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 审议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申请增加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
有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用信额度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增加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