72万元,报告期内差异主要受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以及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等非付现项目等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净利润少3,068.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营业收入规模较同期增加9,670.81万元,增幅为19.95%,2021年末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销售回款质量有所降低,部分客户未在信用期内付款,逾期金额为4,061.98万元,导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同期增长4,138.19万元,相应减少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已收回98.64%;二是2021年度新增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导致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应付票据保证金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1,640.98万元,相应减少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时因使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应付票据承兑时间为3-6个月,延缓了支付时间,导致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2021年较2020年增加1,468.08万元,相应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流量。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净利润多1,596.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等非付现项目金额为1,094.21万元,相应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净利润多2,521.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等非现金费用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786.30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 | 8,400.00 | 6,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88 | 50.66 | 47.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1 | 4.13 | 68.43 |
1-1-29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3.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9.29 | 8,487.79 | 6,115.9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9,511.01 | 3,356.09 | 3,541.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0 | 6,400.00 | 8,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8.6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11.01 | 9,804.73 | 11,54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1.72 | -1,316.94 | -5,425.24 |
公司持续进行长期资产投资,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支出分别为3,541.16万元、3,356.09万元和9,511.01万元。2023年度主要为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和小坑厂房建设工程的相关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来自购买及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 | 641.3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00 | 641.33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2,899.79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6.39 | 2,200.80 | 595.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39 | 5,100.59 | 595.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39 | -4,459.26 | -595.56 |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收到应付票据保证金,金额分别为0.00万元、641.33万元和18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租金,202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分配股利2,899.79万元以及支付租金和应付票据保证金;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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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项目概况及投资金额估算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关内容。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公司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以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1.33万元、9,543.02万元和10,772.78万元,盈利情况较好,为公司带来了持续的现金流量。公司的盈利能力是保持良好流动性的重要基础。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25.24万元、-1,316.94万元和-9,461.72万元,主要是因为购置生产设备、购置土地和购买及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5.56万元、-4,459.26万元和-946.39万元,2021年度主要是支付租金,2022年度主要为分配股利及支付租金和应付票据保证金,2023年度主要为收到应付票据保证金和支付租金。
上述各现金流量金额带动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从2021年末的8,619.40万元增长至2023年末的12,787.47万元,说明公司现金流较好。
综上,鉴于公司目前没有待偿还的借款且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活动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流动性,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高;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918.06万元、10,369.90万元和10,661.28万元,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较高水平,说明公司流动性情况较好,未产生重大变化或出现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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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印花设备等,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且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具有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了可以保证持续成长的业务模式,具备有效管理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019.37万元、7,946.35万元和8,251.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以及购置土地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金额分别为3,541.16万元、3,356.09万元和9,511.01万元。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四)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四、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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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202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出具了“XYZH/2024GZAA3B0259”《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6.30 | 2023.12.31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资产总计 | 87,776.56 | 10.49% | 79,443.91 |
负债总计 | 24,873.39 | 18.30% | 21,026.54 |
股东权益总计 | 62,903.17 | 7.68% | 58,417.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2,903.17 | 7.68% | 58,417.3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经审阅总资产87,776.56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8,332.65万元,增幅10.4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同时公司在本年度租入厂房增加,导致使用权资产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2,903.17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4,485.80万元,增幅7.68%,主要是本期累计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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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9,668.99 | 8.73% | 27,286.97 |
营业成本 | 19,562.27 | 10.00% | 17,783.77 |
营业利润 | 5,178.64 | 3.92% | 4,983.07 |
利润总额 | 5,160.84 | -1.06% | 5,216.09 |
净利润 | 4,485.80 | 1.11% | 4,436.6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85.80 | 1.11% | 4,43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77.86 | 1.84% | 4,298.94 |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6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3%,营业成本为19,56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要产品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自动化印花设备等销售数量增加。2024年1-6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7.86万元,增幅1.84%,变动较小。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状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4.63 | -77.35% | 6,599.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3.99 | 不适用 | -3,386.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05 | 不适用 | -471.6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9 | 516.91% | 0.6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01.62 | -245.93% | 2,742.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85.85 | -42.06% | 15,162.84 |
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05.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高于上年末,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二是随着本期业务规模扩大,本期购买的原材料增加,故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024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增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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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2024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1-6月收到应付票据保证金180.00万元,本期未有该项目的现金流入。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2024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7.5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4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8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5 |
小计 | 126.81 |
所得税影响额 | 18.8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7.94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85.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4,377.8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 2.41% |
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07.94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1%,占比较小。
2、2024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按照目前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外部情况及公司已实现收入情况,公司2024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9月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41,432.44-44,022.63 | 7.70%-14.43% | 38,471.93 |
净利润 | 6,183.88-6,672.08 | 4.25%-12.48% | 5,931.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68.64-6,556.84 | 5.96%-14.48% | 5,7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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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1,432.44万元至44,022.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70%至14.43%;预计2024年1-9月净利润为6,183.88万元至6,672.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25%至12.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8.64万元至6,556.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6%至14.48%。
上述2024年1-9月业绩系公司结合近期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已实现收入等情况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计或业绩承诺。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的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构成、主要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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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实施主体 | 项目建设期 |
1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17,023.08 | 17,023.08 | 惠州惠联 | 24个月 |
2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5,626.98 | 15,626.98 | 公司 | 24个月 |
3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85.31 | 7,185.31 | 公司 | 24个月 |
合计 | 39,835.37 | 39,835.37 | - |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2年6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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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印花设备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资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具体项目为: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均是公司在目前已掌握的核心技术之上进行的产能扩建与升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增强整体竞争力;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建设先进研发环境,加大研发设施的投入,为公司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强化公司在纺织印花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研发实力、管理决策效率和市场营销能力,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将有所提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对巩固现有行业地位,拓展未来发展的市场空间起到积极作用。
