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9,667,740股,占公司总股本28.05%;本次鼎胜集团解除质押71,6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8.69%。
? 鼎胜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00,8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总股本890,190,207股计算。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鼎胜集团有关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鼎胜集团 |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 71,64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8.6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05 |
解质押时间 | 2024年9月5日 |
质权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持股数量(股) | 249,667,740 |
持股比例(%) | 28.0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24,53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9.8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99 |
注:上述股份的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胜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鼎胜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鼎胜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00,800,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56,4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00,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鼎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350,46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39.3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鼎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4,530,000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35.5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9%.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