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1,175万股;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11,971万股。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至2,631,123,257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2,631,123,257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工商变更前条款 | 工商变更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2,583,257.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1,123,257.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2,583,257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31,123,257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