(五)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对产品技术的研发创新之中。公司一直致力于纺织印花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开展经营活动,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在产品原材料选用及配比、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且研发投入逐年增长,不断推进新产品研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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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强化公司在纺织印花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相一致,是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深化提升,是强化公司核心技术体系的重要手段,对发行人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具备独立经营能力,能够进行独立经营。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生产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发展需求
在全球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上升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的改善,进而推动了全球服装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自成立以来稳健成长,主要产品销量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水性印花胶浆的销量分别为31,414.02吨、28,830.47吨和28,882.13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75%、77.85%和78.18%;水性树脂的销量分别为5,061.31吨、5,596.72吨和6,322.96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65%、
107.73%和100.80%。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订单承接能力,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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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多年来,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印花设备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逐步成长为一家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更加关注服装对自身健康的影响,对纺织印花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同时,消费者对服装的时尚性、功能性等要求增加,以上需求均对印花材料的环保性能、呈现效果及其他特殊性能如阻燃、防冻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顺应产业政策,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开发生产多种功能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及数码墨水等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募投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水性印花胶浆产线的生产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客户差异化产品需求,缩短供货时间,提高响应能力,推进产品结构升级,支持公司承接更多项目,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3)提升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提高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扩大,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将成为未来工业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一部分工艺流程已实现自动控制,但仍有较多环节智能化及自动化程度不高,需要人工进行处理,如部分工序的人工投料、人工取样、人工检测等,人工操作的效率、精准度等与机器自动化差距较大。随着生产检测设备的快速发展及更新换代,行业内企业需持续加大先进生产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引进先进生产及智能仓储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必要性
(1)完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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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提供一个现代化的研发中心,改善公司的研发整体环境和实验条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同时有利于保留及吸引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增强研发团队的满意度和企业归属感,为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保持研发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管理效益,引进优秀人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456人。公司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并且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将持续引进更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销售、管理人才,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助于解决公司日益增长的场地使用需求,以满足其未来发展需要,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为公司提供一个现代化的办公中心,可以为公司开展品牌推广和市场宣传提供便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品牌提升和业务拓展创造良好条件。
(3)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满足产品结构优化的需要
随着技术更新,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只有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优化原有产品来实现产品迅速的市场推广,丰富产品结构以便满足不同领域及不同消费者的个性需求,公司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将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增强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能力。在基于公司现有人才与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优质的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研发体系必须提升研发效率,不断学习和转化市场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丰富产品结构并不断优化原有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此带动公司现有业务进一步发展。
(4)提升公司基础设施水平,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自身已具备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的核心技术,并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研究开发部门,但是由于场地、技术、设备、人员的限制,现有的技术支持与产品已不能满足客户多层次、差异化的需求,对公司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也需要配套提升公司的基础设施水平。公司迫切需要拓展办公研发场地、添置先进研发设备,建立一个设施完善先进、信息有效传递、功能多样、设计便利、高效运营的研发办公中心,从而保证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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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印花设备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纺织印花领域。在全球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上升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持续的改善,进而推动了全球服装市场的不断扩大。根据Statistics统计数据,2022年的全球服装市场规模预计为1.53万亿美元,并在2027年达到1.7万亿美元。
水性印花胶浆属于水性油墨,具有显著的安全、无毒无害、不燃不爆、几乎无VOCs产生等环保安全特点。随着企业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全球对于制造业环保的严格管控,水性印花胶浆因其环保性能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同时水性印花胶浆具有较稳定的操作特性和较好的弹性和柔韧性,可以更好的满足下游市场对质量和款式的需求。根据沙利文统计数据,预计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以及销售额将在2023年到2027年期间持续增长,销量将在2027年达到99.6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7.6%,销售额预计在2027年达到162.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71%。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具备可行性。
2、公司具备技术和人才储备
公司在水性印花胶浆领域有10多年的研发基础,拥有充足的水性印花胶浆技术及管理的科技人才资源。2023年12月末,公司的员工人数为456人,其中研发人员人数为101人,数量占比为22.15%,其中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公司总体员工规模以及技术研发团队稳定发展。
公司自2010年研发中心成立之初就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并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水性印花胶浆的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通过产学研结合,增强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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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研发能力,提升研发人员的科研水平。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广东省环保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获得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0项发明专利。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参与制定2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及5项团体标准。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在行业内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及研发水平的加速发展。公司领先的技术和充足的人才储备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
3、公司具有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现有生产线岗位分工明确,生产、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生产设备适应性强,并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水性印花胶浆制造行业管理经验;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实现公司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线高效衔接。公司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支持。
4、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公司已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公司相关负责人持有初级质量专业资格、化工分析工程师、中级知识产权师职称,具备丰富的质量管理和体系管理经验。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管理经验建立了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覆盖水性印花胶浆等的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从而实现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程序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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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是一家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资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具体项目为: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计划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缓解现有产品产能不足的瓶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快速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和盈利水平的提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董事会对实施募投项目可行性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募投项目设计的合理性、相关产品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及发展目标相匹配,与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和营销渠道相适应,拟投入的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顺应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参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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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证编号 | 环评批复 |
1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2103-441303-04-01-600538 | 惠市环建[2018]2号 |
2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04-441900-04-01-852477 | 东环建[2020]2325号 |
3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04-441900-04-01-645702 | 东环建[2020]2325号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四、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整体印花解决方案。
在技术方面,公司在不断巩固和提升自身优势的同时,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数码胶浆和功能型胶浆等产品并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在销售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完善现有销售体系的同时,继续拓展鞋材、家具等应用领域,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二)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目前的研发优势、品牌优势,抓住产业升级的市场机遇,把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故此,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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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公司提出了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1、坚持科技创新,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将继续依托企业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等科研平台,吸引和培养行业内顶尖专业人才,以环保水性印花材料为核心研发课题,关注下游客户的需求与行业变化趋势,开发出更多技术领先、绿色环保的前沿产品。将水性环保产品、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服务进行有机整合,为下游客户提供更为完备的整体印花解决方案。通过与下游品牌客户的深度合作,更直接、快速了解客户需求,依据自身技术积累与研发优势,快速实现客户需求,缩短客户产品设计周期,提高客户效率。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开发时尚潮流的产品,以引领客户的产品设计。
2、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公司治理,加强公司文化建设。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提升效率,精细化管理,打造高质量高效率智慧工厂。通过信息化管理,节约成本,提升效率,使组织体系、管理结构更加合理。通过对现有及未来制造工厂的制造工艺、智能化水平的改造与升级,优化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成本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三会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决策与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运营、决策的规范化与科学化。公司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员工自我提升创造必要条件,建立和谐工作氛围,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文化对优秀人才更有吸引力。
3、解决产能不足问题,积极拓展市场。公司将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契机扩大产能。在解决产能问题的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市场。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的布局,加强海外营销以及应用服务;深入服务现有客户,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提高现有客户的销售份额的同时拓展新客户;利用公司多年技术积累,将产品,设备,应用技术一体化印花解决方案进一步落实到营销体系中,解决客户需求;积极开展与品牌客户的深度合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产品设计、生产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品牌客户中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与客户共同发展;建立并巩固与终端客户的沟通合作,下沉市场,逐步提高终端销售份额。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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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加完善、立体的营销网络体系。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科技研发创新投入、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开拓品牌客户等,实施效果详见下表:
