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田汽车1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9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93,932,6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708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长常瑞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为:常瑞、武锡斌、李
亚、刘亭立、黎韦清,视频参会董事为:叶盛基、王学权、顾鑫、张泉,迟晓燕、宋术山因重要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为:蔡恩禹、杨巩社、颜
敏,视频参会监事为:焦枫、谢国忠、陈宫博、孙亮、纪建奕、叶芊。
3、董事会秘书陈维娟视频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秘书王桂青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吴骥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4、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073,907,112 | 99.5108 | 16,892,429 | 0.4126 | 3,133,104 | 0.0766 |
决议如下:选举吴骥同志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迟晓燕同志不再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077,059,337 | 99.5878 | 13,720,404 | 0.3351 | 3,152,904 | 0.0771 |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070,996,437 | 99.4397 | 18,167,404 | 0.4437 | 4,768,804 | 0.1166 |
4、 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参股公司债权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068,283,412 | 99.3734 | 22,097,229 | 0.5397 | 3,552,004 | 0.0869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43,013,050 | 96.4433 | 16,892,429 | 3.0002 | 3,133,104 | 0.5565 |
2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46,165,275 | 97.0031 | 13,720,404 | 2.4368 | 3,152,904 | 0.5601 |
3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 | 540,102,375 | 95.9263 | 18,167,404 | 3.2266 | 4,768,804 | 0.8471 |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拟对参股公司债权展期的议案 | 537,389,350 | 95.4444 | 22,097,229 | 3.9246 | 3,552,004 | 0.631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宇侬 徐浩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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