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5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审众环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4年9月1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琼,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曾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中审众环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聘任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标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上述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及授权事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