采取的主要措施 | 实施效果 |
加强科技研发创新投入 |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71.60万元、2,554.54万元和2,682.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9%、5.01%和5.34%。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根据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业务情况建立了适合公司发展的研发体系架构。公司目前构筑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三位一体的研发人员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及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产品技术服务。 |
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 公司制定了产品品质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入库、发货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测与控制,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同时,公司努力培养全体员工产品质量保证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中,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据以有效运作,规范了产品质量控制流程。 |
开拓品牌客户 | 目前,公司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 |
(四)未来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计划与措施
公司在现有技术与业务基础上,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拟定以下具体计划和措施,旨在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1、产能扩产与智能制造计划
随着人们对个性、时尚、环保及具有功能性的印花产品需求越来越大,公司产品市场日益扩大,产能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计划在惠州惠联新建
1.5万吨水性印花胶浆项目,在东莞总部新建1.275万吨水性印花胶浆项目。上述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流程,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为配合新的自动化生产工艺,公司将改进现有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效率,依靠自动化设备来控制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新建生产线将采用自主设计的自动化生产工艺,从材料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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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生产制成、产品包装等流程加入智能化生产工艺,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制造损失,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效率,保证产品质量,进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2、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计划
(1)与客户的技术战略合作,引领客户产品设计
自成立至今,公司始终坚持与各供应商及应用端客户、各高等院校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水性印花材料产品的发展动向,专注于水性印花材料、自动化印花设备、数码涂料墨水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储备。未来将继续增强客户端技术介入深度,加大与客户的技术互动力度,以技术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和新材料应用性研究,实现以先进的印花材料引领客户印花设计,推动客户完成在产品健康性及材料功能性、创新性等方面的创新设计。结合工厂定位,协同设备、材料供应商,利用大数据和市场分析深度挖掘工厂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配方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各项基础技术能力指标,提升产品稳定性。
(2)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
未来三年,公司将以研发中心为平台,大力引进高水平技术研发人员、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及晋升管理制度与文化,增强技术团队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自我实现成就感,逐步形成层次合理、人员精干的技术研发队伍,全面增强公司自主研发及应用创新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水性印花胶浆的基础研究开发团队和水性印花胶浆技术服务团队的建设力度,通过建立合理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水性印花材料领域提供一体化生产与服务的能力。公司计划未来三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确保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保持先进水平。
(3)升级创新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数码涂料墨水、助剂等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产品不断升级创新,对上游水性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要求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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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以水性印花胶浆和水性树脂为核心,聚焦功能型印花胶浆、数码胶浆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在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的同时,未来公司拟在数码墨水、丝印硅胶、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相关领域投入发展,聚焦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以实现公司发展新的突破。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线,提高产能,提升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智慧工厂,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精准、高质量的服务。
3、人力资源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公司将着重引进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思维的管理人才,掌握行业领先技术并具备突出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视野开阔的营销人才,构建起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体系,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建立高效、合理的人才内训、外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与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激励、晋升、考核等管理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公司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文化,构建和谐人文环境,增强员工认同感。通过各类企业活动、社会活动,完善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方式增强员工凝聚力,使员工的自我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以实现。
4、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计划
(1)加强应用服务,拓展应用领域
公司将依托现有销售网络体系,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向,提高产品与市场的贴合度,开发前沿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由于下游行业对产品的应用服务有较高要求,未来公司将加强技术应用服务建设,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满足客户技术需求。公司下一步将重点布局东南亚市场以及海外待开发市场,加强海外市场营销以及应用服务,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逐步转变销售模式,建立并巩固与终端客户的沟通合作,下沉市场,逐步提高终端销售份额与服务能力。利用技术优势,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打造更加完善、立体的营销网络体系。
(2)推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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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0项发明专利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通过对产品、自动化设备的整合,提出了印花整体解决方案。借产业升级之契机,大力推广自动化设备,提升客户生产效率。整体解决方案的全面推广与落实可以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增强客户粘性。在与现有客户深入合作的同时,积极以上述模式拓展新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3)开发品牌客户,树立品牌优势
未来公司将利用研发技术优势,应用技术开发能力,加强与国内外品牌客户的深入合作。与品牌客户合作建立实验室,共同开发新产品,使客户的创新设计快速得以实现,迅速形成产能,并推向市场。降低客户产品推出周期,提高客户效率,并压缩成本。同时公司将积极参加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宽行业应用领域。
5、融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业务发展、项目投资的需要及财务状况,在考虑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的前提下,择机选择融资工具,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加强融资渠道建设,丰富公司发展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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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聘请了独立董事,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运营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还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先后制订或完善了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4GZAA3B0003),认为:长联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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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16日,东莞海关分别向发行人及中润科技下发了莞关简违字[2021]0213号及莞关简违字[2021]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发行人及中润科技住所变更,但未在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及中润科技均作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向东莞海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住所变更后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前述违规行为已得到纠正。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及时办理因公司住所变更而需进行的住所变更登记手续,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不涉及除警告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及时纠正该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处罚外,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东莞海关对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润科技作出了警告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上述相关政府部门均出具了守法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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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报告期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形,金额分别为0.57万元、0万元和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员工代收货款金额 | - | - | 0.57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 | 0.00% |
主要原因包括:交易金额较小,由相关业务员收款后存入发行人账户;客户不再合作,通过相关业务员收回部分尾款后存入公司账户;客户账户被冻结,将货款支付给相关业务员后存入公司账户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金额较小,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力度,避免再次出现上述不规范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上述内控不规范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六、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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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完整。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发行人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或领取薪酬,也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自身情况作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分开,在内部设置上不存在与上述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亦不存在上述企业干预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发行人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受到发行人股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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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不存在依赖其他股东或关联方情况,也不存在受制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的变化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以及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卢开平直接持有发行人41.16%股份,通过联汇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8.07%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49.2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卢开平控制以及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联汇投资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出资占比42.375%,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系卢开平控制的企业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股权投资 |
2 | 三联科技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有22.57%股权;卢开平哥哥卢沛女持有19.33%股权;股东卢来宾持有14.04%股权;股东麦友攀持有11.83%股权;股东卢满根持有9.09%股权;股东卢润初持有9.09%股权;股东卢如康持有9.09%股权的企业,系卢开平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销售: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研制、开发:电子产品;产销:电子产品 | 无实际经营 |
3 | 中山聚和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担 | 销售:化工用品 |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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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三联科技已无实际经营活动,中山聚和目前仅从事租赁业务,因此卢开平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业务,和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控制关系 | 营业范围 |
