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4,207,405.7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12,264.15元,共计875,419,669.88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