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45号《关于拟公开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