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9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拟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公司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可进行会议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结束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填报。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则该项表决均为“弃权”。同时,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内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2024-077)。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8日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序号 | 议 程 内 容 |
一 | 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
二 | 宣布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三 | 宣读会议须知 |
四 | 会议审议议案 |
1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拟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1 | 《关于选举李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2 | 《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3 | 《关于选举宁存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1 | 《关于选举陈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 | 《关于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7.01 | 《关于选举高丽晶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7.02 | 《关于选举王茂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五 |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
六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七 | 股东投票表决会议议案 |
八 |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
九 | 继续会议 |
十 | 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
十一 | 宣读法律意见书 |
十二 | 宣布会议闭幕 |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提供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提议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842,483股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三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2,528,250股已完成归属,公司股本总数由462,605,378股增至465,133,628股。此外,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5,842,48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减少为459,291,145股,注册资本减少为45,929.114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条文 | 修订方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 修订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260.5378万元。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29.114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 修订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260.5378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929.1145万股,均为普通股。 |
3 | 第一百二十五条 | 修订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2名。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四
关于公司拟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控股”)承租其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北片区的光峰创智谷产业园,用作生产、研发、办公等用途,拟与光峰控股签订《租赁合同》,拟租赁建筑面积不超过89,979平方米(最终承租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每月租金为34.40元/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止(含免租期3个月)。
同时,光峰控股拟将光峰创智谷的物业管理服务全权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清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峰物业”)负责,并拟就该事项与清峰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李屹先生、余卓平先生、宁存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3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5.01《关于选举李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宁存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陈菡女士、陈友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陈菡女士、陈友春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陈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下共有2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6.01《关于选举陈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高丽晶女士、王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下共有2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7.01《关于选举高丽晶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王茂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