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0,562.7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6,354.00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1,350.0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87.3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565.85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26.3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1,919.85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1,35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13.6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47,506.5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006.53 | |
差异 | G=E-F | 40,500.00 | |
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未赎回净额 | 35,500.00 | ||
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
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301040035205 | 52,046,844.94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7065310661 | 3,337,894.13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13044910908 | 14,522,266.04 | 活期存款 |
571908927710558 | 157,291.96 | 活期存款 |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1170000750000069 | 973.95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 | 70,065,271.02 | / |
注: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公司现金管理起止日期 | 收益率 (%) | 是否赎回 | 投资收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911期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19-2026.09.19 | 2.90 | 否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1379期 | 大额存单 | 2,000 | 2023.12.20-2026.12.20 | 2.90 | 否 | 0.00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2026.09.22 | 3.30 | 否 | 0.00 |
单位:人民币/万元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2024.10.15 | 3.30 | 否 | 0.00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3,500 | 2023.09.27-2025.10.18 | 3.40 | 否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927期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2026.09.22 | 2.90 | 否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0,000 | 2024.03.01-2024.09.01 | 1.60 | 否 | 0.00 |
合计 | / | / | 35,500 | / | / | / | 0.00 |
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针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中原规划研发方向进行调整,终止原规划研发方向“催化还原技术尿素传感器管件及其加热应用研究”;扩大原研究方向“基于环氧树脂的耐高温防腐防垢涂料制备”及“柔性电路集成及其加热器应用研究”的研发范围,丰富研发内涵,分别调整为“加热器表面处理技术研究”及“膜加热器材料及应用研究”;新增研发方向“陶瓷类加热器的研发”及“半导体设备加热技术研究”。基于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上述研发方向的变化,在维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总投入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562.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65.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69.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45,568.18 | 45,568.18 | 45,568.18 | 2,719.40 | 22,563.16 | -23,005.02 | 49.52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 否 | 24,089.17 | 24,089.17 | 24,089.17 | 2,270.26 | 6,700.34 | -17,388.83 | 27.81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6,315.98 | 6,315.98 | 6,315.98 | 576.19 | 2,656.35 | -3,659.63 | 42.06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入项目小计 | - | 75,973.32 | 75,973.32 | 75,973.32 | 5,565.85 | 31,919.85 | -44,053.47 | - | - | - | - | - |
二、超募资金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50.00 | 1,350.00 | 1,350.00 | - | 1,35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剩余超募资金 | 否 | 3,239.38 | 3,239.38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小计 | - | 4,589.38 | 4,589.38 | 1,350.00 | - | 1,350.00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80,562.70 | 80,562.70 | 77,323.32 | 5,565.85 | 33,269.85 | -44,053.4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3,196.6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93.44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承诺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25,500.00万元及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506.53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存7,006.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25,500.00万元及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 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