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差异 |
2023年1-6月 | |||
销售费用 | 625,736,409.73 | 1,135,147,484.93 | -509,411,075.20 |
营业成本 | 45,995,323,838.95 | 45,485,912,763.75 | 509,411,075.20 |
2024年1-6月 | |||
项目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差异 |
销售费用 | 934,763,189.69 | 1,153,819,726.46 | -219,056,536.77 |
营业成本 | 43,202,951,077.44 | 42,983,894,540.67 | 219,056,536.77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