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股票价格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的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6日)至前1交易日(即2024年7月5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股价/指数 | 披露前21个交易日(2024年6月6日) | 披露前1个交易日(2024年7月5日)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600185.SH) | 4.84 | 4.51 | -6.82% |
上证综合指数收盘点(000001.SH) | 3,048.79 | 2,949.93 | -3.24% |
房地产业指数收盘点(883028.WI) | 1,310.44 | 1,195.64 | -8.76%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3.58%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1.94% |
剔除同期大盘因素(上证综合指数)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首次披露前连续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3.58%;剔除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首次披露前连续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1.94%。
据此,剔除大盘因素及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