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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62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

拟向控股子公司——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新疆能化”)提供人民币50亿元内部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为新疆能化同期存续外部银行借款平均利率,每年调整一次,且不得低于公司资金成本。新疆能化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新疆能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50亿元内部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为新疆能化同期存续外部银行借款平均利率,每年调整一次,且不得低于公司资金成本。新疆能化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并将办理相关资产的抵质押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需股东大会审批的财务资助。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本次内部借款事项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测算,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并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新疆能化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新疆能化于2007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63634039B,法定代表人为王绪友,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宁泰巷97号兖矿大厦7层,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与销售,煤化工等煤炭产业链上下游业务,为兖矿能源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7,815,64817,678,527
负债总额15,711,55916,044,087
净资产2,104,0891,634,440
资产负债率88.19%90.75%
项目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2,364,3705,088,410
利润总额279,257589,555
净利润211,020372,940

(二)资信情况

新疆能化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履约能力。

(三)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未向新疆能化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新疆能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持股51%,由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按照现行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向新疆能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期限向新疆能化收取利息,新疆能化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出借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50亿元

(三)借款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29日

(四)借款利率:新疆能化同期存续外部银行借款平均利率,每年调整一次,且不得低于公司资金成本。

(五)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权属公司有息债务。

担保措施:新疆能化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抵质押担保,并将办理相关资产的抵质押手续。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新疆能化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公司办理抵质押手续,另外,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加强对新疆能化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新疆能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新疆能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向新疆能化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523.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财务资助协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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