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