1 | 东莞市沙煲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韩爱珍持有95.0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卢开平女儿卢凯乐持有5.00%股权的公司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东莞市寮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韩爱珍持有33.33%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和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相关承诺事项”之“(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述承诺函能够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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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卢开平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卢开平 | 卢开平直接持有发行人41.16%股份,通过联汇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8.07%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49.23%股份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七、同业竞争”之“(一)同业竞争情况”。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麦友攀 | 持有发行人11.51%的股份 |
2 | 卢来宾 | 持有发行人9.71%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开平的哥哥 |
3 | 卢润初 | 持有发行人6.21%的股份 |
4 | 联汇投资 | 持有发行人8.07%的股份 |
5 | 富海新材 | 持有发行人6.79%的股份 |
6 | 卢满根 | 持有发行人4.76%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开平的哥哥,配偶林长莲持有发行人2.57%股份,夫妻合计持有发行人7.33%股份 |
7 | 林长莲 | 持有发行人2.57%股份,配偶卢满根持有发行人4.76%股份,夫妻合计持有发行人7.33%股份 |
上述主要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惠州长联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2 | 中润科技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3 | 惠州惠联 | 惠州长联持有100%股权 |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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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关联关系 |
1 | 卢开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麦友攀 | 董事、副总经理 |
3 | 卢来宾 | 董事 |
4 | 卢润初 | 董事、副总经理 |
5 | 卢杰宏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王懋 | 董事 |
7 | 李晗 | 独立董事 |
8 | 袁同舟 | 独立董事 |
9 | 容敏智 | 独立董事 |
10 | 卢国华 | 监事会主席 |
11 | 赵文爱 | 监事 |
12 | 叶佩轩 | 职工代表监事 |
13 | 周利范 | 副总经理 |
14 | 幸勇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5 | 奉亚军 | 财务总监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6、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或主体也是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股15%,任董事的企业 |
2 |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任执委会副会长的组织 |
3 | 东莞市寮步商会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任会长的组织 |
4 | 东莞市沙煲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韩爱珍持有95.00%股权,担任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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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董事、经理;卢开平女儿卢凯乐持有5.00%股权的公司 | ||
5 | 东莞市寮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韩爱珍持有33.33%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6 | 广东寮盈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韩爱珍通过沙煲物业间接持有12%股权,担任董事长 |
7 | 广东寮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担任董事的公司 |
8 | 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有33.33%股权,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公司 |
9 | 东莞市香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持有3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10 | 东莞市香都香城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市香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11 | 东莞市寮步裕华建材购销部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
12 | 东莞市香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持有70.00%股权,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13 | 东莞市鸿泰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任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市香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14 | 东莞市祥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为第一大股东且持有24.00%股权的公司 |
15 | 东莞祥艺丝绸服装有限公司 | 东莞市祥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16 | 东莞市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卢来宾持有60.0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17 | 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 | 股东卢来宾担任法定代表人、会长的社会团体 |
18 | 东莞思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卢来宾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19 | 玉成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0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1 | 深圳市航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2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3 | 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4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5 | 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25.00%股权的公司 |
26 | 深圳市傲立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持股90%的公司,已吊销 |
27 | 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担任董事的公司 |
28 | 深圳二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王懋的配偶李艳持有80.0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29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容敏智子女配偶的母亲卢馨担任董事的公司 |
30 | 东莞市全利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姐姐的配偶易沛全持有50.00%股权的公司 |
31 | 泉州市琪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周利范子女配偶的母亲徐庭芬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32 | 深圳市辉亚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奉亚军的配偶唐艳慧持有50.00%股权;财务总监奉亚军的兄弟奉亚平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33 | 东莞市井巷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卢满根、林长莲夫妇的儿子卢傍埔持有70.00%股权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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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35 | 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36 | 深圳嘉兰图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0%的公司、独立董事袁同舟间接控制的企业 |
37 | 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持股99.00%,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38 | 中能广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持股50.00%,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39 | 北京阳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配偶孙涛涛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40 | 北京亿联易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41 | 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担任董事的公司 |
42 | 会昌县和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袁同舟持股88.00%,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合伙企业 |
43 | 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8、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状态 |
1 | 谭舟杨 | 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 已于2021年12月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2 | 陈任 | 曾任发行人监事 | 已于2021年12月辞去监事职务 |
3 | 东莞市大通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麦友攀弟弟麦宣报告期内曾持有50.00%股权的公司 | 已于2021年1月注销 |
4 | 东江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麦友攀之弟麦昌持有10.00%股权,曾经任职董事的公司 | 麦昌于2021年1月辞去董事职务 |
5 | 东莞东江纤维 | 东江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麦友攀弟弟麦昌曾经任职副董事长的公司 | 麦昌于2020年9月辞去董事职务 |
6 | 广州明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唐忠诚于2021年5月辞去董事职务 |
7 | 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唐忠诚于2022年3月辞去董事职务 |
8 | 上海同创伟业分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合伙企业 | 唐忠诚于2020年11月辞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9 | 上海同创伟业共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合伙企业 | 唐忠诚于2020年11月辞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10 | 海南同创精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唐忠诚于2022年5月20日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
11 | 东莞市寮步季茶印象食品经营部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女儿卢凯乐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 已于2023年4月注销 |
12 | 宁夏银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唐忠诚于2023年2月27日辞去董事职务 |
13 | 涂伟萍 | 发行人曾经独立董事 | 因任期届满,涂伟萍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14 | 唐忠诚 | 发行人曾经独立董事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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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财务总监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16 | 同创艾格(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1.41%出资额的合伙企业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17 | 新余同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10.00%出资额的合伙企业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18 | 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19 | 西藏领先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0 | 共青城同创锦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1 | 安义同享精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2 |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3 | 深圳银利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4 | 新余同创精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5 | 珠海明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6 | 上海同创伟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合伙企业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7 | 北京君富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8 | 大连圣鼎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子女配偶的父亲侯建军持有95.0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29 | 大连圣鼎新实业有限公司 | 大连圣鼎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持有60.00%股权,原独立董事唐忠诚子女配偶的父亲侯建军持有40.0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30 | 大连圣鼎能源研发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唐忠诚子女配偶的父亲侯建军持有95.0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 因任期届满,唐忠诚已于2023年9月26日辞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 |
31 | 红和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袁同舟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独立董事袁同舟于2024年1月辞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
32 | 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独立董事袁同舟于2024年4月辞去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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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交易内容、交易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的影响及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影响等因素,结合发行人内部制度,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此外,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均为一般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关联租赁 | - | - | 0.60 |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28.73 | 559.59 | 577.67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关联方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等为公司银行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润科技向关联方意联物业租赁办公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承租方 | 2023年度租金 | 2022年度租金 | 2021年度租金 |
意联物业 | 中润科技 | - | - | 0.60 |
合计 | - | - | 0.60 |
中润科技与意联物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意联物业将其位于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建新路三联科技园房屋租赁给中润科技使用,租赁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租赁面积为201.35平方米,月租金为2,000元,租赁单价为9.95元/平方米/月。2021年2月25日,中润科技注册地址已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1201室,中润科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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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完成搬迁。意联物业同期租给东莞市欧希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同区域厂房,租赁面积600平方米,月租金为6,000元,租赁单价为10元/平方米/月,与发行人租赁意联物业的单价差异较小。因此发行人与意联物业的房屋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意联物业利益的情形。
