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53 号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减持
你公司作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摩登”)5%以上股东,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ST摩登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成交金额11.40万元。你公司未在减持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短线交易
2024年7月23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ST摩登股份100,000股,成交金额11.40万元,当日又通过集中竞价买入500,000股,成交金额56.70万元。上述卖出和买入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你公司作为ST摩登5%以上股东,未
能合规交易ST摩登股票,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3.4.11条的规定。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