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3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
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