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28.73 | 559.59 | 577.67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①关联担保
a.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对外关联担保的情形。b.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担保主要是公司关联自然人对公司借款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 | 2,1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卢开平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3,0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 | 9,0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自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对外承付之日起三年 | 否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 7,5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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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初、卢满根 | 公司东莞市分行 | 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 ||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0,0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是 | |||||
卢开平、卢润初、卢来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4,8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卢开平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5,0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20,000.00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注:不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情况。
②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卢傍埔 | 其他应收款 | - | - | 0.20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卢傍埔其他应收账款为借支备用金,卢傍埔为卢满根的儿子,任中润科技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未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发生关联交易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除关联担保、领取薪酬情形外,未来发行人将围绕主营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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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在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交易合理公允的前提下,与相关关联方开展交易,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范,用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无利益输送或利益倾斜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治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公司及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相关承诺事项”之“(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参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
1-1-332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8、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1-1-33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6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及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并得以实施,则发行人截至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股东回报事宜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等进行了讨论,对未来三年具体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划。
1、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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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配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4)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1-1-335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③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④如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336
2、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019.37万元、7,946.35万元和8,251.06万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1,738.19万元、8,619.40万元和12,420.65万元。公司有能力给予股东合理回报,也有充足的现金流保证未来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3、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说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内容参见本节“1、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制定依据和可行性参见本节之“2、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回报投资者。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优先考虑如何回报投资者,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加长远且稳定的利益。
4、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将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最大化地实现股东投资收益。
1-1-337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1-338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3、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对于股利分配的具体政策、决策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更为明确、详细的规定,从股利分配的原则、形式、条件、时间间隔和分红比例等方面落实、细化股利分配政策,从而切实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1-1-33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与客户签署单笔的购销合同/订单,由于日常经营过程中签署的单笔合同/订单的金额较小,合同/订单数量较多,公司选取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同/订单作为重要合同。报告期内,重大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订单标的 | 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 履行情况 |
2023年度 | 1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896.79 | 已履行 |
2 | 东莞市易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402.75 | 已履行 |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477.14 | 已履行 | ||
小计 | 1,879.89 | - | |||
3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823.82 | 已履行 | |
4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813.11 | 已履行 |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047.03 | 已履行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丝印硅胶等 | 667.44 | 已履行 | ||
小计 | 1,714.47 | - | |||
2022年度 | 1 | CONG TY TNHH HOA LIEN TEXPRINT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2,014.44 | 已履行 |
2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916.62 | 已履行 | |
3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1,775.04 | 已履行 | |
4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710.46 | 已履行 | |
5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956.74 | 已履行 |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数码涂料墨水等 | 587.42 | 已履行 | ||
小计 | 1,544.16 | - | |||
2021年度 | 1 | 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3,377.61 | 已履行 |
2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2,184.75 | 已履行 | |
3 | STYLE TEXTILE(PVT) LTD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993.83 | 已履行 |
1-1-340
4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353.03 | 已履行 |
东莞市华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数码涂料墨水、丝印硅胶等 | 541.54 | 已履行 |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等 | 3.34 | 已履行 | |
小计 | 1,897.91 | - | ||
5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等 | 1,680.34 | 已履行 |
(二)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单体、树脂、钛白粉、助剂等,公司主要与供应商签署单笔的采购合同/订单,同时与部分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由于日常经营过程中签署的单笔采购合同/订单金额较小,合同/订单数量较多,公司选取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合同作为重要合同。报告期内,重大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订单标的 | 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 合同签署方式 | 履行情况 |
2023年度 | 1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体 | 4,882.52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 树脂 | 0.40 | 订单合同 | |||
小计 | 4,882.92 | - | ||||
2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537.07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3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1,959.58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4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684.47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5 |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包装材料 | 755.64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2022年度 | 1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体 | 5,531.06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2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2,802.26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3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670.18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4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393.61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5 |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体 | 1,052.76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1-1-341
2021年度 | 1 |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 单体 | 8,469.21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2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3,311.84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3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水性聚氨酯等 | 2,974.31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4 |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 PU树脂、树脂 | 1,402.84 | 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
5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等 | 1,301.61 | 框架协议+逐笔订单合同 | 已履行 |
(三)融资及担保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担保等合同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授信 申请人 | 授信人 | 签订日期 | 期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授信协议》编号:769XY2023007149 | 长联科技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2023.3.16 | 2023.3.16-2025.3.15 | 5,000.00 |
2 | 《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编号:23X520 | 长联科技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2023.11.30 | 2023.11.30-2025.10.08 | - |
3 | 《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编号:23X520 | 长联科技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2023.11.30 | 2023.11.30-2025.10.08 | 5,000.00 |
4 |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23莞银信字第23X520号 | 长联科技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2023.11.30 | 2023.11.30-2025.10.08 | 10,000.00 |
2、担保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担保人/出质人 | 担保权人/ 质权人 | 被担保方 | 主债权期限 | 最高 担保额 (万元) | 担保方式 |
1 |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DB2021082300000074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 | 长联科技 | 2021.8.20-2024.8.19 | 2,100.00 | 保证担保 |
2 |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年寮保字第CL001-006号 | 卢开平、卢来宾、卢满根、卢如康、卢润初、惠州长联 | 工商银行寮步支行 | 长联科技 | 2022.1.1-2032.12.31 | 9,000.00 | 保证担保 |
1-1-342
3 |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0770000ZGDB2022N032-038 | 卢开平、卢来宾、卢满根、卢如康、卢润初、惠州长联、惠州惠联 |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2.3.1-2032.3.1 | 7,500.00 | 保证担保 |
4 | 《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HTC440770000YBDB2022N01D | 长联科技 |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 | 450.00 | 质押担保 |
5 | 《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2022]8800-8610-009 | 长联科技 |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 | 1,000.00 | 质押担保 |
6 |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莞银综授额字第000134号-担保01 | 卢开平、卢润初、卢来宾 | 广发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2.9.28-2023.9.27 | 4,800.00 | 保证担保 |
7 |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2022)莞银综授额字第000134-担保02 | 长联科技 | 广发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2.9.28-2023.9.27 | 6,000.00 | 质押担保 |
