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因病于2024年2月28日逝世,其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由继承人继承。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粤莞东部证字第6431、6432、6433号),上述资产将全部变更登记至其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丽勤女士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庆凯、郭丽勤夫妇变更为郭丽勤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资产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郭丽勤女士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13,300,000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郭丽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66%,其中15,7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5,250,000股为非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
经过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并核发《变更登记情况》及新的营业执照,沈庆凯先生生前持有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鹏辰”)的财产份额变更登记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财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郭丽勤女士持有宁波鹏辰51.56%的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鹏辰持有公司股份6,5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
经过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并核发《登记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沈庆凯先生生前持有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健溢投资”)的股权和股东资格已全部变更登记至郭丽勤女士名下。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郭丽勤女士持有健溢投资100%股权及股东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健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逝世,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事项导致的。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庆凯、郭丽勤夫妇变更为郭丽勤女士,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与公司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存在差异的原因:(1)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数量相应增加;(2)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宁波鹏辰在此期间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且有部分合伙人退伙。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