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26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已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的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续期的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