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文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80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如有)对经营范围进行文字性调整,使用全国统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办理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08,7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梅林、李建勇
(三)结论性意见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