8 |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69XY2023007149 | 惠州长联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3.3.16-2025.3.15 | 5,000.00 | 保证担保 |
9 |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69XY2023007149 | 卢开平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3.3.16-2025.3.15 | 5,000.00 | 保证担保 |
10 |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3X52001-03号 |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惠州长联 | 2023.11.30-2026.10.08 | 20,000.00 | 保证担保 |
11 |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3X52004号 | 惠州长联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3.11.30-2026.10.08 | 20,000.00 | 保证担保 |
12 | 《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2023信莞银最资质字第23X520号】 | 长联科技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长联科技 | 2023.11.30-2025.10.08 | 20,000.00 | 质押担保 |
3、银行承兑、信用证等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银行 | 签订日期 |
1 | 《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编号:769XY202300714901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2023.3.16 |
1-1-343
2 |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作协议》编号:769XY202300714902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 2023.3.16 |
3 | 《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2023莞银国内证字第23X520号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2023.11.30 |
(四)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是: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经营活动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当事人 | 合同标的 | 合同价款 (万元) | 履行情况 |
1 |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惠州惠联与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惠州惠联建设工程 | 4,900.00 | 正在履行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补充合同 | |||||
2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室内装修、水电及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 惠州惠联与惠州市宝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惠州惠联室内装修、水电及室外工程 | 1,609.00 | 正在履行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长联科技与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73.00 | 正在履行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长联科技厂房改建项目2号厂房、3号宿舍) | 6,795.00 | 正在履行 | |||
长联科技厂房改建项目-4号地下室工程 | 1,387.00 | 正在履行 |
(五)其他重要合同
公司与东莞证券于2022年6月22日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委托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东莞证券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上述重大合同为公司报告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相关合同均正常履约,公司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1-1-344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1-1-345
第十一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卢开平 | 麦友攀 | 卢润初 | ||
卢来宾 | 卢杰宏 | 王 懋 | ||
容敏智 | 袁同舟 | 李 晗 |
全体监事签字:
卢国华 | 赵文爱 | 叶佩轩 |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利范 | 幸 勇 | 奉亚军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卢开平 |
1-1-34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 |
郭志洲 |
保荐代表人: | |||
王 辉 | 姚根发 |
法定代表人: | |
陈照星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 |
陈照星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办律师:
李晓丽 孙 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马卓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50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贺春海 温龙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5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文涛 陈 军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黄西勤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2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 劼 张洪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53
1-1-354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贺春海 温龙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55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四)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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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幸勇电 话:0769-8326988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联 系 人:王辉、姚根发电 话:0769-22119285
三、查阅网址
(一)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zse.cn/
四、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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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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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8.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0.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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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要求。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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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麦友攀、卢润初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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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②卢来宾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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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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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③卢满根、卢如康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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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④林长莲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⑤郑昆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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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⑥联汇投资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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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百分之一。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本企业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者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除投资公司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⑦富海新材承诺
“1.长联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长联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相关损失,违规减持长联科技股票的收益将归长联科技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⑧中瑞智慧承诺
“1.长联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长联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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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长联科技股票的收益将归长联科技所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⑨周利范、幸勇、卢国华承诺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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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①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满根、林长莲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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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②联汇投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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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③富海新材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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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票数量的100.00%。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将在保证本企业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以及本企业的经营状况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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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根据本承诺,依次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一)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在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停止条件
如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已启动但尚未实施且仍在实施期内,当公司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超过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
(一)稳定措施的具体方式
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后,公司的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不能导致公司股票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方式的选择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1)触发启动条件后,为稳定股价,公司应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达到上述条件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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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2.第二顺序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3)将以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3.第三顺序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时启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1)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百分之二十,但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发行优先股、债券等方式募集所得资金,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终止实施该方案。
(三)多次采取稳定措施时应遵循的原则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公司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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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五;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
公司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的除外,以下同)。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法律责任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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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本人承诺将以所控制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自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三十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前)的百分之二十之中的高者;
(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五十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前)的百分之四十之中的高者。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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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承诺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本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二十;
(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五十。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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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公司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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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提高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大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进行研发与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力度,从而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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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将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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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5.本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将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如下:
