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至会议表决时间2024年8月29日,共收回5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5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同名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