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8.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491,499,998.8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0,073,975.03元(不含增值税)。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54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1050171360000001713 | 已销户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77010122001245795 | 已销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1000001610120100007322 | 已销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 | 632590898 | 已销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432533 | 已销户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 1071300001056796 | 本次销户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05017136000000171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77010122001245795(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000001610120100007322(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63259089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321130100100432533(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余额均为0.00元,为方便账户的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7月全部注销(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2)。
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071300001056796(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余额为0.00元,为减少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