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刘昕女士、黄杰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刘昕女士、黄杰刚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01《关于提名刘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关于提名黄杰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对监事薪酬做如下调整:
1、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除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调整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提升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