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1,467,344,289.81元人民币,此金额为申请人申请仲裁金额,该案件尚未开庭,非仲裁结果,最终以仲裁结果为准。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仲裁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仲裁结果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公司将积极应诉、减少损失,保护本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DE20242588号委托生产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092453号)。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朗迪公司”)就其与本公司涉及的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依据:
(1)2021年8月17日,申请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合同》,其中第八条“纠纷问题”约定:“本合同项下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地为北京。”
(2)基于上述约定,申请人现就《药品委托生产合同》项下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仲裁请求:
1、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1,467,344,289.81元人民币;
2、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
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3、申请仲裁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会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16.45亿元(包含本次仲裁案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7%,达到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打击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并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追讨相关款项。公司作为被诉方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减少损失,妥善处理,积极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已终审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披露的仲裁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仲裁结果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本案件的仲裁进展情况,本公司将积极跟进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DE20242588号委托生产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24)
中国贸仲京字第092453号)。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9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提起诉讼、仲裁的受理日期/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日期(法院受理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仲裁请求 | 受理机构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2024/9/4 | 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纠纷 | 1.请求仲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1,467,344,289.81元人民币; 2.请求仲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3.请求仲裁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146,734.43 | 已受理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
2 | 2024/2/26 |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Xynomic Pharmaceuticals, Inc.(徐诺达拉维,美国公司) 2.徐诺 | 股权回购纠纷 | 1.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价款3,533.05万元; 2.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违约金223.64万元; 3.本案件的仲裁费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支付的保全保险费、保全案件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3,756.69 | 已仲裁,尚未出仲裁结果。 |
药业(南京)有限公司 3.徐英霖 4.吴文涛 | ||||||||
3 | 2023/9/23 | AG Research Co.,LTD |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合作协议纠纷 | 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期付款人民币90万元;支付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北京住房租金人民币5.6元;违约金人民币2,000万元; 2.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4.06元以补偿申请人花费的律师费;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2,129.66 | 已仲裁,尚未出仲裁结果。 |
4 | 2023/6/14 | 井冈山振东盛铭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回购纠纷 | 一、被执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井冈山振东盛铭投资有限公司3050.3277万元(含:投资本金3000万元、律师费25万元、仲裁费用23.1657万元、保全案件申请费0.5万元、保全保险费1.662万元)。 二、支付利息413.8082万元【应计算至实际给付日为止】: 1.以2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自2020年11月1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3,687.34 | 已仲裁,执行中 |
暂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1259天。 2500 × 4%+365×1259=344.9315 万元。 2.以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自2020年11月2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1257天。 500× 4%-365×1257=68.8767万元344.9315+68.8767=413.8082万元 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计算至实际给付日为止】:自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2023年11月8日前)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双倍债务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175天。(3050.3277+413.8082)×0.175‰×175=106.0892万元 四、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上述一至三项暂共计 3570.2251万元。 经核算,截止2024年8月底,涉案金额暂计为:3687.34万元 | |||||
5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共计73件 | 8,049.73 | 其中,已结案31件,涉及金额1879.36万元,未结案42件,涉及金额6170.37万元。 | ||
6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共计16件 | 178.61 | 其中已结案9 |
件,涉及金30.38元;未结案7件,涉及金额148.23万元。 | ||
合计(金额) | 164,53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