“为充分保障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最大化地实现股东投资收益,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承诺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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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1.现金分配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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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按照企业完整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人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和监督,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发行人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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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发行人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发行人的用途。
4.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发行人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价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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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股份回购及损失赔偿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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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确定。
3.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股份回购及损失赔偿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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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承诺
若因东莞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承诺如下:
“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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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审计、验资复核机构信永中和承诺
若因信永中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4)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若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5)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承诺
若因国众联资产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七)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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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4.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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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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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未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未投资或任职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2.在本人控制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也不会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不会投资或任职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3.若本人及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公司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本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无条件放弃或促使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条件放弃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2)将拥有的、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公司;
(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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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5.本人承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长联科技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与长联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长联科技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联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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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3.本人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他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公司利益。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避免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4.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上述承诺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并在本人继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5日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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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出具的《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涉及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四)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二)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本人承诺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如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如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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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取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第八十八条 公司在信息披露前应严格遵循下述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以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披露信息申请;
(二)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对拟披露信息核查并签发;
(四)监事会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由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草拟,监事会主席审核并签发;
(五)董事会秘书向指定媒体发布信息。
第八十九条 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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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九十条 临时公告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流程: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临时公告应当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十一条 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的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
发行人董秘办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问题。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幸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幸勇(董事会秘书)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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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9-83269886联系传真:0769-83215608互联网网址:http://www.dgclt.com电子邮箱:Dongmiban@dg-clt.com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9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计划。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②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③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④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⑤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⑥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①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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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②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③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④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⑤企业文化建设;
⑥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4.如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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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投票机制的主要条款如下:
1、累积投票机制
公司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的情形除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向被征集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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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通过新建胶浆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环保水性印花胶浆产能,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本项目达产后的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序号 | 产品系列名称 | 单位 | 年生产能力 |
1 | 通用型白胶浆 | 吨 | 6,000 |
2 | 通用型透明胶浆 | 吨 | 4,500 |
3 | 功能型胶浆 | 吨 | 4,500 |
(2)产品技术来源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且成熟的技术。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7,023.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023.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15,023.08 | 88.25% |
1 | 建筑工程费 | 7,137.16 | 41.93% |
2 | 设备购置费 | 6,821.30 | 40.07% |
3 | 安装工程费 | 341.07 | 2.00%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85.99 | 1.68% |
5 | 预备费 | 437.57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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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 | 11.75%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7,023.08 | 100.00% |
(2)项目经济效益概算
根据方案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2,323.08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3.12%(所得税后),净现值为1,069.34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12%计算),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主要系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及设备购置等工作,并于第2年第2季度开始试运营。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 阶段/时间 | T+1年 | T+2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项目立项及前期准备 | ||||||||
2 | 建筑工程 | ||||||||
3 | 装修工程 | ||||||||
4 | 设备采购安装 | ||||||||
5 | 验收调试 | ||||||||
6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7 | 试运营 | ||||||||
8 | 投产运营 |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计划通过18个月时间完成项目基建和设备购置等。第一年计划投入7,498.30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9,524.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合计 |
一 | 建设投资 | 7,498.30 | 7,524.78 | 15,023.08 |
1 | 建筑工程费 | 7,137.16 | - | 7,137.16 |
2 | 设备购置费 | - | 6,821.30 | 6,821.30 |
3 | 安装工程费 | - | 341.07 | 341.07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2.74 | 143.25 | 285.99 |
5 | 预备费 | 218.40 | 219.17 | 437.57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 | 2,000.00 | 2,000.00 |
合计 | 7,498.30 | 9,524.78 | 17,023.08 |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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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和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
6、项目类型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月5日获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惠市环建[2018]2号”《关于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103-441303-04-01-600538)。
7、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项目选址符合惠州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要求,所选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公司已于2018年2月28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12575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21,116㎡。
(二)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通过新建胶浆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环保水性印花胶浆产能,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本项目达产后的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序号 | 产品系列名称 | 单位 | 年生产能力 |
1 | 通用型白胶浆 | 吨 | 5,100 |
2 | 通用型透明胶浆 | 吨 | 3,825 |
