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相关要求,本
次对公司下属秦皇岛、太原、马鞍山三个PPP污水处理项目固定资产列报中与PPP项目相关的“固定
资产”科目及PPP项目“在建工程”科目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更正。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涉及营业收入及
营业成本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影响合并现
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固定资产相关部分
公司下属秦皇岛、太原、马鞍山三个PPP污水处理项目在运营期间,陆续购置了检测检验设备、监控系统,以及对原有设备进行保养、大修、更新等维护,由于公司之前无法预计重置成本,所以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处理,而是在实际发生重置时,将重置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在该设备的使用期限及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孰小的年限内通过折旧逐年计入成本。
为了能够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相关要求,本次公司已对2023年年末的秦皇岛、太原、马鞍山污水处理项目固定资产列报中与PPP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科目均追溯调整至“无形资产”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在建工程相关部分
公司在建的PPP项目,均在2021年1月1日前开展,考虑到这些项目均由公司自行负责PPP项目建设、并在运营期满后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期+运营期)就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获得补偿,因此并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确认建设期毛利,仅在建设期内归集建设项目成本,在项目未完工前将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项目完工后结转无形资产。为了能够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相关要求,本次公司已对2021年1月1日前未完工的PPP项目(含彰武、荣县污水处理项目)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包括将“在建工程”科目分别追溯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合理的毛利率补充确认建设期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并追溯调整相关损益科目和未分配利润科目。上述追溯调整时点包括2021年初、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四个时点及相应的会计期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PPP 项目不当的会计处理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本公司相应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如下:
(一)2021年度报告
(1)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期初 | 期末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合同资产 | 0.00 | 2,853,886.03 | 2,853,886.03 | - | - | - |
固定资产 | 210,805,442.03 | -4,023,181.08 | 206,782,260.95 | 140,843,966.71 | -7,228,805.97 | 133,615,160.74 |
在建工程 | 381,577,376.47 | -381,577,376.47 | 0.00 | 62,914,488.76 | -47,208,707.50 | 15,705,781.26 |
无形资产 | 1,000,877,816.19 | 4,023,181.08 | 1,004,900,997.27 | 1,082,273,622.06 | 9,909,177.12 | 1,092,182,799.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874,813.88 | 379,998,872.45 | 425,873,686.33 | 147,417,722.21 | 46,192,462.45 | 193,610,184.66 |
资产总计 | 4,704,974,570.83 | 1,275,382.02 | 4,706,249,952.85 | 4,840,273,621.22 | 1,664,126.09 | 4,841,937,747.31 |
未分配利润 | -184,968,411.61 | 1,275,382.02 | -183,693,029.59 | -275,508,338.97 | 1,664,126.09 | -273,844,212.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24,441,325.14 | 1,275,382.02 | 3,425,716,707.16 | 3,311,103,669.07 | 1,664,126.09 | 3,312,767,795.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45,724,302.69 | 1,275,382.02 | 3,446,999,684.71 | 3,329,311,215.92 | 1,664,126.09 | 3,330,975,342.01 |
(2)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384,499,011.76 | 12,625,898.82 | 397,124,910.58 |
营业成本 | 325,656,814.84 | 12,237,154.75 | 337,893,969.59 |
净利润 | -93,541,097.12 | 388,744.08 | -93,152,353.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553,026.42 | 388,744.08 | -90,164,282.34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61 | 0.0002 | -0.0559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61 | 0.0002 | -0.0559 |
(二)2022年度报告
(1)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固定资产 | 139,539,618.00 | -13,988,905.99 | 125,550,712.01 |
在建工程 | 62,293,057.57 | -46,587,276.31 | 15,705,781.26 |
无形资产 | 1,010,291,292.57 | 15,211,466.14 | 1,025,502,758.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132,772.26 | 47,092,233.17 | 165,225,005.43 |
资产总计 | 4,021,341,368.52 | 1,727,517.00 | 4,023,068,885.52 |
未分配利润 | -391,317,221.07 | 1,727,517.00 | -389,589,704.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65,902,882.46 | 1,727,517.00 | 3,167,630,399.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80,418,636.41 | 1,727,517.00 | 3,182,146,153.41 |
(2)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287,598,235.93 | 1,874,559.72 | 289,472,795.65 |
营业成本 | 219,456,967.60 | 1,811,168.81 | 221,268,136.41 |
净利润 | -119,581,499.38 | 63,390.91 | -119,518,108.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808,882.10 | 63,390.91 | -115,745,491.19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18 | 0.0001 | -0.0717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18 | 0.0001 | -0.0717 |
(三)2023年度报告
(1)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固定资产 | 123,343,292.21 | -6,642,008.25 | 116,701,283.96 |
在建工程 | 70,349,435.61 | -54,597,354.65 | 15,752,080.96 |
无形资产 | 825,824,123.09 | 7,607,099.07 | 833,431,222.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3,498,272.27 | 55,671,975.28 | 319,170,247.55 |
资产总计 | 3,632,835,915.65 | 2,039,711.45 | 3,634,875,627.10 |
未分配利润 | -371,770,585.04 | 2,039,711.45 | -369,730,873.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70,125,179.51 | 2,039,711.45 | 3,172,164,890.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82,133,181.11 | 2,039,711.45 | 3,184,172,892.56 |
(2)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216,783,463.66 | 9,232,035.79 | 226,015,499.45 |
营业成本 | 182,486,882.44 | 8,919,841.34 | 191,406,723.78 |
净利润 | 27,530,867.41 | 312,194.45 | 27,843,061.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038,619.76 | 312,194.45 | 30,350,814.21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86 | 0.0002 | 0.0188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86 | 0.0002 | 0.0188 |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更正事项和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24]2267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更正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后续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规则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