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10在公司20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马小川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总裁冯鑫先生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珠海港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监管法规变化,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健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两项制度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0819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31日