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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情况: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以下合并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于2024年7月15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950万元。

? 增持实施进展:截至2024年8月30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部分增持主体已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44.8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率已达57.35%,尚未实施完毕。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先生、董事宁红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年德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鹏先生、董事李华祥先生、监事会主席沈红波先生、监事丁超先生、监事张明江先生、监事廖梦圆女士、监事朱秀梅女士、副总经理黄河生先生、财务总监奉中杰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合计13人。2.本次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7月15日起3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5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万元)
1陈平绪董事长50.00
2宁红涛董事100.00
3陈年德董事兼副总经理100.00
4李鹏董事兼副总经理100.00
5李华祥董事50.00
6沈红波监事会主席100.00
7丁超监事100.00
8张明江监事100.00
9廖梦圆监事30.00
10朱秀梅监事10.00
11黄河生副总经理100.00
12奉中杰财务总监60.00
13戴耀珊董事会秘书50.00
合计950.00

3.增持主体中,陈平绪、黄河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已披露并完成一次增持计划,其余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8月30日,部分增持主体已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44.8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率已达57.35%,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增持股份数量(股)增持股份金额(元)
1陈平绪董事长120,000725,100.00
2宁红涛董事0.000.00
3陈年德董事兼副总经理88,200534,051.00
4李鹏董事兼副总经理146,700878,736.00
5李华祥董事0.000.00
6沈红波监事会主席0.000.00
7丁超监事160,6001,010,093.00
8张明江监事82,000500,200.00
9廖梦圆监事53,700324,791.00
10朱秀梅监事7,10049,707.10
11黄河生副总经理39,500285,980.00
12奉中杰财务总监102,700609,292.00
13戴耀珊董事会秘书86,200530,550.00
合计886,7005,448,500.10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了1,6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036,789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4,036,789股。该事项导致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比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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