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自2024年1月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提议回购以来,公司实施了两期回购方案,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42,483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8,951.37万元,前述两期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再次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再次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充分提升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团队战斗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屹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李屹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屹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前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一)2022年度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9月27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0,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71,239.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2024年度第一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2024年4月15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1,74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81,54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0,74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119.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四)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842,483股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及相关变更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八、其他事项
公司已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于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