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8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工恒达(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子公司”)与云南斯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年产2000万kVAh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宁夏子公司需向建筑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理工恒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宁夏子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款支行义务,给建筑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次担保的金额上限为主合同约定总工程价款的8%【人民币240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结算款项(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之日后180日内。前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宁夏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宁夏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以后续签订的《工程款支付履约担保合同》及其他协议为准。
此笔担保金额为24,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70,523,434.12元的比例为5.10%。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昆工恒达(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B区2号注册地址: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B区2号
注册资本:400,000,000元实缴资本:105,030,000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忠诚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机动车充电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3年6月19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6,982,736.78元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总额:7,785,824.98元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79,196,911.80元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8.95%2024年1-6月营业收入:0元2024年1-6月利润总额:-49,380.88元2024年1-6月净利润:-49,361.28元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1、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不能履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甲方与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丙方亦免除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不能履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4、因乙方将甲方支付工程款用作主合同建设项目之外,导致工程无法进展或拖欠乙方农民工工资的,丙方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5、按主合同约定尚未符合甲方付款条件的,丙方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6、其他主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条件、期限等尚未成就的。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宁夏子公司需向建筑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保障宁夏子公司储能电池项目建设的合规性,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宁夏子公司需向建筑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保障宁夏子公司储能电池项目建设的合规性,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
本次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有利于宁夏子公司储能电池项目建设的合规开展,促进宁夏子公司投资计划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目前宁夏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宁夏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风险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有利于宁夏子公司储能电池项目建设的合规开展,促进宁夏子公司投资计划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目前宁夏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宁夏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风险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本次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保证其投资活动顺利进行,未来随着投资建设的完成,将对宁夏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曲靖子公司为宁夏子公司工程款履约提供担保,保证其投资活动顺利进行,未来随着投资建设的完成,将对宁夏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项目
项目 | 数量/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 39,320.02 | 83.57%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 - | -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 | -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 | -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 | - |
七、备查文件目录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