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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集团”)、陆珍玉(为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自2023年6月26日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即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9月4日期间,陆珍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00股,智能科技集团参与转融通业务归还股份10,350,000股,智能科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350,000股;智能科技集团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9,500股,陆珍玉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0,000股。智能科技集团和陆珍玉股份变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555号8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陆珍玉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
股票简称万马股份股票代码002276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陆珍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 股)13,959,5001.38%
合 计13,959,5001.3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1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2
智能科技集团合计持有股份15,846,7311.53%14,527,2311.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846,7311.53%14,527,2311.4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陆珍玉合计持有股份51,774,5005.00%39,134,5003.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774,5005.00%39,134,5003.8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张德生合计持有股份1000.00%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张珊珊合计持有股份100,0000.01%100,000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1%100,0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张禾阳合计持有股份18,7500.00%18,7500.00%

以下数据根据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65.25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034,836,598股;2024年8月23日,回购专户剩余股份20,546,762股注销,总股本变更为1,014,289,836股,以下股份比例按本公告披露时总股本计算。

- 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7500.00%18,7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合计持有股份67,740,0816.54%53,780,5815.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740,0816.54%53,780,5815.3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2024年7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合计持有万马股份57,440,081 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比例为 5.66%)的股东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 股(不超过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 0.69%)。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权益变动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 4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说明: 2023年12月11-12日,智能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业务归还10,350,000股;2024年2月8日,智能科技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350,0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9995%。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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