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公司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签订12亿元人民币贷款对应的《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本次剩余的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担保额度将用于补充舟山华康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4-068)。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