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目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目星股票代码:68855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赵盛宇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1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2号厂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1号厂房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控制股份比例因股权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宜被动稀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目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盛宇、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海康”)、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合恒辉一号”)、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合恒辉二号”)
公司/海目星/上市公司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激励事宜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从而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赵盛宇别:男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210111197211******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公司名称: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1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0QERH5X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6-06-29至无固定期限主要合伙人:赵盛宇、聂水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公司名称: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2号厂房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462110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02-26至2034-02-26主要合伙人:赵盛宇、周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公司名称: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1号厂房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PE75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7-04-12 至 2037-08-08主要合伙人:赵盛宇、周逸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5%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股权,上述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对海目星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赵盛宇、南京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为一致行动人,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34.0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生与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海目星股权激励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最终合计控制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持股计划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8,021,25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的34.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8,141,25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243,962,000股的27.93%。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变动比例(%)
控制股份数量(股)控制比例(%)控制股份数量(股)控制比例(%)

赵盛宇

赵盛宇股权激励实施导致的被动稀释2022年8月4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4501.202,460,4501.220.02
盛世海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095,55019.5539,095,55019.38-0.17
海合恒辉一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91,2507.1514,291,2507.08-0.07
海合恒辉二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234,0006.1212,234,0006.06-0.06

赵盛宇

赵盛宇股权激励实施导致的被动稀释2023年9月14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60,4501.222,520,4501.240.02
盛世海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095,55019.3839,095,55019.17-0.21
海合恒辉一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91,2507.0814,291,2507.01-0.07
海合恒辉二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234,0006.0612,234,0006.00-0.06

赵盛宇

赵盛宇向特定对象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4501.242,520,4501.03-0.21
盛世海康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2024年8月29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095,55019.1739,095,55016.03-3.14
海合恒辉一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291,2507.0114,291,2505.86-1.15
海合恒辉二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34,0006.0012,234,0005.01-0.99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海目星1.20%股权,其同时为南京盛世海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盛世海康80.26%的出资份额;海合恒辉一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海合恒辉一号92.35%的出资份额;海合恒辉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海合恒辉二号90.00%的出资份额。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通过南京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合计间接控制公司34.01%的股份,权益变动后变更为27.93%。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8月4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01,726,5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2023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201,726,500股增加至203,962,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0,000,000股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的4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03,962,000股增加至243,96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由68,021,250股变为68,141,250股,比例由34.01%被动稀释至27.93%,被动稀释比例为6.0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签署日期:2024年9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海目星股票代码68855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盛宇; 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15室;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2号厂房;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1-81号厂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不变,但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控制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4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0%;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55%;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15%;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12%。 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5%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股权,上述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 综上,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通过控制上述三个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4.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45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03%;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6.03%;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5.86%;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5.01%。 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通过控制上述三个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27.93%,合计变动比例:被动稀释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签署日期: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