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四)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差异 |
2024年1-6月 | |||
营业成本 | 44,332,689.41 | 44,011,909.23 | 320,780.18 |
销售费用 | 37,399,550.16 | 37,720,330.34 | -320,780.18 |
毛利率 | 70.72% | 70.93%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2023年1-6月 | |||
营业成本 | 47,178,684.67 | 45,464,970.70 | 1,713,713.97 |
销售费用 | 34,291,205.94 | 36,004,919.91 | -1,713,713.97 |
毛利率 | 68.03% | 69.19% | 减少1.16个百分点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