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莉莉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