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发出,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第1、2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