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