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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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402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9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与会股东共同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与会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在表决票上进行表决签字
(五)计票人和监票人现场进行表决票统计,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统计结果
(六)休会,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宣布表决结果
(七)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签字
(八)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远、祝睿联系电话:010-828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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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C402邮编:10019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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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审议。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四层C402 |
第一百七十条 | (二)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 (二)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