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与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邓青先生、李臻先生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邓青先生、李臻先生同意提名陈继先生、陈晓平先生、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臻先生、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