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8月30日,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聂黎明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余志良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审议《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结合政策背景、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风险控制能力,董事会同意维持现有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变。
四、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审议《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上述议案二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军立、聂黎明、余志良、陶武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董事会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特此决议。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