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众鑫股份”,扩位简称为“众鑫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50元/股,发行数量为25,559,700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111,94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111,94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268,76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8,179,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760.8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179,500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89,26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678,733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10,527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358,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201082%。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9月10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4年9月3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4年9月12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类型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2,492,819 | 9.75% | 66,059,703.50 | 12 |
2 |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4,866 | 2.44% | 16,558,949.00 | 18 | |
3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 664,752 | 2.60% | 17,615,928.00 | 24 |
4 |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1,329,503 | 5.20% | 35,231,829.50 | 30 | |
合计 | 5,111,940 | 20.00% | 135,466,410.00 | - |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162,52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28,306,78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95,98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193,470.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088,658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8,349,437.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602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953.00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 名称 | 配售对象 名称 | 配售对象 代码 | 初步配售股 数(股) | 应缴金额 (元) | 实缴金额 (元) | 实际配售股 数(股) | 放弃认购数 量(股) |
1 | 韩元富 | 韩元富 | A846609809 | 602 | 15,953.00 | 0.00 | 0 | 602 |
合计 | 602 | 15,953.00 | 0.00 | 0 | 602 |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10,52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96,582股,包销金额为5,209,423.0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96%,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0.77%。
2024年9月1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657.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7,48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988.00万元;
3、律师费:680.0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4.9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4.86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 2367
联系邮箱:project_zxgfecm@citics.com
发行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