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为优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运营实际,现拟修改《公司章程》关于中期分红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内部审计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每年分配末期股利一次,由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分配和支付该末期股利;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实施方式为由董事会拟订中期分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或者由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每年分配末期股利一次,由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分配和支付该末期股利;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分配中期股利。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修改后内容最终以山东省济宁市市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