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审核意见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调整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议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未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能更好地体现公司正常经营成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