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提前5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