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11.1111万股-222.22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1.37%,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50.88%。
截止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由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所得)的63.45%,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87元/股,最低价为6.8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176,833.91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0.88%。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