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1:00在公司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升箭”)、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鹭”)拟共同出资设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针织纱线及绣花用线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合资公司总出资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升箭认缴出资额5,550万元,出资比例为37%;浙江锦鹭认缴出资额2,4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公司认缴出资额7,050万元,出资比例为47%。
(内容详见2024年9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中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王中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373-3978861;联系邮箱:
000949@bailu.cn;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详见2024年9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王中军先生简历
王中军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白鹭集团监事、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白鹭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