3 | 功能型胶浆 | 吨 | 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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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技术来源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且成熟的技术。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5,626.9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626.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13,626.98 | 87.20% |
1 | 建筑工程费 | 7,900.00 | 50.55% |
2 | 设备购置费 | 4,829.20 | 30.90% |
3 | 安装工程费 | 241.46 | 1.55%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9.41 | 1.66% |
5 | 预备费 | 396.90 | 2.54%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 | 12.80%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5,626.98 | 100.00% |
(2)项目经济效益概算
根据方案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974.62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3.84%(所得税后),净现值为1,582.09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12%计算),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主要系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及设备购置等前期工作,并于第2年第2季度开始试运营。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 阶段/时间 | T+1年 | T+2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项目立项及前期准备 | ||||||||
2 | 建筑工程 | ||||||||
3 | 装修工程 | ||||||||
4 | 设备采购安装 | ||||||||
5 | 调试验收许可 | ||||||||
6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7 | 试运营 | ||||||||
8 | 投产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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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计划通过18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和设备购置,第一年计划投入8,299.7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7,327.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合计 |
一 | 建设投资 | 8,299.74 | 5,327.24 | 13,626.98 |
1 | 建筑工程费 | 7,900.00 | - | 7,900.00 |
2 | 设备购置费 | - | 4,829.20 | 4,829.20 |
3 | 安装工程费 | - | 241.46 | 241.46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8.00 | 101.41 | 259.41 |
5 | 预备费 | 241.74 | 155.16 | 396.90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 | 2,000.00 | 2,000.00 |
合计 | 8,299.74 | 7,327.24 | 15,626.98 |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和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
6、项目类型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1月17日获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东环建[2020]2325号”《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21年3月8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出具《关于对征求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环评手续的复函》,确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2325号)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募投项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无需就上述募投项目另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取得环评批复。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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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441900-04-01-852477)。
7、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项目选址符合东莞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要求,所选区域土地资源充裕,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03583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11,066.23㎡。
(三)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建设先进研发环境,加大研发设施的投入,为公司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更好地支持公司与客户同步研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纺织印花解决方案,从而强化公司在纺织印花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7,185.31万元,具体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6,018.64 | 83.76% |
1 | 建筑工程费 | 4,950.00 | 68.89% |
2 | 设备购置费 | 741.68 | 10.32% |
3 | 安装工程费 | 37.08 | 0.52%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14.58 | 1.59% |
5 | 预备费 | 175.30 | 2.44% |
二 | 研发费用 | 1,166.67 | 16.24% |
1 | 研发人员薪酬 | 560.00 | 7.79% |
2 | 其他研发费 | 606.67 | 8.44% |
三 | 项目总投资 | 7,185.31 | 100.00% |
(2)项目经济效益概算
本项目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本项目的建设将较大幅度提升公司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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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和人才吸引力,为公司提高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创造条件,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计划通过24个月时间完成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的建设,包括研发大楼工程建设,研发设备的选型、招标及安装调试,以及研发人员的招聘培训等;并于第二年的第二季度开始试运行,第三、四季度正式运行。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 内容 | T+1年 | T+2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1 | 项目规划 | ||||||||
2 | 建筑工程 | ||||||||
3 | 装修工程 | ||||||||
4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
5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6 | 验收并试运行 | ||||||||
7 | 研发中心运行 |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计划通过24个月时间完成基建、设备购置及人员招聘培训工作,第一年计划投入6,018.6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166.67万元。具体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合计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6,018.64 | - | 6,018.64 |
1.1 | 建筑工程费 | 4,950.00 | - | 4,950.00 |
1.2 | 设备购置费 | 741.68 | - | 741.68 |
1.3 | 安装工程费 | 37.08 | - | 37.08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14.58 | - | 114.58 |
1.5 | 预备费 | 175.30 | - | 175.30 |
二 | 研发费用 | - | 1,166.67 | 1,166.67 |
2.1 | 研发人员薪酬 | - | 560.00 | 560.00 |
2.2 | 其他研发费 | - | 606.67 | 606.67 |
合计 | 6,018.64 | 1,166.67 | 7,185.31 |
5、研发中心概况
目前公司下设研发中心,承担着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通过本次扩建和升级,一方面,公司研发相关职能部门将得到进一步整合,形成更为有效的研发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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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另一方面,公司将在原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新建研发中心,补充先进的检测仪器扩充测试分析室,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投入高端和前瞻性产品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公司在产品创新、技术开发、性能测试等多方面的能力。
6、项目研究方向
未来几年,公司研发中心将建立更加标准化的研发系统,提高产品的研发速度。在功能上要符合技术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在产品性能上要有差异化,产品规划上要更加具有前瞻性、系统性。
为了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依据国家对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行业发展态势,公司对研发工作制定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科学规划,并确定了下列前瞻性的研发课题: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及目标 |
1 | 松香改性丙烯酸酯台板胶的研究与应用 | 为解决板胶对于一些特殊面料粘性不够的问题,引入松香树脂,极大地提升台板胶的初粘能力以适应市面上不同材质的面料。另外,从乳液聚合的聚合温度与时间上考虑将松香树脂充分接枝到主链上或通过互穿网络结构的方式改性原来的丙烯酸酯台板胶,在满足不返台的前提条件下,合成一款适用于所有布料的新型台板胶。 |
2 | 高流平、低内聚应力超柔软丙烯酸酯乳液的合成与应用研究 | 通过合成聚丙烯酸酯乳液的研究,从乳液聚合合成工艺及结构控制、功能单体的选择与应用等方面达到高性能印花胶浆的流平光泽好,手感超柔软的目的。合成的高性能乳液,应用于印花胶浆,解决丙烯酸酯胶浆自身流平性差,内聚应力太强引起翘边不平整的问题。 |
3 | 数码白墨用处理液的研究与开发 | 选用基本无腐蚀的原材料、弹性好柔软度高的纳米级树脂和强保湿剂,解决了腐蚀喷头、堵塞喷头的问题,提升了打印附着力和手感柔软度,提升了固墨效果和遮盖率,同时对市面的彩墨具有较广泛的适用性,具备一定的透气效果。 |
4 | 印花胶浆用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的研究与应用 | 为了减轻对石化资源的依赖,开发一款基于生物基单体为主的丙烯酸树脂,并以此为基础应用于水性印花胶浆。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研究生物基单体的性能差异性、稳定性及产品通用性等技术。产品具有良好的环保性和生物基属性。 |
5 | 数码打底浆用阳离子聚丙烯酸乳液的研发及复配研发 | 为满足数码印花发展的需求,开发了数码打底浆用丙烯酸酯树脂。选择合适的乳化体系和工艺,制备性能稳定的丙烯酸乳液,进而讨论各单体对打底浆性能的影响,得到阳离子单体通用技术规律,以满足数码印花复杂的基材及应用场景,同时使数码涂料墨水产品发挥更好的性能。 |
7、与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是在总结公司设立以来研发带动生产销售的成功经验和应对市场对产品创新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在现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高专业、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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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研发中心,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该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快速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与盈利水平的提升。
8、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研发、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
9、项目类型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1月17日获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东环建[2020]2325号”《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21年3月8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出具《关于对征求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环评手续的复函》,确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2325号)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无需就上述募投项目另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取得环评批复。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4-441900-04-01-645702)。
10、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项目选址符合东莞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要求,所选区域土地资源充裕,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03583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11,0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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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良好,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股东认真履职,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运行规范;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经营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作出了决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的任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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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运行。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聘任、职权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员达到了三分之一,其中李晗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其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聘任与解聘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要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任职期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地履行了职责,为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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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运作规范。
八、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委员会 | 召集人 | 委员会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李晗 | 李晗、袁同舟、卢来宾 |
提名委员会 | 袁同舟 | 袁同舟、容敏智、卢开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容敏智 | 容敏智、李晗、卢润初 |
战略委员会 | 卢开平 | 卢开平、麦友攀、卢润初、卢来宾、王懋 |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晗、袁同舟、卢来宾,其中李晗为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包括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二)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为袁同舟、容敏智、卢开平,其中袁同舟为召集人。独立董事占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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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容敏智、李晗、卢润初,其中容敏智为召集人。独立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四)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为卢开平、麦友攀、卢润初、卢来宾、王懋,其中卢开平担任召集人。
公司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各位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规范运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无参股公司。相关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除上述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子公司和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