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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兰信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铎 联系电话:010-83939268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立泉 联系电话:010-839392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保荐机构已进一步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已阅相关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阅相关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已阅相关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支

出进度较慢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就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积极推动优化项目资源配置、调整推进实施方案。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上市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5,793.68万元,同比下降5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75.52万元,同比

上升54.63%,上半年收入下降较多、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收窄

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劳雷产业的在手订单已经在2023年基本交付完毕,如“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教城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项目——8号楼近海环境信息服务设备购置项目”、“装备器材-2022”、“扬子江系列项目”等大型项目在去年上半年实现收入确认;受地缘政治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海洋观探测业务板块遭遇了明显的收入滑坡。

公司本年在海南地区发现了新的增长机遇、积极响应市场变化,本年新中标的大型项目如“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装备与技术创新公共平台项目——1号楼海上试验场测控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蓝碳技术实验服务平台项目仪器设备购置(第一批)项目”等在报告期内尚未确认收入,但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多收入及稳健的盈利模式。

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管理费用下降33.05%,销售费用下降19.70%;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0.09万元,同比增加64.81%,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持续改善;报告期内毛利率34.84%,同比增加5.41%。公司从体系改革、聚焦主营、降费增效等多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成果。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7.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4年1月8日,因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第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铎 王立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9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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