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17:00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相关书面承诺;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9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0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 联系电话 | ||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提名类别前打“√”) | ||
提名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 |||
个人简历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可另附页) | ||
其他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另附页) | ||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