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3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44.33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10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988.3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57元/股~14.03元/股 |
? 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截至目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85,774股,占公司总股本465,133,628股比例为1.3729%,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396,881.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2024年第三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二、 2024年第三期首次回购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期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43,291股,占公司总股本465,133,628股的比例为0.3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3元/股,最低价为13.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83,213.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