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光峰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2,752.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37.38万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171.4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7,453.49万元,其中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7,013.54万元(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16.0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8,3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109.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3200460256 | 11,510,116.49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
2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4403040160000272027 | 9,578,649.31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3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214229013 | 5,061.98 | 超募资金 | |
4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55916160310618 | 0.00 | 超募资金 | |
合 计 | 21,093,827.78 | - |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6382) | 20,000,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9月23日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748期 | 63,000,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9月23日 |
合 计 | 83,000,000.00 | - | -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9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期限(天)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6) | 2,9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7) | 5,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53期 | 7,2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3月27日 | 89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期限(天)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2750) | 2,100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6月19日 | 82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2751) | 900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6月19日 | 82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295期 | 6,500 | 2024年3月28日 | 2024年6月20日 | 84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6382) | 2,0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9月23日 | 94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748期 | 6,3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9月23日 | 94 |
合计 | 32,900.00 | - | - | - |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4年4月15日,2024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51,740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9,981,54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第二期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90,743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9,532,119.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247.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37.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453.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1]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未变更 | 31,300.00 | 31,300.00 | 31,300.00 | - | 27,931.11 | -3,368.89 | 89.24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否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 未变更 [注3] | 28,400.00 | 28,400.00 | 28,400.00 | 2,008.62 | 24,226.92 | -4,173.08 | 85.31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未变更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552.95 | 4,742.42 | -2,257.58 | 67.75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4] | 未变更 | 33,300.00 | 33,300.00 | 33,300.00 | - | 33,539.50 | - | 100.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股份回购[注5] | 不适用 | 6,247.08 | 6,247.08 | 7,075.81 [注6] | 5,075.81 | 7,013.54 | -62.27 | 99.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106,247.08 | 106,247.08 | 107,075.81 | 7,637.38 | 97,453.49 | -9,861.8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注:[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注2]“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预计效益为新增产量13.5万台/年,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已达标;公司实际产量随市场需求情况而变动,受供应链紧张、国内外宏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未实现目标新增产量;[注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注4]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5]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进行回购。[注7]受相关管理办法及银行操作要求限制,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注8]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