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